处理厂商之间的关系,绝不仅仅限于处理以上几对矛盾,更不用说,上述每对矛盾又都有很多工作要做。例如,生产商对经销商的遴选和管理就很重要。
这里先说遴选。
要搞好厂商之间的关系,对于生产商来说,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经销商的遴选。道理很简单,找到信誉良好、门当户对的经销商,是生产商的福音。
遴选经销商从新品开发开始
生产商在刚刚开发出一种新产品,甚至在新产品开发以前,就应当寻找经销商了。
通常的情形是,企业派出营销人员去各地市场进行调查摸底,尤其是对大型批发市场的经销商进行拜访、考察、游说,赠送宣传资料,最后从中确定几家比较有实力的经销商进行重点接触。相反,对于一些合作愿望比较强烈、自身实力不够的小经销商,则有点不放在眼里。
这时候,这些大经销商们总要向生产商提出各种各样的合作要求;颇谙此道的小经销商们,也会由于担心人微言轻而纷纷虚张声势“狮子大开口”,企图以此取得合作主动权。
这时,这些大小经销商的惯用伎俩是,先要求生产商大量铺货,然后是广告支持、促销费用,甚至连进场费也要厂家全额拨足。即使已经到了生产商所能承受的最大限度,可是这些经销商仍然将信将疑,希望能从生产商那里榨取更大的利益。
面对此情此景,生产商有以下几种技巧可以运用:
从个别到一般
一方面,生产商确实需要得到这些经销商,尤其是具有现成销售渠道、实力强大的经销商的支持;另一方面,生产商又不能对这些经销商过于热情,就像少女初恋一样,以保持几分矜持为好。
保持几分矜持的目的,是为了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不至于为了应付经销商的漫天要价而白白牺牲太多的利益,从而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
如果有必要的话,应当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从个别突破到普及一般——首先集中力量在全国几个重点市场进行重点进攻,通过促销、广告宣传等多种方式,先把一地的销售市场开发出来。等到市场开发成功了,顾客对这种商品的需求信息就会源源不断地传到经销商那里,经销商自然而然地就会上门寻求合作。
这时候,生产商再把当地的市场交给这些经销商去管理也不迟。
应当注意的是,生产商不要看到市场已经启动,就被暂时的“胜利”冲昏头脑,而把上门要求合作的经销商拒之门外。待“嫁”而沽,往往是成为大龄青年的主要理由。
由于这时候市场已经启动,所以要求合作的经销商肯定不止一家,生产商正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擦亮眼睛,慢慢地挑选经销商,以共同把市场做大。
这样做的好处是,既可以正面避免经销商的苛刻要求,又可以通过消费市场启动拉动这些经销商的进货需求,何乐而不为呢?
这里的关键在于,这样的市场开发宜少不宜多,成熟一个开发一个,每战必胜,否则会带来巨大的负面效果。
就像过去卖鞭炮的游商一样,挑着货郎担走到一个村头,总要放几个鞭炮以吸引大家前来购买。如果这几个鞭炮声音很响,一般总会引来顾客;否则,只要其中有一个鞭炮不响,游商干脆连这个自然村也不进了,就是这个道理。
从一般到个别
从一般到个别,是指生产商同时在一个地区挑选几家经销商铺货,而不轻易答应他们的独家经销权。等到一段时间过后,彼此之间自然会分出个快慢高低来。这时候再确定其中一家作为总经销商,一般来说风险较小。
应当注意的是,由于一开始铺货面较广,生产商对这些经销商的底细认识不足,所以,这种铺货应当尽量让经销商付清全部货款,哪怕价格放至最低。
这样做的目的是,一方面减少自己的经营风险,防止居心叵测的经销商趁机混水摸鱼;另一方面,也借此增加经销商的经营压力。因为如果经销商没有压力,就不会有太大的动力去推广新品,相互竞争中的优劣也难以判别出来。
为了不给最终被淘汰的经销商造成损失,生产商应当保证给他们的库存商品全额退款,除此以外再给他们一定的费用补偿。这样,一方面会使他们心中感到温暖,认为销售你的产品没有错;另一方面,也让最终的独家经销商感到这个成绩来之不易,从而端正与厂家的合作态度。
同样能够端正总经销商与厂家合作态度的措施是,不要签订期限太长的经销代理权。一般以一年为好。这样,可以让总经销商感到随时有被他人取而代之的可能。
讲究门当户对
生产商在选择经销商时,一般应当遵循门当户对的原则。也就是说,经销商的实力、规模并不是越大越好,当然也不是越小越好。
实力强、规模大的经销商,网络覆盖能力强,可是他们所代理的产品也往往多,眼界也高,不会对新产品盲目感兴趣。
尤其是凭他们的经验,当感觉到上门联系的生产商实力不够强时,往往会对你不屑一顾。
让这样的经销商代理你的产品,往往会漫不经心,到头来生产商有苦说不出。
实力差、规模小的经销商,通常更希望借助于代理新产品崛起。可是由于他们的客户资源有限,市场推广经验不够,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
这样的经销商就像扶不上的“刘阿斗”,让他们代理你的产品,同样会让你有苦说不出。
如此说来,寻找代理商要门当户对就在不言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