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商人在中国的东、南、西、北、中各个方向都留下了足迹。江西万安商人,往四川的比较多,“万安沿江小民,以渔舟为家,其长子孙。其中富者操大航,通货上都或客籍赣土”〔明〕李维桢:《刘处士墓志铭》,《大泌山房集》卷87.抚州的商人还迁居边远地区进行经商活动,如在西南的少数民族地区,王士性在《广志绎》中说:“余备兵澜沧,视云南全省抚人居什之五六,初犹以为商贩止城市也。既而察之,土府、土州,凡僰猡不能自致于有司者,乡村间征输里役,无非抚人为之矣”〔明〕王士性:《广志绎》卷4,《江南诸省》。甚至还有一些商人来到缅甸等境外进行商贸活动。
明清江西行商之风的盛行,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它的兴盛不仅加强了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往来,使得国内市场日益扩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明清商品经济的繁荣。同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江西人求新思变、善谋实干的良好品质。
一、参与公共建设
在明清地方公共事务建设中,虽然政府基本处于主导地位,但是,随着政府的日益腐败、财力的日见不足,更多地需要借助于民间力量,而商人在其中扮演着主要的角色。就建设内容来看,由于资金的有限性,政府只能投资于主要的,或对社会经济发展起显著作用的公共工程等社会基础建设项目,如县志所载政府修建的桥梁、水利工程,主要是着眼于大型工程。而广大的小型工程则主要是由民间力量来承担,其中商人贡献颇大,如地方桥梁道路、农田水利、村塾学院等公共设施的修建,大都离不开商人的鼎力相助。
就建设范围来看,政府参与主要集中在城市,而广大乡村公共产品则主要由包括商人在内的民间力量来完成,或者作为重要补充。如县志中所记载的地方政府创建的学校、赈济慈善机构等一般都设在城镇,对于乡村社区则考虑较少,这就使政府的供给活动只能在较小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而江西商人绝大部分来自农村,出于一种乡土情结,广大商人把获利所得主要投资于乡村建设,这就有力地弥补了政府在乡村供给中的不足。此外,与政府所行供给措施相比,商人供给更为细致,以社会救济为例,商人救济往往顾及到政府救济不易达到的方面,如收养弃婴、施衣赠药、掩埋尸体等,都是政府救济所少有的。就这方面来说,商人供给相较政府供给而言,起到了重要的拾遗补充作用。
二、维护社会安定
明清时期,农民的贫困程度是十分惊人的。由于政府官僚、地主、高利贷者的层层盘剥,广大农民生活在贫困的最前沿。早在明朝初年,解缙就针对他家乡吉水的情况上书说:贫下之家,“或卖产以供税,产去而税存;或赔办以当役,役重而民困。土田之高下不均,起科之轻重无别,膏腴而税反轻,瘠卤而税反重。”《明史》卷147,《解缙传》。即使是康乾盛世时期,农民生活也是非常困难,乾隆年间曾有人著文指出:“天下之本在农,农民困则天下困……(农民)得以暖不号寒,丰不啼饥而可以卒岁者,十室之中无二三焉。”《清朝续文献通考》卷60,《市籴考五》。
因此,明清时期,一般农民要想维持正常的生产是非常艰难的,在自然灾害危害较多的地区更是如此。由于传统社会生产力的低下及发展不平衡,生活温饱仍是困扰社会的主要问题。另外,人地矛盾的尖锐也导致大量贫民的出现。对此,江西商人开展了各种救贫济困的活动,提供了大量的农村公共产品,这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日益严重的社会贫困现象,但还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扶贫济弱、安定社会的作用。此外,明清江西虽然是粮食外销大省,但是很多地方的粮食却只能自给,若遇荒歉之年,还得依赖外地粮食补给。因此每遇灾荒,时有发生抢米风潮,如果形势不好,还可能发生饥民暴动,严重影响封建统治。而江右商帮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特别是参与社会救济等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下层人民最低程度的再生产的进行,维护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从而保障了基层社会所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的供给。这种维护是通过商人们牺牲一小部分财产对社会分配关系的调节来实现的,这一方面既是商人自身利益的需要,也是整个社会的需要。尽管这种做法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传统时期的人民贫困问题,但从客观效果来看,毕竟在帮助贫苦百姓渡过难关上起了一定作用,从而使社会生产不至于因饥荒而中断,大批的雇佣劳动者也不至于大量散失逃亡,既安定了社会生活,也使社会经济得以持续发展。
三、促进社会发展
商人的兴起和商业的发展对农村社会的发展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首先,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如商人投资农田水利建设,不仅对农村救灾有利,而且对于农业的长久发展有利。因为商人修建或参与修建的陂、塘等水利工程,其灌溉农田的作用并不是一时的,而是较为长久的,对农业发展所起的作用不可低估。并且,在耕地日益减少而人口日益增多的情况下,江西许多地区还能基本保证人民的口粮供给,这是相当不简单的,这没有农业的发展是难以实现的,而商人供给农田水利正给了农业发展以一定的保证。再如商人投资交通设施,不仅方便了农村百姓的出行,而且有利于商路的贯通,加强和外地的经济文化交流,还有利于沟通生产者和市场的联系,这些对本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而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农村经济作物也得到普遍种植,进一步活跃了本地的经济。其次,促进了农村文化的发展。商人对公共学校的投资,使大量义塾、义学纷纷建立,不仅仅是造就了大批高层次人才,更主要的是使本来无法读书的贫家子弟有了受教育的机会,使更多的贫苦百姓接受了一定的教育,从而使农村的文化水平和百姓的识字率普遍较高。此外,商人供给农村公共产品还使地方社会得到发育。明清时期,地方社会已经普遍兴起,其标志是地方精英分子的大量涌现。所谓地方精英分子,是指有道德名望、为人公正的地方上层人士。其不必非常富有,但愿意为乡里事务出力,处事公允,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这些人对地方事务有很大的支配权力,关系到地方上的稳定和发展。
总之,明清江右商人、商帮的发展轨迹不仅是中国商人、商业发展历程的缩影和展现,而且其发展有力地促进了江西和其他广大地区的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促进国家和中华民族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江右商帮的经商理念、经营思想和文化精神,既反映了江西民众的心理意识和文化习俗,又促进了不同地区民众的文化交流,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和遗产。在新时期,“赣商“重新焕发活力之际,了解、探析传统时期江右商帮的发展历程及其精神内涵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