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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人间笔记1住房记(1)

我小时候没有独自一个人住一间房子的概念,这可能与我一有生命就寄住在我母亲的身上有关。我母亲可以说是我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家、第一个房间。此后,我也是一直与她与我的父亲、弟妹住在一起。到了结婚,我又与我的妻子住在一起。那时我知道的几乎所有所有的家都是父母夫妻老人孩子共住的。一个人住的房子几乎没有,一个人住,在那时给我的印象是非常可怕的事情,我们讲到与鬼、怪、疯、傻、恐怖、死、灾难、鳏寡、老朽、这些可怕的字眼,都和一个人住的屋子有关。在我小时候住的那个机关大院里惟一独自一人住的,是谢疯子。他住在二栋楼的六号房。在夜里,我们绝对不敢从他住的房子前走过,万不得已也要结伴而行。在早先,谢疯子并不疯,他是和他妻子住,后来有一天,他妻子搬走了,他就与众不同,一个人住了。再后来,他就有些疯了。他住的房子在他和他的妻子共住的时候开始是正常的,和别的房子里外没有什么两样。里面也是,一张双人床,一个五抽桌、一个书柜、一个衣柜、两只箱子,还有一个洗脸架。墙上也贴着毛主席的像和喜字,窗子上也有窗帘,也是遮得严严实实的,从外面看,里面的动静是看不见的。但独自一个人住之后,这屋子和其他的屋子就不同了,先是任何人路过这屋,都可以大叫一声:老谢!或:谢疯子!大人小人都可以叫。后来这屋就没有窗帘了,有人干脆把他的窗子上的玻璃也敲掉一块,之后,有人又砸掉了另外几块。再后,窗子最上面的玻璃也给用石块砸掉了,老谢就挂了一块布稍微遮挡着。但布挂了没几天,就被人撕掉了。老谢也就随它去了,再不遮挡了。这屋的窗子就成了几个插着些玻璃尖的洞,里面一览无遗。再往后,他屋里的家具也没有了,只剩下一张双人床,弹簧的。露出一团一团黄色的棉花,尿素造成的那种黄。蜘蛛也搬进去住,蛆也成长起来。老谢就干脆整天睡在这床上,旁边只有一个脸盆,用来拉粪便。人们就用石头往里砸,把垃圾往里倒。老谢的家是我少年时代印象最深的住房场景之一,他也是我少年时代所认识的第一个疯掉又死掉的大人。我看着人家里连同他的弹簧床一道把他抬上大卡车,把他下垂的暴露在锈弹簧上的黄色瘦手收回被单里去,拉到小红山去埋掉了。我工作之后才知道,原来这是有规定的,单身的人不能一个人住,要么和家里的人同住,要么住集体宿舍。在《现代汉语词典》里,家的意思是:以婚姻和血统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单位。这也是住房分配的依据之一,他结了婚又离婚,没有了家的社会基础,却又不自觉地及时搬回集体宿舍去,这大概是他倒霉的一个原因吧。

