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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兄弟们!一起用力了!”
‘嘭~’的一声,又一堵断墙在众人的努力下倒塌。至此,正门的二丈之内即被夷为一片开阔平地,足够二十余人在此同时血拼。废齐的城门是土垒城的防御薄弱之处,马匪一定会以此为突破口而发起猛攻,所以城门将成为双方必争之地。
马俊豪踱着步子来回仗量空间范围,心中细细盘算着该投入多少人力用于死守,又由谁来负责。不时之后,他猛地停下脚步,将目光锁定在了拉库托身上。所有的卫兵之中,就只有他才能担负这个重责了。
“拉库托兄弟,给你三十五个最勇猛的战士,城门就交由你来死守,可有信心?”
“放心吧!头!”拉库托一口应允,没有丝毫犹豫,“只要拉库托身上的鲜血没有留尽,绝不放一只恶狼进来。”
‘头’这个称呼是马俊豪要求众人叫的。听起来既亲切又方便,更是让他恢复了往日领导‘黑蝎小组’执行任务时的那种自信。
马俊豪环顾四周,对着周遭卫兵大喝道:“在恶狼还没有被杀干净之前,谁******敢偷懒死掉,老子就是追天入地也要扒掉他的皮、抽了他的筋!都听到了吗?”
“听到了!”众人齐声回应。伴着锵锵铛铛的兵器抖动声,端是威势凛人。
双方交战,死伤不可避免。而马俊豪之所以这样说,无非是想卫兵们能有轻松的心态坦然面对将要来临的血腥厮杀。
“头!头!”一个汉族卫兵急火火的跑来,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粒,惊喜道:“头!我们在沙堆里找到许多羽箭。”
“走!带我看看去!”
马俊豪跟着汉族卫兵来到了埋有羽箭的破墙角。总共从沙堆里刨出来了三个长木箱,箱子里整整齐齐地排放着沾满了尘土的羽箭。粗略估计,三箱加在一起应不少于五百支。他从中抽出一支,注目细看,羽箭长约二尺,箭头为铁镞,柳木梃干,带三根黑色尾羽。这是大汉军队所统一装备的箭矢。
若这些箭矢还能使用,就是连老天都在帮他们了。他将三棱黑羽箭递给了拉库托,点头示意道:“拉库托兄弟,你来张弓试射一下,看看这些羽箭还能不能用!”
“头!”拉库托指了指身旁的一个矮个子的铁勒族卫兵,道:“这是仓吐克兄弟,是我部落中最好的射手。他的箭能射下天上飞旋的苍鹰,急流中的游鱼。马俊豪兄弟,能否请他代我试射?”
马俊豪曾也有神射手之称,不过用的是热兵器罢了。对于传统的骑马射箭,就好比是一个刚要学跑的小孩罢了。他上下打量着仓吐克,视线飞快地游走在他背负着的二张巨弓和他的右手之间,最后锁定在了拉弦拨箭用的三根手指上。因为长年累月地和弓弦发生摩擦,那三根手指异常的粗壮,而且布满了肉眼可见的厚茧。
这个时候还没有发明弓箭手专用的拇指环,所以光看这些特征就可获知,此人必是一个善射的好手。至于准星如何?只需射一次就可以知道了。若真是一个神射的好手,就无疑是多了一个千金难求的古代狙击手。
马俊豪从拉库托手中拿回羽箭,吹去了上面的灰尘,双手平递给了仓吐克。仓吐克先是横臂弯腰回了一个大礼,接着双手恭恭敬敬地接过羽箭,检查了一下箭镞和尾羽,就将羽箭咬在口中,从背上取下了自制的四石强弓,随后很熟练地取箭搭弓,瞄向了一百五十步开外的一头骆驼头上的响铃。
“铮”一声清脆弦响,羽箭快如闪电一般离弦飞出。响铃已是应声掉落,可那头骆驼却是浑然不觉。羽箭去势犹急,飞插贯入墙壁,尾羽不住摇晃。
马俊豪情不自禁拍掌大赞:“好箭!”
与此同时,仓吐克也是收弓大赞:“好箭!”
一个赞本事好,一个赞箭好。两人一愣,随即对视一眼,放声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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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时过后,大漠里的气温就越发的高了。贴近地面的空气中可以很清晰地看到气流的纹路,仿佛正冒着火一般。
除了在城头负责警戒的卫兵外,其他人都被马俊豪赶回了帐篷中休息。大战之前,充足的体力和精力可是取胜的关键。所以,充足的睡眠就是最好的调剂品。
大漠的那一头,一个黑点悄然跃现。转眼之后,黑点就变成了一片黑云。随后,黑云跟着挪动越来越大,紧接着,轰轰隆隆的沉闷马蹄声震耳欲聋,土垒城的城墙也为之震颤起来。
该来的终于来了。马匪终于回师杀过来了。
土垒城的正面城头上,一个卫兵突然遥指前方,脸色大变道:“来了!马匪来了!”
