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经贸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是司马迁在《史记》中讲出的“名言”,大意是天下喧攘纷杂,人们东奔西走,无非都为一个“利”字而动。太史公不仅讲出这句“名言”,而且专门撰写了《货殖列传》,像对待同时期的王侯将相一样,为先秦到汉初的名商大贾树碑立传。这些商贾们都借助互通有无而富比王侯,既有助越王勾践复国的名臣范蠡、孔子的学生子贡,又有冶铁而致富的卓氏、孔氏。其实,从先秦到近代,尽管中国的王朝、政权多“以农立国”,但商业在互通有无、促进农业和手工业发展方面始终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既形成了国内的商业系统,又通过丝绸之路、海上贸易等沟通中外。在古代的中国,为治理、开发边疆,统一王朝的统治者都在内地与边疆经济贸易往来方面采取了政策、措施,分立对峙时期内地与边疆也往来不断,并出现了多种形式。
丝绸之路:千年的贸易通道
丝绸之路开通于西汉武帝时期。但中国与欧洲、中国内地与边疆的丝绸贸易却比这早得多,至少在公元前5世纪时,古罗马文献中就称中国为“赛里斯”,意思是“产丝之国”。而当时中国内地与西北边疆的丝绸贸易在先秦时期就已开始,1977年在新疆阿拉沟等地发现的战国时期的丝织物就说明了这一点。当然,这些都为丝绸之路的贯通创造了条件,张骞出使西域后横贯欧亚大陆的古代丝绸之路才正式开通。
1世纪到6世纪,丝绸之路得以巩固和发展,这与欧亚大陆上几个强大的政权,如罗马帝国、安息王国、萨珊王朝、贵霜王朝、东汉王朝的兴起有很大关系,它们管理着大片的领土,有利于商旅的往来。在当时的中国境内,尽管3世纪之后中国出现了分立政权对峙的时期,但西域、河西走廊和青海等地区相对稳定,这些地区的边疆民族政权都十分重视对外交往和贸易,中国西部的丝绸之路并未中断。7~9世纪,由于隋唐王朝的大统一,和拜占庭帝国、阿拉伯帝国在中亚、西亚、欧洲的强大,丝绸之路进入顶峰时期。9世纪以后,中国的政治、经济重心开始南移,又由于海上贸易的发展,欧亚大陆上的陆路丝路有被海上丝路取代之势。元、明时期,欧亚大陆上的丝绸之路一度繁荣,但其规模已经没法与汉唐时期相比,逐渐被海上贸易取代了。新航路开辟以后,欧洲的殖民者和商船直接驶入太平洋,欧亚大陆上的丝绸之路才彻底衰落了。
作为丝绸之路的出发地,中国境内的局势变化和各王朝、政权的政策,对于欧亚大陆上丝绸之路的发展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总体说来,无论是统一王朝时期,还是分立政权并存时期,都对丝绸之路采取了一定的保护措施,但力度、作用仍有一定差异。在两汉、西晋、隋、唐、元等统一王朝时期,国家较为强大,西北边疆虽然也发生战争,但相对安定,丝绸之路较为畅通,在内地的贸易也比较方便。这也受到了过往中外商旅的欢迎,促进了中外贸易、中国内地与边疆的经贸往来。两汉时期,西域都护维护着西域地区政治安定,并保护着过往商队和西域“胡商”的商业活动。隋朝打通丝绸之路河西段时,西域各国首领和“胡商”们都意识到这是有利于发展商业的重要事件,纷纷向隋朝官员表示归诚之心,商路打通后四十多个西域小国遣使“朝贡”。唐朝初年,西突厥控制着西域,太宗派军平定西突厥之后,使西域各国“胡商”感到十分高兴,他们对安息国使者讲:“西突厥已经平定,商旅可以通过了!”其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及至安史之乱发生,战乱不利于商旅的往来,唐朝收复河陇之地后就规定,如果商旅往来、贩运货物,“任择利润,一切听从”,沿途关隘不得无故阻拦。
唐代丝绸之路示意图在三国两晋南北朝和宋辽夏金时期,多个政权并存于西北边疆,这些政权为增加赋税,一般都对商旅加以保护,但商队要穿过几个政权的辖区,各政权之间又发生过多次战争,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当然,即使如此,丝绸之路依然通畅,不少政权、官吏还着力保护丝路,吸引国外商人来华贸易,且成效明显。比如三国时期,仓慈担任敦煌太守期间极力保护西域“胡商”,他们对他十分感激,在他死后为他建立祠堂进行纪念。又如北宋时期,不少中亚、西亚和欧洲的商人通过丝绸之路来到开封,宋朝以优惠的政策加以鼓励。1017年(宋天禧元年),阿拉伯商人麻利思等人经丝绸大道进入宋朝辖区,北宋政府特许他们在沿途出售所带商品,并减免一半的商税加以鼓励,此后阿拉伯、印度的商人接踵而至。11世纪后期,东罗马帝国的使者、商人在20年内三次到开封,他们都是越葱岭、经新疆进入中国的,带来了鞍马、刀剑、珍珠、玉石等,宋朝也回赠锦、缎等丝织品。
贡与赐:政治性的特殊交易
从先秦时期起,朝贡和赏赐的对应观念就已出现,也就是说诸侯、边疆民族或境外的政权定期朝觐商王、周王,或者首领亲自前往,或者派使者前来,并献上方物(土特产)和贡品,而商王、周王则“赏给”一定的物品。《尚书·禹贡》中就规定了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九州贡品的种类,一般认为《禹贡》成书于战国后期,又带有许多理想化的色彩,有关贡品的规定也难免有些理想化,但至少反映了当时包括边疆在内的各地方给天子进献各类贡品的某些情况。
秦汉至明清,边疆政权、民族向中原王朝遣使“朝贡”的记载史不绝于书,中原地区的王朝、政权也给予一定的赏赐。这些朝贡与赏赐无疑具有鲜明的政治性,自命为“天朝上国”的中原王朝因“四夷咸服”而感到已“德被四海”,又以大量的赏赐奖励“蛮夷”的“忠顺”。其中,确有一些边疆民族的首领通过这种形式获得中原王朝的认可,比如西汉时的呼韩邪单于因匈奴内讧而归降汉朝,双方最初的朝贡、赏赐之间显然带有更多的政治性,也带有表忠心与赏“忠顺”的真实性。同时,这种朝贡、赏赐具有更多的经贸往来倾向,由于中原王朝强调前来朝贡才是“忠顺”的,“忠顺”了才能给予“赏赐”作为交换,所以许多边疆政权就打着“朝贡”的旗号,与中原王朝进行贸易。一些境外的商人也仿照这一做法,早在166年(汉桓帝延熹九年),大秦(罗马帝国)就有商人到中国经商,以大秦王安敦的名义献上象牙、犀角和玳瑁,而《后汉书·西域传》中就记为“大秦王安敦遣使”献物。对此,中原王朝有时出于自大看不清楚,有时候即使看清了也不愿承认,明明是边疆政权、境外国家的商旅也一概称为“称臣纳贡”的贡使,到明清时期更发展到了极端,葡萄牙、荷兰等国的商人来华贸易,也往往被明、清朝廷称为“贡使”,连英国的马嘎尔尼使团都被当成了“贡使”。
古代中国,中原王朝、政权与边疆民族的“贡赐”贸易,往往因双方的实力决定“贡”与“赐”的主动性、自愿性有多大。当中原王朝、政权比边疆政权强大时,边疆民族、政权的首领会比较自愿地“朝贡”,既加强与中原王朝、政权的政治联系,以免不测之祸,又可获得大量的“赏赐”,在政治、经济两方面都有收益。中原王朝、政权国力强盛,也乐得以这点“赏赐”显示恩惠,表现的也较为主动。如果前提相反,边疆政权“朝贡”的热情就减弱,一些政权甚至用军队的进攻代替使者的“朝贡”;中原王朝此时往往会文武并举,在派军防范的同时,要在“赐”的方面表现得主动一些,有时连“赐”的口气也没有了,改成“奉”“赠”之类的字眼了,尽管国家衰弱了,也要拿出东西,讨好边疆民族的统治者。西汉时期,汉朝与匈奴就同时出现了这两种情况,双方的关系颇为典型。西汉初年,匈奴多次南下,在平城之围后汉朝不仅实行“和亲”政策,而且每年“奉”上一定的絮(粗丝)、缯(丝帛)、酒米、食物;武帝时不愿再委曲求全了,便用强大的军队出击匈奴;匈奴后来被打垮了,其中的一支在呼韩邪单于的带领下归降汉朝,他多次“朝贡”,表现得极为“忠顺”,汉朝多次大量“赏赐”,给予大批的物资,帮助他壮大力量。
两汉以后,这种“贡赐”贸易历代相沿,成为内地与边疆之间的特殊贸易形式。南北朝时期,北疆的柔然、突厥以畜牧业为主,辅以狩猎,需要和中原地区在经济上互通有无。柔然与北魏存在“贡赐”贸易,并通过“和亲”的机会加强经济往来,434年(魏延和三年)柔然遣使北魏朝贡,献上的马多达3000匹,北魏也不会亏待它,在双方“和亲”时自然要“赐”予大量的嫁妆。北魏分裂为东魏、西魏后,强大的柔然成为严重的威胁,它们主动地送去金帛钱财,又以“和亲”嫁妆的形式送去礼品,以争取柔然贵族的支持。北齐、北周对峙时期,它们竞相送给突厥金帛财物,又出现了同类情况。隋朝时期,与突厥曾战争不断,但“贡赐”贸易却强化了双方的关系,如594年(隋开皇十四年),突厥各部向隋朝进贡马1万多匹、羊2万头和骆驼、牛各500头;607年(隋大业三年),突厥的启民可汗向隋炀帝献上3000匹马,炀帝则回赐丝帛多达1.3万匹。
隋末唐初,由于突厥极其强大,北方又处于割据混乱之中,刘武周、李轨、梁师都、王世充等割据势力都主动入贡突厥,“奉”上财物换取它的支持,及至唐朝统一中原、平定突厥,“贡赐”贸易的主动权就主客易位了,出现了边疆各政权争相“朝贡”的局面。在唐代,边疆各民族政权,如突厥、吐谷浑、吐蕃、南诏、回纥(鹘)、奚等各族与唐朝之间,既有“和亲”时的“贡”与“赐”,又有遣使“朝贡”时的“贡赐”贸易。其中,回纥与唐朝的“马绢贸易”也是以“贡赐”的形式进行的。回纥派到唐朝的使者,少者几十人,多则数百人,除担负有政治使命外,大部分兼做买卖。马是回纥的主要贡品,多时达到上万匹,唐朝则按数予以“回赐”。按照当时的市价,每匹马不过换20~30匹绢,但因为安史之乱中曾帮助唐朝平叛,唐朝又想通过它稳定北部、西北边疆,便用1匹马换40匹绢的价钱“赏赐”。
宋辽夏金时期,宋朝为安定边疆,对辽、金每年都“奉”上“岁币”,对国力较弱的西夏称为“岁赐”,多少挽回了点面子。尽管仅仅是单向的,对方并不给予同等的“赏赐”,宋朝只是在花钱买和平,但也可以看作一种经济交流渠道。西夏与辽、金之间,则存在着西夏“贡”和辽、金“赐”的“贡赐”贸易。元、明、清时期,这种特殊贸易逐渐发展成为了完善的制度,对北部的蒙古各部首领、西藏的政教领袖、云南的土司等,都规定了贡期、使团的人数和行程及所带贡品的种类和数量,并对“赏赐”物品的种类和数量都做了规定。针对“贡使”往往自带货物的问题,明清时期在会同馆专门举行“贡市”,由边疆各使者和境外各使团把各自的货物拿出来出售,先由宫廷、官府派人选购,再让民间前来购买各地、各国的“进口商品”。这些措施的出台,表明明、清朝廷默许了“贡”“赐”及其附带贸易的商业性,并希望把它限制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以达到以贸易显“恩惠”的效果。当然,这种限制轻者引起不满,重则引发战争,明前期蒙古各部就不断增加使团人数,以扩大既得利益,明英宗时期进行了限制,结果引起瓦剌贵族的不满,其首领也先以此为借口大举南下,英宗在土木堡被俘,明军全军覆灭。
“贡赐”贸易的交易主体仅仅是中原王朝、政权和边疆政权的统治者,但交易的物品却包括从奇珍异宝到生活用品的各类物品,比如在宋朝与甘州回鹘的“贡赐”贸易中,贡品包括白玉、琥珀、玛瑙、硇砂、乳香、牦牛尾等,“赏赐”物品有白银、铜钱、绢、帛、丝、茶。又如清朝对于西藏的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规定每两年遣使“朝贡”一次,贡品为哈达、铜佛、舍利、珊瑚、数珠、藏香、氆氇等,而清廷“赏赐”达赖、班禅的物品有镀金银茶桶、镀金银瓶、银钟和蟒缎、龙缎、妆缎、片金、闪缎、八丝缎等丝绸以及哈达等,并赏给正、副使蟒袍、雕鞍、银茶桶、银执盂、缎、毛青布、虎皮、豹皮、獭皮等,连跟随前来的喇嘛也赐给缎、毛青布。
