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年五月,凤山县打鼓山鸣园竹生花,民间以为昔林爽文反有此兆,讹言四起。有许尚者,凤山广庄人,业卖槟榔,素结诸无赖,群盗悦之,为乡保所告,惧捕,遂与良斌及蔡双弼、张仔来、高乌紫、王曾、沈五老、徐红柑、林溪番人潘老通谋反,期以十月十一日。尚庄人刘黄中微闻其谋,留诸家劝之,不使尚出。传穟闻有盗,檄县急捕。署令刘功杰捕尚及良斌不得,焚其居,迹至黄中家,黄中遂以尚献,械系送郡。传穟讯得反状,言于镇道曰:『许尚之党俱在,事破必速乱,埤头无城,宜增兵防。且台地匪民啸聚甚易。曩者南路有事,则北路起应;北路有事,则南路骚动。郡兵常苦为所掣。今宜及未起,速备北路,俾我得专力于南』。镇道然之。使台防同知杜绍祁、县丞陈嘉植、都司翁朝龙以郡兵二百协守埤头。埤头者,凤山县治也,旧县毁于林爽文,移治此地,仅树竹围,又毁于蔡牵,故虑之。尚之被获也,其党将散,良斌不可。众乃推良斌为首,聚议黄梨山中。良斌制刀杖,使潘老通借炮于番通事潘巴龙。以林溪为伪军师、王曾为伪都督,领红旗;李川、郑荣春为正副先锋,领乌旗;蔡双弼以下皆为头目,分招贼徒,约二十四夜攻埤头,戕官据地,即乘胜攻郡城。使吴赐潜结郡中匪民为内应。议既定,二十一日,溪至埤头市五色绸制旗。溪故县中白役侦贼者,阴为贼主谋,官所往贼先知之,故其谋甚密。溪市得绸,使人持往,已将饭而后行。其母诘知,出首。乃获之。讯未即服。良斌闻溪被获,不待众集,二十二夜遂以贼数百人分西北两路攻埤头,杀苦苓门汛兵,自竹围隙处以入。埤头先有备,绍祁、功杰守县署,朝龙、嘉植守仓。贼至仓,朝龙挥兵击之,贼走。其县前贼亦为乡勇击败退。参将某闻变,拥兵火药库不出。翼日语朝龙曰:『贼虽败,必且大至。埤头仓署皆不可守,火药库有土垣,四面阻水,昔蔡牵攻不能破,可速据此』。朝龙惑之,遂移兵以入,文官相率随之。民大惶惧奔逃,奸人乘间抢掠。二十三夜,郡中闻警,传穟与署台湾镇赵裕福、中营游击杨俊督师援凤山。许尚犹在府监,斩之而后行。二十六日,至埤头,撤功杰,使绍祁回任。总镇亦撤其参将,以朝龙代之。传穟乃督民夫增补竹围,招抚逃民,自首者免罪。贼自埤头走黄梨山,竖旗招众。各路兵屯乡村守要隘,所在匪民观望,无敢应者。吴赐至郡城,为台湾令李慎彝所获。王曾、李川、蔡双弼以下皆伏诛。良斌驾小舟入海,逃至彰化,县令李振青获之,送郡。南路遂平。
六年夏五月,彰化、嘉义二县闽、粤庄民滋事;总督孙尔准渡海至台湾,讨平之。
彰化县属贼匪李通等挟粤民黄文润搜赃之嫌,纠众闘抢泄忿,附近匪徒造布闽粤分类械闘之言,乘机焚抢。数日之间,蔓延及嘉义县。提督许松年适在台巡阅,集众讲和,闘益甚。尔准得报,虑台地南北袤长,提镇重兵俱驻彰化南界,匪徒势必北窜,淡水兵力未能策应,檄调闽安副将邱永福、澎湖游击谢建雍带兵三百由五虎门对渡八里坌,疾趋艋舺,以阻其北窜之路;又调金门镇总兵陈化成带兵五百,斜渡鹿港围捕,使不能逃遁入海;而自驰赴厦门,以调度策应。