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之波
第一次接触这伟大的、浪漫的作家,是在胶东海边。一想起“苏东坡”三个字,就马上想到了那片天色,那片海浪,那种清冷的气氛。这就是我心中的苏东坡,关于他的感觉的全部。
过去的登州府所在地即今天的蓬莱城。城西北有个蓬莱阁,阁里有苏东坡那块有名的石碑。那块石碑上的字据说越写越自由,畅美的苏家书法就这样留在了高高的阁上,供人瞻仰,发出无尽的慨叹。苏东坡只在登州呆了极短一段时间。这是因为当年朝廷黑暗,不断地对年迈的苏东坡任任免免,故意让其在上任的路上折腾。往往苏东坡刚到任还没有几天,新一道改任的圣诣又到了;更有甚者,苏东坡正走在赴任的路上,新的任命就在后面“飞马来报”了。这是催命。
故意不让一个杰出的人物安定,而且企盼他在百般折磨中早夭。阴心之恶,古今皆然。
苏东坡尽管只在登州待了短短的一小段时间,传说中也还是为当地人民做了许多好事。站在阁上,凭海临风,想象他当年在这片大涌前的领悟。他的显赫与坎坷,大起大落,大概在古今文人当中也是十分罕见的了。对于世事的洞察力,他不会亚于当时和后来的所有智者。一个敏锐的南方人,多情的南方人,一个怀才不遇的诗人,一个常常倒霉的天才——就是这样一个人,做梦也想不到被一家伙支派到了这个海角。当然他后来还谪居海南,那里离死神只有一步之遥;但他毕竟是个南方人,往南,在我眼里并没有什么稀奇。让我稍稍吃惊的是他这一次竟然来到了我的家门口。我的出生地离这里可太近了。
我长时间注视着这个神秘的伟人留连之地,试图寻到他的脚印。
我站在阁上,迎着北风,看着浪涌把海底的沙子荡起。这浪涌一代一代荡个不停,人生也只能这样注视它。人的感悟力原来是无边地有限。比如现在,一个人如此地怀念一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先人。
后来我又去了杭州。杭州与苏东坡的名字连得更紧。作家在这儿待的时间长得多了,所以作为也多。他在这儿整修了西湖,留下了举世闻名的“苏堤”。
我去杭州的时间是一个秋天,菊花正好时节。记得那一天有些冷,和我同行的一位朋友不断地在身侧发出“嗤嗤”的声音,夸张地表达着挨冷的感觉。天要变了,天色已经不好,偌大一个西湖显出了灰暗阴沉的样子。风在隐隐加大,湖水已经在拍岸了。秋天的感觉非常强烈。
我又一次觉得苏东坡一生都是在这种秋冷里编织他的梦境。他是一个浪漫的人,一生无论怎样坎坷,都童心未泯,都要设法做一些梦。他至死都要追求完美。他这一生,从南方到京都,被贬,被宠,宦海沉浮,多少次死里逃生。可他仍像一个孩童那样纯洁无邪。
他也有幸,后来结识了一个叫“朝云”的女孩。
朝云好。朝云非常好。她小小年纪,却有能力理解博大的、命运多桀的诗人,理解顽皮的、以酒浇愁的诗人。她娇惯他如同娃娃,他厚待她如同小妹。他们相持相扶走完了一段奇妙的人生里程。
自从朝云死了之后,苏东坡就跌入了大不幸。命运对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击打,然而只有朝云之死,才是致命的一击。
水波扑扑,都是诉说。
艾略特之杯
美国有这样一个去处:它不算现代,没有当代都会最摩登的建筑,看上去好像也不那么令人眼花缭乱地奢华繁荣,但确是一个极有名堂的地方。它有故事,有传统,有自己独特的历史。这就是纽约区的格林威治村。
一些老文人都在这里留下了他们的踪迹,这儿的一些著名街道上,至今还能隐隐听到他们脚步的回响。
比如说“费加罗咖啡馆”。这真是一个美国人怀旧的好去处。它的有名,主要是因为当年的一些艺术家经常光顾。最有名的是大诗人艾略特,他在这间咖啡馆品味、写诗或获取灵感,总是流连忘返。
艾略特的代表作《荒原》中出现过这样的句子:“喝咖啡,闲谈了一个小时。”他有多少时候是在这间咖啡馆里度过的?我们不得而知。当年一个大脑袋、梳理着非常整齐的分头的人坐在桌旁,使者走过来,面对这位老熟人微笑,为他端来一杯热腾腾的黑色饮料。他像是在这儿消磨并不太好消磨的时光,构思着他那奇妙的、不能预知的未来。