我小时候一开始我们家有三间房,是我父亲的单位分给他的。我们家只有我父亲一个人有房子,我外祖母和我母亲都没有房子。我外祖母原来是有房子的,住了一百六十年的老房子。听我外祖母说,她的祖父是三百年前从中原流放到云南来的。听我外祖母说,她的老家在南京;听她说,她的父亲是个铜匠;听她说,她的房子是来云南一百年后才盖起来的。我外婆的老宅在昆明武成路福寿巷的一个四合院里。但革命一来,她就自动把她的家用低廉的价钱处理掉了。她当时只是一个小商贩,并非革命的头号对象,但她是一个安居乐业、清静无为惯了的人,怕麻烦、怕是非。那时,没有家的人还安全些。我父亲就是抛弃了在四川省沱江边上良田千顷、朱门深户的家,投身于一穷二白的革命,他不是又分到家了么?反而倒是他那些视家如命的哥哥弟弟,一个个后来落得个无家可归的可耻下场。我外祖母的老房子,处理的时候,有一个小表姐贪便宜,出钱买了下来。这个表姐是个老处女,一直住在她母亲的家里,因为嫁不出去,受尽闲气。她的理想,就是有一天能够有一所自己的独门独院,朱门深闭,种上梅花和丁香花,在月明花香的晚上,在家里弹琴唱歌,“诗意的栖居”。这种不合时宜、过于精致和贵族化的理想令她鬼迷心窍,她公然在1953年的春天,用她父亲遗留给她的钱,买了我外婆畏之如虎的老房子,还有一套清代式样的家具、包括床、梳妆台、圆桌、太师椅等等。她要“一个人睡一张大大的床,睡到12点也没有人来叫我起床。”她种上的梅花还没有开花,这个院子就成了居民委员会的办公处,她只能自觉地搬到耳房里去住,清式家具无偿献给人家办公。她没有成为想象中的唐宋时代的仕女,而是成了一只丑陋的灰老鼠。不过,她并没有倒霉倒尽,甚至还被分派了负责每天打扫这个院子的革命工作,每个月十九元人民币的工资。每天六点钟就要起床,在居民主委到来之前把院子收拾干净。她毕竟还被允许住在她自己的院子里,时间长了,她打扫这个院子,像弹琴唱歌一样愉快。但十五年后,这个有着空谷幽兰的心灵世界的老姐姐,却瘦死在异乡,一个开满野梅花的流放地。我外祖母的家一处理掉,我母亲和她的哥哥弟弟姐姐就都没有家了,他们立即轻装上阵,一个个哼着进行曲加入了革命队伍,住进了集体宿舍。但我白发苍苍的外祖母就没有队伍可以加入,她已经六十岁,又是文盲,她甚至不会唱歌,她因此没有被接纳入集体宿舍。幸而我父母及时地结了婚,我父亲分到了住房,她才在我父亲分到的家里有了一个床位。过去她可是一条街上最能干的妇女,我外祖父四十岁时在进货的途中被土匪杀掉了,她一人要照顾两间卖土布的铺子,进货,往返于昆明和马街之间,养活四个孩子。如果以今天的生存能力的标准来衡量,她当之无愧是一位女中豪杰。但现在她却成了一个没有单位组织、没有工作、脱离时代、思想糊涂的家庭妇女。那个时代大家都投身于革命,最多余无用的就是她这种人,最看不起的也是她这种人。每天,当我的父母去上班,我们去上幼儿园,院子里空无一人,她独自一个坐在草墩上,看鸡。她本以为可以守住祖先传下来的老宅,在故乡的夕阳鸦鼓中善终,却在最后成了一个没有家的人。

当时我父亲分的房子是旧社会的老房子,也是一个四合院,住了同一个单位的十多家人,在一条小巷里边,这个院子是一个有两层楼的四合院。这院子所有房间的窗子、地板、天花板、隔壁都是木头的,走廊的栏杆也是木头的,并且处处画栋雕梁,墙上有壁画,院子中间还有花台。但我们搬进去时,雕梁画栋和壁画都被油漆和石灰涂抹掉了,是住了一久,涂上去的东西剥落了一些,才被我发现的。二楼的走廊尽头还有一个阳台,中秋节可以在这里赏月。这个院子要请曹雪芹这样的作家来描绘,用词才会到位。有时候在瓦蓝的天空下,听着邻里的鸡叫,看着炊烟在瓦上散去,会让人误以为是住在与世无争的明朝。这里肯定从前不会是好人住的房子,要不让他们怎么会一家人住我们要十多家人住的房子,并且无缘无故就连家都不要了,让我们搬进来住?应该说,这个院子作为家来住的话,是相当不错的,它完美地体现了人类在“栖居”这件大事上的文明进程和想象力。