卫兵飞快地挤到他的身旁,顺着他的指头方向望去。黑压压的马匪似是一股平地卷起的旋风,夹带着漫天飞沙,直往土垒城冲来。
“哇!好多啊!黑压压的一大群!”
“快去通知主人和头!快去!”
闻得动静的马俊豪和马元两人同众多卫兵一样,飞也似的冲出帐篷,急急奔上城头。极目远眺,漫天飞扬的沙尘之中,一杆绣有吐信盘蛇的黑色旌旗夹杂中众多熊虎旗帜之间迎风招展,格外显眼。
望着那面猎猎旌旗,马元脸色骤变道:“这是……这是顺投的盘蛇王旗!怎么连他也来了?”
马俊豪好奇道,“顺投是谁?他很厉害吗?”
“吐谷浑王伏允之子,也是吐谷浑诸多王子之中最有武略的一个,被喻为拥有无比智慧的神宠之子。”马元忧心忡忡地地望了马俊豪一眼,长长的叹息一声道:“如果真的是他,那这一次可就棘手了!”
“棘手?”马俊豪哈哈大笑道:“饭要一口一口的吃,仗更要兄弟们一刀一枪地去拼,难不成他跑过来大吼一声,我们就会开城投降!再说了,吐谷浑国不是已被大隋给灭国了吗!所以吗,就算他有过人之谋,那也是过去的事了。换句话说,他现在不过是一个马匪,一个人皆可诛的马匪罢了!”他笑嘻嘻地扫视了拥挤在城头上的所有人一眼,朗声嬉笑道:“领头的马匪叫做顺投,听说他以前还是个很出名的狗屁王子。可惜他这一次很不巧地遇上了我们,所以呢,我们就好好地尽尽地主之谊,拿出看家本事来招待他们,好让他以后能记住我们,这辈子也忘不了我们。兄弟们,你们说是不是啊!”
“没错!”有着憨厚表情的拉库托向着滚滚而来的乌云眺望一眼,一本正经道:“来的这么慢,我看呢,他还是改名叫‘逆投’好了!”
“不如改叫‘逆风’吧,这样还顺口一些!”
一唱一和之下,卫兵们立刻哄堂大笑,原本紧张的气氛霎时尽失。
马元瞥了马俊豪一眼,心中暗暗思忖。先是胸有成竹地部署各项防守措施,现在又只凭寥寥数语就轻松稳定了军心,还鼓舞激发了大家的士气。如此看来,这人绝不简单。倘若没有错的话,他要么是将门之后,要么就是一个沙场老将。
正所谓自古英雄出少年。今日得到此人相助,说不定真有可能化险为夷,救商队于水火。他深吸了一口气,右手重重地拍了拍马俊豪的肩膀,一切尽在不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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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匪是清一色的骑兵,人数足有四百不止。他们统一为吐谷浑人打扮。内著小袖袍和小口袴,大头长裙帽,外裹简易皮甲。帽上以罗幂遮住脸容,骑马奔跑时可避风沙。
领头的匪首是个身形伟雄的年轻人。身上披着一件单臂的虎皮大麾,身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饰品,不是红松石就是蓝宝石。服饰之间镶嵌着许多金丝银丝,远远望去,浑身上下金光闪闪,煞是引人注目。
此人便是吐谷浑王子顺投。穿得这般花里胡哨,也不知他这次是来打仗呢?还是一会之后还要赶去参加什么篝火晚会?
与他策马并进的是一个颧骨高突、眼窝深陷、脸颊瘦瘪的中年大汉。他便是臭名远播的漠西恶狼阿齐格。光瞅着那一双凶光闪烁的湛蓝色眼睛,就可知道他肯定是一个狡诈奸恶之徒。
在离土垒城尚有三百余丈距离时,顺投很随意的一举手,他身后的马匪便齐刷刷的停了下来。刹时间,除了战马不住地摇头摆尾发出声声喷嚏,竟无一个马匪私自出声。由此可见他们不是普通的马匪,而是一群打扮成马匪的士兵。
顺投再一举手,两翼就各自打马冲出二名马匪,向着土垒城的左右两边迅速飞驰而去。这二小拨马匪只是斥候。在尚未摸清土垒城中的防御情况之前,顺投可不想让疲惫之师立即投入战斗。
不知其意的阿齐格望了他一眼,疑惑道:“尊贵的顺投王子。对手只是一群乌合之众,为何不趁着儿郎们锐气犹在,一鼓作气地发动猛攻呢?”
顺投恶狠狠地回视了他一眼。让阿齐格顿感全身发寒,如堕冰窟。他强自吞下一口口水,心有余悸地瞄着这个以蛇神之子自居的顺投王子,再不敢多嘴出声,省得一不小心又吃了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