如今这间咖啡馆极力想挽留过去的时光,而拒绝走进二十世纪末。为了这个愿望,它已经用尽了办法。比如当年的旧报纸、图片,一张张都贴到了墙上;这里有非常多的老照片;当年墙上贴的老猫画,现在有增无减;当年使用的粗糙的老杯,现在依然在用。这是一种沉重的粗白瓷杯,样子极笨拙。这儿的咖啡又太浓,一般人都不加糖,所以成了真正的苦杯。
只有这种杯子才是正宗的艾略特之杯,我这样想。成功,极大的成功之前的杯子,都是这样的苦杯。这样的苦杯最耐品味。
不仅是杯子,就是桌子椅子,也都老旧。侍者穿了黑色圆领衫,朴素非常。他们都一律随和,微笑,看东方人的眼神让人觉得有趣。
整个格林威治村罩在夕阳温和的光线下,等着黄昏。这里的生活节奏仿佛突然变得缓慢了。在纽约,唯有这儿显得懒洋洋的。这就与纽约的百老汇、洛克菲勒中心、华尔街等地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儿没有什么高大逼人的建筑物,让人活得亲切、安适。在纽约,这样的地方就等于北京城里的“四合院区”了。看着街头的建筑,各种装饰,色调,即便是一个对此地毫无了解的人,也会有一种怀旧感从心头滋生出来。每个人怀的都是不同的旧,并不一定是格林威治村的往昔。比如艾略特,他当年走在这里的街道上,想的就是自己的心事。
这儿是老文人区,老艺术家流连之地,气氛特异,风俗不古。如今这儿有一些奇奇怪怪的角落,什么同性恋酒吧“查理叔叔”,著名的无政府主义者的定期聚会地,巨幅**********彩绘,所谓的前卫艺术;当然,这儿更有一些不错的画廊,有大大小小的书店,有东方才有的那种老古玩店。
这儿被称为“作家艺术家的圣地”。
圣地必有圣迹,费加罗咖啡馆算是一处。有人还会向你指指点点,讲述海明威,惠特曼,菲茨杰拉德……一串流光溢彩的名字。一个地方让一批、而不是一两位艺术家钟情,其中必有缘故。艺术家内心的向往在这里表达得多么清晰,这就是:他们可以远离奢华,但却不能没有为人的一份宁静、自由,以及蕴含了内在张力的那种创作的激情和欲望。
格林威治是一只满溢的杯,它盛了怀念,安怡,温情,激动,还有黄昏的光色。
歌德之勺
1987年,我从北到南走了一趟德国。尽管是草草地走。
来的时候落脚波恩,走的时候去了法兰克福。那一天时间很充裕,我就和朋友在法兰克福大街上闲走。走着走着,突然想起了歌德。这儿不是与老诗人的名字连在一起的地方吗?这儿有他最重要的故居啊。
我和几个朋友立刻匆匆去寻。
这是一个奇特的人物。在文学的星云中,像他一样的文坛“恒星”大概不会太多。在中国,也只有屈原李白等才能和他媲美。然而屈与李离现在太久,他们的神秘有一部分是时间赠予的。歌德却离我们近多了,从时间上看,他显得亲切易懂。
第一次读《少年维特之烦恼》,扳指计算着作家当时的年龄,感受一个少年的全部热烈。那时觉得如此饱满的情感只会来自一种写实,而不需要什么神奇的技巧。现在看这种理解有一多半是对的。一件伟大的艺术品,究竟需要多少技巧?不知道。我们只知道它会是一位伟大的艺术家写的,它只要源于那样的一颗心灵。心灵的性质重于一切。
今天终于以另一种方式接近了你。今天来到了从小觉得神秘的这位艺术家生活过的实实在在的空间。多么不可思议,多么幸福。我们可以用手抚摸一下诗人触摸的东西,小心翼翼。我们试图通过逝去的诗人遗留在器物中的神秘,去接通那颗伟大的灵魂。
歌德故居是一幢三层楼房,当然很宽敞,很气派,与想象中的差不多。书房,卧室,客厅,最后又是厨房。我不知为什么,对这个宽大的厨房特别注意起来,在那个阔大的铁锅跟前站了许久。记得锅上垂了一个巨型排汽铁罩。所有炊事器具一律黝黑粗大,煎锅,铲子,特别是那把高悬在墙上的平底铜勺,简直把我吓了一跳。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一把炊勺。
这样的炊具有没有办法做出精制的菜肴,我不知道。但我可以想象出当年这里一定是高朋满坐,常常让诗人有一场大欢乐大陶醉。可以想象酒酣耳热之时,那一场诗人的豪放。大厨房约可以让十几个厨子同时运作,他们或烹或炸,或煎或炒,大铁勺碰得哐哐有声。
诗人的一颗心有多么纤细。我难以想象他需要这样的一间厨房。为什么,想不出。这样一间厨房足可以做一家大饭店的操作间,太大、太奇怪。
主要是勺子太大。
