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0月,国际奥委会在雅典举行了第79届全会。在1976年和1980年申办奥运会失败之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府洛杉矶终于在第三次申奥时获得成功——但与过去数家候选城市激烈竞争主办权不同的是,洛杉矶是1984年奥运会惟一的申办城市。此前伊朗首都德黑兰曾向国际奥委会呈递过一份态度不太坚决的申请,要求申办奥运会,但后来又撤了回去。面对1972年发生在慕尼黑奥运村的谋杀惨案和4年之后蒙特利尔奥运会导致的财政大亏空,不少原来有意向的城市对奥运会望而却步。只有1932年奥运会的主办城市洛杉矶矢志不渝,终于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获得了主办1984年奥运会的机会。
前往雅典列席国际奥委会全会的洛杉矶市代表团,当时曾是那么喜悦和兴奋——多年不懈的努力终于得到了成功。然而,在美国举办奥运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里新闻传媒关注的中心是篮球、橄榄球、拳击、棒球等职业体育项目。它们有自己的运作机制和计划,吸引了大批的商业赞助,不但自负盈亏,而且还形成了美国体育经济的骨干力量。相形之下,奥林匹克业余项目在美国并不受青睐。
花地方政府的钱举办赔本的奥运会,是洛杉矶市民所绝对不能同意的事情。新闻传媒不断地提醒洛杉矶市民注意两件事:其一,蒙特利尔奥运会带来的财政大亏空,使那里的市民至今还在为之纳税,并一直要纳到2000年!其二,1980年普莱西德湖冬季奥运会财政亏损,负债达600万美元!面对前车之鉴,洛杉矶市民强烈反对主办1984年奥运会。1978年11月,加利福尼亚州在公民投票中,以压倒优势通过了一项不准动用公共资金举办奥运会的法律修正案。就连后来出任洛杉矶奥组委主席的尤伯罗斯,当时也投了反对票——洛杉矶还有许许多多重要的事情需要得到政府的财政资助。作为纳税人,百姓们不愿把税金花在举办奥运会上。
不准动用公共资金的法律条文,使洛杉矶市政府失去了举办1984年奥运会的财政保障。但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奥运会的东道主城市及其所在国的奥委会,必须向国际奥委会作出担保,承担奥运会的组织费用。在洛杉矶市政府不愿承担财政风险的情况下,洛杉矶奥运会面临两种命运;要么破天荒地将奥运会交给私营企业筹办:要么取消这届奥运会。在与洛杉矶市的谈判中,国际奥委会被迫作出重大让步,开天辟地地同意私营企业承办洛杉矶奥运会。
私营企业承办奥运会,难度实在是令人生畏:巨额资金的筹集,庞大保安队伍的建立,公共关系的拓展,外交活动的进行……尽管如此,富有创业精神的美国人还是迅速组建起了由彼德·尤伯罗斯为最高行政负责人的洛杉矶奥运会组委会。
尤伯罗斯原是北美第二大旅游企业“第一旅游公司”的董事长。他于1937年9月2日出生于美国伊利诺斯州,青少年时代喜爱体育,后进圣何塞大学学经济。上大学期间,他曾是优秀的水球运动员,1956年参加过全美奥运会选拔赛。虽然落选,但从此对奥运会产生了兴趣。
尤伯罗斯选择了好莱坞的著名导演大卫·沃尔帕作自己的搭档。沃尔帕是个奥林匹克狂,曾拍摄过大受推崇的奥运大片《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并参加过国际排联早期的组建工作。他具有坚定的信念和丰富的想像力,无论情况多么复杂,环境多么困难,他都能在瞬息之间拿出应变之策。正是他,导演了洛杉矶奥运会的开幕式及闭幕式。
很快,一个干练的组委会白手起家地开始了奥运会的筹备工作。进驻新办公室的第一天,组委会意外地被房东扫地出门。已签好房租契约的房东,因为反悔而收回契约——大多数洛杉矶人都不愿意与1984年奥运会有任何瓜葛,这个房东显然是受了这种情绪的影响。起步即受挫的组委会不得不另外寻找办公地点。
奥运会筹备工作尚未开张,组委会的账号上已经有35万美元的债务—美国奥委会和南加利福尼亚奥委会,申奥共花了35万美元。这些债务,据说应由组委会负责偿还。奥组委就位开始工作后,把筹措资金作为头等大事——“钱并非万能,但没有钱却万万不能”。
