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仲——”一声宛如山涧清流的凄婉女声,唤回了他游离的神志,睁开眼睛看到的,是来兮满是泥污的小脸。那红肿的眼眶正大颗大颗地坠下成串的泪珠。
阿仲缓缓地轻抬起指尖接住那些珍珠串似的泪珠,身体觉得如同至身冰窑般的冰冷,心底却是如此温暖。她,是在为他流泪呢,真幸福。
他的人生,是在马背上开始的。从会走路的时候,就学会了骑马,跟着父亲和皇叔们纵马驰骋。到军中之后,他杀敌无数,战功赫赫,骑在马上,以血肉之躯,护住了大郑天朝的万里江山,更是骑在马上,俯瞰着整个天下。
但是,他每日过着刀头舐血的生活,无数次血染战袍,这一切换来的是什么?是独孤一族的外戚专权?是独孤城拖延行军逼他于绝路的阴险?是身为嫡长子的大皇兄稳坐中宫坐等着继承他浴血保住的天下?不公平!一切太不公平!他不甘心,实在是不甘心……还有来兮,他承诺过,要娶她。
她真是天下最勇敢最聪明的女子呵,一夜之间快马急行到玉门关,搬来了十万援军,这样的女人如果不配做他的正妻,还有谁配?阿仲将手抬高,想要抚mo一下她脏兮兮的脸,却无力地僵在空中,倾落下来。
连这丝力气也没有了吗?他无力地一笑,苍白的唇如冬日的雪:“别哭……更丑了呢……”
来兮泣不成声。
“我恐怕,不能对你负责了……”阿仲觉得好累,好累,他缓缓地闭上了眼睛。耳边传来来兮的哭诉声,似乎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珂尔基被绑束在帐外,晚风吹来不远处最大的那处营帐中女子尖利的呼喊:“乾承瑞!你这个不负责任的混蛋!我绝不允许你抛下我!你的父母亲人还在长安城等你回去!你的铁甲军将士们还等着跟你班师回朝……军医!军医!给我救活他!就算他进了鬼门关,也要把这个混蛋拉出来!”
好个热辣犀利的女子!珂尔基心中感叹着,又想起那一幕。
那一幕,深刻地让人难以忘怀,她突兀地出现在腥风血雨的战场上,眼中仿佛看不到千军万马般,只有乾承瑞一个人。那个有着纤美修长身形的女子,不顾一切地跳下马去扑在倒地的乾承瑞身上,仿佛没有看到周围遍布林立的刀枪剑阵。她身影如飞,一头奔跑得散落开来的黑色长发,黑的如同草原的夜空,一丝丝随着春风舞动,仿佛是迎着春风的柳枝,又像是一匹随着风飘扬的绸,说不出的柔美。当时天已经黑了,火把映着她的脸庞,她的脸很脏,脏得看不出面目,但珂尔基莫名地觉得,她美得如同天上的仙子。就是那片刻的失神,他被月惊天的长枪束住了身形,活捉了来。
沦为阶下囚,珂尔基甚至来不及去想自己此时的处境,反而关心起这个奋不顾身地追随乾承瑞的女人,她是谁?是他的妻子吗?应该不是,听说乾承瑞还未婚娶。
真想也有这样一个女人,舍弃了生死地追随着自己。珂尔基想。身为七王子,珂尔基身边从来不缺少女人,罗纳族的少女本就热情似火,不似天朝女子那般羞涩矜持。但是,从没有谁能像这个女子这样,似燃烧的火焰般,照亮了珂尔基内心深处那片空寂的地带。
乾承瑞受了重伤,在帐中昏迷了十天十夜。
十天十夜,战事已经结束了。
珂尔基被活捉,罗纳人大败而逃,朝庭的二十万援军终于到来,携同玉门关的十万兵马乘胜追击,一举攻破罗纳都城,罗纳可汗被迫献上降书,愿向天朝俯首称臣,岁岁纳贡,为表诚心,愿以被俘的七王子珂尔基为人质,押往长安城久居。
乾承瑞终于睁开了眼睛,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帐内摇曳的烛光映出一张绝美的脸,像一朵带着露珠的白莲,清逸,娇柔,风姿楚楚,又清新得不染凡尘。好美啊!她月光般光华照人的容貌似磁石般深深吸引着他的目光,再也无法移开半寸。他不由得想起《洛神赋》中的句子: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出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渠出绿波。
“你是,来兮?”阿仲艰艰地张开嘴,用沙哑的声音问。
美人一笑,绝代风华:“是,是我。”
“原来一直以为你是个丑陋的小泥巴脸。想不到,你这么美。好美,好美。”
这样的赞美之词来兮已经听过无数遍,听得她早已烦腻了,但此刻从这个高傲的少年口中说来,她却觉得隐隐有丝得意。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中书令月饮泉大人的千金,是全天下最美丽的女子。现在才知道,你不仅是世上最美丽的,亦是最聪明,最勇敢的女子……我以前总觉得,老天待我不公平,我付出太多,得到太少。”阿仲顿了一顿,舔了一下干涩的嘴唇,“现在看来,老天待我不薄。即使付出再多,能有妻如此,也值了……”
“不对,你还少说了一样。最温柔呢?”来兮伸出手指数着。
“你这悍妇还称得上温柔?我在鬼门关游荡的时候都能听到你吼着让军医救醒我,你还敢骂我是混蛋……”
“喝水吧!”来兮递上一碗温水,堵住了他的嘴。
如同甘泉,滋润着乾瑞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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