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归还青岛后,日本军队和殖民政府官员陆续撤离,日本移民失去了往日的依恃,也随之成批回国,移民人口以急转直下之势激减。1922年9月,青岛日侨共6795户,24105人。第二年1月,日侨减至5588户,20109人,比上年减少4000人;2月份人口进一步减至18591人。到年底,青岛日侨人口总共减少了近9000人。1924年日侨人口继续减少,到5月末减至13782人,以后几年维持基本在13500人左右。中的人口变动统计,反映了青岛收回后日本移民人口减少的趋势。
胶济沿线城镇的日本人也随之大幅减少,众多原先聚居于铁路沿线各城镇的日侨陆续撤离回国,一些日资商家也相继关门停业,日商经济势力明显减弱。以前日本人盘踞的张店,日人最多时达1600人左右,后减至300人;周村日商只剩9家,当中有5家卖药商、3家土产商、1家旅馆;潍县日人的势力也“已很微弱”。1927年7月,铁路沿线日侨人口总数共计310户,1115人,其中坊子59户,200人;潍县18户,30人;昌乐3户,9人;高密3户,4人;张店69户,227人;周村21户,76人;青州9户,36人;博山6户,152人;南定11户,27人;淄川111户,354人。同期,烟台有日侨235人,威海9人,龙口67人。
与青岛的情况不同,济南的日侨人口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所经营的商业贸易也有一定扩展。1924年济南有日侨1670余人,1927年达到2800余人,日商业户也增加到250余家,其中除少量工业企业外,大部分集中在商业服务业领域,经营的商品和服务几乎无所不包。据1927年调查,日本人在各业中的人数分布情况大致如所示。
据同期的另一项调查,1927年,济南市区共有外国侨民3439人,洋行总数共210家,其中美、德、英及其他国家侨民925人,日本侨民2514人,约占外国侨民总数的73%。日侨从事商业的人口(包括家眷)为2335人,其他行业179人,经商人口占93%。
据1925年10月日本各领事馆统计,日本在山东的移民人口共16390人,其中职业人口6182人(含失业者),家眷10208人。人口总数比1922年的23566人减少了30%,有职业者人口数比1922年的9448人减少了35%。当时日侨主要集中在青岛、济南、烟台三城市及周边地区,其分布情况。
1928年侨居山东各地的日本人口总数为16821人,大致与1925年的人口数相当。就地区分布而言,青岛人口略有减少,济南人口略有增加,而烟台则与以前持平。详。
据1925年10月日人调查,山东日侨有职业者共5919人,在主要行业的分布情况为:公司、银行、商行职员2122人,贸易商201人,代理中间商123人,行商6人,零售业(物品贩卖)635人,其他商业38人,服务业252人,汇兑业5人,典当租赁业35人,农牧渔林业197人,矿业25人,工业手工业制山东各地日侨及中外人口统计(1928年)
造161人,交通运输和邮电业102人,建筑业139人,艺妓、娼妓、酌妇等655人。迄1928年,山东日侨职业人口增至6201人,其中青岛地区4780人,济南地区879人,烟台地区114人。从行业分布上看,公司、银行、商行职员1756人,比以前减少约17%;贸易商略有增加;而零售业人数则明显减少,由635人减至340人,反映了这一时期日本小商人经营低迷的状况。具体情况。
日人在青岛的土地权益被日本视为在青岛保留的最重要的权益之一,亦是其维持和扩张工商业经营的基础。日占时期,“对于取缔房户,开拓地皮,建筑楼房诸大端,积极进行,不遗余力,且以营造房屋,整顿租户,为发达埠务,扩充商业之要义”。在中国政府收回青岛之后,日本在青岛市内外仍占有大量的土地和房产。1923年,中国政府先后收回日人占据的房地产240余处,但由于日方的阻挠等因素,结果又为日人重新夺回69处。日人在青岛的土地既得权利分为两种,一种是对青岛土地的私有权,一种是对公有地(官有地)的租用权,租用权系在日占时期依据日本当局土地出租法规获取,与1922年12月中国收回主权后取得的租用权有所区别。例如,在青岛收回之初,日人尚有租用的宅地和工厂用地约100万坪以及130万坪农用地。直到1920年代中后期,日人仍在青岛租占着大量土地,有契约的土地租占面积达2019636坪,无契约的土地租占面积为392323坪。按市内外官有地年租金划分,日本人具名下的租金为202829元,中国人具名下的租金为124562元,欧美人具名下的租金为15800元。20年代中期,由于普通日商和日侨房地产出租户经营不景气,拖欠了大量地租,迄1928年底,共欠缴地租398658元。
迄于1927年8月,日人在市内外的私有地共156处,面积2610268平方米。其中市区内日人私人占地共76处,面积526088平方米(年税额32813元),相当于市区内全部私有地面积的33.3%;市郊日人私有地共80处,面积2084180平方米,相当于全部市郊私有地面积的2%。此外,日人在青岛共计拥有宅地面积152605坪,四方、沧口日资纺织工厂占地140350坪,国武农场面积401414坪(实际45万坪),其他农场面积约60万坪,合计约1294369坪。此外,日人在市区和工厂区的各类房屋建筑总面积达30万坪。日人占据的私有地和租用地,不仅是其主要的不动产投资,而且也是其经营活动中用于融资的工具,无论日常生活借贷还是工商业贷款,无一不是以房地产作抵押担保物。
原先日人在胶济铁路沿线城市占据的土地与房产,大部分也仍在其手中。以济南为例,迄1924年3月,单是日本居留民团和东文学校管理的地产就有104处,总面积438.6亩,另外日本济南医院占地98.5亩。
青岛归还中国后,日侨和日资工商企业利用保留的各项权益,继续在青岛兴建了一批工厂、商店及住宅建筑,但是房屋建筑开工数和建筑面积在逐年下降。1923年日人私人建筑开工数计67处,建筑费72.7万元;1928年私人建筑开工数下降至7处,建筑费降至2.2万元,反映了在日本移民人口减少及工商投资经营调整的背景下,日资相关房地产经营活动的低落。1923~1928年,青岛共完成城市私人建筑726处,其中华人占60%,日人占30%,欧美人占10%。中国人的建筑面积为147767平方米,占建筑总面积的64%,日人建筑面积58340平方米,占25%。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