已而闻匪徒掳抢抗拒,尔准乃率长福、连罗等营及水师兵一千克期径渡。是时,全台民心皇皇,谓总督统兵渡台,必兴大狱。尔准查明滋事根由,惟首恶拟重辟,附和胁从者悉宥之。时台民苦三湾番割为患。番割乃汉奸能通番语、与生番贸易、入内山娶番妇者。有黄斗乃、黄武二、邹阿壬、徐阿来、温阿罄等盘踞三湾,为著名番割,往往散发改装,带引生番,潜出劫掠。尔准密授机宜,令总兵陈化成、游击谢朝恩、谢建雍等分路而入。匪徒窜匿后山,峭壁悬崖,趾不容寸。将领等攀葛附藤而上,生擒黄斗乃、黄武二等二十余人,置之法。台人大快。
十二年闰九月,台湾嘉义县张丙、陈辨倡乱杀;知府吕志恒、知县邵用之、陆路提督马济胜讨平之。
是年九月,嘉义县民吴赞牵控张丙抢米,知县邵用之不辨包米,悬赏严缉,丙遂率党詹通纠众倡乱。会著名贼陈辨及党陈连与粤庄互抢牛芋,起衅相攻,闻丙等起,与之合,遂杀知县邵用之。知府吕志恒轻骑行县,亦道遇害。贼遂披猖。总兵官刘廷斌驰入嘉义,婴城固守。巡抚魏元烺权督印,驰檄陆路提督马济胜提兵讨贼。济胜以二千人往,众咸少之。总督程祖洛在浙江,闻变,倍道趋厦门,调兵方集,而济胜已破贼得渠魁;十二月某日也。于时朝命大将军瑚松额来厘,祖洛乃与松额先后渡台,讨平余贼。次年五月,俘献丙、辨、通、连于京师。台湾平。济胜封二等子,松额加太子少保,祖洛、元烺赏载花翎。方贼之盛,遣党攻斗六门,署守备马步衢、县丞方振声协力抵御。把总陈玉威以火器掷贼,贼少却,寻大至,乘夜半破门,步衢、振声、玉威死之,并赐谥:步衢刚烈,振声义烈,玉威勇烈,祀昭忠祠;振声妻张氏、玉威妻唐氏骂贼死。
十六年十月,台湾嘉义县下加冬匪徒沈知等滋事聚,众焚抢粮馆;把总柯青山击贼被戕,参将保芝琳、知县陈文起率兵捕获之,余党悉平。
--以上录自重纂福建通志卷二百六十八。
祥异
国朝顺治三年二月,福州芝山灵源阁灾,延及钟楼殆尽。钟为梁太清三年铸。旧谶云:『火烧灵源阁,三山作战场』。邑人大惧。闽中自此不靖矣。
六月二十七日,明唐藩入闽。是夜,有星形如长刀。
十八年五月,台湾鹿耳门水忽涨丈余(先是鹿耳门水浅,仅容小艇出入。是月水忽涨,郑成功因之,大小战艘进港,遂据台湾)。
康熙十九年六月,泉州、台湾有星孛于西南,形如剑,长数十丈,经月乃隐。
二十年,台湾疫。先是有神曰天行使者,来居安平镇陈永华宅,永华相与酬接。自是郑氏之主臣眷属凋丧殆尽。
二十一年七月,台湾地生毛。
九月,台湾雨发如丝;冬饥,斗米值银至六钱余。
二十二年五月,台湾澎湖港有物,状如鳄鱼,登陆死(鱼身长丈许,有四足,身上鳞甲火焰,从海登陆。百姓见,异之,以冥钞金鼓送之下水。越三日,仍乘夜登山死)。是月大水,土田冲陷。六月,水师提督施琅师攻澎湖,拔之。二十六日夜,有大星陨于海,声如雷。八月,鹿耳门水涨,师乘流入台,郑克塽降,台湾平。
十一月,台湾雨雪,冰坚寸余(台地气暖,从无霜雪。八月甫入版图,地气自北而南,运属一统故也)。
二十五年四月二十日辰时,台湾地大震。
