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铃破摇了摇头,道:“直到现在你想着的还是索取,等待独孤世家的也将只会有一个结果,那就是——灭亡!”
独孤残血身后的汉子又站出来,怒喝道:“你居然敢说独孤世家要灭亡,今天就让我施威先灭了你。”
施威,人称翼虎。龙虎山三虎之一,但他却因犯下一件错事,为了逃避责任居然不惜背叛师门,从此在江湖中人的视线之中消失不见,谁又能想到竟然是号称武林第一世家的独孤世家收留了他。
金铃破道:“原来你一直藏身于独孤世家,你今天居然敢出来,就不怕有人将你的行踪告诉龙虎山?”
施威冷冷一笑,道:“只要你们不说出去,那么我的身份就永远也不会暴露。”
大鹏道:“你是想让我们永远都不能开口?”
施威道:“果然你是在装疯卖傻,但是我要你今天之后就再也不会装疯卖傻!”
金铃破道:“你本是龙虎山三虎之一,与力虎甘敬,剑虎花师齐名的翼虎,可是竟然不敢承担自己犯下的错误,如今甘敬和花师都已在江湖中声名远扬,可你却只能躲在独孤世家苟且偷生,难道你就没有后悔过?”
施威当然后悔过,特别是每次听到力虎甘敬和剑虎花师的事情,更是整夜无法入睡,如果当初自己勇敢的面对所犯下的错事,今天的龙虎山也许还是众所周知的三虎,而不是现在的双虎。就因为那件事,自己不但被龙虎山公开宣布逐出师门,只要有人知道他的行踪龙虎山也会答应提供消息的人一个要求,而自己从那天开始就由翼虎变成了过街老鼠
可是无论他怎么后悔都已没有用,因为时光绝不可能倒流。
施威恶狠狠的道:“我先要你后悔今天来过万宾楼!”
身形一动,本来还有一丈的距离,眨眼间就到了金铃破身前,翼虎本就以速度见长,不然怎么会得来翼虎的外号。
施威不但速度极快,手上也不慢,他用的是两柄短剑,整个剑身只有六寸长,再加上四寸剑柄,刚好一尺。
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施威敢用这么短的剑,正是因为他的速度够快,往往在别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丢了性命。这次两柄短剑还会和以前一样无往而不利吗?
施威从动身上前,至半道拔剑,再到挥剑刺杀,动作如行云流水般一气呵成,绝没有半分滞带,金铃破也似乎真的没有反应过来,还是那样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
金铃破自始至终都未曾动过,施威的短剑也并没有在金铃破身上刺出两个透明的窟窿,只因为有人出手阻挡了施威这几乎不可能被破解的两剑。
出手的人当然是大鹏,他的手不知何时已架在施威的手腕之上。
施威的出手快的就已经看不清楚了,可是大鹏的手是怎么架到施威的手上的,谁也没有看见,就好像他的手一直就在那里,施威是故意将自己的手放到上面去的,可是大鹏的手刚才明明没有在那里。
大鹏用异样的眼神看了看金铃破,只见他还是神色自若的站在那里,仿佛根本不知道自己刚才已经在鬼门关里走了一遭。
“这个人不是武功深不可测,就是真的不知的死活。”这是大鹏对金铃破下的判断。
施威的手被人架住,并不觉得是大鹏的武功比他高,还以为是自己不小心,心中不高兴,道:“没想到连死都有人抢着去死!”
