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间临近街角的咖啡厅,并没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不过装修古朴简单,倒有点闹中取静的味道。晋轩到咖啡厅的时候,并没有找到那个叫至夏的女人。他百无聊奈的坐在那里,记忆中实在没有关于那个女人太多印象,只记得她好像是因为晓晓的丈夫贺成去了美国,具体是八年还是十年只有鬼才记得。可他现在得和这个女人重续前前缘,而他连那丫头长什么德性都忘了。但绝不是什么美女,他的记性不是特别好,但若是美女,就算二十年,都不会忘记。
掏出手机已经是4点半了,他记得心姨好像说约的是4点,虽然他难得有守时的时候,但并不代表能容忍别人的不守时。他已经到了,没有等到人可不是他的错。
刚想给兰姨打电话报备,耳边传来服务员温柔的声音:“小姐,请问还要续杯吗?”
晋轩随着声音望去,他喜欢女人温柔婉转的声音,觉得那是一种媚到骨子里的性感。
临窗前一个女人回过头来,皮肤白皙,头发也是没有柒过的黑色,五官还算清秀,但脸形略方,在时下锥子脸横行的时代,这张脸平凡不过,但她一开口,就吸引了他。
谢谢你!我想我等的人不会来了。声音柔美,字斟句酌,带着浓浓的异国腔调。
服务员看了看她手中的画,遗憾的说:“太可惜了,相信你一定会等到他的。
“是吗?”她翘起唇角笑笑,带着些许无奈,倒是减少了脸形带着的硬冷,晋轩第一感觉,这应该就是那个叫至夏的女人。
他缓慢的踱过去,至夏已经停止了画画,扭头看着窗外。晋轩看着她的画:一个长发女子,坐在窗前,而窗外靠边的梧桐树下,一个男人长身而立,漫天风雪中望着咖啡厅的方向,晋轩并不太懂画,但他认得画中的男子,那是晓晓的老公贺成。想到每次看到那两夫妻都是一幅恩爱无边的样子,他不由得少见的为眼前的女人不值。
晋轩在至夏的对面坐下,伸手叫来服务员,指指至夏面前的咖啡杯,对她眨眨眼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小女孩马上脸红红的离开了,是啊,帅到这份上的男人,哪个女人看到不心跳不已。
但至夏显然不是那些女人中的一个,她依然望着窗外,连服务员给她换了咖啡都浑然不觉。也许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她终于扭转头,垂下眼帘,幽幽叹息一声: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恨当时已枉然!
带着异国腔调读古词,却不带一丝矫情,这个女人反而更像一幅画,就是她自己画中那个坐在窗前痴等的女人,可惜,她等的永远是那个叫贺成的男人。
半响至夏缓缓抬起头,就看到了抱着胸,懒洋洋看着自己的晋轩,她的感觉和十年前一样,这个男人是威险的。
她微微笑了笑,所有的伤感失落尽收眼底,低下头拿过一张纸迅速写下一串数字,递到晋轩面前:“晋轩表哥,这是我的电话,请你存下来打给我,要不然兰姨问我就穿帮了。”
想不到一眼就被认出,晋轩承认他的小心脏小小的虚荣了一下,得体的笑道:“我都认不出你了,想不到你还记得我!”
至夏挑眉看看他,继续微笑道:“我们五点半去盛天吃的晚餐,然后去电影城赶八点档的《速度与激情》,十一点你送我回的家,你觉得这样安排好吗?”
晋轩倒是愣住了,不是没接触过主动的女人,到底是从国外回来的,这雷厉风行的作派与刚刚第一眼的感觉也太大相径庭了吧。
他承认他有这世上所有男人的劣根,对于太容易上手的猎物都没有太多的兴趣,刚想找借口离开,至夏又开口了:“你现在可以去忙你的了。”
这下习惯以自我为中心的男人终于明白了,原来方才她的话不过是想好的怎么去应付兰姨和梅姨的借口。几乎是赌气,他不假思索的说:“我现在也没事了,既然答应了兰姨来见你,我总该尽尽地主之谊吧!”