三十年八月,台湾大风,民居倾坏,船只飘碎。
四十四年冬,台湾饥,诏蠲台属三县粮米。
四十六年冬,台湾饥,诏蠲粮米十分之三。
四十八年夏,台湾鹿耳门获大鱼,状似马脊,上有鬃长三、四丈(郝志作三、四寸),其尾如狮,腹下四鬐如四足。居民获其一。或曰,即海马也。
五十年九月十一日戌时,台湾地震。
五十一年春,免台湾应征粟石。
秋七月,台湾安平有物大如牛,飞行水上,至岸死(高可五、六尺,面如豕,长须,双耳竹批,牙齿坚利,皮似水牛,毛细如獭,四足如龟,有尾。土人争致,绳木立碎。复至海岸,竦身直立,声三呼号,闻者莫不惊悸。既死,郡人有图形相告者,究不知为何物;或名为海马,亦非也)。
五十三年夏,台湾大井头火,延烧数百间。
秋,台湾大旱,诏蠲台湾凤山粟米十分之三。
五十四年,台湾大风,地震。
五十五年,台湾诸罗十八重溪出火,数日乃熄(溪内石洞三孔,水泉围绕。忽火出其上,高二、三尺。后至壬寅岁亦有见者。此处水热,或谓即温泉。盖磺气郁蒸,水石相激,而火生焉)。
五十六年,台湾饥。
五十九年十月朔,台湾地大震。十二月初八日又震,连十余日,房屋倾倒,压死居民。
是年,台湾镇北坊民林进茂寿百岁(进茂一堂四代。妻洪氏年九十八)。
〔六十年〕三月,台湾大雨注(山摧川溢,溪涧阏塞,田园沙压。濑口有大牛冒雨奔腾,下岸入水,过三鲲身登陆,由镇城从大桥头入海,向大港而出。小艇追之不及。此不知为鳄、为鲸、为水牛;盖兆鸭母之乱云)。
八月十三日,台湾大风,坏民居,天尽赤。十二月,诏蠲台湾本年粟米。
是年,台湾地大震。
六十一年夏,台湾凤山县赤山裂(长八丈,阔四丈,涌出黑泥;至次日,夜出火光,高丈余)。
雍正五年,台湾东安坊民杨绍芳寿百七岁。
六年,台湾东安坊魏连妻陈氏,一产四男。
八年七月初十日,台湾地震。八月初十日又震。
十三年十二月十七日丑时,台湾诸罗湾里街地大震二次,倒坏民居,多压死,赈银三千两。
乾隆三年,台湾台、凤二邑灾,蠲银粟有差(台湾蠲正供粟二万一千五百余石,凤山蠲正粟一万四千四百余石,官庄被灾田园蠲银九百六十余两)。
五年六月二十二日,台湾诸邑盐水港大风雨四日夜,民居损坏,赈银二百两。
十年八月,台湾澎湖被风灾,诏赈银六百两。
十一年,蠲免台湾府属额征供粟(先是十年九月二十日奉上谕:『闽省丙寅年地丁钱粮已全行蠲免,惟是台湾府属一厅四县地亩额粮向不编征银两,历系征收粟谷;今内地各郡既通行蠲免,而台属地亩因其编征本色不得一体邀免,非朕普遍加恩之意。着将台湾府属一厅四县丙寅年额征共粟一十六万余石,全数蠲免。』)。
十五年八月,台湾大风,坏民庐舍无算,击破商船百余艘。知府方邦基舟溺于南日(邦基七月戊辰登舟,八月乙亥自鹿耳门放洋,越己卯遭风,漂流一昼夜至南日岛福清县界,冲礁舟碎,随从二十一人,获生者仅四人。诸罗大雨,水土狮、麻豆等庄田园庐舍被水冲陷,知县周芬斗详请豁免。彰化县大风,坏庐舍无算)。
十七年六月,台湾地震。
七月,台湾大风挟火而行(俗名麒麟飓),到处草木皆焦。文庙棂星门石柱六根尽断。
