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社会合作的法律机制无疑是促进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注重血缘和地缘关系及交往圈子的“熟人社会”存在以亲情、交情、友情代替法律威严的现象,继而引发社会腐败、寻租行为的泛滥,“陌生人社会”的兴起无疑会大力推动社会正义和公平。陌生人社会是一个人人各司其职的社会,一个信仰法律与契约的社会。如果说熟人社会更多地可以通过道德来实现自律和他律,那么在陌生人社会中,彼此不熟悉、人员流动性强等因素会削弱道德的他律作用。这时就需要建立起法制的权威以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一个高度法治化的社会,法律制度凭借其中立性、公正性、权威性承载着社会成员最普遍的信任。核心任务当是树立起法制的权威,让人们对法律惩恶扬善功能有信心,进而自觉按照规则以及公共精神办事。
3.陌生人社会需要社会合作的道德机制
陌生人社会并不是无情社会。在一个熟人社会里,因为相识,善行就很容易发生。但在一个陌生人社会里,这种普遍性的善,却会与陌生人的不信任发生碰撞。这也正是进入陌生人社会初期时人与人之间相处的一个突出表征。如果说,在熟人社会里,普遍性的道德低点是善,高点是更高境界的善,那么在初期的陌生人社会里,普遍性的低点却可能是恶,“正负零”点则使善行受阻。从这个低点到“正负零”点之间,则可能使好人遭遇被讹诈、被怀疑、被嘲笑、被误解、被冷遇、被拒绝。这便是在陌生人社会里行善可能需要支付的“成本”。
实际上,一个社会的内生力量是由大量陌生人的公共性道德等文化伦理机制构成的。现代社会不仅需要一个陌生人认同的法律机制,更需要一套道德机制来进行约束和引导。道德虽“无形”,却可以“有为”,这是因为如果全社会都能建立起崇德向上的价值认同,陌生人社会并不会必然导致道德碎片化、稀释化。崇善的道德生态、积极的价值导向、严明的道德规则,均是整个社会共享共惠、可持续发展的精神资源。(李扬,2010 )
4.陌生人社会需要社会合作的参与机制
社会合作的参与机制可以增进陌生人之间的信任,在一定程度上促使陌生人之间交往渠道的畅通,进而形成良性合作关系网络,降低协调与合作成本,增加社会合作机遇。在这里,陌生人社会的核心特征就是个人的自组织性空前提升,节制、责任、风险、隐私、民主、权益等成为了现代人生存的关键词。(周志强,2012 )一个理性成熟的现代化社会就应该是“陌生人社会”,素不相识的人凭借秩序机制和规则意识坦诚行事。熟人社会说到底还是一个个小圈子,这些小圈子因为特定的关系和利益而存在。随着全球化、现代化、信息化特别是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传统的以血缘、亲缘、地缘关系形成纽带的熟人社会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原有族群伦理秩序的作用明显降低。在从陌生人社会转向新熟人社会的过程中,民众的广泛参与很有必要,此时社会组织和政府就是帮助提高参与度的重要桥梁。
生活在一个陌生的社会环境中,个人权益得到保障的最大可能性,就是毫不犹豫地依靠政府和公共管理组织,这种观点显然与陌生人社会背道而驰。很多人都认为,与他人交往的一切问题只管抛给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与团体,因为这属于政府部门与社会管理的职责,忘记了自己是这一行为与结果的实践者与承担者,忽视了自身的主体意识和主体责任。所以,我们应该责无旁贷地参与维护陌生人社会的规则,尊重规则意识,尊重契约意识,倡导社会公平。广泛参与有效地改善了以往封闭式的交往关系,通过沟通加强信任。
五、大数据时代社会合作的意蕴趋向
早在1980 年,著名未来学家阿尔文·托夫勒( Alvin Toffler )便在《第三次浪潮》一书中将大数据( big data )热情地赞颂为“第三次浪潮的华彩乐章”。不过,大约从2009 年开始,大数据才成为互联网信息技术行业的流行词汇。进入21 世纪以来,人类在信息存储和处理能力方面不断涌现技术性的突破,目前被人们热议和关注的大数据即代表着最新潮流。互联网上每天产生的数据如潮水般涌现并被保存,当数据量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就会从量变到质变,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巨大影响,进而改变组织和社会的管理方式。2012 年3 月,******政府宣布投资2 亿美元启动“大数据研究和发展计划”,同时组建“大数据高级指导小组”,希望增强政府收集、分析海量数据的能力。英国牛津大学教授维克托·舍恩伯格( Viktor Mayer-Sch?nberger )在《大数据时代:生活、工作与思维的大变革》中断言的大数据时代已经来临,用信息爆炸来形容今天的社会和时代毫不为过。
(一)大数据改变了人类交互方式
大数据的“大”,并不是指数据本身绝对数量大,而是指处理数据所使用的“大”模式:尽可能地收集全面数据、完整数据和综合数据,同时使用数学算法对其进行分析和建模,挖掘出背后的关系,从而预测某一事件发生的概率。目前,人们已越来越多地认识到互联网数据背后蕴涵的科学、经济和社会价值,把大数据模型系统地应用到公共商业服务中,为政府、企业或个人提供服务。大数据在政府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可有效推动政务工作开展,提高政府部门的决策水平、服务效率和社会管理水平,产生巨大社会价值。总而言之,大数据将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新的强有力工具,使人们能更加容易地把握事物规律,更准确地预测未来。
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认为,大数据是一种价值观、方法论。通过各种有线和无线网络,人和人产生无处不在的连接,这些连接不可避免地带来数据交换。通过对海量数据的交换、整合与分析,发现新的知识,创造新的价值。大数据时代给了每个人一个工具和平台,让大家能够作出基于理性的判断和决策,各行各业以及每个普通人都可以用简单的办法、很低的价格成本,享受大数据带来的好处。“大数据是人们获得新的认知、创造新的价值的源泉;大数据还是改变市场、组织机构以及政府与公民关系的方法。”(舍恩伯格,2013:9 )在大数据时代,要对人类合作进行“技术理解”,需要从根本上采取新方法和新技术,以便为人类无时无刻增加的信息提供洞察力、想法和直觉。未来的信息计算将以大数据模式引起人类社会信息交互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以智能分析为前提的信息应用将会更大规模解读人类,挖掘社会合作的价值。
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实现了各种信息的资源共享,大数据能够拓展知识经验、时空范围,表达自由的边界,借助于各种各样的工具在分析的基础之上为我们提供正确的决策。伴随着近年来信息爆炸式增长,海量信息的猛烈冲击和迅速变化让人应接不暇,眼花缭乱,难作分辨与取舍。在高速发展的现实社会和巨大的选择压力面前,收集全面数据、完整数据和综合数据的大模式既为个人认知世界、社会与他人的方式改变提供了条件和材料,也为人类交互模式提供了载体。大众传媒、互联网络等多种信息传递借助瞬息万变的各种景观展现出来,牢牢掌控了人们认知世界的思维方式,“个人已全然于不知不觉中失去了自主选择所必需的思想资源和反思能力”(许纪霖,1997:208 )。面对资本理性、技术理性和工具理性对人性的肆掠,人与人、人与类之间的心灵壁垒在对人的主体性呼唤中不仅没有退隐,在大数据的推波助澜下反而有隆起和突出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