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院:
二〇〇〇年十二月,在我乡烟山村发现了由人类下的第一颗蛋,当时我站只将此当作传闻,当作某些人为逃避计生工作的而寻找的一种借口,但从后来调查的事实情况看,此蛋确系烟山村村民闫风娥所生。现将与此蛋有关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生育人基本情况:
生育人(暂称):闫风娥,女,三十五岁,身体健康。十三岁来初潮,言语正常,吐字清晰;其夫,崔月亮,男,三十七岁,身体健康。二人于一九八九年结婚,婚前男女双方均不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并非愚钝、痴呆、白痴;也不患有性病、心、脑、肝、肾血液等重要器官疾病。两人家族在四代中均系健康家庭,无病史;两人亦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身高、体重、血压、心、肺、肝、脾、甲状腺、浅表淋巴结、全身皮肤均正常,非色盲,无视力障碍或视力减退现象,女性生殖器官、乳房与外阴发育正常,男性阴茎、睾丸和附睾均正常。
八九年结婚后,二人于九一、九五年两次生养两个女孩,因生育人系先天性骨盆狭窄,两次生育均动用产钳术。九五年以后,该夫妻为躲避计划生育,继续生育第三胎,达到为夫家传宗接代之目的,一直东躲西藏,先后在我县县城、山西、甘肃、内蒙、新疆等地生活,多年来一直过着不稳定的近乎流浪的生活,每到一个地方,靠该夫打点短工为生。家途四壁,日子极尽艰难。受这种艰辛生活的影响,该夫妻目前神情萎顿,精神抑郁,但表现并不明显。
九五年至今,我站曾多次寻找该夫妻做绝育手术,并多次赴外地寻找,但总是人去楼空,该夫妻转移他乡。直至该妻于十二月十五日产蛋以后,当月十九日才见到该夫妻。
二、人生蛋的基本情况:
该蛋产于二〇〇〇年十二月十五日下午九时,蛋呈椭园形,远看为一颗巨型鸡蛋,重量3千克,中间最宽处直径为17.5厘米,长29.8厘米,外表观察皮略呈黑一些,有明显的小斑点。蛋面不洁净。(具体照片附后)
据该夫妻讲,生育人去年五月怀孕,怀孕期间喜食酸味,有妊娠反应,怀胎足十月,生育时极其顺利。
按医院的产单,产时有少量出血,并无脐带。
三、对该蛋的处理意见:
我站弄清此蛋的真实来历后,首先,作为一种职权部门,应判断其属于不属于三胎。当时有三种意见,一是此蛋系夫妻怀胎所生,系受精卵,应作为三胎按第三胎标准予以处罚。第二种意见虽是夫妻所生,但目前并不具备生命特征,应按死胎对待;第三种意见是此蛋无生命,不属三胎,也不应按死胎。我们在充分讨论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以下意见:1、此蛋不按三胎对待,但考虑到该蛋可能系受经卵,该夫妻可能有效地将其孵化出来,存在生育隐患,因此应将其收没缴公。2、蛋系该夫妻私有财产,收交时,应考虑给予适当补偿。
十二月二十五日,我站对该夫妻做出了以下三点处罚意见:
1、鉴于该夫妻长期躲避计划生育工作,对全乡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罚款二百元;2、该夫妻系双女户,按照政策,应督促其尽快做绝育手术;3、将该蛋以二百元的价格予以收没,暂由计生站予以保存。目前我站购置了冰箱一台,将其卵放入其中,由专人负责看管。
四、关于人生蛋的可能性及生蛋原因:
因为此蛋系我国历史上的第一例,对生育、遗传、进化论以及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都有深远的意义,因此在收缴蛋之后我们邀请遗传、生育、进化三方面的专家就人生蛋的可能性及生蛋的原因进行了论证。从论证结果来看,科学家们一致认为人完全有可能生育蛋,这是一种返祖现象,用通俗的话说,人是由低等动物逐步演变而来的,在进入高等动物的同时,也有可能出现返祖现象,这和我国发现的毛孩是一个道理。但是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家庭病史、近亲结婚等一些特殊因素上。该夫妻无病史、也不属近亲结婚,所以应从其他因素来考虑,如:怀胎期间情绪波动与精神压力等等,怀孕期间生活无规律,受到的刺激加大,或者由于发怒、焦虑、恐惧、悲伤等情绪的长期影响,而导至肾上腺皮质分泌的增加,孕妇发生一系列病理变化,如心跳加快、呼吸急促、血压升高、血糖增加等等,最后导致胎儿变形。
但是,由于该夫妻不能提供近一年来生活纪录,可供研究的资料过少,不能全面掌握该夫妻怀孕一年来的具体情况,因而,还不能得出充分结论,有待于再做进一步的调查。
至于该蛋是否受精卵的问题,经科学家研究认为:怀胎十月,在怀胎到生产之间具备胎儿特征,应属受精卵,但真正是否受精卵目前尚无确凿证据。
五、我们的几点建议:
结合多年来从事计生工作的经验,我们建议科学院对蛋的成因、构成、孵化等做进一步的研究,并充分把它利用到我国的计生工作上,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推广。我们认为:如果所有生育人都能不生孩子而生蛋的话,这个意义是重大的,可以毫不客气地说,可以与克隆人在医学与生育学上的贡献相蓖美,它将对我国的计生工作带来历史性的变化。在管理模式上,计生队伍可精减,不再挨家挨户耗人费时费力地做宣传与绝育手术,每村可兼设一个收蛋员,负责按期收蛋,收来的蛋由乡计生站统一保管,在发准生证的同时,可发放一个蛋回家由生育人孵化,同时亦可免去生育人许多痛苦与麻烦。
报告妥否,请批示。
附件一:该夫妻生育时的证据六份:当事人口述、医院出示的生产单、同室产友出示的证据,村民出示的证据、村委会出示的证据、公安派出所的调查所告等六份证据。
林平乡计生站
二〇〇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