院子里的十多个房间大小结构不同,各具用途,有正厅、堂屋、厢房、耳房、过道、走廊……有的房间以前是客厅、有的是婴儿室,有的是客房、有的是盥洗室、有的是洗澡间、有的是书房……但现在所有房间都统一只有一个用处,就是住宿。房间按每个家长在单位参加革命工作的年限长短计算面积,大小搭配,恰好够家长在里面睡觉和从事与生存密切相关的基本活动,如吃饭、洗脸。至于那些不是与家长的基本生存有关的活动,如会客、看书、养花养草是不分配面积的。生儿育女也不分配住房面积,并没有谁生下一个人,就给这个人分一间房这种荒谬绝伦的规定,更没有给临时来住的亲戚客人分配住房的规定,更不可能有什么偏房、填房、闺房、陪房之类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当时有的同志还担心革命可能不彻底,其实再顽固的社会结构,只要把它最基本的物质元素――人的住房,用一种新方式来分配,把它复杂而多余的用途简化为一种,旧社会的生活方式也就随之瓦解了。每家人除了有资格分配房子的家长外,其他人都是寄居在家长的房子里的。因此,房子虽然分配得很公平,但每家人的居住空间并不一致。有的人家无子无女,居住空间就大。有的人家寄居者多,居住空间就小。穆家住的是从前的客厅,宽敞明亮,只有一个小孩寄居。他家有一张铜制的双人床,散发着与一般家具不同的光芒。在光线柔和的卧室里,像资产阶级的床那样支在房屋中间,而不是通常靠墙那种支法,还挂了垂地窗帘。这场景是我少年时代印象最深住房场景之一。我不明白他家怎么会有与我家的床不同的床,我家的床是公家统一发给的木床,床边用白油漆编着号。穆家在1957年被举家流放掉了,不知道他家去了哪里,我想他家的厄运肯定与那张床有关。鲁家住的两间,一问是过去的厨房,一间是过去下人住的耳房。这两间房子暗无天日,但面积和我家的一样。我从来没有看清过他家的床,但我知道他家的床与我家的是一样的,因为后来搬家的时候,它们被抬了出来。杨家住在西厢房里,西厢房一共有三间屋,东边的一间原来是储藏室,中间的一间是原来是游戏室,北边的一间原来是书房。他家寄居者太多,娃娃有五个,还有两个老人,分配给两个家长的面积有七口人寄居,只好三间房都用来住人,还用上了集体宿舍那种高低床,厨房就占用了阳台的一半。客人来了就搬个小凳坐在走廊上。但那时很少有什么要来闲聊的人,大家有什么事都是工作上的事,一般在单位上也就解决了,所以一般来的人都是亲戚,在走廊上坐坐也不见外。他家的房间光线最好,一到星期天,这家人就大开着门和窗子睡午觉,阳光可以照到他家的床上,一直照到下午,他家的床和我家的一模一样。我家住的是东边的厢房,结构和西厢房相同,但我家把中间的一间用做饭厅和洗脸间,另外两间,一间我父母和妹妹住,一间我和外婆、弟弟寄生。原来我父亲想把中间这一间作为客厅兼书房,但如果这样,就不能保障基本的生存活动,没有地方吃饭洗脸,只好算了。这间屋的内壁中央还有一个壁炉,因为不可能使用,这个位置要放置吃饭的桌子。我们用旧报纸和旧杂志把它塞满,又用布遮住。我父母住的那一间,以前原来是客厅,有两个门,一个通向楼梯口,一个通着阳台,为了安全,就把通向阳台那个门封了,去阳台就从走廊上绕。我家是把厨房搭在走廊上,阳台上堆杂物,当储藏室用。这院子惟一保留原用途的,是厕所,这个厕所只有一个蹲位,男女共用。每次去解手,都要问里面有没有人,虽然麻烦些,但方便的时候相当清静,决不会像公共厕所那样,老有人站在你的面前,旁观并暗示你快点。