民国初年,北京民国政府沿袭清朝的制度,边疆各族政教领袖仍保持“进贡”的惯例,大总统也会颁发奖章、发给财物以示勉励,在共和时代这当然不能再称为“贡”与“赐”,但显然与“贡赐”贸易一脉相承,仍带有政治、经济的双重意图,依然是强化中央与边疆联系、促进内地与边疆经贸往来的一项措施。
互市:官方控制的贸易
互市也是古代中国内地与边疆经贸往来的重要渠道,这是政府控制之下的贸易。这种贸易上起秦汉,下至明清,既发生在中原王朝或政权与边疆民族政权之间,也存在于边疆地区的部族、政权之间,一般由双方议定在辖区交界地点设立市场,宋代称这种市场为榷场,由双方派官吏管理。
中原王朝、政权与边疆政权、部族进行互市时,往往具有政治和经济的双重目的,首先具有政治上的意图,力图通过互市强化与边疆民族、政权的联系,开通互市以显示“中原天子”的“恩德”,停止互市以表明对不“忠顺”的首领的制裁;同时,经济上则希望互通有无、繁荣内地经济,内地商人、边疆地方官、百姓更看重这一层的作用,因为互市有利于边疆的发展,商人可以赚钱、官员可以出政绩、百姓可以交换物品,一旦实行制裁就往往与对抗、战争相伴,更是商人、百姓所不愿看到的。
汉朝与边疆民族、政权的互市长期进行,特别是与南越、匈奴之间。岭南地区在秦代设置郡县,与内地的经济往来比以前要频繁得多,秦末赵佗建南越,与内地的互市仍然存在,公元前196年汉朝授予赵佗玺绶,赵佗称臣,双方又划定边界,交界地区的贸易也有所发展,双方主要进行金器、铁器、农具、马、牛、羊的交易。公元前183年,汉廷下令禁止与南越的贸易,又有传言讲赵佗在北方的祖坟被挖、兄弟被抓,赵佗便称帝反汉,汉廷则增兵岭南。文帝即位后改对抗为安抚,赵佗自去帝号向汉称臣,交界地区的贸易又恢复正常。公元前111年,汉武帝发兵灭南越,岭南之地回到汉朝直接统治之下,与内地的经贸往来更加密切。
汉朝与匈奴的贸易在两汉时期持续进行,即使汉初双方战争不断,但匈奴贵族觉得汉朝“奉”上的物品并不够用,仍希望双方开展边境贸易,以得到更多的汉地物品。汉朝也想通过互市加强联系、牵制匈奴,便在边界地点开展贸易。后来,匈奴分为南、北两部,北匈奴被东汉击败远迁,仍希望与汉朝贸易,84年(汉元和元年)还派人赶着1万多头牛马到东汉的边境,要求进行贸易。在双方的贸易中,汉地从匈奴输入了牛、羊、马和毛皮等,匈奴则从汉地得到铁器、铜器、陶器、金银、粮食等,既满足了双方的需要,有利于北部边疆的发展,又增强了双方经济的互补性,形成了你需要我、我离不开你的局面。这也是促成西汉时呼韩邪单于归汉、东汉时南匈奴归附的重要因素。
隋唐以后,互市依然是内地与边疆经贸往来的重要渠道,如隋朝初年曾与突厥长期战争,这对内地与边疆的经济往来产生了不利影响,等到隋军击败沙钵可汗的攻势,突厥各部先后对隋称臣,594年他们献上大量的马、牛、羊,隋朝才答应在沿边地区恢复互市。元、明、清时期,内地与边疆的互市有了更大的发展,而且在官方控制的“官市”结束后,允许民间进行“私市”。比如明朝时期,准许土默特鄂尔多斯等部与中原交界的地区每月在适当地点开设月市;又在辽宁义州(今辽宁义县)开设木市,用内地的粮食、生活用品换取蒙古地区的木材。
“茶马贸易”在明朝时尤其突出。从明朝初年起,由于藏族聚居区需要从内地输入大量茶叶,而明朝又需要从那里购买大量的马匹,就采取了政府垄断的方式开展“茶马”贸易。明朝在陕西、四川地区收贮汉中茶、巴茶,后来又从湖广收贮茶叶,专门用于“茶马贸易”。明朝在今天甘肃、四川、青海的天水、临夏、临潭、雅安、松藩、西宁等地设立茶市,设茶马司统一管理与藏族的茶马互市。为确保购买到足够的马匹,明朝禁止贩运私茶,严禁内地商人到藏族地区收购马匹,也禁止藏族商人到内地购买茶叶,如发现汉地商人贩运私茶出境者和关隘失职者,一律凌迟处死。在互市时,马以上、中、下和年齿论价,茶叶则分为上、中等,并禁止劣质茶叶输出,以免影响马匹的输入。茶与马的比价由明朝规定,各时期、各地方的比价有所差异,主要随供需形势而定,比如明朝初年,雅州(今四川雅安)的茶多马少,就规定1匹马给1800斤茶叶,而河州(今甘肃临夏)等地的茶少马多,就规定上马40斤、中马30斤、下马20斤。“土木之变”后,明朝战马损失很大,由于急需马匹,就提高了比价,规定上马100斤、中马80斤。另外,明朝还曾用盐、绢、布、牛、银等换马,并规定了比价。
在北方,明朝还在指定地点开设马市,与蒙古各部和女真进行以马为主要商品的互市。每年开市一两次,按品种、等级定出牲畜的价格,明朝或者用银、钞收购马匹,或者用绸缎、布匹、铁器、茶叶和其他生活用品折价换马。这种马市称为官市,明朝派官员进行管理,驻军维持秩序,各部的首领也派人到市场上监督、管理自己的部属和商品。如果互市顺利,明朝官员就在结束后设宴招待边疆各部的主管头领,以明朝朝廷的名义给予“赏赐”——市赏。如果对方在互市时有敌对行动,或者扰乱市场,明朝就用不发市赏甚至是停止马市的手段加以制裁。
明朝将互市中得到的骟马送到边关用于作战,或者发往各都司卫所进行训练,而母马、马驹和尚未调拨走的都送到苑马寺饲养。明朝设了许多养马的处所,如陕西和甘肃都有苑马寺、行太仆寺。应当说,茶马贸易不仅仅使明朝获得了大量的战马,而且达到了双赢的效果,边疆的蒙古、女真、藏族等地区获得所需的盐、茶叶、铁器等物资,促进了内地与边疆的农牧业、副业等的共同发展,对边疆开发更具有积极意义。
在统一王朝时期,互市促进了内地与边疆经贸往来,有利于边疆的发展,在多个政权分立对峙时期也是如此。这在宋辽夏金时期颇为突出。为开展互市,宋、辽在交界地区设立榷场,辽的榷场设在涿州(治今河北涿州市)、朔州(今山西朔州市)等地,宋设在雄州、霸州、安肃军(今河北徐水县)、广信军(今河北徐水县境内)等地。宋从辽输入银钱、布匹、马、羊、骆驼等,而向辽输出缯、帛、漆器、粮食等,不仅在互通有无中便利了百姓的衣食住行,还使两国政府从中获得大量的税收。不仅如此,辽朝还在境内的北部地区设立榷场,与女真等民族进行贸易,其中最重要的榷场设在宁江州(治所混同县,在今吉林松原市境内),女真人的主要交易物品为金、布、蜜腊、药材等。
宋朝在与西夏交界地区也设有榷场,西夏从内地输入丝绸、粮食、布匹、香药、瓷器和其他日用品,向内地输出骆驼、马、羊、毡毯、蜜蜡以及柴胡、麝香、红花等各种药材。双方在互市中形成了互补,特别是西夏对内地生活用品的需要量很大,因此当关系恶化时,宋朝就用停止“岁赐”、互市的办法进行制裁。1039年~1042年间,双方战争不断,元昊在战场上不断获胜,却在经济上打了败仗,因为宋朝为此停止了“岁赐”,关闭了榷场,这对宋朝影响不大,西夏境内则出现了粮食、布匹及其他日用品短缺,引起物价上涨。元昊的对宋战争政策让官民颇为不满,于是转向了议和。
宋朝与辽、金、西夏的战争不断,十分需要战马,为此在西北的熙州(治今甘肃临洮县)、河州(治所今甘肃临夏市)和西南的雅州(今四川雅安市)、南部的邕州都设立榷场,以内地出产的茶叶和其他土特产换取吐蕃各部、大理的马匹,这种贸易历史上称为“茶马贸易”。这就使吐蕃、大理与内地的经济往来更加密切,有利于西南边疆的发展,而宋朝因此获得了大量的战马,据记载绍圣年间(1094年~1098年)每年购买的马多达2万匹。
南宋与金朝1142年议和之后,在交界地区广设榷场,但此后双方时和时战,榷场也时开时闭。尽管如此,双方互市的品种、数量都相当可观,南宋从金朝输入貂皮、珠宝、人参、甘草、绢、松子等等,向金朝输出茶叶、生姜、陈皮、牛、米、象牙、犀角、檀香、丝织品等等。茶叶是双方贸易中的大宗商品,1223年(金元光二年),仅河南、陕西的50个郡从南宋购买的茶叶,总值就高达30万两白银。互市促进了南北经贸往来,金、宋政府也从中获得了大量的赋税,比如1196年(金承安元年)金政府就从秦州(治所在今甘肃天水市)榷场获得了122099贯的税收,而南宋从输入金朝一个榷场的税额也达到了43000贯。
金与西夏之间设有榷场,但规模较小,时断时续。经过西夏多次要求,1141年(金皇统元年)金朝才答应互市,双方在保安(治所在今陕西志丹县)、兰州、绥德(治所在今陕西绥德县)、环州(今甘肃环县)等地设置了榷场。西夏以珠宝、玉石交换金朝的丝帛,金世宗认为这是“拿无用之物换我们的有用物品”,1172年(金大定十二年)停止了保安、兰州两个榷场;1181年恢复了绥德榷场,10年后恢复了所有旧有榷场,但1193年(金明昌四年)又全部关闭;以后一度恢复兰州、保安榷场,但又因双方战争而关闭。
民间的自发贸易
在古代的中国,民间的自发贸易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商业形式,它有时是官控贸易的补充部分,只要在官方允许的范围——公开的纳税、私下的贿赂等——无论内地的商人,还是边疆的商人都有机会进行合法的贸易,比如丝绸之路上的商人一般都得到沿途官吏的保护;有时则走向官控贸易的对立面,发展成为走私,特别是茶叶、食盐等利润丰厚,政府又以专卖的手段独占利润时,就成为了“不法”商人走私的对象。
商人是民间贸易中的主角,他们以自己获利为目标,在客观上也推动了内地与边疆的经贸往来。丝绸之路上的西域“胡商”以其独特的地理条件,东进中国内地丝绸产地,西进中亚、西亚乃至欧洲,在自己获利的同时,起到沟通中外、联系内地与边疆的重要作用。清代,不少商人随军西征天山南北、北进蒙古大漠,在协助清政府解决战马、军粮的同时,又获利颇丰。一些实力雄厚的盐商还参与新疆屯田,还有的商人在边疆地区开设分支机构,促进了边疆与内地的经贸往来,有利于边疆的开发。
近代,列强加紧对中国的经济掠夺,即使在这种险恶环境中,中国内地的商人仍在边疆占有一席之地。19世纪后期,漠北喀尔喀蒙古各地的内地旅蒙商人多达20万人,固定的商号约500家,其中就有“天义德”“元盛德”“大盛魁”等一些大商号,这些内地商人的活动大大促进了蒙古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在西藏,元、明、清三代与内地的贸易活动频繁,尤其是与邻近各省的货物贸易品种多、数量大,从四川、云南、甘肃等省输入茶叶、棉布、丝绸、白银、红糖、原铜等商品,西藏的羊毛、羊皮、兽皮、氆氇、瓷器和藏香,以及鹿茸、麝香、虫草、贝母等药材则大量销往邻省。大量的内地商人成为这些商品的经销者,清朝时拉萨有汉商两千多户,19世纪末英国对西藏大肆掠夺,倾销茶叶、棉布、丝绸等商品,即使如此,20世纪30年代来自四川、云南等地的商人在拉萨仍然颇为活跃。
1931年以后,西藏与中央关系日益密切,与邻近省区的关系有所改善,与内地的贸易也有所扩大。特别是在抗日战争期间,我国沿海被日本侵占,大量的布匹、医药等经西藏远销内地,不仅西藏的商人积极参与内地与西藏以及中印贸易,而且不少内地商人还把商品由内地经云南、印度转运西藏。西藏地区的贸易因此获得很大发展,也为抗战胜利作出了贡献。
遣隋使
隋代日本推古天皇朝派遣到中国的使节团。当时圣德太子摄政,600年、607年、608年、614年四次遣使入隋。前两次使节为小野妹子。隋也曾派使臣裴世清赴日。圣德太子的意图是求取佛经,促进佛教的流通,和吸取中国的文化与典章制度。所以使臣之外,有学生和僧人随同前来。被选派的,多为归化汉人的后裔,以有利于学习。他们留居中国往往长达30余年。如南渊请安、高向玄理、僧旻等,回国以后,对646年的大化改新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遣唐使
