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国际金融机构是一种从事国际金融事务的协调、管理,以稳定和发展世界经济为目的,从事国际金融业务的、超国家的组织机构。众多的国际金融机构从事不同的业务:国际间金融事务的协调、监督和管理;国际信贷、金融合作,在促进世界经济协调、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建立和宗旨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根据1944年7月在美国布雷顿森林举行的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的决定,于1945年12月27日成立的国际金融组织。成员分为创始成员国,指参加上述会议并于成立时(截至12月31日前)在协定上签字正式参加的国家,共39个,我国也是创始成员国之一,以后参加的为一般成员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宗旨是:第一,为成员国在国际货币问题上进行磋商和协作提供所需的机构组织,以此促进国际合作;第二,促进汇率稳定和成员国之间汇率安排的协调性,以避免竞争性的货币贬值;第三,为成员国经常性交易建立一个多边支付和汇兑体系,并消除妨碍国际贸易发展的外汇管制;第四,在具有保障的条件下,为成员国提供融通资金,力争减轻、纠正国际收支不平衡。总之,其根本目的和主要任务是加强各国在货币金融领域内的合作,稳定货币汇率,促进国际贸易,通过贷款帮助成员国解决国际收支的不平衡。
(二)组织形式和资金来源
它是以成员国入股方式组成的金融机构,各成员国必须缴纳一定的份额作为入股基金。它只通过成员国财政部、中央银行、平准基金或其他类似的财政机关与成员国发生往来关系。
它的基金来源有:成员国的基金份额和向成员国借款。
(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主要业务活动
该组织的主要业务活动是在成员国国际收支出现逆差时,根据不同的政策向成员国提供短期融通资金。这种资金融通叫提款或购买,即当贷款申请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批准后,成员国须以本国货币从基金组织购买外汇,还款时则以外汇购回本国货币,其贷款不论使用什么货币都以特别提款权计值,并按不同的贷款期限支付相应的利息。
贷款的种类主要有:(1)普通贷款,也叫普通提款权,期限3—5年,贷款分储蓄部分贷款,其申请贷款额不超过份额的25%,可自由提用,不付利息;信用部分贷款的申请额不得超过份额的125%,并分4档按不同情况贷出。(2)出口波动补偿贷款,用于初级产品出口国家,成员国由于本身能力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出口收入下降或进口成本过高,导致国际收支困难时可申请这项贷款。(3)缓冲库存贷款,用于满足初级产品出口国家建立缓冲库存的资金需要。(4)石油贷款,专为解决由于石油涨价而引起成员国国际收支困难而设立。(5)中期贷款,用于解决成员国较长期的国际收支逆差,期限4—10年,贷款最高额可达成员国份额的140%,但与普通贷款合算在内不得超过成员国份额的165%,并控制严格。(6)信托基金贷款,以优惠条件向较穷的发展中国家提供,期限10年。(7)补充贷款,用于补充普通贷款和中期贷款的不足,帮助成员国解决持续的国际收支逆差问题,贷款控制很严。(8)扩大资金贷款,为实施扩大贷款政策而设立,目的、内容与补充贷款相似。
除贷款业务外,还对成员国提供包括培训、咨询在内的各项服务,不定期地向成员国分配一定量的特别提款权。
(四)我国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我国于1980年4月17日恢复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合法席位,对促进改革开放好处不少:第一,可以向该组织获得资金融通,其贷款条件优惠;第二,可获得培训、咨询、信息等服务,促进对外经济关系特别是国际金融合作;第三,扩大我国对外影响力和接触面,使世界了解中国。
三、世界银行集团
(一)世界银行集团的组织与任务
世界银行集团包括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它的两个附属机构: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分公司。它的主要任务是向成员国特别是成员国中的发展中国家提供条件较为优惠的中长期贷款,以促进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但三个机构业务方向各有侧重。
(二)世界银行
世界银行是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同时成立的另一国际金融机构,1946年6月开始营业。它的宗旨是:第一,对成员国用于生产目的投资提供便利,以帮助其经济复兴和开发,并鼓励不发达国家生产与资源的开发;第二,通过保证和参与私人贷款、私人投资方式以促进私人对外投资;第三,用鼓励国际投资以开发成员国生产资源的方法,促进国际贸易长期平衡发展,维持国际收支平衡;第四,与有关国际贷款配合,提供贷款保证。
凡参加世界银行的国家必须首先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成员国。世界银行是按股份公司原则建立起来的金融机构,凡是其成员国必须购买该行的股份。世界银行的资金来源有四:成员国缴纳的股金;从国际金融市场筹资;债权转让;利润收入。世界银行的主要业务活动有三:提供贷款;技术援助;设立“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为私人投资者提供担保,以保障和鼓励私人投资者到发展中国家投资。
我国是世界银行的创始成员国并在执行董事会中单独占有一席。我国恢复了在世行的合法席位,既可获得较优惠的中长期资金贷款,又可通过世界银行的技术援助,推动国内咨询、管理、项目评估等软科学的发展。
(三)国际开发协会
国际开发协会是世界银行的一个附属机构,但又是一个独立的国际金融机构。宗旨是通过发放比世界银行更为优惠的贷款,促进较穷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只有世界银行成员国才有资格参加国际开发协会。
资金来源主要有:成员国缴纳的股金;补充资金;世界银行拨款;协会本身业务经营的净收入。国际开发协会的主要业务活动是向较贫穷的发展中国家提供长期贷款,贷款只贷给成员国政府。贷款条件十分优惠:贷款期长达50年;不收利息,每年只收0.75%手续费;宽限期10年,从第二个10年起,每年还本1%,其余30年,每年还本3%;贷款可以全部或一部分用本国货币偿还。接受贷款的必须是低于规定的贫困线;贷款范围主要有农业、交通运输、能源、教育、电讯等基础部门。
我国是国际开发协会的成员国,与其业务往来密切,在港口建设、排涝工程、教师培训、公路运输等方面都得到开发协会的贷款。
(四)国际金融公司
国际金融公司也是世界银行的一个附属机构,同时又是一个独立的国际金融机构。宗旨是对成员国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的成员国的私人企业提供不需要政府担保的贷款,促进成员国的私人资本的发展和成员国经济的发展。只有世界银行成员国才有资格参加国际金融公司。
资金的主要来源有三:成员国缴纳的股金;向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市场借款;金融公司本身业务经营的净收入。主要活动是对成员国的私人企业或私人企业与政府联合经营的企业提供贷款,期限7—15年;金融公司还对私人企业投资,投资额在企业注册资本2%—25%之间,以帮助成员国发展资本市场。我国与国际金融公司的业务往来,近年有所发展。
四、亚洲开发银行
亚洲开发银行是根据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会议的协议,于1966年11月正式成立的。宗旨是筹集官方或私人资金,向本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提供贷款和技术援助,以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合作。亚行是股份制金融机构,凡加入该行须认缴该行股本,一般由成员国财政部或中央银行与之往来。资金来源:成员国认缴的股本;借款;特别基金。主要业务活动有:提供贷款,包括用普通基金发放的普通贷款,用特别基金发放的特别基金贷款;股本投资;技术援助。我国于1986年正式成为亚行成员国,台湾以“中国台北”名义继续留在亚行。我国与亚行关系稳步发展,获得贷款支持和无偿技术援助,多次合作举办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