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钱留在家族里是一个很保密、很原始的冲动,通常能抑制家庭的纷争和仇恨。血缘关系和金钱关系并织在一起,构成了家族团结的约束力。杜邦、克虏伯、洛克菲勒、肯尼迪、鸠尼欧西、西敏公爵、罗斯契尔德、梅隆等大金融王朝就是这样兴起的。
杜邦家族的故事最能证明其中的经过。1803年,他们以制造军火起家,资金是3.6万美元。杜邦公司在1812年战争期间混得很不错,南北战争期间生意更好。
1872年,市场上堆满了战后的剩余军火,公司营业不佳,曾想卖掉股分。但是阿佛烈一世,也就是后来著名的“杜邦救世主”带进了另一派系的两位侄儿。他们又推荐两个弟兄。这种加速的族阀主义使他们获利匪浅。
根据现在《财富》杂志估计,有4位杜邦子弟财产达到600万到12亿。还有246位杜氏富豪构成了家族财富的中流砥柱。
当然,还有不少小杜邦,虽然不那么出色,却也混得不错。其中有人在“杜邦公司”、“通用汽车公司”、“美国橡胶公司”、“美国炼糖公司”、“美中石油公司”、“联合水果杜邦公司”,这还只是少数的例子。他们还经营18个基金会,并且花1.225亿美元来维持以前的杜邦大厦、公园、地产、公共博物馆和植物园。
有些财富只是时间和环境造成的。汤玛士·葛罗斯维纳爵士在1677年娶了玛莉·戴维斯小姐为妻,她带来了平凡的嫁装——几片土地。
1972年,一位刚满25岁的青年,葛罗斯维纳伯爵,也就是西敏公爵五世的儿子兼继承人,继承了他份内的家庭产业,价值约1100万英镑。他拥有这么巨大的遗产,只因为玛莉·戴维斯的草坪刚好就座落在后来的梅斐尔和贝尔格拉维亚两大高级住宅区。
据说葛罗斯维纳家族的财产是英国最大的私产之一,也是金钱传奇家族中最完美的例子。现在的西敏公爵由他堂兄的遗嘱中继承了25%的余产。现任公爵的儿子葛罗斯维纳爵士则继承了15%的一份。但是他伯伯公爵四世1967年过逝,没有继承人,因此葛罗斯维纳爵士又继承了30%,总共是45%的财产。
这可以说是英国上流社会以渗透获得财富的方法。希腊人可不这么被动。富有的船王史塔洛·李凡诺有两个女儿,即丁娜和尤金妮。
25年前,一位新起的船王史塔洛·尼阿哥斯爱上了丁娜,但是被拒绝了。丁娜嫁给了另一位船大王亚里斯多得·欧那西斯。尼阿哥斯就娶了丁娜的姐姐尤金妮。
几年后,欧那西斯对歌剧演员玛丽亚·卡拉斯发生了兴趣,丁娜和他离婚了。同时,尤金妮去世。尼阿哥斯有了再婚的自由,便娶了丁娜。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钱总留在亲族中。
“一个人可以积聚财产,”腓迪南·伦柏格在《富翁与超级富翁》中说,“但是财产若要完整无缺,就必须有继承人。建立财富的人如果是单身汉,或者不能成家,财产就会消失在基金会或学会的赠款中。因此,继承人对财富和贵族头衔一样重要。美国人的大部分财产,多达70%,今天都留在继承人手中。”《财富》杂志列举1957年的世袭财产中,有42个人拥有7500万到10亿的财产。
研究大财富或中等财富者的族谱,可以证明人类把钱留在家族里,使它永垂不朽是一种本能行动。即使一生的收获很少,还是想传给自己的后代。
有些老太太为了留东西给富有的儿子,还忧心忡忡呢!大多数人买房子或购置屋里的财物,除了起到当时居家的功能,或者赚利润之外,也想留一些东西给自己的孩子,日后可传给亲族。
几乎所有遗嘱都偏向立嘱人的家族。大家往往宁愿选一个素未谋面的远亲当遗嘱受益人,也不选很亲密的朋友和同事。对于这一点很难解释,只能说留钱给亲族比较自然,即使非常讨厌财产的继承人,但结果仍然不例外。
在很多情况下,人们不但这样冷冷地忠于家族,甚至还有积极的计划,规定家族的钱必须为家族利益服务。肯尼迪家族就是典型的例子。如果这种态度占了优势,复杂的信托办就成立了,连锁的防范失败措施使外人根本不可能控制家族的财产。遗产税的用意是阻止财富一代一代愈积愈多,实际上却很容易遭到愚弄,所以被定为志愿税。
现在大多数有钱人一赚到钱就分给家人,自己活着的时候保留控制权,担任基金会或信托基金的管理人,而且自己写下规则。继承人和受益人必须覆行同样的行为和契约,也把钱分给子女或后代。这样的家族变成国内最强大的统一体,成为永远值得重视的力量。
