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性的法国作家和飞行先锋安托安娜·德·圣苏荷依写过:“我没有权利去做或说任何事以贬抑一个人的自尊。重要的并不是我觉得他怎么样,而是他觉得他自己如何,伤害他人的自尊是一种罪行。”
做事也要讲究艺术。在办事过程中,如果发现对方的做法与自己的要求不符,可以通过巧妙的暗示,这比使对方恼怒的指责要高明得多。如果对方办事的方法不符合你的要求,你不能当面指责,否则只会造成对方的反抗,容易把事搞砸。而巧妙地暗示对方注意自己的错误,则可以轻松地把事情处理好。
美国一家大超市的经理杰克每天都到他的连锁店去巡视一遍。有一次他看见一名顾客站在柜台前等待,却没有一个售货员对她稍加注意。那些售货员在柜台远处的另一头挤成一堆,彼此又说又笑。身为经理的他当然对这一情况很不满意,一定要纠正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他站在柜台后面,亲自招呼那位女顾客,然后把货品交给售货员包装,接着他就走开了。售货员当然看到了这个情况,自责得她们再没有让类似的情况发生。
杰克并没有直接地指责那些在上班时间闲谈的售货员,他采取了巧妙暗示、保全员工面子的方法处理了这件事。让员工意识到自己的失职,起到了间接地纠正员工错误的作用。
卡尔·兰福在佛罗里达州奥兰多市当了许多年的市长。他时常告诫他的部属,要让民众来见他,他宣称施行“开门政策”。然而他社区的民众来拜访他时,都被他的秘书和行政官员挡在门外。最后,这位市长找到了解决的办法。他把办公室的大门给拆了。他的助手们知道了这件事,也只好接受了。从此之后,这位市长真正做到了“行政公开”。
有些人面对直接的批评会非常愤怒,因为他们觉得伤害了他们的自尊。这时,间接地让他们去面对自己的错误,会有非常神奇的效果。
这种办事的方法,即使别人易于改正他的错误,又维护了别人的自尊,使他以为自己很重要,使他希望和你合作把事情办好,而不是反抗或抵触。
生活中的很多事,起因复杂,办起来更复杂。许多时候我们清楚,真理是站在自己这一边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有了道理就可以不依不饶,把事办成。
即使自己是对的,你也可能因为让别人丢脸而毁了一切。因此当我们做事的时候,尽量考虑到别人的感受,我们没有权利去做或说任何事以贬抑一个人的自尊。重要的并不是我们觉得他怎么样,而是他会觉得自己如何,不管怎么说,伤害他人的自尊是一种不智之举。
自尊自信是人不断进取的阶梯,是促使人奋发进取的心理因素,它能使人产生巨大的力量,这种催人向上的力量,既是一种强大的驱动力,又是一种强大的自我约束力。可以说,人一生的任何一次成功,都是伴随着自尊自信取得的。同样,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也无法缺少自尊和自信的伴随。因此,维护他人自尊是一件非常值得重视的问题。让我们在做事的时候留一份余地给对方——这也是给自己留了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