唐代日本派赴中国的使节团。唐朝代隋以后,日本沿袭遣使入隋的旧制,继续派出遣唐使。630年(日本舒明天皇二年,唐贞观四年)第一次遣使,最后一次在838年(即日本承和五年,唐开成五年)。894年(日本宽平六年,唐乾宁元年)又准备派遣,已经任命,由于营原道真谏阻,遂从此正式停止遣唐使。从630年到894年,260余年间,除三次任命而未成行外,抵达长安的日本使臣,两次是送唐使臣回国,一次迎遣唐使归日本,正式的遣唐使计有12次。使团官员是正使、副使、判官、录事。使团成员除约半数的舵师、水手之外,还有主神、卜部、阴阳师,医师、画师、乐师、译语、史生,以及造舶都匠、船师、船匠、木工、铸工、锻工、玉工等各行工匠。随行有长期居留的留学僧、留学生和短期入唐、将随同一使团回国的还学僧、还学生。还有从事保卫的射手。初期使团共200余人,乘船两艘,以后增为4艘,人数增至500余人,但其中只有少数主要成员被允许进入长安。
遣唐使在难波(今日本大阪)登舟,通过濑户内海,从博多(今日本福冈)出发。从7世纪30年代到70年代,约四十年间,航线采取北路,即沿朝鲜半岛西岸北行,再沿辽东半岛南岸西行,跨过渤海,在山东半岛登陆,再由陆路西赴洛阳、长安。这条航线大部分是沿海岸航行,比较安全,船只遇难情况较少。以后新罗灭百济、高句丽,统一半岛,与日本关系一度不甚融洽。于是遣唐使船在7世纪70年代到8世纪60年代这100年间,改取南岛路,即由九州南下,沿南方的种子岛、屋久岛、奄美诸岛,向西北横跨中国东海,在长江口登陆,再由运河北上。这条航线主要航行于渺茫无边的东海上,难以靠岸,危险较大。北路和南岛路都需航行30天左右,甚至更长时间。8世纪70年代以后,直到停止遣唐使前,航线改取南路,即由九州西边的五岛列岛径向西南,横渡东海,在长江口的苏州、明州一带登陆,转由运河北上。这条航线所需时间较短,一般10天左右,甚至3天可达,但风涛之险基本上与南岛路相同。
遣唐使的目的在于向中国学习,吸取唐朝文化,因而很重视使团人员的选拔,特别是大使、副使、判官、录事等官员。如高向玄理、吉备真备曾长期在中国留学;不少成员是文章博士,山上忆良、小野篁、营原道真更是有名的文学之士(后二人受命而未成行)。有两家父子先后被任命为使臣,也是由于具有教养和经验,利于向唐朝学习。随行的留学生,如阿倍仲麻吕(晁衡)与诗人李白、王维结下深厚友谊,归航受阻,留唐官至秘书监。桔逸势被唐人目为秀才。入唐的医师、乐师、画师,和各行业的工匠,也都在自己行业中具有根柢,受到唐人推重,同时也从唐人获益。遣唐使大量输入中国经史子集各类典籍,中国文化风靡日本封建社会上层,渗透到思想、文学、艺术、风俗习惯等各个方面。正仓院所藏大量唐代文物,是遣唐使输入的中国物质文化。遣唐使对唐的赠品,和唐朝的答礼,实际是两国之间互通有无的贸易。
入唐留学生姓名可考的只20余人,而随遣唐使及商船入唐僧人,见于文献的达90余人。他们在中国巡礼名山,求师问法,带回大量佛经、佛像、佛具等,同时传入与佛教相关联的绘画、雕刻等,对促进日本文化的发展起了作用。最澄、空海分别创立了日本的天台宗和真言宗,并且仿效唐朝,开创了日本佛教在山岳建寺的风气。空海所著《文镜秘府论》《篆隶万象名义》,圆仁留唐10年的日记《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是研究中国和日本的文艺批评、文字学和历史的重要文献。
遣唐使回日,唐朝有时派遣“送使”同去。由于航行艰险,他们往往居留下来,归化日本。如沈惟岳、袁晋卿等,见于日本史书的有10余人,都在日本朝廷任职。唐朝僧人也有随遣唐使赴日的,最著名的是东渡传授戒律的鉴真。随遣唐使船到日本的,还有天竺、西域、南海的人,不少受波斯、印度影响的唐朝文物,也输入日本。丝绸之路东端延至日本,遣唐使也是有作用的。
日本派遣遣唐使,财力负担很重。从任命使臣到出发,需准备两三年,包括造船,筹办礼品、衣粮、药物、薪俸、留学生和留学僧在唐费用等等。采取南岛路和南路时,还不掌握季候风规律,海上惊涛骇浪,随时会把船裂为两截。几乎往返途中总有船只遇难,只有一次来去平安。因此,遣唐使不仅出发前祷告神佛,航行中还祈祷佛教的观音、神道的住吉大神以至新罗神。受命为遣唐使虽是荣誉,也有人怕危险而畏缩不前。采取北路时,遣唐使平均约7年半一次,以后由12年半到20年一次。838年以后,经过55年才考虑派遣,最后终于停止。这固然与日本吸取唐文化趋于饱和,和唐朝之日益衰落有关,同时,也由于负担沉重和航行艰险。9世纪以后,往来中日之间的唐朝和新罗商船大为增多。唐朝商船掌握季候风规律,一般七月间乘西南风赴日,三四月或八月乘东北风返回。这些商船航程需时较短,遇难可能较少,往来的间隔也较短。因此出现不少短期勾留的还学生,如日僧惠萼在9世纪中叶曾3次来往中日之间。遣唐使虽然停止,并没有妨碍中日文化继续交流。
蕃坊
唐宋时来华贸易的外商、外侨在中国聚居的场所。又称蕃巷。唐代以来,中外海上贸易日趋发达,来华的外商、外侨逐渐增多。中唐以后,广州的蕃民,常至10余万。他们富有金钱,往往占田营第,与汉人通婚娶;或改从汉姓,习中国语言文字,应科举考试;他们在各港口的聚居场所就被称为蕃坊。宋政府在通商港口广州、杭州等地设置蕃坊,专供外商、外侨居住,饮食服用,听如其俗。宋代蕃坊置蕃长一人,以外商、外侨中有声望者选充。蕃长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当地政府管理蕃坊中的各类公事,接待贸易船只,还负责招徕外商。蕃坊一般受当地市舶司的管辖。
市舶司
中国古代管理对外贸易的机关。唐玄宗开元间(713~741),广州即设有市舶使,一般由宦官担任,是为市舶司前身。
北宋开宝四年(971)设市舶司于广州,以后随着海外贸易的发展,陆续于杭州、明州(今浙江宁波)、泉州、密州(今山东诸城)设立市舶司。除广州市舶司外,其余几处在政和二年(1112)前曾一度被停废。三年,宋政府在秀州华亭县(今上海市松江县)设市舶务。南宋建炎二年(1128)复置两浙、福建路提举市舶司。从此,又恢复了两浙、福建、广南东路三处市舶司并存的局面。乾道二年(1166),罢两浙路提举市舶司。北宋中期以前,各处市舶机构皆称为市舶司。北宋末大观元年(1107)始将各处管理外贸的机构改称“提举市舶司”,而将各港口的市舶司改称市舶务。南宋前期,两浙、福建、广南东路的市舶司通称“三路市舶司”或“三路市舶”。罢两浙路市舶司后,原属两浙路市舶司各港口市舶机构只称“场”或“务”。福建、广南东路市舶司设在泉州、广州,下设场、务。
宋代市舶官制变化十分频繁。北宋前期,市舶司由所在地的行政长官和负责地方财政的转运使共同领导,而由中央政府派人管理具体事务。元丰三年(1080),免除地方行政长官的市舶兼职,而由转运使直接负责市舶司事务。后又专设提举官。南宋时,各处市舶司曾一度并归转运司,或由提点刑狱司、提举茶事司兼管,但为时不长。两浙路各处市舶务的“抽解职事”由地方官负责。福建、广南东路的市舶司仍设“提举市舶”一职。
宋代没有关于市舶制度的统一、完整的规定,市舶司的职责主要包括:①根据商人所申报的货物、船上人员及要去的地点,发给公凭(公据、公验),即出海许可证;②派人上船“点检”,防止夹带兵器、铜钱、女口、逃亡军人等;③“阅实”回港船舶;④对进出口的货物实行抽分制度,即将货物分成粗细两色,官府按一定比例抽取若干份,这实际上是一种实物形式的市舶税;所抽货物要解赴都城(抽解);⑤按规定价格收买船舶运来的某些货物(博买);⑥经过抽分,抽解、博买后所剩的货物仍要按市舶司的标准,发给公凭,才许运销他处。
市舶收入是宋王朝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北宋中期,市舶收入达42万缗左右。南宋前期,宋王朝统治危机深重,市舶收入在财政中的地位更加重要。南宋初年,岁入不过1000万缗,市舶收入即达150万缗。在一定程度上支撑着财政。宋政府还通过出卖一部分舶物增加收入。太平兴国二年(977),初置香药榷易署,当年获利30万缗。
宋代的造船技术十分发达,所造海船载重量可达5000石(300吨)。北宋后期,指南针已广泛应用于航海,还出现了记载海路的专书——《针经》。与宋王朝有海上贸易的达五六十国,进出口货物在400种以上。进口货物主要为香料、宝物、药材及纺织品等,出口货物主要是纺织品、农产品、陶瓷、金属制品等。
宋王朝对海外贸易十分重视,南宋时期更是如此。对市舶司中能招徕商舶的有功人员,往往给予奖励,对营私舞弊的行为也曾三令五申加以禁止。
至元十四年(1277),元朝政府在攻取浙、闽等地后,立即在泉州、庆元(今浙江宁波)、上海、澉浦(今属浙江海盐)四处港口设立市舶司。后来又陆续添设广州、温州、杭州三处。经过裁并,到13世纪末,只在庆元、泉州、广州三处港口设置。
市舶司由行省直接管辖。每司设提举二人,从五品。元朝政府曾在中央设立泉府司(院),管理替国家经营买卖的商人,同时也经管市舶事务,但为时不长。市舶司的主要职责是:①根据舶商的申请,发给出海贸易的证明(公验、公凭);②对准许出海的船舶进行检查,察看有无挟带金、银、铜钱、军器、马匹、人口等违禁之物;③船舶回港途中,派人前去封堵(封存货物),押送回港;④抵岸后,差官将全部货物监搬入库,并对全体船员进行搜检,以防私自夹带舶货;⑤将舶货抽分,细色(珍贵品)十取一,粗色(一般商品)十五取一。后改为细货十取二,粗货十五取二。另征收舶税,三十取一。之后,发还舶商自行出售。对于来中国贸易的外国商船,市舶司也采取类似的管理办法。市舶司的收入甚多,仅至元二十六年,就向元政府上交珠400斤,金3400两。当时人说市舶收入是“军国之所资”,可见它在元政府财政开支中占有重要地位。
市舶司初建时,一般均沿用南宋制度,日久弊生,严重影响市舶收入。至元三十年,元政府制订了“整治市舶司勾当”的法则22条。延祐元年(1314),又修订颁布了新的市舶法则22条。这两个法则,对市舶司的职责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加强政府对海外贸易的控制,增加更多的收入。元代的市舶法则比宋代更为严密,说明封建国家在管理海外贸易方面已经具有更为丰富的经验。但是,贵族官僚常常带头破坏规定,使它流于空文。
元代见于记载的与中国建立海道贸易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在100个以上,东起日本、高丽(今朝鲜),西至东北非和西南亚。进口的舶货,种类繁多。据庆元市舶司的资料,细色130余种,粗色约90种,共220余种,主要是香料、药材、布匹、宝物等。经市舶司允许出口的货物有纺织品、陶瓷器、日常生活用品等。海外贸易的开展,有助于中外经济、文化的交流。市舶司的设立,使海外贸易趋于制度化,初期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市舶司是封建国家机器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样存在官僚机构的种种弊端,往往阻碍了海外贸易的开展,元代中期以后特别明显。
明代沿袭前朝之制,市舶司管理海外诸国朝贡和贸易事务,置提举一人,从五品,副提举二人,从六品,属下吏目一人,从九品。提举,或特派,或由按察使和盐课提举司提举兼任。市舶司隶属于布政司。因此,税收大权完全掌握在布政司等长官手中。直至明末,采取了定额的包税制,才改由提举负责征收。