从厨房中走出,到二楼,又到三楼——那里主要是一些关于诗人的各种图片,它们悬了满墙。我没有看到心里去。我好像还在想着那把大勺子。它是铜的,平底,勺柄极长。我就是弄不懂它是做什么用的……人的一生无非是“取一勺饮”,而对于像歌德这样的天才,其勺必大。
这样一想,似乎倒也明白了。
关于诗人的全部故事,我所知道的一些故事,都在这个时刻从脑际一一划过。回想他那两卷回忆录《诗与真》,还有他与那个年轻人的谈话录(爱克曼《歌德谈话录》),感受着一个长寿老人的全部丰厚。他在魏玛宫廷任过显赫的官职,一度迷过光学研究,七十多岁时还与一位少女热恋,激动得浑身灼热。长篇短篇戏剧样样皆精,一部《浮士德》写了几十年……是的,他像所有人一样,只是一个过客,只是“取一勺饮”。然而他的“勺子”真的比一般人大上十倍二十倍。
那天我坐在书房里,在一个非常精制的小桌前凝视。一排排漆布精装书,岁月已使其变得陈旧;它们有些褪色;为了保护书籍,一排书架一律加上了铁丝网。这些书既不允许触摸,也不允许拍照。但我忍不住心里的渴望,还是说服管理员拍了一张。
怎样评价歌德,有一段话我们是耳熟能详了。恩格斯曾这样说歌德的“两面性”:“在他心中经常进行着天才诗人和法兰克福市议员的谨慎的儿子、可敬的魏玛的枢密顾问之间的斗争;前者厌恶周围环境的鄙俗气,而后者却不得不对这种鄙俗气妥协,迁就。因此,歌德有时非常伟大,有时极为渺小;有时是叛逆的、爱嘲笑的、鄙视世界的天才,有时则是谨小慎微、事事知足、胸襟狭隘的庸人。”
在法兰克福的歌德之家,我们能够很具体地理解恩格斯的这段话吗?
我却更多地站在诗人钟情的那个少女素描像前。她的眼睛一直望过来,既专注又茫然,好像随时都要与人展开一场永无终了的诉说和辩解。
在他的故居中,徘徊于诗人的物品之间。突然,上一个世纪的特异气息浓烈地涌来……
梭罗木屋
多少人向我推荐梭罗的《瓦尔登湖》。几年前我看了。我得承认这是一本不会消失的书。不是因为它有什么惊心动魄的主题和思想,也不是耸人听闻的事件和故事,更不是令人沉迷炫目的才华。它的不可磨灭,是因为作者透过文字所表现出的那种怪倔异常的思路,那种执拗的不愿苟同性,那种认真而非矫情的实验精神。
他在林中生活了一年左右,而且那片林子离人烟稠密的康科德镇很近,在当年步行也不过三十分钟;现在步行大概二十分钟即可。据许多人回忆,那一阵的梭罗时不时地到爱默生家饱餐一顿,并在回去时带走大量吃物。再说那里有一个美丽的湖泊,湖里有鱼,梭罗常常垂钓。
总之在那里住一年二载不是想象的那么困难。瓦尔登湖边也绝非蛮荒老林。这些我在去瓦尔登之前就已经知道了一些,并有了如上的判断。我还不是那么容易就在书本面前冲动起来的人。我没有那么天真,天真到顺着梭罗的指示去想象,一路越想越远,最后感动得热泪盈眶。我有我的经历和经验,我知道什么才叫难和苦。我见过真正的苦难。瓦尔登湖边的苦太不算什么了。这是一个书生之苦,多少有点“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味。
他的动人,在于精神。一个没有出路的大学生,一个被人嘲讽的年轻人,采取了近乎极端的方式,给眼前的文明世界来了一家伙。这需要勇气、勇敢,需要敢为人先的那么一种倔气和拗气。这才不容易。在一个文明世界敢于放弃,自我流放,敢于自愿地走向所谓的落魄,这绝没有什么好事在等着他。谁如果不信,就破罐子破摔地来一次试试。生命的实验不是闹着玩的,它形成的缺损,破洞,大多数时候不可修补。
梭罗一去不回头。不是不从林子中回头,他很快就返回了;而是他在已经选择的人生道路上再不回头了。从林中,从瓦尔登湖边回来的人,已经不能再像过去一样地做个好孩子了。结果他也从不打谱去做。他因不纳税而遭捕,还在里面写了《论公民的不服从》,准备在放他的那一刻宣读,对抗他认为的坏政府。人的自由,包括对坏政府的不服从,在他看来是一个人的基本尊严。这儿值得注意的两个字有“公民”。“公民”长期以来被赋予了一种奇怪的罗辑,这就是“服从”,而且是无条件的“服从”。这真是荒唐到了极点。公民的真正权利是什么,包括哪一些,从梭罗的这篇文章可以了解。此文应该成为当代公民的必修读物。他的这篇文章现在已成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