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妥善处理环境问题不仅是中国对世界的贡献,也是解决中国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关键。
作为发展中大国,中国一方面面临能源需求持续扩大的压力,一方面面临环境压力要节能减排,如何处理好这一对矛盾,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没有被《京都议定书》纳入强制减排计划中。但此前国务院印发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指出,到2010年,中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将由2005年的1.22吨标准煤下降到1吨标准煤以下,降低2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十一五”期间,中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减少10%。这些目标的实现不仅需要政府的努力,更需要市场机制的参与。
近两年来中国在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及核证减排量供应量方面已领先全球。2007年中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产生的核证减排量的成交量已占世界总成交量的73%,2008年更是惊人地占到84%。截止到2009年8月14日,发改委批准的CDM项目累计达到2174个。截至2009年10月,中国政府已批准了2232个CDM项目,其中663个已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成功注册,预计年减排量为1.9亿吨,约占全球注册项目减排放量的58%以上,注册量和年减排量均居世界第一。
中国环境交易市场潜力巨大,中国的实体经济企业为碳市场创造了众多减排额,但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是中国处在整个碳交易产业链的最底端。
目前,中国虽然是CDM项目主要供应国,中国CDM项目数目全球最多,签发减排量全球第一。但由于不具备CDM定价权,中国仍处于国际碳市场及碳价值链的低端。如果中国长期不能在碳交易市场掌握话语权,则中国经济的命门将受制于发达国家。
由于国内企业信息不对称,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相关环境权益交易产品存在严重的价值低估现象。中国创造的核证减排量被发达国家以低廉的价格购买后,通过它们的金融机构的包装、开发成为价格更高的金融产品、衍生产品及担保产品进行交易。发达国家还正在全力吸引中国的金融机构参与到他们所建立的碳金融市场中,进而赚取中国资本的利润。
此前,我国企业参与CER交易,先要寻找国际买家。第一种途径:通过经纪商从中撮合中国的项目开发者和海外的投资者,第二种途径:由一些国际大投行充当中间买家,收购中国市场上的项目,然后打包到国际市场上寻找交易对手方。
而国际买家低买高卖,赚取了巨额利润。他们在中国收购初级CERs,最初价格只有4~5欧元/吨,而欧洲市场上的交易价值在8~10欧元/吨,拿到欧美交易所包装成2008年至2012年12月交货的CERs期货合约,价格则为15~17欧元/吨。
事实上,不少国际买家并没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他们与中国企业签订购买合同时,不需要有很强的资金实力,也不需要有保证购买定量CER的足额账面资金,只需支付较低的开发成本。CER一旦颁发或项目一经注册,国际买家就可以通过中介或双边渠道找到下家,或者在交易所这样的二级市场加价出售。
为打破中国CER被贱卖的惨痛局面,2009年,中国国家发改委为CER制定了最低交易价格8欧元/吨。然而,就在2009年6月,中国卖给欧洲买家的核证减排量的现货价格为11欧元/吨左右,而同样代表一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欧洲市场交易的欧盟配额的2014年12月到期的期货价格高达19欧元/吨。中国还是不能摆脱中国CER被贱卖的惨痛局面。
这警醒我们: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不能只关注眼前,必须放眼长远。毕竟中国政府在哥本哈根气候会议前已经颁布了到2020年单位GDP碳减排40%~50%的目标。这意味着中国到2012年之后将面临碳减排的任务,中国未来或将由CER净出口国变成净进口国,而到那个时候,掌握在西方政府、企业手里的CER价格将会随着中国需求的增加而水涨船高,中国将付出巨额的成本去回购自己的产品!
未来,中国CDM市场价格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五个方面:
1.项目本身能否注册。当前在一级市场进行交易的大部分CER都尚未得到审核通过,实际上是远期市场交易,有无法交割的风险。
2.欧盟是否能够持续认可CER。目前,欧盟是全球CDM的单一最大买家,从2002年开始占到了每年CDM额度交易的75%以上。一旦欧盟停止购买CDM额度,这个市场基本就会消失,而已经开工的CDM减排项目的投资回报将会落空!
3.美国能否成为CDM的新增需求。
4.欧盟和后京都议定书未来的减排要求是否会更严格。
5.持续的经济复苏是否成为可能。
现在,中国已经遭遇到风险。比如,联合国监督碳排放交易的机构因担心中国政府故意降低风力发电补贴,以使这些项目具备申请碳信用额的资格,从而中止了几十个中国风力发电项目的审批。
以上风险事件足以为中国政府及相关企业敲响警钟:中国不应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任人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