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搭救型“尔曼里”。“搭救”一词是西海固穆斯林的宗教用语。在穆斯林的观念里,一个人死后能否进天堂,既要靠其生前的积修,还有赖于活人的“搭救”。搭救型“尔麦里”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表达生者对亡人的怀念之情,二是通过念经、祈祷等方式祈求真主宽恕亡人生前的罪孽。搭救型“尔曼里”是一种局限于家庭或家族范围内的宗教活动,一般在亡人归真的那一天举行,一周年一次。每逢这个日子,亡人的亲属一般都要宰牲、炸油香,请本门宦“老人家”、本坊阿訇及坊上父老亲朋到自己家中念经、赞圣、散乜贴,之后设宴招待前来参加“尔曼里”的全体来宾。亡人的直系亲属还要到坟上念“苏热”。在单家集,穆斯林群众对这类“尔麦里”有多种叫法,如“干尔麦里”“过乜贴”“过日子”“倒油”“念苏热”等。“尔曼里”的规模主要取决于亡人亲属的家庭生活状况、辈分远近以及他们对亡人的孝敬或疼爱程度。一般来说,西海固穆斯林重视对已逝父母等直系长辈的纪念,辈分相差越远怀念的意识就越淡。如果一个亡人的子女生活比较富裕,“尔曼里”就比较隆重,反之则比较简单。
(三)仪式的功能
“功能”(function)一词在数学中被称为“函数”,可见“功能”所表达的是一种相关性,即社会体系中任何一个部分的存在和变化将会影响到其他部分和整个系统的存在和变化。人类学和社会学对功能的理解也多种多样。就内涵而言,功能分别被定义为:第一,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满足整体需要的必要条件(迪尔凯姆)。第二,满足不同系统层次(生物的、社会结构的和符号)的基本需要或生存的必要条件(马林诺夫斯基)。第三,一种社会或文化要素是另一种社会或文化要素乃至整个社会系统存在的必要条件(拉德克利夫—布朗)。第四,文化模式对社会秩序和均衡的维持所发生的作用(帕森斯)。就性质和表现形式而言,功能有正功能、负功能和外显功能(被系统主体所认识并确认了的)和潜在功能(没有被系统主体认识和确认的)之分(默顿)。宗教仪式的功能,是指各种仪式实践对宗教的信仰者个体或群体所产生的意义、作用和结果。
1.提供精神支持。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功能主义者普遍认为,宗教意识源于不确定性、软弱性和缺乏性。人在特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生活中时常面临许许多多的意外和偶然,对自己想要获得的东西没有足够的把握,这就是不确定性。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注意到,以捕鱼为生的特罗布里恩德(Trobriand)岛民,在建造独木舟以及在每天早晨独木舟下海的时候,都会举行宗教仪式。人们寻求众神的帮助,希望神赐给他们风平浪静的好天气、能抵御风浪的独木舟以及易于捕捞的鱼群。宗教具有镇痛和提供情感援助的作用,当人们在生活中面临峭壁和绝望时,宗教就好像一架精神的云梯,给人向上的希望。人是自然界最强悍的生物,但人性又具有非常软弱的一面,当人面临自然和社会的种种灾害、疾病、死亡、失败、挫折而产生绝望、焦虑、沮丧、压力等精神失调现象时,有可能借助某种超人间的力量解释、缓解和摆脱这些焦虑和痛苦。“人类生存的物质条件不确定产生了心理焦虑,而宗教就此具有化减这种焦虑的功能”。西海固是一块贫瘠的土地,这里生态环境恶劣,自然灾害频繁,人民生活相对贫困。数百年来,回族穆斯林之所以能够在这块土地上顽强地生存和繁衍,并尽最大努力改善生存条件,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恐怕与伊斯兰教的精神支持功能密不可分。
2.整合功能。这里所说的整合功能主要是指礼拜、“尔麦里”等集体性的宗教仪式在保证回族社区内部的文化一致性及强化群体内部成员的认同感和社会团结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所谓社会控制主要是指伊斯兰教教义、教规、教法对穆斯林各种行为方式的规范和约束,这种控制不仅涉及神圣的宗教生活本身,而且广泛延伸到世俗生活的各方面。好奇、模仿和游戏是儿童阶段的主要心理特征和行为方式。回族社会成员的许多与宗教信仰有关的意识、行为源于他们在童年时期对长辈宗教举止的模仿,当一个幼儿看到大人们礼拜、念经时,他们也会学着大人的样子做动作、念叨,等到再长大一些时,他们会在大人的指导下真正参加一些集体活动。
