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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黄裤王[美]雷蒙德·钱德勒(4)

她语气宛转,史蒂夫不由坐直了身子。

只见她从胸前口袋掏出一方亚麻手帕,手帕掉在地上。她赶紧捡起,捂在嘴上,一言不发,竟像落叶一般瑟瑟发抖。

史蒂夫立即道:“搞什么鬼,我立即赶他走!昨晚我就赶过一次了,他还拿枪朝我射击呢。”

她转过头,两只杏眼圆睁。“但那不是我的枪。”她的声音有气无力。

“嗯?当然不是——什么?——”

“今晚是我的枪。”她盯着他说,“你说过,一个拿枪的女人可以很容易接近他。”

他只是死死盯着她,脸色刷白,喉咙里咕哝作响。

“史蒂夫,他没喝醉。”她轻声道,“他死了。穿黄睡衣,在我床上,手里拿着我的枪。你之前就想过他不是醉了,是吗,史蒂夫?”

他猛然起身,却立住不动,茫然盯着她,舔了舔嘴,压住嗓子,良久才吐出几个字来,“我们去看看他。”

房间在屋后的左手边,多罗丽丝掏出钥匙,开了门锁。屋里桌上有一盏矮灯,百叶窗拉起了。史蒂夫轻手轻脚地走进去,一言不发,只见莱奥帕迪正仰面躺在床上。那床罩垂下,盖住了床脚。这美男子就这样平躺着,死了。他满脸蜡色,两眼半睁,如大理石一般黯淡,竟像是个瞎子,死不瞑目,连那八字胡也像是假的。再看那光脖子,上面沾了血。身上则穿着黄色丝绒睡衣,是直接套上的那种,又松又薄,胸口一片深色,显然是被血染红了。

史蒂夫盯了一阵,淡然道:“黄袍王,我读过一本书就叫这名字。

估计他喜欢黄色。昨晚我收拾他的东西,都见过了。他可不是贪生怕死的,像他这种人,对吗?”

多罗丽丝走到角落,坐在一张小椅上,只是低头看地板。这房间陈设也不错,和客厅的舒适度相当。地上铺了奶黄色绒线地毯,都摆的上好雕花家具。五斗柜靠墙,上面立一面镜子,下面有抽屉,有空当可以伸腿,和书桌类似。这边又有一面方镜,镜上装了一盏半圆柱灯,光线朦胧。角落里摆了玻璃茶几,茶几上摆一只水晶狗,一盏台灯,灯罩也是鼓状的,史蒂夫已见过了。

这样巡视一圈,才又回头看莱奥帕迪,把他睡衣往上拉开,只见子弹直穿心脏,皮肤都烧焦变色了。血却流得少,应当是瞬间毙命的。

他右手搭在第二个枕头上,手正握着一支小型毛瑟自动手枪。

“简直是艺术。”史蒂夫指着尸体说道,“你瞧,真是杰作呵。

典型近距离射击,甚至还把他睡衣拉起来了。是毛瑟枪干的,真是你的枪吗?”

“是的。”她还盯着地板,“原来放在客厅书桌里,没上子弹,不过子弹也放在那里。我也不知道为何。有人给我这支枪,我却连怎么装子弹都不知道。”

史蒂夫笑了笑。只见她抬起双眼,浑身一抖。“我不指望有人相信我了。”她说,“我们还是报警吧。”

史蒂夫点点头,一脸漫不经心。他往嘴里塞了一根香烟,努着嘴唇,让香烟忽上忽下地跳动。因为莱奥帕迪打那一拳,嘴巴现在还是肿的。他在拇指指甲上擦了一根火柴,吐出一小口烟雾,轻声道:“不用报警,至少现在不用。你只管说情况便是。”

红发女孩说道:“我在电台唱歌,你知道的。每周去三个晚上,做一个十五分钟的卖车节目。今晚又轮我上班,我和阿加莎回到家——嗯,快十点半了。走到门口,我想起家里没苏打水,便叫她去一家酒水商店买,那地方在三条街外呢。我自己进屋了,屋里有股怪味,我闻不出是什么。只觉得好像有很多人进来过,我便进了卧室,看见他躺在这里。我看见枪,就赶紧过来看,心里叫苦,知道这下说不清白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即便警察还我清白,以后我不论走到哪里——”

史蒂夫突然道:“他是怎么进来的?”