这个院子由于木料用得多,院子座向好,所以屋子冬暖夏凉。但住在这院子里的人并不高兴,因为单位上的大多数人是住在另一个机关大院里,那个大院才是这个单位正式的住房。而这个院子是因为那个大院住不下了,才让一部分人临时搬进来的。这个院子周围的住户大都是旧社会的老住户,小市民、像我外祖母一类的人,他们的生活方式、衣着、口音、幽默感、惯用语与新搬进来的住户是格格不入的。他们都讲昆明老话,而搬进来的全是北调南腔,并且都是有高度革命觉悟的、艰苦朴素、严肃活泼、憧憬着未来的、穿洗白了的铁灰色干部服的、来自五湖四海的同志。当时我们家与这个四合院沆瀣一气的只有我外祖母,她常常赞扬这个四合院比她从前的那个四合院好,她公然穿着旧时代手工缝制的阴丹蓝褂子,黑色兜裆裤、在正午的阳光中,搬个草墩,在八小时之内,坐在阳台上,扯开一卷长长的布带裹绑她的三寸金莲,很有些邻居看不惯。当时这个四合院距机关大院不太远,所以这个院子的住户基本上都是到大院里的食堂打饭吃,那时能在一个食堂打饭吃,是相当光荣的。我记得我那时是很羡慕住在那个大院里的孩子们,他们不说“单车”而说“自行车”,每个人都穿着鞋厂制造的“解放牌”胶鞋,缝纫机缝合的衣裤。而那时我还在穿我外祖母手工缝的布鞋,他们说我穿的是刀豆鞋,我非常难堪。我记得那个大院里有一块黑板,上面常常发布什么“今天下午到食堂办公室领国庆节会餐券。”“明天上午机关分苹果,每人二公斤。”“星期六在机关大会议室举办联欢晚会”之类振奋人心的消息。大人们一进了那个大院,就像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声音表情都开朗起来,平时紧绷着的阶级斗争的弦大约也就放松了。我们住的那个四合院,连个可以砌黑板的空墙都没有,空着的墙都被从花台里爬出来的藤蔓和花遮住了。1966年红卫兵来贴大字报,砍掉了藤条,但还是贴不上墙去,那院墙古老到那种程度,纸刚一粘上去,整个的墙皮就剥落了。我们虽然住在这个四合院里,但乐业而不安居,犹如住在一条要沉的旧船上一样,都知道是不能长住的,只是暂时地住一下。不久,机关大院空出了两间房子,我们家就欢天喜地搬过去,回到了革命队伍的怀抱。后来的事实证明,留恋这个院子的人,全都在后来的革命中和这个院子一道沉了下去,这个院子、我外祖母当年的老宅今天都早已荡然无存,在轰轰烈烈的旧世界的改造中,一条欣欣向荣的大街踏平了它们。

如果作为家来住的话,那么这个新的住址可不太好住。这个大院是解放以前的法院,并不是人们的家。修得坚固牢实,栖居不是建筑的目的。这种建筑根本不考虑光线、朝向、温度、人性这些因素,我的意思是我小时候去动物园,看见黑颈鹤、大灰狼、非洲狮、蟒蛇住在完全不同的地方,是根据它们不同的兽性安排的。例如,黑颈鹤是住在一个水池中间的岛上,而大灰狼是住在铁笼子里。这个大院却是完全照着“囚”这个字的意思和样子建造的。不分男女、不分是老人住婴儿住还是青年人住,你说它是审讯室也可以、办公室也可以、会议室也可以(多年后这个大院还真的又成了一家单位的办公室和会议室)。每间房大小、结构完全一样、窗子和门的位置一模一样,就像文件柜两边的抽屉。每家人住在里面,床放在哪里,领袖像贴在哪个位置、柜子放在哪个角落,桌子靠哪边的墙,在哪里洗脸,在哪里煮饭并没有明文规定,但基本上都是一样的。因为房间都一样,你想把床支在一个与别家不同的位置,你就要冒一开门就要被人看见你的床的风险、甚至把领袖的像挂到边上的危险。