吴元年(元至正十二年,1367)设市舶提举司于直隶太仓州黄渡镇(今江苏太仓附近),洪武三年(1370)以太仓逼近京城改设在广东的广州、福建的泉州(后移至福州)、浙江的宁波各一司。在广东的是专为占城(越南)、暹罗(泰国)、满刺加(马来西亚)、真腊(柬埔寨)诸国朝贡而设,在浙江的是专为日本朝贡而设,在福建的是专为琉球朝贡而设。七年,上述三司曾经一度废止。永乐元年(1403)又在广州设怀远驿,在泉州设来远驿,在宁波设安远驿,由市舶司掌管接待各国贡使及其随员。广东怀远驿,规模庞大,有室二十间。广东市舶司命内臣提督。六年,为了接待西南诸国贡使,又在交阯云屯(今越南广宁省锦普港)设市舶提举司。嘉靖元年(1522),因倭寇猖獗,罢去浙江、福建二司,唯存广东一司。不久亦被废止。直到三十九年,经淮扬巡抚唐顺之的请求,三司才得到恢复。四十四年,浙江一司以巡抚刘畿的请求,又罢。福建一司开而复废,至万历中始恢复。自此以后,终明之世,市舶司无大变动。
交阯布政使司
明初在大越国(今越南)北部、中部设置的行政机构。全称交阯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大越国,中国封建统治者称之为“安南”。明永乐四年(1406)七月出兵征讨大越国,次年于其地设交肚都指挥使司,交阯等处承宣布政使司、交阯等处提刑按察使司,以都督佥事吕毅掌都司事,尚书黄福兼掌布、按二司事。布政司治所在安南之东都,即今河内市。所辖府、州、县前后有变动。据《明太宗实录》和永乐《交阯总志》载,永乐十三年共有交州、北江、谅江、谅山、新安、建昌、镇蛮、奉化、建平、三江、宣化、太原、清化、义安、新平、顺化、升华等十七府。广威、嘉兴、归化、宁化、演州等直辖州和其他散州计47州,157县。由于升华府地为占婆国所控制,故实际管辖范围约当今越南广南-岘港省以北的地区。宣德二年(1428)十二月底,大越国再度独立,阯吐布政使司废。
东西洋
元代以来中国古籍对大陆疆域以外海洋的合称。对东、西洋的范围的划分有个认识发展过程,其概念因时代、载籍不同而有区别。13世纪末,徐明善的《天南行纪》和周达观的《真腊风土记》已提及“西洋”之名。成书于元大德八年(1304)的《南海志》是迄今所知最早同时提及东洋、西洋的著作。依该书所记,元代的东、西洋应以中国雷州半岛一加里曼丹岛西岸-巽他海峡为分界。加里曼丹岛和爪哇岛及其以东的海域、地区为东洋,其中爪哇岛、加里曼丹岛南部、苏拉威西岛、帝汶岛直至马鲁古群岛一带被称为大东洋,加里曼丹岛北部至菲律宾群岛被称为小东洋。西洋指加里曼丹以西至东非沿岸的海域和地区,其中又以马六甲海峡为界而分为大西洋和小西洋。今南海西部谓之小西洋,印度洋当即大西洋。这种划分自元代至明代中期没有多大变化,郑和下西洋时所说的“西洋”,实际包括了上面提到的大,小西洋。但汪大渊的《岛夷志略》等则以西洋名国,专指印度南部一带。
明末清初,东、西洋的范围与概念又有变化。明张燮成书于万历四十五年(1617)的《东西洋考》总结了长期以来舟师、水手的航海经验,明确提出应以加里曼丹岛北部的文莱一带为界,来划分东、西洋,《明史》基本上沿袭其说。这一时期东洋的范围逐渐东移,原来的小东洋被称为东洋,而台湾、琉球一带则被称为小东洋。至于元代称为大东洋(爪哇岛至马鲁古群岛一带)则被改称为西洋的范围。同时西洋的范围亦渐西移,原来的大西洋(今印度洋一带)被称为小西洋,印度沿岸的果阿等地因被称为小西洋国,而大西洋一词则逐渐用以称呼今欧、美之间的广阔海域或地区。
随着东洋、西洋范围分别向东、西两方推移,明嘉靖年间(1522~1566)开始出现南洋之名,专指中国正南方以外地区和海域。郑若曾等所撰之《筹海图编》《海运图说》已把今东南亚一带称为南洋。此后,由于东西方交往的增多,中国地理科学水平的提高,清末大东洋、小东洋,小西洋等名称即渐废弃不用。鸦片战争以后,东洋往往专用于称呼日本或其附近的海域和地区,西洋则成为今大西洋一带的专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东洋、西洋及南洋等名逐渐消失。
耶稣会士
耶稣会(The Society of Jesus)成员的统称。外文通常在人名之后用S。J。表明;在中国又多指在华传教的耶稣会传教士。耶稣会为天主教修会之一,又名耶稣连队。
1534年由西班牙贵族伊纳爵·罗耀拉在巴黎创立,1540年教皇保罗三世批准。其最高权力机构是耶稣会公会,隶属于教皇,下分省会、协作区、独立的副省会等。耶稣会士须立“三绝”誓愿,绝对效忠教皇和服从总会长。1773年,教皇克雷芒十四曾解散该会。1814年,教皇庇护七世又予恢复。耶稣会成立不久,即开始向亚洲、非洲、美洲派遣传教士。它向中国派遣传教士始于明嘉靖年间。第一个来到中国的耶稣会士方济各·沙勿略(1506~1552)于嘉靖三十年(1551)抵广东海面上川岛,次年卒于该岛。三十九年第一批耶稣会士抵达澳门。万历四年(1576)澳门教区成立。崇祯六年(1633)前,所有派往中国的欧洲诸国耶稣会士,均由里斯本出发,经澳门进入中国内地。
万历三十二年,中国内地耶稣会从澳门教区独立出来。四十三年经总会长阿瓜维瓦批准,成为独立的副省会。至明末,历任中国耶稣会首领和副会长的有卡布拉尔、孟三德、利玛窦、龙华民、罗如望、阳玛诺、傅泛济、艾儒略。自1552年至1800年,在华外国耶稣会士约780多名,中国耶稣会士约130多名。来华耶稣会士中,葡萄牙籍最多,其次是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德国、西班牙、地利、波兰、瑞士籍的。耶稣会在中国发展很快,崇祯十年有教徒4万人,康熙三十九年(1700)达30万。康熙六年有教堂159座,遍布于今浙江、福建、河南、湖北、江苏、广西、广东、山西、陕西、山东、四川、云南、河北等省及北京。
中国耶稣会的开创者是意大利人利玛窦。他于万历十一年入居肇庆。在耶稣会远东巡视员范礼安领导下,为耶稣会在华传教需要,他制订了一整套入乡随俗的“调和策略”,主要内容包括:结交中国士大夫和中国朝廷;传播西方科学技术和其他人文科学;遵行儒家习俗,尤其赞同中国教徒实行祭祖祭孔礼仪。这一策略为后来大多数耶稣会士所执行。他们结交的士大夫,如沈一贯、叶向高、徐光启、邹元标、焦弦、沈德符、李贽、李之藻、章潢、方以智、何乔远、袁宏道、袁中道、杨廷筠等均是万历、天启、崇祯朝的重要人物与知名之士。其中徐光启、李之藻、杨廷筠受洗入教,成为明末天,主教三大柱石。南明时的耶稣会士中,毕方济与弘光、隆武、永历三帝结交;瞿安德在永历朝掌管钦天事;卜弥格曾作为王太后使节出使罗马。在中国学者与文人帮助之下,耶稣会士翻译、撰写了许多种有关天文、历算、地理学、物理学以及语言学的著作,把西方科学技术和人文科学传播到中国。其影响显著者,数学有利玛窦口授、徐光启笔译的《几何原本》;天文学有徐光启督领,耶稣会士邓玉函、龙华民、罗雅各和汤若望参加修撰的《祟祯历书》(一百三十七卷);地理学有利玛窦编著的各种版本的世界地图和艾儒略的《职方外纪》;物理学有邓玉函口授、王徵绘译的《奇器图说》;语言学有利玛窦《西字奇迹》(今改名《明末罗马字注音文章》)和金尼阁《西儒耳目资》。
对耶稣会士传播的基督教,明末有两种不同的看法。徐光启等认为它可以“补益王化,左右儒术”;南京礼部尚书沈漼等人则认为它“诳诱愚民”,“志将移国”。因而导致明末思想界护教与反教的论争。这种论争一直延续到近现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学术界从中西思想文化交流的角度,对明清耶稣会士的传教活动、成就、影响和作用等,相继发表过一些著述和评介。一般认为,明清传教士作为中西思想文化交流的媒介,在中学西渐和西学东渐活动中,向中国传播西方知识,向西方介绍中国思想文化,对丰富当时中国学者的知识、开阔中西学者的眼界,对明末清初思想、学风的变革,都有一定贡献和深远的历史影响。对于传教士是否向中国引入了近代科学,尚存在争论。有些学者认为,当时的传授士是“宗教反改革的先锋”,其学说是为“宗教反改革服务的”,是为反对近代思想与近代科学服务的,其思想体系是陈腐不堪的经院神学,是与近代科学和近代思想格格不入的,因此他们传入中国的多非近代科学,在思想理论上没有什么积极意义可言。
倭寇
古代日本海寇。日本古称倭奴国,故中国古代史籍将这些日本海寇以及后来与之勾结的内陆奸民,通称为倭寇。自元末至明万历年间,一部分日本武人、浪人(流亡海上的败将残兵)、海盗商人和破产农民,不断侵扰中国、朝鲜沿海地区,前后历时达300年之久。
明代倭寇的活动,以嘉靖朝为界可大体分为两个时期。前期是从元末、明初到正德年间。元末,日本进入南北朝分裂时期,其内战中的败将残兵、海盗商人及破产农民流入海中,乘明初用兵之机,屡寇滨海州县。洪武时,海防整饬,尚未酿成大患。经永乐十七年(1419)六月的望海埚之战,明辽东总兵刘江率师全歼数千来犯之倭后,倭寇稍稍敛迹。正统以后,因明代海防逐渐空虚,倭寇侵扰时能得手,致倭患又起。这一时期的倭寇成员多为日本本土之人,除赤裸裸侵扰外,还利用中日间存在的“勘合贸易”载运方物和武器。路遇官兵,则矫称入贡;乘其无备,则肆行杀掠。总的说来,嘉靖以前,倭寇侵扰只限于个别地区,时间亦短,尚未成为明朝东南地区的严重祸患。
嘉靖以后,是倭寇活动加剧的时期。其原因有四:其一,战争造成日本各阶层人士的大量破产和失业,遂多流为寇盗;其二,由于日本商业的发展,大小藩侯的奢侈欲望愈益增长,对中国大陆各种物资和货币的需求更加强烈;其三,日本室町幕府已名存实亡,无力控制全国政局,诸侯各自为政,尤其是南方封建主,将掠夺中国大陆视为利薮;其四,这一时期有大量的中国商人、破产农民和失意知识分子等,由于各种原因留居日本。其中有资本者纠倭贸易,无财力者则“联夷肆劫”,成为嘉靖隆庆年间倭寇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这一时期倭寇的一个显著特点。如侨居日本的倭寇首领汪直、徐海、毛烈、陈东、叶明(叶麻)、邓文俊、林碧川、沈南山等,即为此类人物。他们伙同倭寇,在日本封建主支持下,袭用倭人服饰旗号,乘坐题有八幡大菩萨旗帜之八幡船,侵扰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掠夺大量财物。但此时明世宗朱厚熄迷信道教,不问政事。严嵩专权,贪贿公行,致吏治腐败,文恬武嬉,沿海士兵大量逃亡,战船锐减,海防设施久遭破坏,为倭寇活动猖獗提供了可乘之机。
嘉靖二年(1523)六月,日本封建主大内氏使臣宗设、谦导与细川氏使臣瑞佐、宋素卿,因争夺对明贸易,在中国土地上相互厮杀。宗设格杀瑞佐,又以追逐宋素卿为名,大掠宁波、绍兴一带。杀掳明朝指挥刘锦、袁琎等,夺船出海而去,此即震动朝野的“争贡之役”。此后,明朝政府要求日方惩办宗设及倡首数人,放回被掳中国官民,缴还旧有勘合,遵守两国所订之约,如此方许换给新勘合,继续贸易。日方没有答复这些要求,致使双方贸易实际中断。由是倭寇走私贸易猖獗,并伺机多方掳掠。二十一年,倭寇由瑞安入寇台州,攻杭州,侵掠浙江沿海。二十三年,许栋、汪直等导引倭寇,聚于宁波境内,潜与豪民为市,肆行劫掠。倭寇在山东、南直隶、浙江、福建、广东沿海大肆烧杀掳劫,江浙一带民众被杀者达数10万人,严重破坏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威胁东南沿海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激起中国朝野上下各阶级、各阶层人民的愤怒反抗。福建巡抚在谭纶、戚继光、总兵俞大猷等领导下,东南沿海军民浴血奋战,抗击倭寇。三十二年,俞大猷率精兵夜袭普陀山倭寇老营,重创倭寇,又在王江泾歼灭倭寇2000人。四十年,戚继光率戚家军等在台州九战九捷,痛歼入寇台州之敌。此后,戚、俞联合,基本肃清福建、浙江倭寇。四十四年,戚继光与俞大猷二军配合,击灭盘踞在广东、南澳的倭寇。至此,东南沿海的倭寇最后荡平。
