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底的那一刻,我眼中只看的见那个丫鬟狰狞的脸,扭曲在跌宕的水波中。
我叫董鄂宛若,阿玛是我们满洲正白旗最文武双全的将军。入了关后因为皇帝要习汉人的四书五经,便封了他做内大臣,收起令符光鲜的做起帝师来。我记得很清楚,就在六岁那年,所有丫鬟对我的称呼由“小姐”变作“格格”,我们一家从那以后便在这个据说是前朝公公遗留下来的奢华府邸住了下来。
十六岁这年我的命运又一次被人改变,那个晚上我喝完碧鸢端来的小米粥就打算睡觉,那个白衣锦服的汉人男子便悄无声息的从我的窗子外头,嗖的一声钻进了本格格的闺房。
本能的反应当然是尖叫,那男子却比我还快,只看见眼前白影一晃便过来堵住了我的嘴,当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坏了,这人难道是传说中的采花贼?”
我以前特爱偷偷乔装了溜到大街上去玩。站在大马路牙子上兴致勃勃的啃北京城的糖葫芦。雅媛对我这个嗜好头疼不已,时常拿汉人写的小说野闻里采花贼人贩子的桥段吓唬我,其实说真的,我对这些个卑鄙无耻的职业还是很好奇的,尤其喜欢那个拐了小姑娘卖到青楼里的故事,特别对我的胃口。
这男子很暧mei的跟我贴着身子,身上传来好闻的清新体香,我虽然脸皮挺厚的,毕竟是个小姑娘家,当下便红了脸,心里又惊又怕,不知道这人要拿我怎么样。
“别出声,我就放开你,明白?”
我忙不迭点头,一直被捂着还真是有点难受,纵然那只手的主人让我很有好感。
那白衣男子竟然刚松开了我,便就地跪下,恭敬的呼我:“草民明月阁左护法华瑾,叩见十三公主。”
什么?我那一刻觉得这个世界有些晕眩。自称华瑾的白衣男子抬起头来恳切的看我,仿佛在看一盘香味四溢的桂花糕般,让我一瞬间想到的是:这么好看的一个男人,可惜是个疯子。
鉴于华瑾长的挺帅,后来我还是耐着性子听完了整个故事。不外乎就是国破家亡,襁褓中的公主流落民间然后被亲小姨收养,身份从此被影藏起来。然后华瑾抬起头来,红着脸憋了半天,终于憋出一句:“陈公公说,公主左臀上有一块莲花形胎记?
我顿时大窘,心虚的摸了摸自己的小PP。这个证据实在是太歹毒了,除了我额娘和雅媛,恐怕连我阿玛都不清楚。而且华瑾这故事讲的太过天衣无缝,我实在是没理由不信。再而且人家堂堂一江湖侠少——对了,后来证明他不是什么采花贼,也没有必要三更半夜的拿这么荒诞的一个故事来骗我。
震惊当然是有的,甚至有些隐约的兴奋。我居然还有这么传奇的身世之谜!多么刺激的一个经历!我阿玛说我从小就没脑子,又唯恐天下不乱,现在一看果然是真的!我对此深表羞愧。
华瑾说我这院子里有个足以惊天动地的大秘密————大明朝代代相传的传国玉玺,就沉在我这院子里的莲花池底。设着机关,只有皇族血裔用鲜血才能开启。而几十年来大明其余皇族几乎被镇压屠戮殆尽,明月阁数十年苦苦查访,终于找到了我这只漏网的鸟儿。
话说到这里已经很明白————那传国玉玺现在只有我才能捞上来,所以这个重任便责无旁贷的落到了本公主身上。华瑾便用他那张风华绝代的脸对着我,小柳叶眼里充满恳求,我那会儿也是真傻,或者说直接中了美男计,差一点就把这要命的身份和差事欣然接了下来。
“华瑾少侠,你恐怕是找错门了,我——咳咳,身上没有莲花型胎记。”我回答他。笑话!平日里玩闹归玩闹,这可是要杀头的大罪,我毕竟还没有傻上天。
“公主——”华瑾色变,而后愤然:“公主这是决心要做叛国的汉奸了?”
我直接无语,问他:“如果我突然大晚上闯入你家说你其实是大清朝的某个阿哥,你相信么?你会听了我的话背叛养育你的父母亲族么?”
华瑾脸色一变,抬剑指着我喉头:“我只说一句话,公主要是不答应帮忙,董鄂府这上上下下几十号人决计见不到明天的太阳,公主若是不信,大可拒绝华瑾。”
于是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每隔三天,华瑾便带着我下水去捞玉玺。那可真不是什么好差事,我又不会游泳,虽然找了跟芦苇管子通到水面去呼吸,那滋味也很不好受了。
华瑾说安置玉玺的机关就附在大理石池底上,但是在什么位置,具体长啥样,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我们只能一寸一寸的搜寻,断断续续的收效甚微,别说玉玺了,连块成色好些的石头都没看见。
“小樱桃,只要找到传国玉玺,那些清狗就再也不能在我们的国土上猖獗了。”在我已经失去兴趣以及力气之后,华瑾目光明亮的跟我憧憬着。
说实话我听了这话觉得很不是滋味,毕竟我已经做了整整十六年的“清狗”,并且热爱我格格的身份多于这个徒有虚名的前朝公主——那晚之后华瑾甚至都不再将我当公主,直接称呼本公主的芳名,在我想尽方法逃离他摆布的时候还不时一改谦谦君子的模样拿剑指着我,软硬兼施的答应了,拿到玉玺后就不再打扰我。废话!拿到玉玺本格格还有什么利用价值?