一个社会、一个群体要达到内部的团结一致,不仅需要发达的社会分工和物质上的相互依存,还有赖于共同的精神信仰和价值准则。对某些神圣观念和价值准则的共同信奉和普遍遵从,可以使不同阶层、不同身份、不同职业的成员之间相互认同并结成比较牢固的群体,这一经验事实本身就可以证明宗教在社会整合方面的独特功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认为:“在为社会团结提供功能方面,发达的劳动分工并不能完全取代集体良知。相反,必须保留一个统领性的宗教系统,为社会中那些互不相连的元素提供一个认同的中心。”当然,宗教在社会整合方面的作用大小也会因为群体的文化历史传统而有所不同。在有些社会和群体中,宗教在增强认同和团结方面只起一种辅助性作用,没有同一的宗教信仰,社会或群体依然能够团结和持续存在。而在有些社会和群体中,宗教在增强认同和团结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没有宗教信仰体系的支撑,群体就很难持续存在,回族就属于这类群体。
如果说共同的宗教信念为村庄内的回族个体成员提供了认同的基础和团结的纽带,那么宗教仪式就为认同感的唤起和内化提供了持续性场景。一些大型的宗教节日活动和集体宗教仪式如礼拜、念经、“尔麦里”、祈祷等活动也能起到增强群体认同和群体向心力的作用。宗教仪式通过为人们营造神圣的共享情景使个体意识超越自我的界限,服从集体意愿的支配。“宗教在其仪式中表现出维护基本规范与价值的情感,并使之在其信徒的意识中得到重建。在相互强化中,宗教信仰使行为规范神圣化,并为它们提供最终的论证;人们对宗教仪式所表现的态度显示并加强了这种规范的尊严。”人类学家的研究表明,当人们聚集在一起参加仪式时,宗教情感表现得最为明显,通过参与宗教仪式,人们的集体意识和热情会得到最大限度的激发,他们自身认同的重要方面也得到表现。“由于仪式的明显功能就是要使信仰者更牢固地依附于他的神,它也就同时切实地使个体更牢固地依附于他所属的社会”。
三、清真寺及其管理
(一)清真寺建筑
清真寺在阿拉伯语中被称为“麦斯吉德”(masjid),意为“跪拜处”、“叩头的地方”。清真寺是穆斯林进行宗教活动的重要场所,是伊斯兰教思想和社会生活的中心。回族穆斯林把“麦斯吉德”称为“清真寺”是对伊斯兰教本质特征和精神理念的恰当概括,具体来说包含着三层涵义:第一,清真寺是一片净土,在清真寺里礼拜意味着跪在了真主的阙下。第二,穆斯林所顶礼膜拜的真主,清净无染、独一无偶、永恒常存。第三,置身于其中的礼拜者应该是身体洁净、心怀虔诚敬意的人们。
1.建筑风格。单家集的四座清真寺表现出阿拉伯风格、中国古典建筑文化和当地民居文化的兼容与混合,其中单南陕义堂清真寺大殿是宫殿式建筑,其特点主要表现在礼拜大殿、宣礼塔和门楼的造型、结构、材质、装饰、色彩等方面。礼拜大殿为“大木起脊式”,大殿由卷棚、殿身、后殿组成,这三部分各有起脊的屋顶,上面用“勾连搭”形式连为一体,飞檐挑角,卷棚以彩色明柱支撑和装饰。大殿的平面图多呈矩形,给人一种古朴典雅、深邃庄重之感。单北清真大寺则表现出中国古典风格与阿拉伯风格的相互融合,其礼拜大殿在主体结构和用材等方面属于宫殿式造法,外观则借用了阿拉伯式建筑中的拱顶装饰。哲赫忍耶门宦的小北寺的礼拜大殿,在造型、结构、建筑用材等方面类似于西海固富裕家庭修建的砖瓦房,简单、实用而又不失庄重。赛莱菲耶教派的清真寺则属于阿拉伯风格建筑,大殿上方一组浑厚饱满的绿色拱顶引人注目,宣礼塔或与大殿连为一体,外形为棱柱体。
2.空间布局。这里的清真寺均由礼拜大殿、宣礼塔、厢房、水堂子等建筑组成。礼拜大殿是清真寺建筑群的主体,厢房又可分为讲经堂(教室)、阿訇起居室、满拉宿舍、会客室等,水堂子是供穆斯林拜前沐浴净身的地方。每座清真寺都有庭院,礼拜大殿位于院落西头,坐西朝东。厢房和水堂子一般位于院落的南北两侧。
3.内部陈设。礼拜大殿内比较重要的陈设主要有两种,一种被称为“米合拉布”(Mihrab),另一种叫“敏拜尔”(Minbar)”。“米合拉布”是一种用来指示礼拜方向的凹面浅窑洞或阁屋,单家集穆斯林多称之为“窑窝”。“米哈拉布”一般是券圆门形,高约5尺,最宽处2尺余,深1尺左右。“米合拉布”所在的方向即为礼拜者的“格布莱”(qiblah,阿拉伯语“正向”之意),“米哈拉布”所在的这一面墙壁则被称为“正向墙”。穆斯林礼拜时排列成行,行与行之间互相平行,面向“格布莱”即可。“米哈拉布”凹壁也常常是伊玛目讲“卧尔兹”(劝谏)、领拜时站立的地方,被认为是清真寺内最圣洁之处。
“敏拜尔”是阿拉伯语音译,原意为宝座、高台、讲坛。“敏拜尔”在宗教活动中的使用在先知穆罕默德时期就已经开始了。据记载,先知曾把一棵椰枣树干的根部固定在地上,起初把它当做讲台,站在上面对会众讲经说道,后来换成了三级阶梯式的木制小讲台。单家集的陕义堂清真大寺和单北清真大寺都设有“敏拜尔”,为木制,由阶梯、平台、支柱和亭阁状顶盖等部件组成,顶盖、拱形门扉等处有精美的雕刻和漆饰图案,阶梯和平台上铺有地毯,一般置于“米合拉布”的右前方。每逢聚礼和会礼活动,伊玛目就会扶杖站在“敏拜尔”上诵念“呼图白”(用阿拉伯语宣讲教义)。