近年来,有的学者对于倭寇的性质,提出新的看法,认为嘉隆间的倭寇,是明朝严行海禁造成的。它是中国封建社会内资本主义萌芽时期东南沿海地区以农民为主力的,包括手工业者和商人等各阶层人民在内的,反对封建地主阶级及其海禁政策的进步斗争,这种斗争是中国封建社会内部的阶级斗争,而不是倭寇为患。问题还在讨论中,尚无定论。
雅克萨之战
17世纪80年代中国抗击沙俄浸略的战争。17世纪40年代,沙俄侵略者开始侵入中国黑龙江流域,侵占雅克萨(在今漠河东,黑龙江北岸)、尼布楚等地,杀掠骚扰。中国军民对沙俄的侵略进行了自卫反击。至顺治十七年(1660),雅克萨一带和黑龙江中、下游的沙俄侵略者全部被肃清。不久,沙俄侵略者又卷土重来,在雅克萨故址筑堡盘踞,四出掠劫。清政府多次要求俄军撤出雅克萨,但沙俄置若罔闻。于是,清政府决定用武力驱逐沙俄侵略者,收复被占领土。
雅克萨抗俄之战示意图康熙二十四年(1685),都统彭春等奉旨统率一支由满、汉、蒙古、达斡尔等族官兵组成的,约3000人的军队从瑷珲出发,至雅克萨城下,清军先向俄军发出通牒,劝其投降,遭沙俄督军托尔布津拒绝,于是清军水陆列阵,开始攻城。清军用炮猛轰,鏖战彻夜,敌军死伤惨重。托尔布津走投无路,向清军乞降,彭春等准其所请,并允其退回尼布楚。清军将城焚毁,旋即班师。同年,托尔布津背信弃义,再次率领侵略军乘隙占据雅克萨。次年,康熙令黑龙江将军萨布素等率乌喇(今吉林市)、宁古塔官兵及八旗汉军内福建藤牌兵等两千余人再次攻取雅克萨。清军兵临城下,开火炮向城内轰击,并击退出城搦战之敌,又在城下东、南、北三面掘壕筑垒,在西面断其水道。托尔布津被清军炮弹击中,伤重毙命。俄军被围困五个多月,弹尽粮绝,死者枕藉。正当孤城指日可下之际,清政府得知俄方同意举行谈判,乃下令撤雅克萨之围。历时两年多的雅克萨之战至此结束。但1858年沙俄又依《瑷珲条约》将雅克萨割占。
马戛尔尼使团
英国早期派遣来华的官方代表团。由前驻俄公使、孟加拉总督马戛尔尼(1737~1806)任全权大使。1792年(清乾隆五十七年)9月,他率领由科学家、作家、医官及卫队等90人组成使团,携带天文仪器、车船模型、纺织用品和图画等600箱礼品,乘船自普茨茅斯港启程。使团带有英王庆贺乾隆帝83岁寿辰的信函和国书。英国政府训令使团向清政府提出“改善”贸易条件、互换常驻使节等要求;事先并通过东印度公司,通知两广总督,要求清帝准予直接进京晋见。
乾隆帝对英使首次来华极为重视,并准其所请,指派大员在天津迎接。1793年8月,马戛尔尼一行抵达大沽,旋由接待大员陪同经北京前往热河(今河北承德)行宫。关于觐见礼节,马戛尔尼拒绝按中国传统行跪拜礼。军机大臣和坤在热河约见使团,马戛尔尼称病不见,只派副使斯当东前往要求举行谈判。乾隆帝称该使“妄自骄矜”,对其来华别有所图,更具戒心,但仍表示可“顺其国俗”,行免冠屈一膝深鞠躬礼。
9月14日,马戛尔尼在热河避暑山庄万树园觐见乾隆帝,正式递交国书并参加万寿节活动。马戛尔尼多次想与和坤讨论两国贸易和建交问题,均无结果。10月3日,英使提出书面要求六点:①准英商在舟山、宁波、天津等地贸易;②准英商仿俄罗斯商人之例,在北京设货栈;③于舟山附近指定一小岛,为英商停泊、居留、存放货物之所;④在广州附近辟一地,准英商享有与上款相同的权利;⑤英商在澳门、广州内河运货得免税或减税;⑥粤海关除正税外悉免其他一切税收,中国应公布关税额例,以便遵行。乾隆帝以所请与“天朝体例”不合,一一驳回,并说“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借外夷货物以通有无”,警告英人不得再到浙江、天津贸易,否则必遭“驱逐出洋”。至此,马戛尔尼的使命归于失败。10月7日,使团一行乘船由运河南下杭州,然后改行陆路至广州离境,于次年9月回到英国。
英国派遣马戛尔尼使团来华,是为本国商品打开中国市场的一次尝试,带有炫耀资本主义实力和文明、强行开拓殖民利益的意图。清政府严正地拒绝了英国无理要求,维护了中国主权,但同时又坚持闭关自守,反对扩大两国正当贸易,也不利于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第一次鸦片战争
1840~1842年(道光二十年至二十二年)英国发动的侵略中国的战争。是中国由独立的封建社会逐渐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转折点,标志着中国近代史的开端。
战前的世界和中国
鸦片战争前,世界上几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先后经历了工业革命,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英国是当时最先进的工业国。1825年爆发了世界资本主义历史上第一次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资产阶级加紧对外扩张,企图开拓新的商品市场和原料供给地。法国自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后,工业生产也有较快增长,成为仅次于英国的资本主义强国。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远较英、法两国落后,其南部各州奴隶制还居于统治地位,但其商业资本也极力谋求向海外扩张势力。沙俄是欧洲的封建帝国。16世纪80年代起,它越过乌拉尔山,向东进行扩张。17世纪中叶,曾侵入中国黑龙江流域。1689、1727年,中俄双方先后签订《尼布楚条约》和《布连斯奇条约》,划定中俄东段和中段边界。沙俄掠夺中国领土的阴谋暂时未能得逞,但仍野心勃勃,伺机而动。
当西方资本主义迅速发展时,中国仍停滞在封建社会阶段,处于清王朝的统治之下。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中占主要地位。资本主义萌芽虽然已经出现,但发展缓慢。自18世纪下半叶开始,清王朝的腐朽日益暴露出来。政治黑暗,军备废弛,土地兼并现象愈益严重,捐税和地租不断增加,广大人民生活每况愈下,国内阶级矛盾日趋尖锐。各族人民的反抗斗争此伏彼起,连绵不绝。
鸦片战争前,清政府在对外关系方面采取闭关政策。它把对外贸易的城市限制于广州一口,并对这种贸易严加控制,规定外国商人销售商品和购买土货必须通过少数特许的公行商人之手。这种闭关政策是封建经济和封建专制政治制度的产物,既严重阻碍中国经济的发展,也引起希望打开中国市场的西方国家资产阶级的不满。
禁烟运动
以英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急于开拓中国市场,但它们的工业品很难获得广泛的销路。中国出口的茶、丝,远远超过英国输入的工业品。于是,英国资产阶级竭力发展对中国的鸦片贸易,利用鸦片作为打开中国大门的手段。
自19世纪初,鸦片开始大量输入中国。外国鸦片贩子不顾清政府多次颁布禁止鸦片入口的法令,贿赂清朝官吏,勾结中国私贩,肆无忌惮地进行走私活动。据不完全统计,19世纪最初20年中,英国每年平均自印度输入中国鸦片4000余箱,以后迅速增加,至鸦片战争前夕已达350500余箱。另有少部分鸦片是美国烟贩从土耳其贩运来的。此外,沙俄自30年代也从中亚向中国输入鸦片。由于鸦片输入激增,中英贸易发生了显著变化,英国由入超变为出超。从30年代起,在英国输入中国货物总值中,鸦片占1/2以上,英国每年从中国掠走白银达数百万两,鸦片税收还成为英属印度政府的一项重要财源。
鸦片的大量输入,流毒极为严重。不仅损害吸食者的健康,造成白银外流,而且引起银贵钱贱,直接破坏社会生产,影响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过去白银1两折换铜钱1000文左右,30年代末增至1600多文。按规定农民必须用白银纳税,从前粜谷一石多可完税银一两,如今非粜谷两石不可,实际负担大为加重。1838年12月12日(道光十八年十月二十六),广州爆发万人大示威,抗议英美烟贩阻挠广州地方官吏处决中国烟贩,干涉中国内政,反映了广大人民禁止鸦片的强烈要求。
林则徐像鸦片的大量输入,还加深了清朝封建统治的危机。吸食鸦片的人,最初主要是清朝封建统治阶级及其依附者。鸦片贸易使清朝的吏治愈益腐败,军队更加失去战斗力,而白银源源外流,使清朝财政陷入困境。因此,鸦片问题在清政府内部引起激烈争论。道光十六年,太常寺少卿许乃济奏请取消鸦片输入的禁令,准许鸦片纳税后公开买卖。这种弛禁主张反映了封建统治阶级中腐朽集团的利益。十八年,鸿胪寺卿黄爵滋上书道光帝,痛陈鸦片祸害,主张严惩鸦片吸食者,以抵制鸦片输入。这个主张得到一些开明官僚的支持,湖广总督林则徐奏称:鸦片为害巨大,若不认真查禁,“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饷之银”。经过中央和地方官吏反复讨论,严禁鸦片的主张暂居上风。是年冬,林则徐奉召晋京。道光帝多次召见,授以钦差大臣,赴广州查禁鸦片。
1839年3月10日(道光十九年正月二十五),林则徐到达广州。他与两广总督邓廷桢、广东水师提督关天培等严拿烟贩,惩办不法官弁,整顿水师,加强珠江防务;同时责令外国烟贩将趸船上所存鸦片造具清册,听候收缴,并出具甘结,保证今后不再贩运,否则“货尽没官,人即正法”。这些措施得到人民群众热烈支持,禁烟运动迅速趋于高涨。
英国蓄意破坏中国的禁烟措施。3月24日(二月初十),英国驻华商务监督义律从澳门潜入广州洋馆,企图阻止外商交出鸦片。林则徐派兵监视洋馆,断绝广州与澳门之间的交通。义律改变手法,命令英商缴烟,保证烟价由英国政府赔偿,并劝告美商采取一致行动。其目的在于为英国发动侵略战争制造借口。在禁烟运动的压力下,英国烟贩缴出鸦片2万余箱,美国烟贩缴出1500余箱。6月3~25日(四月二十二至五月十五),林则徐率地方官吏,在虎门海滩将缴获的烟土全部当众销毁。禁烟运动获得初步胜利。
战争过程
鸦片贸易被严厉取缔后,英国资产阶级立即策划发动侵略战争。1839年10月1日,英国内阁作出向中国出兵的决定。次年2月,英国政府任命懿律和义律为正副全权代表,并派懿律为侵华英军总司令。4月,英国议会通过支付军费案。
在中国境内,义律继续进行破坏禁烟的活动,阻止英国商船具结入口贸易。1839年9~11月(道光十九年七月下旬至九月末),英国兵船先后在九龙和穿鼻洋面多次袭击中国水师,都被击退。
1840年6月,懿律率领的英国船舰四十余艘及士兵四千余人到达中国海面,第一次鸦片战争正式开始。这次战争持续了两年多时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1840年6月英军封锁珠江口开始,至1841年1月20日义律公布《穿鼻草约》为止,历时约七个月。
