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晓燕浑身一颤:“你……你什么时候回来?我一个人在这里害怕。”
高山柔声道:“别怕,你看这里这么宁静,连条路也没有,也就是说根本就没有人来过这里,你在这里应该很安全。要是怕太阳晒的话,你就躲到水里去,这样如果真有什么人或者东西来了,你藏在水里,被发现的机率也小了许多,我很快就回来。”
江晓燕咬着嘴唇,轻声道:“要不……要不我和你一起去吧。”
“你和我一起去?”高山瞥了一眼她的脚,嘿嘿一笑:“你看看你的脚,足掌纤美,踝骨浑圆,就好像白玉雕成的一般,你要是能跟我在山上走上一百米,我就算你厉害。”他搜肠刮肚的想出这几句赞美女性美足的话,说出口之后连自己也觉得恶寒无比。
江晓燕满脸通红:“流氓,你就不能想点别的?”
“那好,我就想点别的,咱们两个孤男寡女的,又都没穿衣服,万一在路上我受不了诱惑,再做出点对不起你的事,咱们两家的二老,还不得把我的皮扒下来扎灯笼啊?你省省吧。”
江晓燕更是大羞,扑通一声跳到了水里,将身子隐藏了起来,骂道:“你个臭流氓,等回家之后,看我怎么收拾你。我要不让你爸爸把你的皮扒下来,我就不姓江。”
高山哈哈一笑:“不姓江也行啊,听说古代的女人嫁了人之后,都随夫姓,现在香港那边还有这个习俗呢,有的女人的名字是四个字的,又不是复姓,就是因为前面加上了夫姓。回家之后,你非要把自己改成‘高江晓燕’,我也不反对。反正我什么东西都让你看到了,这辈子想不娶你也不行了。”
这番话说得江晓燕一颗心砰砰乱跳,几乎要跳出了胸腔,只觉得浑身发热,嘴里却不住口的大骂臭流氓,只不过声音越骂越小,最后几不可闻。
他们两个本来就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现在共同落难,再加上裎裸相对这么长时间,心中的死结早就解开了,一种难言的情愫逐渐漫延开来。
高山看她羞涩的样子,心中一荡,几乎要跳下河去,搂着她来个十分钟的长吻。强笑几声,弯着腰找到了刚才替江晓燕人工呼吸的时候扔在旁边的匕首,转身钻入了河滩中的丛林之中。他是侦察兵出身,虽然不像以前在战场上碰到的那些越南特工光着脚走路走习惯了,但是凭着一股韧劲,也不是寸步难行。
这里是典型的亚热带丛林,既有高大的长绿乔木,也有低矮的灌木,还有各种各样的藤生植物盘在高大的乔木上,一棵株巨大的绞杀榕死死的盘住了一株叫不上来名字的大树,枝干已经深深的勒进了树身,间或有五彩缤纷的蝴蝶盘旋在花丛间,如果不是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倒还真是一个旅游探险的好地方。
高山一边用匕首开着路,一边骂道:“妈的,这是什么鬼地方?扎进来就看不到出头,这样下去,就算是在这里转上十天半个月,也找不到出路。”
随手拍掉了几只叮在自己身上的旱蚂蟥,突然发现一堆金黄色的东西半遮半掩的堆在一堆灌木丛中,高山心中动,猫着腰潜了过去,扒开树枝的缝隙一看,竟然是一只猴子的尸体。那只猴子身上的骨骼多处折断,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
高山嘿嘿一笑:“这回可好了,扒下它的皮,勉强可以做几样衣服遮挡一下,用不着光屁股了。”一想到江晓燕的OOOO和神秘的三角地带,情不自禁的咽了一口唾沫,淫笑几声,伸出匕首,将猴子皮扒了下来,拎在手里。从旁边的树上扒下两块树皮,绑在了自己双脚上,勉强当鞋子使。
这片丛林并不太大,又往前走了几公里,高山居然穿林而过,眼前是一个小小的丘陵,石多土少。也正因为如此,山上的树普遍不怎么高大,只有一些低矮的灌木和杂草高山咬了咬牙,爬到了山顶上。那个丘陵看起来不高,但是却是十分的陡峭,高山现在的状态又和原始人差不多少,足足用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高山才爬到了山顶,一屁股坐在了一块山石上,不住的喘着粗气。
