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的话:我一直没有写出葵和明宇家族的瞳术是什么,觉得不需要写,明眼人该看出来了。并且该猜出他们的姓氏是什么。在这里我要感谢岸本齐史,我站得高看得远是因为一个不留神站在了他的身上。
接下来的这一章,就开始交代下主角的过去了,谢谢各位的支持>
漫无边际的走在街上,翘了一天课,今天没能学到知识可惜了,然而我欣慰的是——啊,时间又浪费了一天。
忘了我是在多少年前变成这个样子的,但我深刻的记得自己从来都不敢接受“我是吸血鬼”或“我是僵尸”这个事实。永恒的生命是非常漫长的,而做为一个人的存在,我需要有活着的意义和目标。
我最初给自己确立了目标,那是伟大的空想和天真,也是众所周知的——变回人类!
于是我花了多年时间堆在医学方面,读爆了医科大学。拿到我的第一张文凭。然而我失败了,无论怎么研究医学也无法创造还原成人类的药物。我治好了很多人,但是我治不好自己。最后的选择,只有放弃。
我不灰心!我又研究起了自然科学。拿到了第2张文凭后才发现:化学,行不通。电子学,没可能。我的身体注定就是僵尸,行尸,吸血鬼!
没有那么容易放弃的,我又研究起了灵魂学。拿到了第3张文凭。希望能在灵魂上下工夫,哪怕是侵占别人的身体!失败,意料之中。
于是,我彻底放弃了“变成人类”的构想。那么,现在我生存的意义是什么?我的理想又是什么?
无法追求变成人类,我选择了追求死亡。
死。就是我活着的目的。
忍着永恒的煎熬勉强的活着,就是为了能找到死去的办法。我相信有招一日,我会死去。没有遗憾和牵挂的,安详的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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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依稀重现着记忆的残片。忘了是多少年前了吧,那个时代,那个我还是作为一个正常的人类生存的时代……
双眼的能力是与生俱来的。左红右蓝,红蓝相见,十足的怪胎。小时候妈妈就说过,我的蓝眼睛就像波斯猫的眼睛一样清澈。而对于我的另一只红眼睛,她并不看好。在怀疑我是否得过红眼病的情况下,甚至有带我去看医生的念头。虽然这是荒唐而可笑的。
早在上小学的时候,我就发觉了这双眼睛的异能。至少在受男生欺负时,双眼只要恶狠狠的瞪他就能把他吓得忘了他妈是谁。而中意哪个女生时,同样只要柔和的瞅上一眼……无知的幼女们差不多就被奇特的目光魅力毫不费功夫的吸引了。我没有这种不良癖好,但这是造成我对所谓的爱情很单薄的原因。
而那时,我并未学会如何使用这双眼睛。也不知道它的具体功能是什么。真正学会正确的运用它是在多年以后了……中学的时候。
我遇见了生命中重要的人,一个来自中国西藏的女孩。她的名字叫<林镜>。
从来,我都不相信所谓“一见钟情”的狗屁感觉。与她的相识,也是建立在这双妖瞳上。做为同班同学,她介绍一个叫“丁格”的男生给我认识。说我们的眼睛都很奇特。
丁格的眼睛,是绿荧荧的“夜视眼”。顾名思义的,无论在多暗的情况下都能看得一清二楚。惺惺相惜,我们三人成了好朋友。再接下来呢,林镜就顺理成章的做了我的女朋友……
对林镜的爱,是什么山盟海誓都无法相提并论的。这场爱情是那样的刻骨铭心。在我看来,当时最大的原因是她对我的感情很诚。绝对不是被我眼睛的特殊能力“魅引”所吸引。在当时来看,是青春期的少男少女间最真挚的爱情。我们摆明了早恋,那段时光应该是我一生最幸福的时光……
偶然的机会,我与丁格的眼睛对视了一会儿。我感觉到自己的瞳孔转了起来,仿佛在复制什么东西。从那以后,我的眼睛便有了夜视的能力。我也渐渐明白自己似乎能copy其他人的瞳术。
随着时日的增长,我双眼的眼珠不再是淡淡透明的蓝红色,颜色逐渐加深。无论如何不可能这样随便见人了。在林镜的要求下,我戴上了这副墨镜。这是她16岁生日送给我的礼物。无论多少年过去,我珍藏到现在。回忆起来,戴墨镜这个主意其实挺傻的。丁格给我建议,应该配副半透明的有色眼镜,最好是淡黄色,这样戴着出门又帅又有型。我忽悠他说墨镜也很潇洒呀,必要时还可以冒充盲人,多牛逼!他无语了。
命运似乎一直都待我不薄。也许正因为如此,噩梦开始降临。
在我21岁那年,林镜住院了。
丁格在我的逼问下告诉我,林镜有着先天性的绝症。这一点,是一直都瞒着我的。
天真的我呀,悲哀的世界。抛开了一切:家里,学校。我每日每夜守在病床边寸步不离的陪着她。憔悴的表情是那样的刻骨铭心。
“萧矢……死亡真令人讨厌啊。”
在她苍白的语气下,我感到无话可说。虽然我比较喜欢看漫画,但是漫画里那些煽情老套的“你不会死的,你会活过来的”话我说不出口。除了心灵在深深的绞痛之外,我所能做的,恐怕就剩下默哀。
林镜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是:“你的眼睛……绝对不可以让它被其他人夺走。所以,你更应该坚强的活下去……”
这个时候,我只希望你能坚强的活下去。
呼吸停止,脉搏停止,身体变得冰冷。我含着泪趴在她身上,头脑的膨胀使我不省人事。
当我醒来时,自己却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林镜的尸体早就被运走,只留下,我孤单一个人。
医生说我只是悲伤过度所造成的休克,现在已经没事了。无论他怎么说,我知道他所关心的也只是生理上有没有问题。而我的心里,早已是一团死灰。
浑浑噩噩的走出医院门,我像一个丢了魂的行尸走肉。一股强烈的轻生念头在心里萌生。我看准了迎面开来的超速行驶的卡车……
“轰!”我被撞出十米多远,头脑一阵嗡响后血肉模糊的倒在地上。看着鲜血在地上流淌,感受着肋骨尽断的快感,我微笑着开始品尝着死亡的滋味。开始朝林镜正在驶向的天堂飞去。
肇事的司机生怕承担责任的绕开我把车开走。这一切仿佛都没有发生过,天地间,只剩下我一个人,一个人……
然而,我没能死去。因为这个时候,我已经不会老,也不会死了。无言的站起来,难以置信的抚mo着自己完好无损的身体。伤口已经全部愈合。
我开始对血腥很敏感,我好渴,我想吸血。昏暗的小巷里,我看见了把****撒在地下品尝着的社会垃圾,他的感觉是多么的令人向往。只不过他以毒为瘾,我以血为瘾。
嘴角暴出两只尖锐的獠牙,我恐怖的高吼一声,啃破他的喉咙拼命的吮吸着,吮吸着……鲜血的腥涩刺激着我暴走的神经。
林镜死后,丁格相继搬走。儿时的嬉闹,他们的记忆,仿佛成了一场黄梁美梦。成为了心中永远的遗憾。
就是这一年。在我21岁,林镜死去的时候。我,从一个人类,变成了一具僵尸,一个吸血鬼。
一直都不会老,更不会死。直到现在,我的身体永远是21岁。没有青春永驻的快感,只有哀叹着生命的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