因为没有专用的厨房,所以每家人的厨房都是自己搞的,公开在外,走廊、过道、有空处的地方都用来作了厨房。所以做饭的时候,隔壁这一家吃什么,怎么吃,请谁来吃,都是有目共睹的。那时大家吃的都差不多,并且基本上都是在公共食堂里吃,自家开伙的时候很少。邻里之间关系密切,犹如一个大家庭。在这种居住环境中,一个人不大敢搞特殊,他如果有什么可疑的行为,别人立即就会发现。他想吃点好的,也得背着人偷偷摸摸地享用。如果被人发现了,就会说你吃独食,那是很难听的。洗澡就到机关澡堂去洗,两个大池,男女各用一个,一周洗一次,所有的人都脱光了在一起洗。所以一个单位的人,不仅彼此的历史、现行都一清二楚,身上的某个部分有个疤或鸡眼也是清楚的。有一个干部从来不去大池和大家一块洗澡,大家对他就有怀疑,但也不好强要他来洗。后来,运动开始了,就有了机会,他不得不去当众洗澡,结果发现他的胳膊上有刺青,这是旧社会流氓的印记,结果是才脱了衣服就被抓起来。立即送去游街了,当时我跟在后面,看得一清二楚,刺的是一颗心,下面是两个字母:S?T,在左臂上。整个大院只有一个公厕,每天早上,每家人都要端着痰盂去厕所里倒,这件每天要做的事被大人们视为不雅,倒痰盂都做贼似的。而走到厕所这一段路至少有三分钟要处于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所以干这事都要早早起来,快速行动。如果错过了清早神不知鬼不觉的黄金时间,就只好让它在屋里捂着,夜里再去行动。但孩子去倒就不怕,随时可去,一院子的人都端着碗在吃的时间也可以去。大人们以为孩子倒痰盂是勤劳、思想品德好的表现。所以大人都让孩子去倒痰盂,以便从小养成热爱劳动、不怕脏的习惯。这是那时的社会风俗。由于当时干部群众好人坏人都要在里面解手,所以经常会有这种事,干部们在正在开展的运动中斗得你死我活,有人明天可能就要被送去劳改,今天却相逢在厕所里,臭气相投,很不舒服,这是公厕的不足之处。老谢在没有发疯之前,被揭发和外国人有来往,就开始批斗他,“打倒反革命分子谢XX!”喊得天摇地动,我们(这个我们指的是全大院的少年)也跟着喊,少年人的脸气得通红。但批斗会完了,老谢还和我们一道在同一个厕所里小解,都用一样的动作,我们就很生气,但也说不出不让他这么做的理由。所以后来他疯了,不再到公厕里来,独自拉在洗脸盆里,我们倒觉得这样才对了。这个大院的好处是有利于集体生活,宜于编号管理。从外边看,这院子真是铜墙铁壁,有很长很宽的墙面,为粘贴标语口号提供了方便。我父母都为能搬进这个大院而庆幸,只有我外祖母与这个大院格格不入,最格格不入的就是她的小脚,全大院就她有一双,一副顽固地继续在老路上磨蹭的样子。她一在院子里修她的小脚,就有一窝孩子围着看,像看江湖艺人卖艺。她可能感到一种侮辱,再也不在光天化日底下清洗修剪她的脚,她躲在房间里,拉上窗帘老眼昏花地摆弄。她离开了太阳光就看不清东西,所以经常被剪子把脚尖戳破。