从历史的角度看,传统的奥运资金主要包括三个来源:(1)政府资助(这是最主要的来源);(2)发行彩票;(3)各种捐款。但对私立的洛杉矶奥组委而言,上述三大资金来源均不现实:奢望政府资助是不可能的;私自发行彩票是非法的;捐款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
在排除传统资金来源之后,想在洛杉矶筹办1984年奥运会,就只能另辟蹊径了。经过多方探讨,洛杉矶组委会确定了自己的财务来源:(1)电视转播权的出售;(2)商业赞助;(3)门票收入。为了节省资金,组委会决定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尽可能少地新建场馆。为了成功地举办1984年奥运会,组委会定下了集资4.5亿至5亿美元的经费预算。坦率地说,这是一项极为艰巨的任务。
好在尤伯罗斯的组委会是个私营企业,大多数工作人员都有精明的商业头脑。果然,一位员工想出绝招:把赞助厂商限定在30家之内,每个行业只选择一个赞助商,使其在为洛杉矶奥运会出大钱的同时,也获得很高的回报,最大限度地提高知名度。尤伯罗斯甚为欣赏这一绝招,而且还锦上添花地加上了一个赞助费最低限度:即每一个想当洛杉矶奥运会赞助者的厂商,至少要赞助400万美元。
说干就干,奥运会的商业赞助招标大战立即打响。历来对奥运会情有独钟的可口可乐公司,以1260万美元的赞助金额与组委会签下第一份合同,成为洛杉矶奥运会惟一的正式软饮料!初战告捷,赞助资金开始源源汇入组委会的账号!
轮到了选择汽车赞助商。日本丰田公司开了空头支票;西德奔驰公司只表示了有限的兴趣;美国福特公司、通用汽车公司及克莱斯勒汽车公司似乎无意。最后是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下属的别克分公司前往投标,成为洛杉矶奥运会的正式汽车赞助商。
又轮到了选择胶卷赞助商。财大气粗的柯达胶卷仅肯出资200万美元,这是最低赞助费的一半,谈判陷入僵局。日本富士胶卷公司乘虚而入,开价700万美元,附加在奥运会期间为摄影记者免费冲洗胶卷。有魄力的日本人72小时内与组委会完成谈判并签约,从而顺利打入美国市场。为此,柯达公司不少人被解职。
虽然组委会与可口可乐、别克汽车、富士胶卷的谈判利落、漂亮,但其赞助金额毕竟谈不上惊人。最艰苦、最成功的谈判当属电视转播权的谈判。根据事前反复周密的研究,组委会决定以2亿美元以上的价格出售电视转播权,并要求投标的电视网为来自世界各地的所有电台提供技术设备、转播室、摄像台和国际转播中心,这笔开支的总和大约为7500万美元;此外,投标者还必须向组委会预付大部分款项:有了这笔预付款,组委会1982年仅靠利息就能开展工作。
痛苦的讨价,艰难的谈判。最后,美国广播公司以2.25亿美元买下了1984年奥运会的转播权,并同意为世界各地电台提供价值为7500万美元的技术和设备,也就是说,成交总额为3亿美元!国际奥委会秘长贝利乌女士批准了这笔有史以来最大的电视传播权交易,国际奥委会因而也获得了3300万美元的收入。不过,对美国传媒有着深入了解的贝利乌女士,对美国广播公司全球转播的客观性心存疑虑。后来的事实证明:贝利乌的疑虑是有根据的。
熟悉奥林匹克运动的人,都知道贝利乌的名字。莫尼克·贝利乌早年是法国游泳运动员,曾参加过1948年伦敦奥运会。此后,贝利乌便与奥林匹克运动结下了不解之缘。1968年,贝利乌女士被任命为国际奥委会负责新闻事务的干事。1972年基拉宁当选国际奥委会主席之后,非凡而卓越的贝利乌升任国际奥委会秘书长。她对奥林匹克运动的杰出贡献,在世界范围内赢得了高度评价。她像母亲保护婴儿那样护卫着奥林匹克理想和业余化原则,不能容忍任何有悖于奥林匹克宪章或有损奥林匹克运动的行为。
在贝利乌女士的大力支持下,洛杉矶组委会的招标工作获得圆满成功。30家有胆识的厂商站出来,迎接一场风险颇大的严峻挑战,并在最后获得了胜利。特别要提到的是,这30家厂商包括当时世界上最著名的体育用品公司阿迪达斯公司。阿迪达斯公司多年来一直向很多国家的奥委会和国际体育联合会支付数量可观的专利费,并装备了许多国家的运动队,向众多运动员支付广告费。该公司的董事长霍尔斯特·达斯勒,与诸多国际体育领袖一样,是奥林匹克世界最有影响力的重要人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