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用科目的审计
1.资产类项目审计
常用的资产类科目有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等。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科目。
库存现金主要核对库存现金日记账与总账的金额是否相符,可以通过监盘库存现金来核对,将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要求被审计单位查明原因并作适当调整,如无法查明原因,应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管理权限批准后作出调整;在非资产负债表日进行盘点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表中注明,如有必要应作调整,特别关注数家公司混用现金保险箱的情况。
银行存款可以通过取得被审计单位的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单,并与银行询证函回函核对,确认是否一致;还可以通过获取资产负债表日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检查调节表中加计数是否正确,调节后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一致。其他货币资金的审计与此相同。
获取或编制固定资产明细表,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盘点重要固定资产(如为首次接受委托,应适当扩大检查范围),确定其是否存在,关注是否存在已报废但仍未核销的固定资产。
检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或控制权:对各类固定资产,获取、搜集不同的证据以确定其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对外购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审核采购发票、采购合同等;对于房地产类固定资产,查阅有关的合同、产权证明、财产税单、抵押借款的还款凭据、保险单等书面文件;对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检查有关融资租赁合同;对汽车等运输设备,检查有关运营证件等;对受留置权限制的固定资产,结合有关负债项目进行检查。
检查本期固定资产的增减:询问管理层当年固定资产的增加情况,并与获取或编制的固定资产明细表进行核对;检查本年度增加固定资产的计价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备,会计处理是否正确。结合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抽查固定资产账面转销额是否正确。检查出售、盘亏、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是否经授权批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检查因修理、更新改造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检查投资转出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检查债务重组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转出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检查其他减少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检查累计折旧:获取或编制累计折旧分类汇总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检查被审计单位制定的折旧政策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其所采用的折旧方法能否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合理分摊其成本,前后期是否一致,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是否合理。复核本期折旧费用的计提和分配。
获取或编制无形资产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与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检查无形资产的权属证书原件、非专利技术的持有和保密状况等,并获取有关协议和董事会纪要等文件、资料,检查无形资产的性质、构成内容、计价依据、使用状况和受益期限,确定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并由被审计单位拥有或控制。
检查无形资产的增减:检查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是否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并检查确认价值是否公允,交接手续是否齐全;涉及国有资产的,是否有评估报告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评审备案或核准确认;对自行研发取得、购入或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检查其原始凭证,确认计价是否正确,法律程序是否完备(如依法登记、注册及变更登记的批准文件和有效期);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债务重组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检查有关协议等资料,确认其计价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检查本期购入土地使用权相关税费计缴情况,与购入土地使用权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取得无形资产处置的相关合同、协议,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是否转入所建造房屋建筑物的成本;在土地上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是否分别进行摊销和计提折旧;当土地使用权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时,检查其是否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检查无形资产的摊销:获取或编制无形资产累计摊销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检查无形资产各项目的摊销政策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与上期一致,若改变摊销政策,检查其依据是否充分。注意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但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其复核结果是否合理;检查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是否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和减值准备后的余额,检查其预计残值的确定是否合理;复核本期摊销是否正确,与相关科目核对是否相符。
检查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获取或编制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检查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转销的批准程序,取得书面报告等证明文件;检查被审计单位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是否充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检查无形资产转让时,相应的减值准备是否一并结转,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逐项检查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作出详细记录;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是否都进行减值测试;通过检查期后事项,以及比较前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数与实际发生数,评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2)主营业务成本。
获取或编制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与营业成本报表数核对相符。
检查主营业务成本的内容和计算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前后期是否一致。
复核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表的正确性,编制生产成本与主营业务成本倒轧表,并与相关科目交叉索引。
针对主营业务成本中重大调整事项(如销售退回)、非常规项目,检查相关原始凭证,评价真实性和合理性,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任意抽查某月主营业务成本结转明细清单,比较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品种、规格、数量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口径是否一致,是否符合配比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