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间酒吧名字叫“唐朝”,和所有酒吧一样有着共同的特性,那就是---越夜越迷人。
我最喜欢的是这里的驻唱歌手之一的小仇,他总是把别人的歌演唱的很有自己的味道,不象很多人一样唱刘底化的歌时就缩着舌头,而唱张笑优的歌时就用鼻子压过喉咙。我喜欢他的男中音,当他唱着情歌时,唐朝就显的更加暧mei。除了风格特别之外小仇还相当幽默,记得很久以前的一个醉酒客人硬是要求他模仿明星歌手唱歌,更是要求他反串邓丽君。在万般无奈之下小仇直接拿起另外客人桌上的一束白玫瑰捧在胸前安详的躺在了舞台的正中央,而后那个醉酒的客人在笑的体液狂喷之后也就不再难为他了。
小女人要了支水果酒,我直接拿了瓶伏特加。我喜欢喝烈酒,男人就该对自己狠一点。
也许是酒精催化了伪道德,我眼光愈加猖狂的对小女人裸露在衣外的皮肤扫视,小女人变的扭捏起来,“怎么了?我身上脏了?”。
“没有,男人都喜欢看美女,你今天晚上特别好看!”
“哼。”小女人对我的油嘴嗤之以鼻,但我却更是在这暧mei的气氛里更加肆无忌惮的盯着她因为羞怯而泛红的腮,真好看。
“真好看!”我的嘴巴和思维保持同步。
“再闹,再闹我就走了!”小女人局促起来。“敢对姑奶奶动歪心眼儿,当心我废了你。”
“我哪敢啊,谁不知道您那护花使者比中央情报局还能折腾啊,我要是对您怎么怎么着了那我还不非得让他从狗熊折磨成兔子不成。”
小女人啐了我一口,又被我话里的刺头勾起了心事,本来就表情复杂的脸上又加上一层刚久违不久的忧郁。
对嘛,我岂是能被别人左右的,对于女人,自从厌倦于追寻,我已学会一觅即中;自从一股逆风袭来,我已能抗御八面来风,驾舟而行。尼采是这样说的,我却用它来勉励自己游历于女人的裙摆之侧。我喜欢这种暧mei。
砰!当我们正沉迷于享受这多情的气氛时我的左手猛的甩出,一拳轰碎了凌空飞来的一个物体,小女人吓的叫着跳离了沙发,而当碎裂的玻璃颗粒飞溅在我脸上时则完全破坏了我的好心情。
“谁扔的瓶子?”我站起来,我想现在我冷的怕人,以至于很多人听到我的声音后都哆嗦了一下,既而连音乐都停止了,整个酒吧只有我最左边的那个角落里发出嘈杂的声音。几个红着醉脸的阿飞自顾自的互相争执,间杂着拳脚相向。
就算没有神棍我也不会允许别人打扰我的宁静,更何况我已意识到左手做事的风格。
我径直向他们走去。
“成哥!”小仇看到了我脸色不善,走下台搂住我的膀子“给我个面子,算了。小三,叫保安知会那桌的客人一下!”他向一个酒保说,嘴巴冲着那桌阿飞努了努。
这个时候我当然会照顾下小仇的面子,而那桌阿飞客人也注意了我这边的动静,停止了争吵向我瞅过来。当然,如果我站在离他们三五公尺的位置他们还感觉不到我的愤怒,那我不如尽早离去,死了算了,那当真是失却了一个爷们儿应有的气势了。
打架吧,就怕对上眼,特别是灌下几两黄汤后那当真是胆气都壮了三分,谁他妈看谁都不顺眼。我现在就正眼皮也不眨的盯着对方其中的一个络腮胡子,而且是特别神经的那种,我妈早年就跟我说过,我一生气的时候看人的眼神就会发呆,呆的让人无所适从。小女人从惊恐中醒了过来,拉住我的右臂小声的劝我不要惹事,就这样算了。小仇也在左侧搂着我的肩膀想说些什么引开我的注意力,但是又不知道说什么。
就这样僵持着,对方的胆色也不过如此。
我不喜欢婆婆妈妈的,更加越来越不喜欢对方看我的眼神,相当另人反胃。
要破坏一件事,最刁钻的办法是:故意用歪理为这事辩护。我突然就想到这么一句话,也突然想象刚才如果我没有接到瓶子那或者小女人已经躺进了医院里。
“厄……呸!”我相当潇洒的一口唾沫准确的吐在了络腮胡子的右眼皮上……
同时双手发力把小仇和小女人拨到我的后方,当络腮胡子反应过来后立即拿起酒瓶愤怒的向我扑上来。真搞不懂在酒吧里打架为什么就一定要用瓶子,我一边嘀咕一边左手由内而外直甩出去,拳头象鞭子般抽碎了他举在半空的瓶子,在他发愣的半秒钟“鞭子”已经接二连三的抽在他脸上的所有部位,我打人就喜欢打脸。
当络腮胡子的脸已经被打成了彩色熊猫时我停歇下来给他时间并允许他向后倒去。在大家听到一声闷响时阿飞甲、流氓乙和混混丙等不负众望的抱头窜去。
“站住!”我当然例行公事的要让他们打扫战场,难不成我来?呵呵。
我想今天我玩的很开心,小仇吐了口气,庆幸事情比预料的小了太多;小女人碎掌接连拍着自己的胸口以示她还未平息剧烈的心跳。
“我帮你拍吧。”我转头对着小女人妩媚的一笑。
“呸!”
哈哈。活着真是件非常非常有意思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