英军到达中国海面后,首先封锁珠江口。懿律看到广东军民早有戒备,决定率主力北上。7月,英军进犯福建厦门,被已调任闽浙总督的邓廷桢督师击退。接着,北犯浙江,攻陷定海。8月,英舰抵达天津白河口,投递英国外交大臣巴麦尊致清政府的照会,提出赔款、割地、通商等无理要求。道光帝被英军的武力恫吓所动摇,派直隶总督琦善到天津海口与英军谈判。琦善向懿律表示将查办林则徐等,希望英军返棹南旋,等候清政府处置。英军乃于9月折回南方。道光帝即任命琦善为钦差大臣,前往广东与英方继续谈判。
11月底,琦善到达广州。他一反林则徐所为,撤除防务,遣散水勇,镇压抗英群众。此时,义律接替懿律为英国全权代表,步步进逼。1841年1月7日,英军突然攻陷沙角、大角炮台,琦善急忙求和,义律乘机提出《穿鼻草约》,并于20日单方面公布,其中包括割让香港、赔偿烟价600万元、恢复广州通商等条款。
第二阶段自1841年1月29日清政府对英宣战开始,至5月27日《广州和约》订立为止,历时4个月。
沙角、大角炮台失陷后,道光帝决定宣战,任命御前大臣、宗室奕山为靖逆将军,调派大军开往广东。2月下旬,英军先进攻虎门炮台,琦善拒派援军,守将关天培等壮烈牺牲,炮台失陷。4月,奕山到达广州,奉行“防民甚于防寇”的反动方针。5月,他贸然发动夜袭,英军乘机反扑,占领城郊各据点,炮轰广州城。奕山派人求和,与英订立《广州和约》,其中规定清军退出广州,向英军缴纳“赎城费”六百万元。
第三阶段自1841年8月英军再犯厦门开始,至1842年8月29日《南京条约》签订为止,历时一年。
英国政府对《穿鼻草约》的内容不满,决定撤换义律,改派璞鼎查为全权公使,进一步扩大侵略战争。8月璞鼎查率领援军到达香港,不久即攻占厦门,清总兵江继芸力战牺牲。9月,英军北犯定海,总兵葛云飞、郑国鸿、王锡朋等英勇战死,定海再陷。10月,英军进攻镇海,两江总督裕谦坚决抵御,城陷时投水自尽。宁波旋也陷入敌手。同时,英舰窜扰台湾,被台湾军民击退。
浙江连失三城,清政府决定第二次出师,派协办大学士、皇侄奕经为扬威将军,率军驰往浙江。奕经到达绍兴后,企图侥幸取胜,分兵进攻三城,结果惨败。英军反攻陷慈溪,奕经等逃至杭州。清政府鉴于两次出师失败,转而一意求和,派盛京将军耆英前往浙江主持对英交涉。但英军决定乘虚而入,按既定计划侵入长江。1842年5月,英军攻陷乍浦,6月再攻吴淞炮台,江南提督陈化成据台死守,力竭牺牲,宝山、上海相继陷落。英军溯长江西上,于7月下旬进攻镇江。清副都统海龄所部顽强抵抗,经过激烈巷战,终于失守。8月初,英舰直抵南京江面,耆英等赶到南京议和。第一次鸦片战争至此结束。
战争期间,英军所到之外,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激起了中国人民的英勇反抗。厦门、定海、镇海、宁波、太仓、江阴、瓜洲等地农民奋起袭击英军。台湾各族人民击退闯入鸡笼(今台湾基隆)的英国军舰。广东人民,特别是广州郊区三元里一带群众,与英军进行了激烈搏斗,使英军遭到很大损失。中国军民反对英国侵略的战争,是正义的自卫战争。但因社会制度腐败,经济技术落后,人民的巨大力量不可能充分发挥出来,无法扭转战争的结局。
第一批不平等条约的订立及其影响
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清钦差大臣耆英与璞鼎查,在南京签订了结束鸦片战争的《南京条约》,亦称《江宁条约》。共十三款。主要内容为:①中国割让香港;②向英国赔款两千一百万银元;③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口对外通商,英国可派驻领事;④废除“公行”制度,英商可以与中国商人自由进行贸易;⑤中国抽收进出口货的税率由中英共同议定。条约签订后,双方在广东继续谈判。1843年7月22日,在香港公布《中英五口通商章程》。10月8日,耆英与璞鼎查在虎门签订《中英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亦称《虎门条约》(《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被作为其中的一部分)。在该约中,英国取得了领事裁判权和片面的最惠国待遇等特权,同时还制订了海关税则。
《南京条约》签订后,美国和法国趁火打劫,于1844年分别强迫清政府订立了《望厦条约》和《黄埔条约》。两国借以取得了《南京条约》中所规定的五口通商、派驻领事等权,此外还扩大了领事裁判权的范围,加强了协议关税权。条约并准许在五口建立教堂、医院等,准许外国兵船到中国沿海各口岸“巡查贸易”。后来,法国还强迫清政府取消对天主教的禁令。
《南京条约》《虎门条约》与《望厦条约》《黄埔条约》一起,成为中国近代史上外国侵略者强迫清政府订立的第一批不平等条约。它们作为鸦片战争的结果,不但使中国蒙受重大损失,而且使中国社会的性质开始发生根本的变化。战前,中国在政治上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战后,中国的领土开始被割裂,主权完整遭到破坏,中国已经丧失了独立自主的地位。战前,中国在经济上是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国家;战后,外国商品涌入中国,逐渐破坏了中国封建经济基础。从此,中国由一个封建社会逐步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
三元里抗英斗争
鸦片战争时期广州人民自发的武装抗英斗争。1841年5月25日(道光二十一年四月初五),英军攻陷广州城北诸炮台,设司令部于地势最高的永康台。永康台土名四方台,距城仅一里,大炮可直轰城内。清军统帅奕山等畏惧求和,5月27日与英订立《广州和约》,以支付英军赎城费、外省军队撤离广州等条件,换取英军交还炮台、退出虎门。但和约墨迹未干,英军就不断窜扰西北郊三元里及泥城、西村、萧冈等村庄,抢掠烧杀,奸淫妇女。广大民众义愤填膺,各地团练共图抵抗。29日,三元里村民击退来犯小股英军。次日,南海、番禺百余村团练手持戈矛犁锄,群起围困永康台。相持近半日,英军司令卧乌古(郭富)亲自带兵出击。团练且战且退,诱敌至牛栏冈丘陵地带。时大雨骤至,英军火枪受潮不能发射,团练民众冒雨反击,将英军分割包围,肉搏鏖战。英军一个连队几遭全歼,其余逃回炮台。31日清晨,广州手工业工人以及附近州县如花县、增城、从化等地团练也陆续赶来,围台民众增至数万,相约饿死英军。卧乌古不敢再战,转而威胁官府,扬言毁约攻城。奕山等闻讯恐慌,急派广州知府余保纯出城,先安抚英军,复率番禺、南海两县令向团练中士绅施加压力。士绅潜避,团练逐渐散去,台围遂解。
升平社学
清末广州抗英群众组织。社学是明洪武年间下诏在各地乡村成立的教学机构,后也成为绅耆讲睦之所。在广东,每当地方有事,当地士绅常利用它来举办团练;后期,少数社学建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地方治安,已失却教学的本旨。1839年禁烟之初,广东沿海村镇举办团练,有的即以社学为名。1841年5月(道光二十一年四月),广州西北郊三元里、萧冈一带群众自发武装抗英,当地出现许多具有团练性质的社学,到二十二年至少已有13个。它们是称为东六社的怀清、联升、钟镛、同升、兴仁、西湖和称为西七社的石井、成风、同风、莲湖、和风、淳风、同文等社学。是年夏,南海举人李芳等联名呈请,于适中的石井社地方建立升平社学(或称升平总社),联合数十村落团练自卫。在清朝统治者看来,团练的联合不但增强与侵略军对抗的力量,而且可借以管束民众“移私斗于公义”。因此,李芳等人的要求很快得到督抚批准;上奏后,道光帝给予嘉勉,并令各府州县仿照办理。升平社学的领导者多是士绅;团练成员主要是农民,此外有手工业者和店员。平时各务本业,定期操演;有事则保卫地方,或听从官府调遣。经费初由各乡捐助,后按地产摊派,官府只于调遣时才发给口粮。升平社学虽称总社,但对下属各社并无多大约束力。不久,番禺士绅何有书在江村另建升平公所,客籍士绅王韶光在燕塘另建东平公社(或称东平总社),两者都是从升平社学下分出来的。其后,广州南郊又成立南平、隆平各社学、公所。社学、公所、公社均隶属于广州协副将。它们各自团练民众,少者数千,多者万余。随着英国加剧入侵,广州人民反抗斗争日趋激烈。社学参加了1842年火烧洋馆,1844年反对英国在广州河南地区划租借地,1846年和1849年反对英人入城等斗争。在清朝钦差大臣、两广总督耆英,拒绝英人无理要求时,升平等社学给予支持;当他态度软弱,特别是允许英人入城时,则与之对抗。由于社学的行动显然越出了统治者所能容许的范围,招致一些官吏不满,时思加以抑制。1854~1855年间(咸丰四年至五年),陈开、李文茂等领导的“红巾军”在珠江三角洲起义,很多原社学群众加入到起义军中,原社学中上层则“退居自保”,停止了斗争。以后,具有团练性质的社学在记载中即不再出现。
太平天国的对外关系
太平军1853年(咸丰三年)3月攻克南京后,逐步控制了长江中下游广大地区。这时,英、美、法等资本主义国家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从清朝获得许多权益。并且,利用中国内战的时机,进一步向清朝和太平天国双方追求权益。太平天国基本上没有主动开展外交活动,而是在缺乏近代外交知识和经验的情况下,与西方列强接触,进行了曲折的斗争。
1853~1854年间,英国公使文翰、法国公使布尔布隆、美国公使麦莲及英国使馆官员包令等先后乘军舰由上海至天京(今江苏南京),其随员曾分别会见韦昌辉、石达开、秦日纲等。列强通过这些活动,搜集太平天国情报,探询太平天国意向,同时递交了各国与清朝签署的不平等条约,要求太平天国予以承认和接受。1854年,杨秀清在《答复英国人三十一条并责问五十条诰谕》中,述及了太平天国的对外原则。如“视天下为一家”,以同拜上帝为兄弟;通商自由,允许外商自由出入贸易,严禁贩卖鸦片;拒绝承认和接受不平等条约;外国应向太平天国纳贡,天王是各国之主等等。其中体现了太平天国外交政策的独立自主性,也反映了农民领袖受到封建大国主义思想的影响,以及他们只根据同拜上帝的现象对西方列强存在某种幻想。
外国公使在调查访问后,意识到太平天国军势强盛,中国内战前途未卜。当时,英、法与沙俄正在中近东激烈角逐,在中国则企图通过外交谈判迫使清政府出让更多的利益。清政府拒绝了列强提出的修改条约的要求。列强暂时不可能诉诸武力,于是先后宣布对太平天国采取中立政策。其目的在于观察内战局势,保持外交上的主动权,同时可乘清朝危机不断施以压力。由于与清政府进行的修约谈判未果,1856年英法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俄、美也趁火打劫。1858年和1860年,四国分别强迫清政府订立了《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获取了新的权益。中英《天津条约》规定,开放长江,并在长江中下游新辟四个通商口岸。但长江中下游属太平天国管辖,太平天国的存在和态度,与列强实现条约权利有直接的关系。列强亟欲通过外交谈判,迫使太平天国让步,以实现上述条约权利。为调查长江各口岸情况和刺探太平天国动态,1858年11月,英国侵华军司令额尔金率舰队自上海沿江西上。在天京江面,太平军曾开炮轰击,双方交火。事后,太平天国向英方道歉,并同意在事先通知的条件下英国船舰可在长江航行。太平天国对额尔金的意图全无所知,甚至幻想其帮助太平天国攻打清朝,与太平天国“兄弟团圆”。