我家的两间房,一间在三栋楼的一楼,另一间在四栋楼的二楼。我父母和妹妹住楼上的那间房。我、我弟弟、和我外祖母寄居另一栋楼楼下的一间。我父母的房间是什么样,我不太记得,依稀的印象是,墙上挂着一幅叫做马克思恩格斯和农民在一起的油画印刷品。一张大床,一张桌子和一个书架。书架上的书籍的陈列次序和老谢的书架是一样的,第一层是革命领袖的著作,第二、三层是干部学习材料,然后才是其他的书。这些家具和老谢(就是本文开头提到的那个离了婚而没有及时搬回单身宿舍去的倒霉鬼)家从前的家具一模一样,都是公家发的。侧面统一编着号,印着单位的名称。只有床和老谢的弹簧床不一样,是木床。老谢的那种弹簧床在我们大院里只有老谢家惟一的一张,那张床是没有编号的,来历不明。(我听到大人们私下里议论,想想看,在旧社会,谁能睡这样的床?这话使我对老谢有了警惕心理。当时他还没有疯,得意洋洋地“把那些弹簧弄得直叫唤”。这是小肚听见的。)我和外婆住的这一间,一块旧垫单缝成的大布把屋子隔成两半,里面支了一张大床,一张单人床。外婆睡单人床,我和弟弟睡大床。床和床之间,是一张写字桌子。桌子不用,放着我外祖母的黑箱子,这只黑箱子和装食品的黄色大橱柜以及一面木框雕着花的椭圆大镜子是我家惟一没有编号的家具。我外祖母虽然没有家,但她留下了一两件实在舍不得扔掉的老家具。里面一半住人,外面一半就做起居室,洗脸、洗脚、漱口、吃饭都在这里。做饭就在楼梯口的空处。那里支一个煤炉、一只装煤炭柴禾火钳通条的大木箱、一只水缸、一张放置碗碟佐料的小桌。碗碟佐料要用的时候才从屋里拿出来。水缸每天要打五桶水,水管是一百多家人共用的,用桶去提水的话,经常是要排队的。地上一溜全是铁皮桶、木桶,那时还没有塑料桶。做饭烧水是用柴和煤炭,一时不用的柴和煤炭叠放在床底下,那时床底下的意思就是储藏室。煤炭、烧柴、鞋子、瓶子、腌菜罐等等统统放在床底下,老鼠一家也寄居在床底下。有很多年,我们一直是和老鼠同住的。当时我外祖母养着几只鸡,鸡白天在院子里放养,晚上就回家里来和人住一屋。我家的鸡住在饭桌底下,一到六点钟就扯着脖子歪叫。六点钟正是我做梦梦见我当解放军打仗的时候,鸡一叫,梦就散了。气得我用被子捂住头,它越发叫得狂了。那时我最恨的除了地富反坏右,就数这些鸡了。我老盼望过春节,好杀了它们。但春节一过,我母亲又买鸡回来了。我们睡的床垫着棕垫,每到夏天,棕垫上就生跳蚤,把床板咬了许多洞,住在里面。一到晚上,跳蚤就跑出来咬我们,咬得一屁股血。一整个夏天,我身上全是红疙瘩。我们想办法整治跳蚤,用开水烫,把床板拆下来,把开水从那些洞里灌进去,再洒上六六粉。但第二年夏天,它们又生机勃勃地出现了。

由于我一直和我弟弟睡一张床,所以我们几乎养成了完全相同的生活习性,相同的说话声调,如果统计一下的话,可能我俩储存的词汇都大同小异。睡觉的姿势也差不多,也没有什么坏习惯,或见不得人的秘密。但他小我三岁,他十岁的时候,我已经十三岁。十三岁的人身体开始发生一些变化,对某些事开始有朦胧的渴望,开始想人非非。在暗地里,我渐渐成了一个和我弟弟不一样的人,真正是同床异梦,但我们仍然睡在一张床上,我只是觉得不像以前那么方便,可以撑撑脱脱地睡了。我实际上早已和这种寄居格格不入,但我从来没有想到一个人可以单独有自己的房间,因为那时全世界都是集体居住的。我即便先知式地觉悟了,我也没有分配房子的资格。后来我的脸上开始长出粉刺,并且越长越多,长得一脸稀烂。镜子往往就在一个人意识到自己变丑的时候到来。我开始有了照镜子的习惯,老觉得自己在和大家所公认的那种正确的相貌背道而驰,越长越不像样,企图通过镜子,找出些与正确的长相在外表上的近似值,以获得些安慰。对我这个恶习我父亲相当不满,一见我照镜子,他就要批评,说这是小资产阶级作风,我弟弟也跟着讽刺挖苦打击。以至这件事成了我生活中的一个压力,我那时又没有钱去买一面小圆镜,只能用我外祖母留下来的老式圆镜。