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数据改变了社会利益关系
大数据时代成立的前提设定为“基本数据是准确、可靠、值得信赖的”,但数据的真实性往往与利益存在关联。因此,要实现大数据的合理利用,就必须解决数据的真实性问题。诚然,大数据利用的不开放性会带来新的社会垄断和资源浪费,既有利益集团会倾尽一切手段组织大数据公开,垄断的大数据会更加巩固利益集团的原有利益优势,势必会成为一场新的反垄断斗争的导火索。激烈的利益博弈不仅是社会各利益集团的重新布局,而且会潜在地影响社会关系。
在大数据时代,资源的使用者都有广泛选择的权力,使人们相互之间的沟通更加方便。另一方面,大数据使原有的专业界限已经模糊,智能化的互联网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人的个体作用。大数据对思维方式也产生了重要影响,最明显的就是不再追问“因果关系”,只关注“相关关系”,只知道“是什么”而不知道“为什么”,人类对世界的认知和交流方式发生了重大改变。客观上,人类的头脑不需要思考与学习,只要熟练运用工具搜索与查询。思考成为少数人的专利,被操纵在那些掌握大数据资源的人手中,大多数人将变成只知道进行简单工作的“蚁族”,社会将更加两极分化。在信息化社会,保护隐私和个人权利不仅仅是技术或者个人的单独行为,而是需要强化法制建设的社会行为。
大数据是一种高级信息生产力,大数据的发展意味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质的提升。它推动着信息生产方式的形成,并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和社会转型。在大数据时代,信息掌握得越多的人和组织,在社会竞争中就越处于有力的地位。政府通过福利、检测、调查、管理等手段掌握了个人与社会各方面的信息。企业和社会团体通常也具备个人无法企及的优势,相比之下,个人是信息的弱势一方。信息的不对等让个体在社会活动中总是处于被动的地位。政府需要制定更为明确和严格的法规条例,规定每个组织和公民的行为。每个人必须受到社会规范和制度控制,且公民要树立隐私保护意识。大数据和相关技术在定义隐私、保护隐私和侵犯隐私方面都扮演着重要角色。
(三)大数据改变了人类合作模式
生活在社会中,就不得不与数据打交道,我们也是数据的一部分。以高速发展的新技术为内核、广泛参与的公民为受众的海量数据,将在转变社会合作的进程中持续发挥重要作用。无论身在何处,只要能接通互联网,移动终端的普及大大拓展了人类社会活动的功能。对冲基金通过剖析推特上的数据来预测股市的走势;亚马逊公司根据用户的查询记录来推荐产品;纽约政府使用犯罪数据和地图进行城市管理……这些表象的背后,却是人类合作模式的改变。
我们越来越多地从信息、数据中观察到人类社会的复杂行为模式。信息技术的改善为无障碍的开放式交往提供了可能,降低了人们之间合作的物理制约因素。整个社会就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有着共同的生存和发展机会,人们出于合作的需要去了解他人和被他人了解。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使合作越来越建立在个体的发展上,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激发出每个人的潜能。但是另一方面,人与人之间的对话和沟通需求越来越多,信息交换方式在扩大了交往范围的同时却减少了人们彼此之间面对面的直接交流,使对话和沟通更多地局限于信息的交换,情感的交流受到了很大的局限,彼此之间的认同和理解、思想共识的达成都出现了一定的障碍,当今社会交往和合作关系也越来越复杂纷繁。
尽管我们看到了大数据时代的无限机遇,但人类在互联网领域不过才走了几十年。除了要解决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等问题外,整个网络世界的数据仍然是局部的、碎片化的。对数据的处理和重视为人们提供了一种新的看待世界的方式,这将推动社会合作方式的巨大变革。智能化时代的特点是信息、决策等以数字为载体存在。大数据正由技术热词变成一股社会浪潮,影响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用好大数据带来的“历史性机遇”,需要在一个更为宽广的背景下考虑社会合作转型与融合。