4.色调与装饰。单家集各清真寺的图文装饰与色调运用主要有以下特点。第一,在色调运用方面。阿拉伯风格清真寺的主色调为绿、白两色,清真寺的拱顶、墙壁等处多由绿、白两种颜色的瓷片镶嵌而成,给人一种清爽、明快的感觉。陕义堂清真大寺则具有绿、红、金黄等多种颜色相间的特征,有古朴厚重之美。第二,清真寺的装饰以图案和文字为主,大殿内没有拟人化的塑像、画像等造型,图案装饰以几何图形等为主。清真寺的文字装饰多通过楹联、匾额等形式表现出来,以阿拉伯文和汉文书法艺术为主,内容多为表达伊斯兰核心思想的警语、勉励、赞颂等。在单家集,新清真寺落成及聘请阿訇时都要请周边邻坊教众前去祝贺,被称为“贺学”,期间就会收到许多表示祝贺的牌匾等。
(二)清真寺的管理
单家集的清真寺是由各坊的穆斯林群众集资兴建的,属于典型的公共财产和公共空间。为了保持清真寺正常运转和教坊内各种宗教活动的自我组织、协调和管理,每一个坊都要选出若干个人专门负责清真寺的管理工作。单家集人把负责清真寺管理的人称为“社头”。据笔者所知,元朝初期,“探马赤军”中的回回人退伍复员后,就是以“社”为单位进行生产和生活的。除了单家集,还有一些地区的回族也把负责清真寺管理的人称为“社头”,这或许与他们在元朝时期以“社”为单位的生产、生活经历有关。
据老年人回忆,在过去,清真寺的社头一般由坊上的富户担任,这是因为他们在清真寺的修建、阿訇和满拉的供养等方面能给予钱财资助,贡献较大,威望也比较高,现在的情况也差不多。管理清真寺是公益性工作,没有任何报酬。社头是群众推选出来的,而不是自封的,也不是上面选派的。社头一般是好几个人,每一个人都代表一个家族,一个家族一般只选派一个人出任社头。社头组织中的总社头是教坊事务的总管,全面负责坊内宗教事务,其他社头主要负责坊内不同村落、不同家族在重要事务上的立场协调,以取得共识,如维修、扩建清真寺、阿訇的选聘、满拉的招收、阿訇学粮数量的确定和收缴、重要宗教活动的筹办等。
1994年6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暂行规定》,其中第十一条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应该建立由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组成的民主管理组织。民主管理组织由信教公民民主选举产生,同时应该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根据该规定,单家集回族对传统的寺务管理组织进行了主动的自我改革,形成了新型的宗教场所民主管理体制——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简称“寺管会”。新型民主管理组织与传统管理组织有所不同“
第一,新型宗教管理组织具有很强的民主化色彩。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委员人选采取由群众酝酿、讨论、提名,委员的选举采取普选方式,由本坊全体“哈万德”(教民)到寺里开会,举手表决。由于酝酿比较充分,所以选举大都比较成功。二是寺管会主任人选也是先在群众中酝酿,然后由已当选的各位委员收集群众意见,确定初步候选人,并在委员会里通过举手或投票选举产生。三是寺管会主任、委员均采用任期制,一般为两至三年,业绩好的班子可以连任,寺管会班子业绩的考核者是坊内全体“哈万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就是看他们是否维护或推动了坊上的团结。另外,财务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清真寺的维护情况、满拉培养情况、以寺养寺情况、群众的宗教负担情况等也是考察寺管会班子的基本内容。不合格的班子将根据群众意见宣布解散,组建新的寺管会。
第二,寺管会内部有比较成熟的规章制度和职责分工。寺管会一般都设有会计(组)、出纳(组)、保管(组)等,有些寺管会还设有监督员,均由委员分别担任。有较为健全的财务统计、定期公布、收支管理、使用监督等制度,所以在财务管理方面一般不会出现挪用、贪污等不正当现象。
第三,寺管会主任、委员的选择条件已与过去有所不同。现在选择主任和委员的主要条件是经常上寺,热心于坊内宗教事务,在群众中有威信,为人公道正派、讲团结、顾大局,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教门上虔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