大鹏淡淡道:“这件事本就是我惹下的,要死当然也是我先死。”
施威残忍的笑了笑,道:“对于将死之人的愿望,我都会尽量满足。”
虽然刚才自己的手腕被大鹏架住施威觉得是自己大意了,但是他并没有因此而轻敌的意思。这一直是他的优点,就是无论对手是什么人都会全力以赴,即使是一个街头的地痞无赖也是如此。这些年他不但没有将这个优点忘记,还给自己多加了一条:出手必尽全力,力争一击致命。
左手一招“拨云见日”砍向大鹏的手腕,右手一招“直捣黄龙”刺向大鹏的心窝。也许是刚才自己大意被人架住了手腕,所以这一次无论是速度还是出手的方位,施威都拿捏得十分精确。也许正是因为刚才受到了刺激,所以这两剑的发挥也超出自己以前的水平。
还有一寸,短剑就可以刺入大鹏的心窝。
忽的,施威的动作就这样停住了,右手的短剑距离大鹏的心窝还有一寸距离的时候,忽然就停住了,眼中充满了惊恐和不信,咽喉上多了一柄短剑。
施威左手的短剑已经不见了,只因为大鹏手腕一翻,就夺走了施威手上的短剑,并以比施威更快的速度将短剑刺入了他的咽喉。
施威刚才还在想着,自己这些年一直在独孤世家都没有什么建树,虽然独孤残血一直没有说过什么,还是对他那么客气,可是他手下的人却越来越看不起自己。今天只要能一战立威,今后就可以心安理得的在独孤世家一直呆下去,他甚至还想到了好久都没有去万花楼找过的红儿。
如今,这一切都已不再需要他担心挂牵。
独孤残血虽然想过敢来万宾楼惹事的人必定会有两下子,但却万万没有想到施威连一招都没有走过就已丢了性命。
能在道教五大名山之一的龙虎山也被称作杰出弟子,绝不可能是一个草包,那是绝对要凭真本事才能被称为杰出弟子。
龙虎山虽不能和青城、武当这些门派相比,但那并不是因为他们的武功不济,相反龙虎山的武功一直都很是让江湖中人忌惮,只不过这么多年以来龙虎山没有出现过可是叱咤一方的人物,才显得有些声名不显。
如果不是被驱逐出龙虎山,如今的施威武功一定还要高出许多,但就算是这样,自己要一招杀死施威也很难做到。
独孤残血凝重的看着大鹏,道:“以你这样的身手,绝不会无名之辈。”
大鹏道:“怎么?你害怕了?”
独孤残血哈哈一笑,道:“笑话,独孤世家怕过谁!让你把真实来历说出来,只不过是怕你万一是那位好朋友的后辈,伤了你今后相见的时候难免会尴尬。”
大鹏也哈哈笑道:“原来你都是为了我好。”
独孤残剑道:“若不是如此,我就是直接杀了你也没有人敢说什么。”
大鹏忽然敛起笑容,道:“这你尽可放心,我绝不会是你认识的人的后辈。就算我骗了你,只要将今日的经过说出去,也不会有人怪罪于你,所以,你尽管尽全力杀了我。”
独孤残血道:“本来见你能有如今的成就挺不容易,还想要提携你一下,谁知道却是个如此不识好歹东西!”
大鹏道:“你!提携我?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宁愿自绝于天下人面前!”他将你字说得很重,其中的藐视之意却是特别明显。
大鹏的这句话,不但阻断了独孤残血后面想要说出的场面的话,同时也阻断了自己的退路。
今天的场面就只剩下了两个结果。
第一:大鹏替孙富贵讨回公道。
第二:大鹏,金铃破,孙富贵都死在万宾楼。
独孤残血用看死人一样的眼神看着大鹏,一字一字道:“既然如此,就不要怪我心狠手辣了。”对身后的人一挥手,道:“你们上去看看,他的本事是不是和嘴一样厉害。”
见独孤残血居然想用群攻来对付大鹏,金铃破上前一步,道:“既然大鹏一个人对付他们,就让我来领教一下独孤残血大老爷的高招。”
金铃破就这么样随随便便的站在那里,身上既没有因为内力激荡连衣服都鼓了起来,目光中也没有露出一丝杀气让人心中发寒,看起来和一个整天无所事事的公子哥一模一样。
可是独孤残血却宁愿面对一个浑身杀气的人,也不愿意面对如今的金铃破。只因为眼前的人他是真的看不出其深浅,连他会不会武功都完全看不出来。
要说这人会武功,可是在他身上找不到一点练过武功的痕迹。一双手很白很干净,手指修长,手心里没有一点老茧,手背上也没有任何伤疤。只要练过武功的人手上都会有老茧,只不过或多或少而已。练刀剑的人,虎口一定有老茧,练掌力的人,手上不但会有老茧,手指也很粗短,皮肤或红或黑或青,却绝不会如此白皙,只有练暗器的人手上的老茧几乎看不出来,但是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他们的手上一定会有各种暗器留下来的伤疤。
金铃破手上没有伤疤,但是他却太过镇定,镇定的让他的对手一点都镇定不下来。
如果眼前的这个自称金铃的人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独孤残血还可以将他看着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浪荡公子哥,可是他眼角的皱纹又告诉独孤残血,他就算是浪荡公子哥,也绝不再是二十来岁了。
既然这些都不可能,那就只剩下另一个可能,这个人是一个高手,也许还是他从来未曾遇见过的高手。
他一个人对付大鹏还有几分胜算,要是面对金铃,心里除了直打鼓什么也没有。
独孤残血忽然道:“既然这位叫金铃的朋友认为你们是以多欺少,那么就让我一个人来领教一下这年轻人的高招。”
跟独孤残血一起来的十多个人只好一起退下,金铃破又道:“只要你们不出手,我也绝不会出手,但是谁要是敢不遵守承诺,就不要怪我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