1860年夏,太平军进军苏南,迫近上海。列强采取与太平天国谈判和武力对抗的两手政策,并开始在上海布防。1861年3月,英驻华海军司令何伯率舰队抵天京,与太平天国谈判,要求太平军不得进入上海、吴淞周围百里以内地区。太平天国只同意本年内不进入。何伯继续西溯汉口,正值太平天国陈玉成军克黄州(今湖北黄冈)后欲攻武汉,他即遣英国驻华参赞巴夏礼赶至黄州,劝诱陈玉成不要进军汉口、汉阳,促使太平军改变了进军方向。5月,美国海军将领司百龄乘舰至天京,也从太平天国取得了长江自由航行权。是年底,太平军不进攻上海的一年限期即将届满,英国舰长宾汉奉命照会太平天国,要求仍不进攻上海,并保证不进军汉口、九江。1862年1月太平天国复照驳斥和拒绝英国的无理要求,李秀成军随即进攻上海。4月,英、美、法还联合在宁波武装威胁守城太平军,要求拆除部分城防工事,但均遭拒绝。经过与列强的一系列交往,太平天国对它们的面目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
1861年11月,清政府发生了宫廷政变,慈禧太后、奕訢等控制了中央政权。在对付太平天国的问题上,他们决定向外国“借师助剿”。同时,列强在对太平天国实行外交讹诈不逞后,亦转而策划武装干涉行动。这样,中外反动势力相互勾结镇压太平天国的时机开始成熟。列强从自己在华利益出发,采取两种武装干涉方式,即以外国军队把太平军逐出通商口岸四周,将占领区交清军驻守;帮助清政府建立一支新式武装,使之配合清军进犯远离口岸的太平天国统治区。1862年(同治元年)2月,英国将军米歇尔率原驻扎天津对付清朝的英军抵达上海。是月下旬,何伯和法国驻华海军司令卜罗德指挥英法联军向上海高桥及浦东李秀成部太平军进攻,太平军失利。3月,英驻华陆军司令士迪佛立也自天津率英军赶到。同时,以近代武器装备的中外雇佣军整编为常胜军。4月,何伯、士迪佛立率英法联军攻七宝镇,接着,英轮从安徽运送第一批淮军至上海。于是,英法联军、常胜军、原驻上海清朝副将李恒嵩军以及淮军,联合作战,由士迪佛立任总指挥。太平军在上海附近艰苦战斗,至当年8月底被迫撤出上海四周。此后,常胜军与淮军大举进犯苏南,1863年陷昆山、吴江、苏州,1864年继陷宜兴、溧阳、常州等地。在浙江,英法军队1862年5月攻陷宁波,又仿照常胜军组建常安军、常捷军,以后配合清军攻取了杭州等地。西方列强的武装干涉,成为绞杀太平天国的重要因素之一。
第二次鸦片战争
1856~1860年(咸丰六年至十年)英、法在俄、美支持下联合发动的侵华战争。因其实质是鸦片战争的继续和扩大而得名,亦称英法联军之役。
鸦片战争后,西方资本主义列强相继侵入中国。但是,它们不满足已经取得的特权和利益。蓄意加紧侵犯中国主权,进行经济掠夺。1854年,《南京条约》届满12年。英国曲解中美《望厦条约》关于12年后贸易及海面各款稍可变更的规定,援引最惠国条款,向清政府提出全面修改《南京条约》的要求。主要内容为:中国全境开放通商,鸦片贸易合法化,进出口货物免交子口税,外国公使常驻北京等。法、美两国也分别要求修改条约。清政府表示拒绝,交涉没有结果。1856年,《望厦条约》届满12年。美国在英、法的支持下,再次提出全面修改条约的要求,但仍被清政府拒绝。于是,西方列强决心对中国发动一场新的侵略战争。是年春,克里米亚战争结束。英、法获胜,得以调出较多的兵力转向中国。俄国则因战败,企图用侵略中国来弥补损失。美国积极向外扩张,采取与英、法勾结侵略中国的政策。
1856年10月,英国利用“亚罗号事件”制造战争借口。“亚罗号”是一艘中国船,曾为走私方便,在香港英国当局注册,但已过期。10月8日,广东水师在“亚罗号”上逮捕几名海盗和涉嫌水手。这纯系中国内政,与英国毫不相干。英国驻广州代理领事巴夏礼在英国驻华公使、香港总督包令的指使下,致函清两广总督叶名琛,称“亚罗号”是英国船,捏造中国兵勇曾侮辱悬挂在船上的英国国旗,要求送还被捕者,赔礼道歉。叶名琛初据理力争,西林捕快抓获马赖但旋又妥协退让,将全部人犯送到英领事馆。巴夏礼为进一步扩大事态,百般挑剔,拒不接受。10月23日,英舰突然闯入虎门海口,进攻珠江沿岸炮台,悍然挑起侵略战争。接着,英军炮轰广州城,并一度攻入内城。当地军民英勇抵抗。英军因兵力不足,被迫于1857年1月退出珠江内河,等待援军。
为了扩大侵略战争,英国政府于1857年3月任命前加拿大总督额尔金为全权代表,率领一支海陆军来中国;同时向法国政府提出联合出兵的要求。此前,法国正以“马神甫事件”(又称“西林教案”)向中国交涉。所谓“马神甫事件”,是指法国天主教神甫马赖违法进入中国内地活动,胡作非为,于1856年2月在广西西林县被处死一案。此案迄未议结。1857年,法国政府将它作为侵略中国的借口,任命葛罗为全权代表,率军来华协同英军行动。
1857年12月,英法联军5600余人(其中法军1000人)在珠江口集结,准备大举进攻。美国公使列卫廉和俄国公使普提雅廷也到达香港,与英、法合谋侵华。其时,清政府正以全力镇压太平天国和捻军起义,加上“饷糈艰难”,对外国侵略者采取“息兵为要”的方针。叶名琛忠实执行清政府的政策,不事战守。12月28日,英法联军炮击广州,并登陆攻城。都统来存、千总邓安邦等率兵顽强抵御,次日失守。广东巡抚柏贵、广州将军穆克德讷投降,并在以巴夏礼为首的“联军委员会”的监督下继续担任原职,供敌驱使。叶名琛被侵略军俘虏,后解往印度加尔各答。侵略军占领广州期间,当地人民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广州附近义民在佛山镇成立团练局,集合数万人,御侮杀敌。香港、澳门爱国同胞也纷纷罢工,以示抗议。
广州陷落后,四国侵略者合谋继续北上,以便对清政府造成直接威胁。1858年4月,英、法、俄、美四国公使率舰陆续来到大沽口外,分别照会清政府,要求指派全权大臣进行谈判。俄、美的照会还表示愿意充当“调停人”。咸丰帝一面命令清军在天津、大沽设防,一面派直隶总督谭廷襄为钦差大臣,前往大沽办理交涉,并把希望寄托在俄、美公使的“调停”上。英、法侵略者并无谈判诚意,只是以此拖延时间,加紧军事准备。5月20日,英法军舰炮轰大沽炮台。驻守各炮台的清军奋起还击,与敌鏖战。但谭廷襄等毫无斗志,望风披靡,加以炮台设施陈陋,大沽失陷。英法联军溯白河而上,26日,侵入天津城郊,并扬言要进攻北京。清政府慌忙另派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为钦差大臣,赶往天津议和。桂良等在英法侵略者的威逼恫吓下,于6月26日、27日分别与英、法订立中英、中法《天津条约》。
中英《天津条约》共五十六款,附约一款;中法《天津条约》共四十二款,附约六款。主要内容是:①公使常驻北京;②增开牛庄(后改营口)、登州(后改烟台)、台湾(后定为台南)、淡水、潮州(后改汕头)、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为通商口岸;③外籍传教士得入内地自由传教;④外人得往内地游历、通商;⑤外国商船可在长江各口岸往来;⑥修改税则,减轻商船吨税;⑦对英赔款银四百万两,对法赔款银二百万两。
在此之前,俄、美公使利用“调人”身分,以狡诈的手段,分别于6月13日、18日与清政府签订中俄《天津条约》十二款、中美《天津条约》三十款,攫取了除赔款外与英、法所得几乎一样的侵略特权。中俄《天津条约》第九款还特别规定,两国派员查勘“以前未经定明边界”,“务将边界清理补入此次和约之内”,以便日后解决,从而为沙俄进一步掠夺中国领土埋下了伏笔。
《天津条约》签订后,英法联军撤离天津,沿海路陆续南下。咸丰帝此时对条约内容又感忧恐,令桂良等在上海与英、法代表谈判通商章程时,交涉修改《天津条约》,取消公使驻京、内地游历、内江通商等条款,并设法避免英、法到北京换约。11月,桂良等与英、法、美代表分别签订了《通商章程善后条约》,规定:鸦片贸易合法化;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照时价值百抽五征税;洋货运销内地,只纳2.5%子口税,免征一切内地税,聘用英国人帮办海关税务。但是,英法方面不容变易《天津条约》的各项条款,并坚持要在北京换约。
英、法政府远不满足从《天津条约》攫取的种种特权,蓄意利用换约之机再次挑起战争。1859年6月,在拒绝桂良提出的在沪换约的建议后,英国公使普鲁斯、法国公使布尔布隆和美国公使华若翰各率一支舰队到达大沽口外,企图以武力威慑清政府交换《天津条约》批准书。清政府以大沽设防,命直隶总督恒福照会英、法公使,指定他们由北塘登陆,经天津去北京换约,随员不得超过20人,并不得携带武器。英、法公使断然拒绝清政府的安排,坚持以舰队经大沽口溯白河进京。大沽一带防务,自1858年英、法舰队退走后,清政府即命科尔沁亲王僧格林沁负责。6月25日,英法联军突然向大沽炮台进攻。在僧格林沁的指挥下,守军英勇抵抗,战斗异常激烈。直隶提督史荣椿、大沽协副将龙汝元身先士卒,先后阵亡。激战结果,英法联军惨遭失败,损失舰艇多艘,死伤400多人,英舰队司令何伯也受重伤。战斗中,美国舰队帮助英、法军作战和撤退。8月,美国公使华若翰伪装友好,由北塘进京,返回北塘时与直隶总督恒福互换《天津条约》批准书。在此之前,俄国代表已在北京换约。
英法联军进攻大沽惨败的消息传到欧洲,英、法统治阶级内部一片战争喧嚣,叫嚷要对中国“实行大规模的报复”,“占领京城”。1860年2月,英、法两国政府分别再度任命额尔金和葛罗为全权代表,率领英军15000余人,法军约7000人,扩大侵华战争。4月,英法联军占领舟山。5、6月,英军占大连湾,法军占烟台,封锁渤海湾,并以此作为进攻大沽口的前进基地。俄国公使伊格纳季耶夫和美国公使华若翰也于7月赶到渤海湾,再次以“调停人”为名,配合英、法行动。清政府在大沽战役获胜后,幻想就此与英、法两国罢兵言和。当英、法军舰逼临大沽海口时,咸丰帝还谕示僧格林沁、恒福不可“仍存先战后和”之意,以免“兵连祸结,迄无了期”,“总须以抚局为要”,并派恒福与英、法使者谈判。前敌统帅僧格林沁则以为敌军不善陆战,因而专守大沽,尽弃北塘防务,给敌以可乘之机。伊格纳季耶夫为英、法提供了北塘未设防的情报。
8月1日,英法联军在北塘登陆,没有遇到任何抵抗。14日,攻陷塘沽。再水陆协同,进攻大沽北岸炮台。守台清军在直隶提督乐善指挥下,英勇抗击。但清政府本无抗战决心,咸丰帝命令僧格林沁离营撤退。清军遂逃离大沽,经天津退至通州(今北京通县)。8月21日,大沽失陷。侵略军长驱直入,24日占领天津。清政府急派桂良等到天津议和。英、法提出,除须全部接受《天津条约》外,还要增开天津为通商口岸,增加赔款以及各带兵千人进京换约。清政府予以拒绝,谈判破裂。侵略军从天津向北京进犯。清政府再派怡亲王载垣、兵部尚书穆荫取代桂良,到通州议和。由于双方争执不下,谈判再次破裂。9月18日,英法联军攻陷通州。21日,清军与英法联军在八里桥展开激战,统帅僧格林沁等率先逃走,致使全军动摇,而遭败绩。次日,咸丰帝带领后妃和一批官员仓皇逃往热河(今河北承德),令其弟恭亲王奕訢留守北京,负责和议。在英法联军进攻北京时,俄使伊格纳季耶夫又向英、法提供了北京防卫的情况。10月13日,英法联军攻入安定门,控制北京城。侵略军一路烧杀抢掠,在清廷长期经营的圆明园大肆抢掠珍贵文物和金银珠宝,并将园内建筑付之一炬。10月24、25日,奕訢分别与额尔金、葛罗交换了《天津条约》批准书,并订立中英、中法《北京条约》。