大概是华瑾看我后来对他抵触情绪太大,明月阁几天后终于换了一个人跟我接头——右护法绯曦。长的跟女人一样的男人,后来我在水底扑腾时候不小心触到他胸膛,才知道原来我看走眼了,这原来是个长的跟男人一样的女人。
绯曦咬牙切齿的威胁我不许说出去,还说女儿身本来只有华瑾和他们阁主知道,现在多了个我。天地良心我对谁说去?伺候我的那帮小丫头?
绯曦要比华瑾狠的多,第一天来就喂了我一颗毒药,三个月给一次解药,不然就全身溃烂而死。而且一点也不给我这个公主面子,小殷桃小殷桃的叫来叫去,弄得我挺没面子。不过绯曦似乎很忙,于是神不知鬼不觉的给我家安了一个副手——烧火丫头李青青,她来不了的时候李青青带她监督我。李青青不会水,每天晚上冷着一张脸在岸边监视我,那段时间是我这辈子最悲惨的日子,一个烧火丫头盯着我干活儿,手里还不明意味的拎着跟小皮鞭儿,绯曦解释说那是她的兵器,可是以我的立场还是怎么看怎么渗得慌。
李青青那个丫头喜欢绯曦。对,就是怀春少女对美男子的那种喜欢。有时候绯曦把体力不支的我从池底抱上来的时候,给我输内力的时候,我都能迷迷糊糊的看到那个丫头要吃了我般的目光。真的是很好笑。我好几次都忍不住想告诉她绯曦是个女人,后来又恶趣味的欲言又止。
后来我变成孤魂野鬼之后,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NND,我干嘛不早点告诉她!!
嫉妒的女人是全世界最可怕的生物,本来本格格我身体娇弱,于是早就和华瑾说好了三天下一次水,就这么折腾了我一个来月。有那么一天我实在是支持不住了,看着我家的那个池子就想吐。李青青那个丫头可算是歹着了报复的机会,挥着小皮鞭儿一点情面不讲的把我赶出被窝。我当时还在心里狠狠诅咒:让你爱绯曦那个死人妖一辈子,一辈子人家不搭理你。
在水里呆了不到半盏茶的功夫我就觉得撑不住了,浑身发寒,眼前发黑,芦苇管子一个没叼住就漂远了,于是忙朝着岸上监工的李青青发出求救讯号。李青青又不会水,手忙脚乱的把鞭子甩过来,我顺势抓住鞭梢浮了起来。
“你怎么样?还能坚持么?”李青青有些心慌,皱着眉头问我。
我气结:什么人呢这是?不说我好歹是个公主,天天这么给你们卖命。这样了居然还要剥削我?于是没好气的回她:“再坚持就死了,快点拽我上去。”
李青青神色一变,她大概觉得我又消极怠工装生病了,于是想起我娇羞柔弱的躺在绯曦怀里喘小气儿的情景,于是便恶从心起,一抖鞭子,想要让我喝点水以示教训,但是我实在已经精疲力竭,手脚一滑鞭子脱手,我便石头一般向下沉去。
沉底的那一刻,我眼中只看的见那个丫鬟狰狞的脸,扭曲在跌宕的水波中。
很诧异我这样还能笑的出来。笑的一刹那我感觉自己笑容圣洁悲悯的跟庙里的菩萨一般,终于要结束这一切了,这一个多月的经历太过于折磨,让我迅速从一个顽劣的傻丫头变成忍辱负重的悲惨公主,其实这一刻我突然觉得我竟然很享受这种折腾,别问我为什么,我也不明白,莫非就是传说中的没事找抽型?
沉到了底的时候我恍惚看见池边人影闪动喧哗,有女人的尖叫和男人的吆喝,混杂一处模糊成耳边嗡嗡的耳鸣声。我笑着歪过头去,有些惊讶的看见手臂边一块眼熟的石头蹭着我的伤口,鲜血便奇迹般渗入石头形成纹理,渐渐的浮现出四个繁复的篆字来。说它眼熟是因为这一个多月来我不止一次的经过它,但是华瑾把那玉玺的藏身之处描述的太玄乎。我压根儿就没有留意过这块石头,谁曾想贵重无比的传国玉玺会如此落魄随意的藏于一堆青石之中?
于是最后一口气灭下之前我想说的最后一句话便是:NND,我死的真不是一般的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