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州的伊利湖畔,风光迷人,幽静天然,旁边的摩拉维亚镇却是一个偏僻的小镇,大多数是移民,以农耕和渔业为生,精明的商人将鲜鱼运到纽约赚大钱。
1839年7月8日,外表像个巨大的鸽子笼的小屋内传来一阵初生婴儿的啼哭声,约翰·戴维森·洛克菲勒来到人间。
洛克菲勒的父亲是一个远近闻名的怪人,1.8米的身材,好酒,秘密行医,因为强奸了女佣人,为逃脱追捕,在外行医,经常深夜回家。
“这个给你!”父亲拿出3张1元的新钞,笑着说。
小洛克菲勒非常高兴,学到了父爱的表达方式。当他后来发财后,也以这种方式来表达对子女的爱,给一张新钱。
洛克菲勒对金钱非常着迷,不断挣钱。擦一次窗户挣5美分,喂一次马得7美分……渐渐地,他的存钱罐里有90多美元。
“你的‘存钱罐’有不少钱了吧?!”父亲带着微笑对儿子说。
“40元”
“不会吧!”
“我贷出去50元!”
“50元?”父亲感到惊讶,这相当于一个雇工4个月的工资。
“利息7.5%,到明年就赚到3.75元,你还欠我的工钱呢,说真的,像这样在农田里干活挣钱很不划算。”
父亲带着微笑欣赏儿子的精明算计,知道小子卖火鸡赚大钱的事。
一天,小洛克菲勒在树林里发现了火鸡窝,将它们偷回家来养大,然后卖了一笔小钱,装到‘存钱罐’里。他还割草挣钱,并将父亲给的钱一起拿出来向附近的农民放债收高利息。
此事引起母亲的大怒,狠狠地揍了他一顿。其父不以为然地说:“唉呀!何必呢?这个国家最重要的就是钱、钱、钱!”
小洛克菲勒从小养成记账的习惯:在自家地里种玉米或马铃薯,挤牛奶,都进行一定的量化,按每小时0.37美元记账,与父亲结算。后来,记账成为洛克菲勒家族的传统。
在中学读书时,洛克菲勒想得最多的是如何发财,他曾经在同学面前发誓:“我要挣10万美元,我一定能实现这一目标!”当时,1万美元就是富人了,他居然要挣10倍!
父亲很少回家,家庭生活每况愈下,后来陷入贫困。洛克菲勒没心思读书,家里也没有能力再继续供他学习,到高中二年级时他便辍学谋生。
他先在一所业余的商业专科学校学习3个月,学习会计与银行知识,后在一家商行找到一份职业,此时,他仅有 16岁。9月26日,是他谋生创业的纪念日,后来成为洛克菲勒进行传统教育的日子。
他的工作是会计,每周薪水4美元,第一次领薪水后,他就认真地记账,精打细算,条理分明。
在工作中,他非常仔细,“每当水电工人来收款,老板大都是要多少就答应付多少。我却是逐项仔细检查后再付款。”
一次,洛克菲勒自作主张,大量收购面粉和火腿。老板大发雷霆:“我们公司从不做投机生意,你冒这样大的风险是要将公司搞垮吗?”
“欧洲遭受自然灾害,大饥荒会马上发生,英国特别严重,我们会赚大钱的!”
老板不信,等着惩罚这名打工仔。然而,洛克菲勒的预料实现了,公司赚了大钱,老板喜笑颜开,当地的商业人士议论纷纷:“那家伙真是个天才!”
洛克菲勒不断为老板赚了大笔财富,自己却没有多少收入,这导致他心理不平衡,于是他决定独闯天下,当时他手中仅有800美元的积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