中英、中法《北京条约》的主要内容有:①开天津为商埠;②准许英、法招募华工出国;③割让九龙司给英国;④退还以前没收的天主教资产。法方还擅自在中文约本上增加:“并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⑤赔偿英、法军费各增至800万两,恤金英国50万两,法国20万两。
俄国自以“调停”有功,逼迫奕訢于11月14日订立中俄《北京条约》,割占乌苏里江以东约40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并为进一步掠夺中国西部领土制造条约根据。1864年,俄国据此强迫清政府签订《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又割占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44万多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
经过第二次鸦片战争,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势力由东南沿海进入中国内地,并日益扩展,外国公使驻京加强了对清政府的影响和控制,中国社会进一步半殖民地化。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晚清主管外交事务、派出驻外国使节,并兼管通商、海防、关税、路矿、邮电、军工、同文馆、派遣留学生等事务的中央机构。初称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总署或译署。1860年(咸丰十年)清政府与英、法等国签订《北京条约》后,对外交涉事务增多。次年1月,恭亲王奕沂、大学士桂良、户部左侍郎文祥奏请为“通商夷务全局”,在京师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接管以往礼部和理藩院所执掌的对外事务。旋经咸丰帝正式批准,该机构于1862年3月(同治元年二月)成立。
总理衙门由王大臣或军机大臣兼领,并仿军机处体例,设大臣、章京两级职官。有总理大臣(特简,或由军机大臣兼任,无定额)、总理大臣上行走(特简)、总理大臣上学习行走、办事大臣。初设时,奕訢、桂良、文祥3人为大臣,此后人数略有增加,从七八人至十多人不等,其中奕訢任职时间长达28年之久。大臣下设总办章京(满汉各两人)、帮办章京(满汉各一人)、章京(满汉各十人)、额外章京(满汉各八人)。以下设司员、供事等若干人,帮助办理文案。
总理衙门的编制设置分:英国股(主办与英国、奥地利交涉事务,兼办与各国通商及各关税务等事)、法国股(主办与法国、荷兰、西班牙、巴西交涉事务,兼办管理保护民教及招工等事)、俄国股(主办与俄国、日本交涉事务,兼办陆路通商、边防疆界、外交礼仪、本衙门官员的考试任免、经费开支等事)、美国股(主办与美国、德国、秘鲁、意大利、瑞典、挪威、比利时、丹麦、葡萄牙交涉事务,兼管设埔保工等事)、海防股(主办南北洋海防,包括长江水师、北洋海军、沿海炮台、船厂以及购置轮船、枪械、制造机器和置办电线、铁路、矿务等事务。中日甲午战争后改名日本股)、司务厅(主管收发文件、呈递折件等秘书性质的事务工作)、清档案(主管缮写文件及保管档案等工作)、电报处(主管翻译电报等工作)、银库。此外,直属总理衙门的机构还有同文馆和海关总税务司署。
清政府设立总理衙门时,又在其下设三口通商大臣,驻天津,管理天津、牛庄(后改营口)、登州(后改烟台)三口与外通商事务。1870年改为北洋通商大臣,管理直隶(约今河北)、山东、奉天三省对外通商、交涉事务,兼办海防和其他洋务。另外,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设立的五口通商大臣(曾驻广州、上海,管理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口对外通商、交涉事务),1861年也列于总理衙门之下,并逐渐扩大职权,增管东南沿海及长江沿岸各口岸,兼办海防和其他洋务,实际成为南洋通商大臣。但是,北洋通商大臣、南洋通商大臣与总理衙门在业务上的关系是平行的,只是在遇到疑难问题时,可与总理衙门咨商,由总理衙门备顾问和代奏朝廷。
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北京被八国联军攻占,次年清政府与列强签订《辛丑条约》,并依约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列为六部之首,分设四司(和会司、考工司、算司、庶务司)、一厅(司务厅)、五处(俄国处、德国处、法国处、英国处、日本处)。
中法战争
1883年12月至1885年4月(光绪九年十一月至十一年二月),由于法国侵略越南并进而侵略中国而引起的一次战争。第一阶段战场在越南北部;第二阶段扩大到中国东南沿海。战争双方在军事上互有胜负,由于清朝统治者的腐朽昏庸,最后法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当时人称:“法国不胜而胜,中国不败而败。”
法国侵略越南与觊觎中国
中国与越南山川相连,唇齿相依,自古以来关系密切。19世纪以前法国天主教势力已侵入越南。英法对华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法国开始武力侵占越南南部(南圻,西方人称为交阯支那),使越南南部六省沦为法国殖民地。接着就由西贡出发探测沿湄公河通往中国的航路,在发现湄公河的上游澜沧江不适于航行后,即转向越南北部(北圻,西方人称为东京),企图利用红河作为入侵中国云南的通道。1873年11月(同治十二年十月),法国派安邺率军百余入侵袭并攻陷河内及其附近各地。越南国王阮福时请求当时驻扎在中越边境保胜地方(今老街)的中国人刘永福率领的黑旗军协助抵抗法军侵略。同年12月,黑旗军在河内城郊大败法国,击毙安邺,法军被迫退回越南南部。1874年3月15日,越南在法国侵略者的压迫和讹诈下,在西贡签订了《越法和平同盟条约》,即第二次《西贡条约》,越南向法国开放红河,并给予法国在越南北部通商等多种权益。1875年5月25日,法国照会清政府,通告该约内容,意在争取清政府的承认,从而排除在历史上形成已久的中国在越南的影响。6月15日清政府复照,对该条约不予承认。
在越南丛林坚持抗法斗争的黑旗军战士1882年3月,法国政府命交阯支那海军司令李维业指挥侵略军第二次侵犯越南北部,4月,侵占河内城砦,进而以兵船溯红河进行侦察,直到河内西北的山西附近。次年3月,又攻占产煤基地鸿基和军事要地南定。越南朝廷一再要求清政府速派军应援。清政府鉴于形势变化,命令滇桂两省当局督饬边外防军扼要进扎,但强调“衅端不可自我而开”。5月19日,刘永福率黑旗军在怀德府纸桥进行决战,李维业及副司令卢眉以下30余名军官、200余名士兵被击毙。法军被迫退回河内。法国利用李维业之死,竭力煽动全面的侵越战争,除增援陆军外,成立北越舰队,调兵遣将,积极部署。8月间,法军一面在北越加紧攻击黑旗军,一面以军舰进攻越南中部,直逼越南都城顺化。8月25日,迫使越南签订《顺化条约》,取得了对越南的“保护权”。法国侵略者为实现对越南的殖民统治,及早达到据越南而侵入中国西南的目的,开始以全力来对付中国。中法之间正面冲突的危机日益逼近。
中法两国的直接对峙
越南向法国屈服的《顺化条约》签订后,中国成为法国占有越南的惟一障碍。法国决定消除这一障碍,立即禁绝了越南与中国的一切关系,并强迫越南撤退包括黑旗军在内的抗法军。于是造成了与中国直接对峙的形势。
法国首先想用外交方式达到其目的。9月15日,法国政府向中国提出一个解决越南问题的方案,即以划出一个狭小的中立区的办法使中国纸桥伏击战中,法军发炮轰击黑旗军撤出驻越军队,承认法国对整个越南的殖民统治,并向法国开放云南的蛮耗为商埠,为法国打开云南门户。方案为清政府拒绝,谈判毫无结果。这时,鉴于中越两国的特殊关系和法国侵越给中国造成的严重威胁,清朝统治集团内部以左宗棠、曾纪泽、张之洞为代表的主战派,力促朝廷采取抗法方针;但掌握清政府外交、军事实权的李鸿章却一意主和。清朝最高决策机构举棋不定,在军事上,一面派军队出关援助越南,一面又再三训令清军不得主动向法军出击。在外交上,一面抗议法国侵略越南,一面又企图通过谈判或第三国的调停达成妥协。这种自相矛盾的举措,大大便利了法国的侵略部署。10月25日,法国东京海域分舰队司令孤拔受命为北越法军统帅。12月初,决定向红河三角洲中国军队防地发动攻击。
战争的爆发
中法战争是从1883年12月的山西之战开始的。法国的军事行动第一个目标确定为山西。山西的防军主要是黑旗军,同时也有7个营正规的桂军和滇军。法军于14日发起攻击,中国驻军被迫实行了军事抵抗。法军依靠优势的装备,16日占领山西。
1884年2月,米乐继孤拔为法军统帅,兵力增至16000人,图谋侵犯北宁,筹划给中国军队更大的打击,从而迫使清统治者完全屈服。时清政府在北宁一带驻军约四十营,但由于将帅昏庸、怯懦,互不协调,军纪废弛,兵无斗志。3月12日,法军来攻,北宁失守;19日,太原失陷;4月12日,法军进驻兴化。法国利用军事胜利的形势,对越南和中国都展开了进一步的政治胁迫。6月,法国政府与越南订立最后的保护条约。
清廷得悉前线军事挫败的消息后,以撤换大批疆吏廷臣掩饰败绩。全面改组军机处,恭亲王奕訢等被黜退,以礼亲王世铎代之。贝勒(后为庆亲王)奕劻主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而实际大权操在醇亲王奕譞(光绪帝生父)的手中。授权李鸿章与法国代表举行和谈。5月11日,李鸿章与法国代表福禄诺在天津签订了《中法会议简明条约》(又称《李福协定》)。主要内容是:①中国同意法国与越南之间“所有已定与未定各条约”一概不加过问,亦即承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②法国约明“应保全助护”中国与越南毗连的边界,中国约明马江战斗前中、法两国及中立国战舰位置图“将所驻北圻各防营即行调回边界”;③中国同意中越边界开放通商,并约明将来与法国议定有关的商约税则时,应使之“于法国商务极为有利”;④本约签订后三个月内双方派代表会议详细条款。17日,福禄诺交给李鸿章一份节略,通告法国已派巴德诺为全权公使来华会议详细条款,并单方面规定在越南北部全境向中国军队原驻地分期“接防”的日期。李鸿章没有肯定同意这个规定,又没有明确反对,亦未上报清朝中央政府。
中法海军舰队在福建马江进行激战的情形6月23日,法军突然到谅山附近的北黎(中国当时称为观音桥)地区“接防”,无理要求清军立即退回中国境内。中国驻军没有接到撤军命令,要求法军稍事等待,法军恃强前进,开枪打死清军代表,炮击清军阵地。清军被迫还击,两日交锋,法军死伤近百人,清军伤亡尤重。这次事件史称“北黎冲突”或“观音桥事变”。法国以此为扩大战争借口,照会清政府要求通饬驻越军队火速撤退,并赔偿军费2亿5千万法郎(约合白银3千8百万两),并威胁说,法国将占领中国一两个海口当作赔款的抵押。清政府虽然认为这是无理勒索,但仍派两江总督曾国荃于7月下旬在上海与巴德诺谈判,以求解决争端。谈判未有结果,法国重新诉诸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