可是,至夏勾起唇角,淡淡地说:“我可以拒绝吗?”
虽然在问他,人却已经站了起来,收起桌上的画板,在晋轩不可置信的目光下,只剩一个美好的背影,渐行渐远,消失在他的视线中。晋轩叫来服务员买单,小女孩甜甜地说:“刚刚那位姐姐已经将她自己的单买过了,所以你只要付一杯的就可以了。”晋轩抽出一张老人头,在女孩崇拜的注视下走出咖啡厅,外面阳光明媚,形形色色的人群中早已不见那一抹飘逸的身影。他走向自己的车,唇边带着一丝近乎冷酷的笑意:至夏,既然你不想与我有一丝一毫的牵扯,我就偏偏让你不如愿。这一生,只有他不待见别人,哪里能容忍别人不待见他的。
当至夏再见到晋轩时,已经是十天后了。这段时间至夏的日子过得非常简单,每天用双脚重新丈量这个都市。十年,不单单物是人非,已经是侧底的改变了。可是她还是记得去晓晓家的路,不用刻意打听,每天兰姨都会有意无意的提起晓晓和贺成如胶似漆的幸福生活。十年了,她一度也以为过去的不再重要了,可是贺成两个字却还是隐隐的让她心疼。
而这十天,晋轩并不是第一次见至夏,有几次,他都看到这个特立独行的女人,穿梭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甚至一次在商城,他陪刚追到手的一个二线小明星买衣服,他们在手扶电梯上擦肩而过,可她却背着画板,目不斜视的上去了,倒是他抬头看着那个背影发了会呆。他真搞不懂这个女人是真的没见到他还是不屑一顾,不管是因为什么,都够让他郁闷的了。
但他不得不承认,不管是阳光下漫步的她,还是雨中狂奔的她,都是一幅画,一幅可遇而不可求的画。也是三十年来,除了母亲之外,唯一让他觉得与众不同的女人,让他莫明的想要去了解靠近的女人。
所以当他出现在至夏家时她正安安静静坐在餐桌上喝汤,见到他时微笑着盛好汤递给他说:“还以为你不会来了,所以吃饭没等你。”。平静得好像他们刚刚分开,连精明的兰姨都毫不怀疑地说:“这孩子,怎么不早说,我多渚几个菜。”
“他那么忙,如果一定要他来,倒显得我不近情理似的。”至夏一边喝着汤,一边慢条斯理的说,语气自然,落落大方,心兰自然是看不出一丝破绽。
倒是莫浩白高兴地说:“好久没来了,陪叔喝几杯!”
“不行,你血压太高,医生都说了,最近不要喝酒,再说晋轩呆会还得开车呢!”心兰笑呤呤的阻止。
从厨房拿了碗筷走出来至夏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其乐溶溶的场景,她唇角勾起一丝自嘲的笑意,这个家,自己永远是局外人。
吃过饭,殷勤的心兰端了一盆水果在客厅,拦住了想去洗碗的至夏,又给莫浩白和晋轩泡了茶,才去了厨房。
看着她的背影,至夏不由得感叹,外人眼中,她一定是最好的后妈,自己也确实挑不出她的错处。回来这段时间,每天变着法子给爸爸和自己做好吃的,可是,怎么就是和她亲不起来呢?是因为当年她绞尽脑汁的分开自己和贺成,还是今天积极的让晋轩和自己在一起?
“贺成的那个项目听说投入了五个亿,登权就那么放心大胆的让他做?”
父亲的话将至夏拉入现实,她漫不经心拿起一块苹果咬了一小口。
“说到大胆,那小子可比我强多了!”晋轩的话分不出褒贬,眼光却似无意的看向了至夏。
“可那小子看人的眼光却比你差远了!”莫浩白感叹,看了看至夏,马上将话题扯到了别处。
至夏站起来走到窗前看着楼下的车水马龙,贺成,从回国的那天起,她就必须得每天面对的人,十年,他们应该是完全陌生的两个人了吧?她爱了三年,用了十年来忘记的男人,如果有可能,她希望他们的世界再不要交集,十年之前或之后,他们都是两个世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