十八年八月,台湾大风,禾稼损伤。
十九年九月,台湾诸罗大风雨,禾稼损伤。诏缓征租粟有差。
二十三年七月,台湾诸罗大旱。
十月,诸罗大风雨三昼夜,晚禾无收。诏缓征租粟银米有差。
三十五年正月十三日己刻,台湾大雨,版桥头火,雨水沃之不熄。十五夜,真武庙前火,延及铁街、针街、鞋街、草花街、店尾,焚毁计一百余间。
三十七年七月,台湾彗星见;数日后,南路港东里大水。先一日巳刻,傀儡山云中有物,头角鳞爪毕具,蜿蜒隐见数刻,大雨彻夜不止(按台湾青天白日,忽黑云四布从远岫起,人见之有尾在云际,婉蜒不知何物,曰「鼠尾云」。初见在云脚间,或伸或缩,如丝如鼠尾;再睹则出绳如牛尾矣。少项间,小者、大者数十条,更有广至数围,渐渐逼近,风遂暴起。每风起,直卷人上至天半,而不致害命。尝有一人坐肩舆及两舆夫被鼠尾卷去,自空而下,刚在树杪,大呼救命。众骇见而无如何。忽前舆夫力不支坠地,后舆夫亦寻坠,坐舆人傍偟四顾,半晌亦坠下,皆无恙。又闻人被鼠尾风卷上,只茫茫然不知所以然。既而风渐静,则徐徐而下至地,呆立不动,片刻间始能行。计所止之地,距腾空处相去十有余里矣)。
四十一年十一月,台湾郡地大震,民居无恙,而诸罗山各处民房坍塌甚多,民压死者不可胜计。
五十年六月,台湾凤山港东里之姜园庄地数震。
五十七年六月,台湾郡城地震,西定坊新街折一亭,压死一人。次日,嘉义地大震,坏民房,继之以火,死者百余人(鹿耳门忽无风水涌起数丈,打猫北保芦竹畔庄许陈之收租馆,四壁如故,而堂中地塌尺余;壁外积土比常高尺许。馆前数百步有韩家田亦塌,四畔犹在,水涌出满田,韩因为池以蓄鱼,亦一异也。梅子坑地最高险,两山夹一小径,采樵人及贩炭鬻果实者皆经此径。是日地震,一樵者先行,地忽裂,樵者坠其中,地旋复合,已成天葬矣。随后者归述之)。
嘉庆十四年间,台湾县新化里黄元朝妻余氏,一产三男。
十六年六月十八夜,凤山东港海中,突有火起。始则星星数点,或浮或沈;继则渐高渐起,已数千万点既合为一。大风起,送火从小流球来。居民惶恐,自分必死。火至人皆仆地,火气蒸人,甚于酷暑。数刻火退,起视茅舍依然,而薯叶火焦,赤如霜叶(乾隆四十六年四、五月间,凤山港西里加藤港海水暴吼如雷,水涨数十丈。村人皆攀援栖竹上。是日,有渔人获两黾,波涛暴起,二物竟去。渔者乘舟从竹上过,到家已成巨浸)。
二十年八月,台湾澎湖天降咸雨,所种尽枯焦。
二十三年三月,台湾郡天上圣母庙火。
道光三年,台湾正月初三夜地大震。
八月既望,台湾彗星起于东南,而气冲西北,暗淡无光焰,约二尺有奇,至来年春尚有之,未知何时消灭。是年遂有嘉、彰、淡闽、粤之衅。
七年七月,台湾连日霖雨,鹿耳门港外离水数仞,有物长数丈,头尖尾叉,状若鰗鳅然,摇曳至极北处,雨复迷离,不见所底。
九年十月十三日四更初,台湾有星大如斗,光芒自南而北,坠于北礁外海中,声响如雷,旋碎,海中流光四散,声犹虩虩,片刻方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