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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这个季节应该看香山红叶

至夏倒是第一次正眼打量这位刘总裁,从他这么短的时间查明自己的身份,并对他自己的儿子出手,可以看出来他的果断。能够拥有这么大一间酒店的人,想想也不是泛泛之辈。吃完早点,几个人在餐厅又若无其事的聊了一会儿,至夏站起身向门口走去,刘总裁松了口气,紧跟着她身后,以为她一定会去看看自己的儿子,出气了也就放了他。

谁知至夏却对跪着的刘大少爷视而不见,抬头看着外面越来越大的雨,半响,自言自语地说:“这天气,真不该来大理的,去香山看红叶多好。”她说得慢,阿利略听了个一知半解,费力的用中文问道:“香山在哪里?”

“北京。”至夏简短的回答。

“长城、故宫、天安门……”阿利略激动得两眼发光,这不能怪他,N年前他就被至夏洗过脑了,对北京的向往不是一般的西方人可以比拟的。可是那个当初蛊惑他的人这时候却并不想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了,回转身去,对秦璃说:“秦璃,这么大的雨,还是哪儿都不要去了,窝在房间里要好一点。”

“爸爸,我冷。”跪在雨中的男子看着至夏离开,忍不住叫道。

“志浩,谁叫你有眼无珠,惹到了不该惹的人呢,等林太太气消了,你就可以起来了。”刘总载就这么一个儿子,从小看得比什么都金贵,才养成了他这种目中无人的个性。

至夏和秦璃对视一眼,眼中都是失望,这就是中西方教育的差异。不管是在英国还是美国,发生这种事情,父母都会让孩子明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可是在中国,很多父母却最先想到的是如何让自己的孩子全身而退,这样培养出来的孩子怎么会有责任有担当?

两人不再说话,阿利略看了一眼刘志浩,也沉默的跟着至夏和秦璃往电梯走去。至夏一向心软,他很少看到她如此严厉的对待别人,就算当初在非洲看到那几个死去的绑匪,她都会很难过的说一声:多么鲜活的生命!他明白至夏一定是希望刘志浩能够从这件事得到教训,不要再犯同样的错。

一行三人回到至夏的房间,刚刚进到,阿利略就迫不及待的说:“至夏,你为什么不让我出手教训那个人渣,真的忍得我手痒痒。”

“咱们了阿利略可是大好青年,像这种打架斗殴的事情还是交给林晋轩来做吧,反正他不是什么好人,多挨一两次骂也无毁他的光辉形象。”至夏将自己丢在沙发里,毫无形象的回答。

秦璃的嘴角忍不住抽了抽,一开始看到至夏,自己还觉得她就是一只任由林总掌控的小绵羊,如今看来,她也是扮猪吃老虎的高手。只是两位高手过招,个中滋味只有当事人才能了解。

至夏看了看窗外,这雨大约一时半会也停不了,这一次的云南之行看来只能和雨躲迷藏了。

秦璃顺着至夏的目光也看着窗外喃喃自语:“真是奇怪了,这个季节并不是雨季,今年不知道为什么总在下雨?”

秦璃说的是中文,阿利略并没有完全听明白,但也猜了个大概:“雨吗?不要总是说雨了,看看昨天我和秦璃拍的照片,现在我的摄影是不是提升了不少?”

于是三人开始对着电脑看阿利略修图,附着外面不停息的雨,倒也少了几分寂寥。

而此时在A市某家装修得最豪华的咖啡厅,晋轩正在和沈漫喝咖啡,伴着小提琴悠扬的声音,气氛说不尽的温馨浪漫,而巧笑嫣然,风情万种的沈漫,成了咖啡厅一道独特的风景,没有一个男人的目光不被她吸引。晋轩也不得不承认,有着这个尤物的陪伴,作为一个男人的虚荣心,应该是可以膨胀到极限的。

状似漫不经心的扫视了一圏,男人痴迷的眼神和女人忌妒的目光尽收眼底,沈漫垂下长长的眼睫毛掩饰掉眼中的得意。再抬头看着晋轩时眼中秋波流转,说不尽的哀婉动人,红唇微启,声音温柔得让人沉溺。

“是我回来得太迟了吗?如果莫小姐不出现,你的选择只能是我对不对?”