这面老式圆镜挂得比我高出一个头,是供我父母洗脸时用的,我必须踩在一个小凳子上才能看见我的脸,所以照镜子往往是提心吊胆,一有动静就吓得脚板蹬空。那时我成天担心自己成个麻子,越担心越想照,一照就要很长时间,微观、宏观、比较、分析、一会儿沾沾自喜,一会儿垂头丧气,有时到了一天要照十几次的地步。由于我父亲对我照镜子极端鄙视,我只好经常到大街上的商店里的镜子里、或借着橱窗玻璃反光去发现自己。但在大街上,我发现,也很少有对着镜子左顾右盼的人,如果不是试衣服或帽子的话,是没有一个人会专为了一张脸站在镜子前面的。我一般只是经常绕路从镜子前面路过,利用经过的那一秒迅速地偷看一眼自己,往往看见自己就是一个大麻脸。而在橱窗玻璃的反光里发现的自己呢,往往是:像魔鬼。只好回到家趁父亲不在时再证实,但我弟弟的阶级觉悟也相当高,一发现我照镜子,就向我父亲告发。我父亲不知道,我在相貌方面的自卑感就是这时期形成的。

我们搬进这个大院的时候是1965年底,惊天动地的日子,发生的一切和住房已经完全没有关系了,住房啦搬家啦床啦这种事在那个大时代,真是鸡毛蒜皮,想都不应该想,写都不应该写。一位老同志提醒我说,当时这个大院里自杀了多少人,你记不得了?但我当时只是在玩玻璃球的时候听其他孩子说过这些事,自杀的人我一个也没有看见。我惟一记得的一件大事是,就是大约在1970年前后,大院里的一个干部家买了一台电视机,这是我们大院里的第一台电视机,那个干部很得意,欢迎我们到他家去看,一到晚上,他家就成了电影院,大人小孩每人拎一个小凳子去他家坐着,床上就坐他的小孩,看到10点才散。如此几天,这个干部耐不住了,因为影响他第二天工作,就宣布不要我们去了,他立即成了这个大院孩子们的头号公敌。我们恨他的程度超过了恨美帝约翰逊,我们当时第一个想到的报复他的计划就是破坏他的住房,因为我们直觉到这是他的身体的外延部分,是我们惟一能使他受到伤害的部分。我们用粪便堵了他的锁眼,爬到他家的屋顶上,把他的电视机的天线切掉。但我们没有能使他恼羞成怒,他只是和颜悦色、公事公办地叫来机关大院的修理工,帮他打开锁,重新装了天线。然后对我们说,这是公共财产,要爱护,懂吗,你爸爸怎么教你的?他照旧关着门在家里看电视,我们只能一伙地集结在外面听听电视机传出来的声音,咬牙切齿、跺脚、怪叫、吹口哨。

我十六岁还差几个月,就到一家工厂去当学徒工。住在单身集体宿舍,这是厂里规定的。这是一栋用红砖草草砌起来的四层楼房,这栋房子盖得和我父亲单位的那个机关大院的楼房差不多,图纸上的数据我都能猜测出来。不就是,长多少、宽多少、高多少,然后高除以四(因为是四层楼),用宽除以二(因为每一层楼两排房间),最后用长除以二十再乘以二(因为每层楼有两排各二十间房),再乘四就是这栋楼房间的总数。楼道里光线很暗,白天要摸索着走,夜里才开一盏40w的灯。永远有一股尿臊味,因为楼里没有厕所,解大小便得到楼外面的一个大厕所里去。晚上没有人愿意跑那么远去上厕所,就都在过道里撒尿。有时早上起来,一条过道都被洗脸水和尿淹了,有人就扔几块砖泡在脏水里,踩着走路,这种走法,要有技术,才不会摔倒。这个楼道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住房场景之一。工人把这栋楼叫做光棍楼。每间房子都是十五平米,支四张单人的两层木床,两张写字桌,三个没有靠背的椅子。住八个人。所有的家具都编了号,是公家的。