总统最多在位掌权8年,而福特、杜邦、甘西迪、洛克菲勒、梅隆等世家却可以终生运用财富的权威和影响力,实际上还可以由继承人永远运用下去,除非出现意外。某一位政治家下台了,这些世家却仍然存在,仍是世上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仍有着极大的地位和影响力。
像原始图腾物一样,金钱也根据人与钱的关系而组织起人类彼此的关系。例如在原始部落中,图腾物就是指确定乱伦禁忌的方法,由同一图腾(某一种神圣的兽类、鸟类或植物)传下来的人不准发生性关系。就这样,土著人找出应付危险的正规方法。当然,危险并不在于同一图腾的血统,但这是一种有效的说法。
金钱既是一种图腾物,也会指定某些正规的禁忌。从金钱图腾传下来的人不该和无金钱图腾的后代结婚,否则金钱图腾就会贬低、削弱。潜在的恐惧会使这种婚姻耗光家族的财产,而不会一天天地更坚固。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把钱留在家族里有很多实际的好处。但是意义还不止于此。有人只传下相当小的数目或者房屋等财产,不牵涉到权威或影响力的问题。但是,让亲人继承自己财物的愿望还是非常强烈。这也不一定是善意的表示,因为有些人坚信,继承大笔财产对子孙有害,但他仍然把钱留给自己的后代。
有些贵族把他们世袭的大宅邸看成监牢,认为他们不是主人,反而成了牺牲品。蒙塔古爵士虽然不是干这一行的,却认为他自己是白金汉郡祖先“华美宫”的管理员,而不是屋主。
不管从哪一方面来看,他都不认为自己是主人,他从继承那天开始,就有义务把它交给一个支持他儿女的信托单位。大宅里的许多家族尽管他都不喜欢,有时候也满怀单纯生活的信念,想像自己已把那些祖先赶出视线之外。但是维持不了多久,他们马上会重申自己的权利。谁若是继承了一栋大宅,或一笔家族遗产,就要听祖先幽魂的指挥。
“你会觉得,”蒙塔古说,“你对建立、扩展这些遗产的先人,具有强大的神圣责任感……”
这正是建立财产的人希望后代能有的感觉。他用自己传下的东西,使继承人局限在某一种生活里,很少有人能放弃一笔遗产,或者上面所附的条件。
金钱就这样维护了它的永恒,成为个人影响力、口味或风格伸入未来的媒介,也是现代造成王者门第惟一的途径。但是,正如弗洛伊德在《图腾与禁忌》中所说的,国王也是牺牲品最好的人选,尊崇他们的种种表现,往往掩盖了他们自身所饰角色的真正面目。
从甘西迪家的情形就可以看出来。兄弟一个接一个自许为家族政治野心的继承人,觉得有义务冒险追求政治生涯,支持他们家族财力也是约束的力量。
王者们实际上受他们治国的神圣权利所约束,大财产的继承人同样也被迫行使钞票所给予他们的权利,他们又把这些权利强加在子孙身上。有些人弃权了,但是大多数人都听命行事。
钱,就像皇家血统一样,也带有强大的驱迫成分。
现在的罗斯契尔德爵士违反家族传统,当了科学家,但是他儿子雅各却回到金融界,经营伦敦的家族银行。
即使事业没有那么大的规模,创始人还是给继承人带来了很强的义务感。受托一笔亲族产业却不加以扩展或保存,实在违反了最起码的本性。很少人处在那种地位还能不在乎先人对他们的期望,若有选择的余地,亲友的期望也常常推翻他们自己想做的事情。
对于金钱,他们有一种义务感,仿佛钱是活生生的东西,这一定是基于钞票和生存能力的联想,等于把钱当做生存的能力。因此,第一个责任就是不放走一分一毫。
钱被赋予独立的生命。人们大谈克虏伯家的钱、福特家的钱、鸠欧西尼家的钱,仿佛家族基因和钱合并在一起了。保留这些钱,增长这些钱,就使家族能生存下去。血浓于水,但是钞票比两者都要浓。
1906年,葛斯塔弗·赫巴哈爵爷娶了贝莎小姐,他遵照传统,取用她的姓氏,而她碰巧姓克虏伯。他活生生地证明了家族特性靠钱来流传的例子,变成克虏伯世家最声名狼籍的人物,希特勒的主要财政官之一。他也许有赫巴哈的血统,但是他的钱是克虏伯家的钱,他就得遵照金钱遗嘱来行事。
如何解释这种把钱留在家族里的大行为呢?如果弗洛伊德没有猜错的话,最早的罪恶便是儿子杀父亲,以便占有他的财产、女人和权力。那么我们可以断言,最早的现实政治便是继承法。父亲知道自己一旦衰老,就会被攻击、取代,于是设计出一套预防系统。当他仍然强壮,仍然执行自己的法规时,便把财产分给儿子。
这样分配有这样几个用意:
首先,可以缓和年轻人的嫉妒心;
第二,答应死后给他们遗产,他对他们就有了强大的控制力,因为他可以取消一个不服从、不合心意的儿子继承权利;
第三,他把财产均衡地分给不同家人,就为自己买到了保证,每个兄弟在家族财产中都有份,因此有兴趣保护它,免得被其中任何一个人盗走。