这个时候只要是个男人大约都没有办法对沈漫说‘不’,晋轩伸出手安慰的拍拍沈漫白皙纤细的手背,却并没有马上移开,柔声说:“小漫,对不起,是我让你伤心了。”

沈漫的眼圈迅速的红了,哽咽着说:“晋轩,我不在乎你跟她发生过什么,如果你愿意,我会一直等你,只要你跟她离婚,就算再长的时间我都等得起。”

晋轩的脑海中似乎又出现了至夏看着自己无动于衷的样子,这一刻,面对着沈漫他承认他的心有了一丝动容,可也只是一念之间,他迅速的抽回了自己的手,这时一个高挑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身旁,打断了他的思维。

“林先生,这是您要的甜点。”

晋轩微笑笑着点点头,由于他松手的时间和服务生的声音几乎是一个时间,所以沈漫认定了是面前的这个女人破坏了自己的好事,就在服务生放下蛋糕的同时,她的手似乎不经意的抬起,刚好拍在了服务生的手上,一份甜点全部掉在地上,沈漫一下站了起来,指着服务生大叫:“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如果这些奶油掉在我的衣服上,你赔得起吗?”

一时所有的人都惊呆了,似乎都无法从她开始的风情万种,到刚刚的声色惧厉中转变过来。晋轩心中的一丝动容转瞬灰飞烟灭,他微笑着对吓得不知所措的服务生说:“不要紧,这不是你的错,收拾好就可以了。”

服务生这才回过神来,一边蹲下收拾一边道歉:“对不起林先生,我真不是故意的。”

晋轩看向沈漫,这一次,他的眼神不再有一丝迟疑:“沈小姐,我想我们真的不合适,况且我已经结婚了,我真的很爱我的妻子!”

沈漫的眼中闪过一丝狼狈,短暂得让人无法捕捉,慢慢的坐下,几乎在一念之间,她又变回了往日高冷骄傲,目无下尘的沈大小姐。

“我想辞了鼎盛的工作,这段时间真的很累,我想休息一下。”

“好!”晋轩毫不迟疑的回答:“可是你为鼎盛做了那么多,我真的该好好谢谢你,说吧,有什么心愿我一定帮你达成。”

沈漫放在膝盖上的手不知不觉的握紧,晋轩明明知道自己的心愿是什么却明知故问,很显然是想翻开刚刚的那页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可是自己怎么就那么没有骨气的不甘心呢?而且面对着始终温文尔雅的林晋轩,她觉得从来就没有过的难堪,这个男人可以放浪不羁,可以冷若冰霜,何曾见过他如此的得体,简直就是在演戏。而且他也毫不在乎自己明白他在演戏,只为证明他给了自己台阶。

正在她不知所措时,一个惊喜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沈小姐,我都不敢相信,真的是你吗?”

沈漫抬起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双激动得有些泛红的脸,只是做为男人太秀气了些,可是面前的这个男孩却有着让天下女人心动的身家——全国十大富豪之一,女强人李若的唯一继承人。李若这一生叱咤商场,成为很多人的典范,唯一的败笔大约就是她那娇生惯养,不食人间烟火的儿子。

现在这个唯唯若若的大男孩,正在含情脉脉的看着自己的意中人,可是却因为晋轩的气场太过强大而不敢再说什么,可是今天似乎连上帝都在帮他,女神居然主动站起来捥着他的手臂说:“怎么才来,我都等你大半天了。”

他还没有回过神来,沈漫已经微笑着对晋轩说:“我男朋友已经过来了,我们约好的去看电影,谢谢你的咖啡。”

晋轩绅士的点点头:“你们先去吧,我还约了人。”

“林先生,对不起……”李靖还想说什么,却被沈漫不客气的挽着向外走去。李若年青的时候就离了婚,所以唯一的儿子跟她姓,不知道是她保护得太好还是李靖像他的父亲,虽然母亲给他取了和唐朝名将李靖一样的名字,可是他从外貌到性格却和那位李靖没有一丝的相像之处。

晋轩看着他们的背影陷入了沉思,他想自己一开始对至夏的欣赏,最早大约就是她从不趋炎附势。对于那些所谓的名门望族,她从不假以辞色,可是对于普通人,她却有着最好的耐性。记得一次他们带着小佳去吃肯德基,吃完了她都会将垃圾扔进垃圾桶,并且告诉小佳,在英国的时候,肯德基的每一张桌子上几乎都是干干净净的,不是他们的服务生有多厉害,而是每一个吃完的人都会顺手带走自己的垃圾,这样留给后来的人就是一张干净的桌子,和一份用餐时的好心情。

也许细节更能见证人的气质和修养,当时晋轩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这么多年,早就习惯了国人乱丢乱放,可是他却在不知不觉间收敛了自己的行为:在公众场合不再大声喧哗,也不再随时享受自己的VIP特权而去老老实实的排队,这在重逢至夏前他是无法想像的。

至夏!一想到这个名字,一丝柔情就不知不觉的在他脸上呈现,遇见她究竟是自己的劫还是她的劫?

“香山红叶吗?”他喃喃自问,似乎看到了枫树下笑妍如花的她,那种美,不是性感,没有媚惑,可是却牵动了他的每一个细胞,那一份心动,原来才是爱入骨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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