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王阖闾第一次见到孙武之后,对他的表现非常满意,但心中仍然有一丝担忧,孙武那么年轻,对兵法就有那么深邃的研究,他会不会只是纸上谈兵呢?他实际操作能力究竟如何呢?吴王阖闾独自沉思着。他又重新把孙子的《兵法十三篇》细细读了一遍,掩卷思考,这么神奇的兵法,孙武究竟怎样恰到好处地运用到现实中呢?他百思不得其解。俗话说:解铃还需系铃人。吴王阖闾再一次召见了孙武。
公元前512年(吴王阖闾三年),孙武在伍子胥的陪同下,晋见了吴王阖闾。孙武本是个淡泊名利、醉心学术之人,但此时,他已将《兵法十三篇》著述完毕,正想与实践相验证。于是,他来到了吴宫。宾主寒暄过后分别就座,阖闾仔细打量了一眼面前的这个年轻人,只见他英气勃勃,从容大方,显出与众不同的干练和成熟。“先生的《兵法十三篇》,寡人已全部看过。寡人对于兵法也是十分喜好,很有兴趣。我倒是很想用兵法做些游戏,不知先生意下如何?”阖闾显然是打算用实践去验证孙武的才能。
见阖闾语中含有调侃意味,孙武便严肃地指出:“兵法之事非同寻常,它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利害安危,既不能把它看作是单纯的个人好恶,更不能以嬉戏的态度去对待。如果陛下您仅仅以喜好或戏乐的目的来谈论兵法,那孙武是无法对答的,请陛下原谅。”
阖闾见孙武一番讲辞义正词严、掷地有声,顿生了几分敬意:“寡人不理解兵法之奥妙精华所在,还望先生赐教。先生所著兵法固然精彩,但能否小试牛刀,用以指挥队伍呢?”
孙武心知吴王此时仍对自己没有完全信任,现在吴王既然提出用兵法练兵的要求,那正是自己用实际行动打消吴王疑惑的好机会,于是便答道:“当然可以,或男或女,或高贵或低贱,都可做到令行禁止,上阵杀敌,请陛下定夺。”
阖闾听罢,不禁生疑,难道任何人都可以用兵法整训?既然孙武一言既出,那现在即使反悔也为时已晚。“先生既然如此有把握,那能否用宫中的女子进行操练?”
孙武明知吴王是有意为难,但他仍回道:“可以。”
于是吴王叫出宫中美女,共约百八十人。孙武把她们分为两队,让吴王最宠爱的两位侍妾分别担任各队队长,让所有的美女都拿一支戟。
安排就绪后,孙武气宇轩昂地登上指挥台,命令她们说:“你们知道自己的心、左右手和背吗?”
女子们回答说:“知道。”
孙武说:“我说向前,你们就看心口所对的方向,我说向左,你们就看左手所对的方向;我说向右,你们就看右手所对的方向;我说向后,你们就看背所对的方向。”
女子们答道:“是。”号令宣布完毕,开始操练。就击鼓发令,叫她们向右,女子们都哈哈大笑。
孙武见状,紧锁眉峰,自我责备地说:“纪律还不清楚,号令不熟悉,这是将领的过错。”又多次重复地交代清楚,然后击鼓发令让她们向左,女子们又都哈哈大笑。
孙武见到这种散漫纷乱的景象,两目忽张,声如骇虎,发上冲冠道:“纪律弄不清楚,号令不熟悉,这是将领的过错,现在既然讲得清清楚楚,却不遵照号令行事,那就是军官和士兵的过错了。”接着,他回头问执法官:“按照军法,有令不行,该当何罪?”
“斩首!”执法官回答道。
“那好,兵法上说,赏善从贱人开始,罚恶从贵人开始,就把左右两队长斩首示众,以儆效尤!”
孙武话音刚落,执法人员就奔上前去拖出担任左右队长的吴王美姬,准备施法。宫女们见此,顿时花容失色,噤若寒蝉。两个队长更是面如死灰,瘫倒在地。吴王阖闾也大为惊骇,他急忙派人手持节杖(代表君王权威的手杖),飞跑到孙武面前要求刀下留人:“大王已经知道将军善用兵了,要没了这两个侍妾,吃起东西来也不香甜,希望你不要杀她们。”
孙武严肃地对吴王的使者说:“请你回去告诉大王,我已经接受命令为将,将在军队里,国君的命令有的可以不接受。”于是杀了两个队长示众。然后按顺序任用两队第二人为队长,于是再击鼓发令,妇人们不论是向左向右、向前向后、跪倒、站起都符合号令、纪律的要求,再没有人敢出声,所有动作,整齐利索。于是孙武派人向吴王报告说:“队伍已经操练整齐,大王可以下台来验察她们的演习,任凭大王怎样使用她们,即使叫她们赴汤蹈火也办得到啊。”
吴王为孙武不听旨意、斩其爱姬一事,早已恼怒异常,但碍于颜面,不好发作。此时哪还有心思去阅兵,只是冷冷地说:“让将军停止演练,回驿馆休息,我不愿下去察看了。”
孙武淡然一笑,感叹道:“大王只是欣赏我的军事理论,却不能让我付诸实践。”然后遣散宫女,自己乘车返回。
据说吴王非常痛惜那两位被杀的美姬,下令将她们厚葬在横山之上,并立“爱姬祠”四季祭奠。
这场充满戏剧色彩的吴宫教战就这样结束了,事件本身充分显示了孙武的胆魄和指挥才能,贯彻了信赏明罚、以法治军的基本精神。孙武坚持斩二姬,哪怕开罪于吴王,也要整肃军纪的行动,正是他“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的指挥原则的体现。在古代交通不便、通讯落后的情况下,控制与指挥功能极不健全,战争中情报往往不能及时上达君主和最高决策者,而最高决策者的决定也往往不切实际。这条原则避免了许多有权无能之人对前方将领进行不明智的干预,使前方将领能适时按实际情况做出果断反应,因而为后世许多军事家所推崇遵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