放眼望去,除了山就是山,这个丘陵在连绵不绝的大山之间,根本就显得微不足道。高山心凉了半截,一边揉着被杂草树枝刮得鲜血淋漓伤口,一边仰天长叹:“天要亡我,非战之罪也。”
直到此时,他才知道在大自然面前,人类是多么的渺小,垂头丧气的自言自语:“毛主席说过,人定胜天,可是在这么一个人生地不熟的鬼地方,想要胜天,又谈何容易?”看了看手中的匕首,叹了一口气,将猴子皮割下一块,护住了下体要害部位。望着剩下的猴子皮,喃喃的说:“剩下的,就给江大小姐留着吧,起码把上下身的关键部位护住,免得自己忍不住犯了错误,如果还有剩余的,就给大小姐做一双鞋子。”
小心的割下了一小条猴子皮当绳子,将剩下的大块皮绑在身上,正准备折路而返,忽然浑身一震,好像被电流击过一样,不住的颤抖起来,大叫一声,几步窜到了十几米外的一片杂草丛边,蹲下身子,仔细观察了一阵,又仰天大笑:“路,路,真******是人踩出来的路。”
那片杂草长得相当的茂盛,但是在茂盛的杂草之中,若隐若现的显出了一条被人踩出来的小路。如果高山不是侦察兵出身的话,很有可能就忽略了。
看着这条路,高山几乎陷入了疯狂状态:“有路就有人,只要顺着路走,肯定就能走到有人的地方,这下可好了,不管是敌是友,起码能知道我们现在在什么地方,说不定就能想办法回到部队。看来老子运气不错,找到一只死猴子给我们送衣服,又找到了一条活路。”
高兴了没多久,一株开着淡黄色小花的兰花吸引了高山的注意。这株兰花默默的开在杂草丛中,随风摇曳,不张扬,不显眼。看着这株兰花,一股凉意从高山的心底涌了上来,心中的恐惧越来越浓。
咬了咬牙,将那株兰花连根拔起,抱在怀中,顺着原路下了山,又一头扎进了丛林之中,按照路上做的记号,在付出了身上又多了几十道伤口的代价之后,终于回到了和江晓燕分手的河滩上。
江晓燕远远的看到他,心中激动万分,拼命的招着手:“高山,我在这里。”
高山阴着脸来到河边,将兰花扔在岸上,跳下河将伤口清洗了一下,对江晓燕道:“你运气好,我在林子里捡到了一张猴子皮,勉强可以做一件遮羞布,你自己弄吧。”
江晓燕大喜过望,她虽然和高山是从小玩到大的,但是整天光着身子对着一个大男人,心理上还是有极大的压力。欢叫着爬到岸上,将猴子皮割开,分成一大一小两份,又在皮上钻了两个小孔,将两条细细的猴子皮穿入孔中当做系带,穿在了身上。
她的手艺比高山强了不少,这块猴子皮被她充分合理的搭配了一下,看起来居然也像那么一回事。
“看不出来,你还挺有本事的,居然能弄到这东西,嘻嘻,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你还会上树抓猴子?”
“你省省吧,我有力气也不会爬到树上去抓猴子,这皮是我从一只死猴子身上扒下来的。”
江晓燕脸色一变:“死猴子?”
“怎么?不喜欢啊?不喜欢你可以脱下来,没有人硬逼着你穿。”
江晓燕急忙伸手捂住了胸口,低着头,咬着嘴唇说:“谁说我不喜欢了?我宁可穿死猴子皮,也好过让你这个流氓一天到晚的占便宜。”说着,白了高山一眼,又问:“对了,你探路探得怎么样了?”
“总算是老天爷保佑,穿过这片树林之后,就是一个小山包,在山包上我看到了一条路,好像是人踩出来的,估计顺着路就能找到住家,到时候咱们就有救了。”
江晓燕喜出望外,一蹦三尺高:“真的?太好了,可以回家了。”以前没有什么感觉,现在落了难才发现,家对于一个人而言,该有多重要。
高山没有理会她,洗净了伤口之后,从河里走了出来,大大方方的当着江晓燕的面将那块属于自己的猴子皮围在了腰间:“你先别高兴,我让你看一样东西,保证你哭都哭不出来。”
江晓燕皱了皱眉:“什么东西?”
高山哼了一声,沉着脸将那株兰花扔了过去:“你仔细看看,认不认识这东西?”
“这不就是一株兰花嘛,像这种野兰花,以前在战地医院的时候,遍地都是。有些伤员撤下来的时候,还死死的抱着用钢盔装的兰花,好像是命根子一样。”说到这里,江晓燕突然张大了嘴,浑身变得冰冷而僵硬,像根木头一样呆在那里,一动不动。
高山不忍心再看她的样子,转过身去,缓缓的说:“你终于反应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