我们这间房住的八个人都是一个车间的,最小的是我,最大的是李师傅。这房是分给八个人的,但很少有八个人一起住的时候,因为大家都上不同的班次,但这个宿舍人最少的时候也有四个人在住。在家里睡觉,因为从小就是血缘相通的集体,所以彼此之间也没有多少隐私。但在集体宿舍住呢,譬如,打鼾、放屁、脚臭、这些隐私就不能随便。更不能当众照镜子,这是工人最瞧不起的一种举动。不过这时候我有自己的工资,买了一面旅游用的小圆镜,藏在衣袋里,没有人的时候就照一照,粉刺也好掉了,但对自己的外表的信心一直没有恢复。别人也不会故意要监视着你的一举一动,但你的一举一动肯定和单独一个人的时候大不相同。睡觉洗脚更衣之类的事,毕竟是人类生活中最基本最日常不过的私事,但在集体宿舍,你睡就要有睡相,吃要有吃相,让公众看得过去,必须合群。大家打牌,你也要打牌;大家喝酒,你也要喝酒。你得容忍在看书的时候,有人也在后面看,并在精彩处由他伸手抓过去,让他先睹为快。得容忍在你写信的时候,有人在后面斜瞟,看到有趣的段落还可以念出声来;得容忍别人笑嘻嘻地翻你的枕头,打开你的抽桌随便翻翻,并把翻出来的某样稀奇什物立即公布于众,提着,“你们看,你们看,他还藏着这个!”得容忍半夜睡得正死,有人把牙膏挤进你的鼻孔里、或者把你从床上拖起来,陪他一起熬夜;得容忍有人随便拿你的肥皂用,穿你的拖鞋上厕所……当然啦,你同样可以这么对付他。这些行为并无恶意,而是风俗习惯,被大家公认是彼此之间情投意合亲密无间,能够长期共存的基础。是将各种不同的生活脾性都调整得彼此可以适应,形成相同的生活规律和对事物的共识的必要规矩。你不能有任何东西私有,你的一切都必须时刻位于向公众开放的状态。你如果有什么需要用一把锁锁起来的东西,它立即就会成为公众关心的焦点。如果你要自私,不让哥们共享你的私物私心;或者人家聊天,你却要午睡:大家一起骂天骂地某某领导,你却保持沉默……那么在这个天天吃喝拉撒都在一起的人中,你是一天也呆不下去的。由于我从小就习惯于集体居住,所以这样的环境对我并不特别难受,很快就适应了。在集体宿舍住,大家都成了无性的人,性成了和泌尿系统无关只和舌头有关的热门运动。性虽然在集体宿舍里是天天讲月月讲,但在这儿一般是无法对这些话有所体验的。带未结婚的女友来体验,那时候想都不会想。三皮是我们这宿舍最有想象力的,他捂在被子里体验,弄得床很有节奏地响,有人立即明白了这不同凡响的声音来自何处,也不知道这只耳朵怎么就能那么准确地辨别出这声响的源头。本属于三皮个人身体的事,并且是在他自己的床上,但集体宿舍的每一张床都无一例外地被视为公共场所,所以也就马上在厂里传开,众所周知了。大家,几乎是全厂(一千多人)都知道三皮“天天晚上”躲在被子里“射电筒”。不久,三皮的绰号就被大家改成了“电筒”。本来加工车间的团支部正准备发展他人团,也就取消了。三皮从此在大家眼里,和流氓、坏分子差不多,有了三皮的前车之鉴,没有人再敢在集体宿舍私下体验与泌尿系统有关的行为了。但据我所知,当时我们这个宿舍的青工,除了集体宿舍,另外的住处就是自己的父母家,他们是否在别的什么地方偷偷摸摸地体验,我就不知道了。但我觉得他们个个讲到这方面的事,切实有深刻体验的人才能讲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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