(四)大数据时代马克思社会合作思想的创新与发展
大数据更多来自社交网络,而社交媒体和传播网络记录了人们的社会生活,不仅有每个人的属性数据,更能够捕捉其社会关系,而新的研究范式强调探究社会规律的成因不取决于个体的想法或意图,而应从个体所嵌入的社会结构中去发现规律。这种社会结构关系就是覆盖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网络,研究对象就是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构成的社会关系的网络。当然,大数据不仅仅带来商业和社会正能量,也同时带来了一系列重大社会问题,网络安全和个人隐私成为大数据时代人们极为关心的个人和社会问题。
马克思社会合作思想提供了相关理论认知体系和思想指导。社会是由人和关系组成的,而社交网络为人们提供了在线交流和传播信息,人们在线社会化生活,社会化媒体形成新的媒介生态环境,社交媒体为人们构建了一张巨大的社会网络且不断演化,让我们能够更好地观察到人类社会的复杂行为模式。现代社会复杂性因素的增长也迫使人们需要作出与他人合作行动的决定,更多地通过他人的合作来实现自我的目标。大数据时代已经来临,如何从海量的数据中发现知识,寻找隐藏在数据中的模式、趋势和相关性,揭示社会现象与社会发展规律。如果能把散落在各个国家、各个机构及个人手中的数据集中起来,那么大数据所能发挥的作用会超越我们的想象。
大数据关注民生,带动社会管理创新。要让大数据成为推动社会合作的进步力量,就要促使人们意识到自己是作为一个整体或共时态意义上的类主体来生存、活动和发展,而不是成为控制个体的手段。一些西方学者往往热衷于谈论社会网络的“去中心化”特征,尼葛洛庞蒂( Nicholas Negroponte)在《数字化生存》结束语中就认为“分权心态正逐渐弥漫于整个社会”;马克·波斯特( Mark P oster )则在《信息方式》一书中声称“电子传播”使自我“去中心化”与“分散化”(波斯特, 2000:13 )。这种论调显然与20 世纪60 年代以来风行的解构主义思潮一脉相承。实际上,数据时代重在发现知识,预知未来,为探索未知的社会现象带来机遇。正如舍恩伯格在《大数据时代》的结尾中所道,大数据并不是一个充斥着算法和机器的冰冷世界,人类的作用依然无法被完全代替。大数据为我们提供的不是最终答案,只是参考答案,帮助是暂时的,而更好的方法和答案还在不久的未来。
大数据推动了作为信息传播和接受手段的普及和发展,更重要的是,大数据时代应不断完善和创新社会合作的信息反馈机制。这是一种较为稳定的社会治理制度,可以充分利用信息资源,通过对获取信息的传递、加工、处理而实现其既定目标。“严重贫困的群众,根本无法获知参加公共事务的足够的信息,对公民事务进行有效的讨论。”(科恩,1994:111 )信息的不对称带来的是社会发展失衡、差距日益拉大,无法形成共同利益基础上的共知与共识。因此,通过社会合作的信息反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推动人们获取资源的能力和数量及真实性大大增加,夯实社会合作的信息基础。
大数据时代,社会越来越个性化,意味着人越来越需要社会化,需要进入社会人的社会化生存。大数据时代重在研究网络环境下的社会人的态度行为和社会影响。过去的数据分析更多的是群体行为模式,现在我们可以基于大数据分析和挖掘每一个人的社会行为,如果我们能够从大数据中捕捉某一个个体行为模式,并将分散在不同地方的信息数据,全部集中在大数据中心进行处理,就能捕捉群体行为,实现更优化的社会合作。对于中国而言,“中国的和平发展不可能建立在低水平社会生产力体系之上,要认清发展以大数据为代表的信息生产力的紧迫形势,从顶层建立大数据的国家战略,使我国社会生产力状况适应国际竞争所要求的新的现代化水平,在此基础上对社会生产关系及其相联系的经济运行机制进行改革”(姜奇平,2013 )。
注释
[1]. 这种假设最早由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提出。他认为人的行为动机根源于经济诱因,人都要争取最大的经济利益。“经纪人假设”是西方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不仅适用于分析市场经济中的社会经济现象,而且也被用于社会、哲学、政治等领域的理论阐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