在继承法成立之前,可怕又遭嫉妒的父亲往往被杀死,而且在吞吃他的时候,儿子们与他合而为一,每个人得到他一部分的力量。图腾肉也许是人类最早的餐宴,弑父便是这个重大罪行的日后重复……种族内必定有一个颇具政治灵感的祖先,他看出自己若将财产划成几份分给子孙,就可以免除自己未享晚年就被分尸的恶运。
既然如此,那么我们把钱留在家族里的冲动,似乎起源于原始人安抚下一代的策略。从这种观点来看,我们留财产给后代的动机,一部分也是为了保护自己,免得他们实际上或想像中做出嫉妒的罪行。
小说《卡拉马助夫兄弟们》对此观点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在这部小说中,杀父罪行的每一面都和金钱问题纠结在一起。主要嫌疑犯狄米涉嫌为几千卢布而杀死他的父亲。他是一个心怀愤懑的年轻人,他相信自己有一笔遗产,未成年时就靠那笔钱借债,后来突然发现什么遗产也没有。年轻人大吃一惊,怀疑他父亲骗他,几乎要失去理智,真像疯了一般,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酿成了惨剧……
乍看起来,儿子为钱谋杀父亲未免太过于小题大作。但是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罪恶的阴影由兄弟身上一一移转,这项特殊的罪行开始矗矗回响着原始罪恶的声音。这本书在刻划人性中具有相当重要的组成部分。
如果了解了无产人对财产占有人的仇恨,就不难看出家族继承制度为什么会那么牢不可破了。小孩子长期依赖父母,意味着他们很可能含有极大的愤恨。把钱留在家族内的传统保证他们以后也有份,就可以多多少少地化解他们的恨意。对父亲的财宝以及各方面难以忍受的妒意被“将来都归你”的诺言化解了。因此,让钱流出家族似乎违反了自然法则。
那么继承遗产又有什么好处和坏处呢?
柏拉图在《共和国》中提出了一个观点:比起赚钱,继承财产有相当多的优点。继承财富的人不会过分爱钱,他借苏格拉底之口说:“赚钱家崇拜金钱,并不只是像大家一样,发现钱很有用,而且也因为那是他们自己的杰作。因此他们是讨人嫌的家伙,他们除了现钞价值,就没有其他的标准。”
有位匿名工业巨子也认为,子女有钱比较好,所以把自己名下的遗产以信托基金方式交给他们,让子女自己担任管理人,但要保留控制力。很多富翁也采取同样的办法。
“他们有钱的最大好处,”他说,“就是能有选择的自由,他们可以做自己终生爱做的事业。他们的行动可以完全免除经济上的制约。赚钱会使人腐化,他们却是无法收买的。他们行事可以遵照自己的良心,和商业压力无关。如果我当年也有选择的自由,我可能变成钢琴演奏家或纯数学家,决不会成为商人。”
继承钱财有几个不可否认的好处。但是也有不能排除的可怕缺点。最明显的就是阻碍力,结果养成挥霍的习惯,纨绔子弟的倾向,不愿意工作,自以为完全独立,骄傲自满。
大富翁的儿子面临一个很大的障碍,即很难超越正常的恋母情结,他好像永远不可能比父亲优秀。
保罗·盖蒂说他赚大钱的主要动机之一就是让父亲瞧瞧他办得到,他父亲赚了几百万,所以他必须赚10亿。
但是有些儿子却采取放弃,或干脆花父亲的钱,结果不能完全建立成年的自我。他们永远抛不掉靠父亲生活的心态,这对他们的人生发展非常有害。
如果子孙们从事别的行业,在赚钱之外的领域获得成就,获得自己的身分感,就可以克服这种心情了。但是生长在富裕环境中的人另有一项危险,并不能因此而去除。在这种家庭里,难免用钱来应付家庭的问题、负担和烦恼。富人觉得带孩子太辛苦,就雇佣人来代劳。这种情形在英国上层社会非常普遍,难怪温斯顿·邱吉尔觉得他和保姆比母亲要亲密得多。
妇女用这法子来应付育儿的烦恼,从而面临很难对抗的危险。这种代沟特别明显,现在十几岁、二十几岁年轻人的父母,正是战后第一批富裕的家长。年轻人愤恨的现象之一,就是他们父母所采用的金钱价值观。或许他们这一代是靠贿赂断奶的,很多父母开始尝到有钱人迷人的滋味,就会发现用礼物、请客、糖果、雇来的佣人以“使他们闭嘴”的诀窍。如果真是如此,所有这一代孩子疏远他们父母的理由就更容易了解了。普遍父母呼喊:“我们总给他们最好的一切!”意思就是指最贵的一切,这似乎从侧面证明了花钱可以替代人类责任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