“我不知道。”

“你继续说。”

“我便锁好门,换了衣服——仍然让他躺在床上,自己走进浴室洗澡,想整理一下思绪,要是我还有的话。洗完澡我便出了房间,锁了门,取了钥匙。外面阿加莎已经回来了,估计没看到我吧。嗯,我洗了澡,脑袋清醒了些,才喝了一杯酒,就打电话给你了。”

她突然顿住,舔舔指头,顺了顺左眉梢。“就是这些了,史蒂夫,绝对只有这些。”

“用人都很爱管闲事,我看阿加莎就是个极好事的——也许我猜错了吧。”他走到门边看了看门锁,“我敢打赌,这屋里有三四把钥匙可以开门吧。”他走到窗边,碰了碰插销,又透过玻璃看纱窗下面。却侧头随意问道:“金爱过你吗?”

她突然愤怒不已,尖声答道:“他从来不爱任何女人。两年前在旧金山,我还在他乐队里,就传过我们一些绯闻。那根本都是胡说八道。

到这里,又有人张口胡诌,报纸八卦为他演出造势。今下午我就跟他说,我绝不会罢休的。我不想任何人把我们扯到一起。他的私生活糟糕至极,简直是臭气熏天。圈里人都知道这些,何况这个圈里的人也出不了几个道德君子。”

史蒂夫道:“你的卧室是他唯一不能胡作非为的地方。”

多罗丽丝突然满面涨红,一直透到发梢去了。

“听起来是下流,”他说,“但我总得把事情弄清楚。我说得也没错,对吗?”

“是吧——我想是吧!不过,恐怕也不止我这一间。”

“现在你先去别的房间里待着,喝杯酒吧。”

她站起身,坦然看着史蒂夫,说道:“史蒂夫,我没杀他。今晚我也没让他过来,我根本不知道他要来。为何要来。不论你信不信我,此事必有隐情。莱奥帕迪也不可能是自杀,他向来是个爱惜生命的人。”

“不,他没有。天使。他是被谋杀的。你去喝杯酒压惊吧!这整件事才刚理了个头绪,看来必须沃特斯大佬出面才盖得住了!先出去吧!”

他静立不动,直到客厅里有声音响了,他才确定她已去了,便掏出手帕,抽出莱奥帕迪的枪小心擦拭,又把弹匣卸了,擦了,接着又取了子弹,一颗一颗擦干净,包括枪膛里那颗。然后,他又把子弹装好,枪又放回莱奥帕迪手中,并拢他的手指,用力把他食指扣在扳机上。最后,把他的手自然垂在床上。

他在床上摸索了一下,找到弹壳,也擦干净了放回原处。却将手帕凑近鼻子,嗅了嗅,绕床走到衣橱边,打开衣橱门。

“老兄,差点忘了你的衣服呢。”他轻声道。

只见钩子上挂了一件乳白色的粗纹外套,外套下有一条系了蜥蜴皮皮带的深灰色西裤。旁边是一件黄色丝质衬衫,一条酒红色领带。在外套前胸口袋里,露出半截手帕,正好和领带色调相配。最下面摆着一双红褐色羚羊皮运动鞋,一双无袜带袜子。那条黄缎子短裤也摆在边上,正是昨晚在旅馆穿过的。

史蒂夫在西裤上仔细摸索,掏出一个皮革钥匙圈。他拿了钥匙,走出房间,沿过道走进厨房。厨房很结实,弹簧锁上也插了一把钥匙。他拔下钥匙,用钥匙圈上的钥匙挨个试锁,竟无一把合用;只好又插回原来的那把钥匙。进了客厅,他也不看沙发一角的多罗丽丝一眼,径直开了前门,走到屋外,又关了门,拿了钥匙圈继续试锁,终于找到一把合用的。他开了门,回到屋里,走进卧室,把钥匙放回灰西裤的口袋,才去客厅。

女孩仍是一动不动,蜷缩在那里,双眼盯着他。

他背靠火炉栏,吹了吹香烟烟头,问:“阿加莎和你一直待在工作室吗?”

她点点头,答道:“我想是吧!这么说,他有一把钥匙。你就是在找那玩意儿,是吗?”

“是的。阿加莎跟你很久了吗?”

“大概一年。”

“偷过你东西吗?我是指小东西。”

多罗丽丝十分疲惫,耸了耸肩。“那有何关系?她们大部分都是如此。拿点面霜或脂粉,偶尔一双丝袜。她从我这里偷点东西也正常,况且,她们认为拿这些东西是理所当然的。”

“好女孩可不会这样做,天使。”

“嗯——时间难熬啊。我是晚上工作,经常很晚才回家。她又是化妆师兼女佣。”

“还知道她的其他事吗?比如抽可卡因或大麻什么的?喝酒吗?会狂笑不止吗?”

“这个我倒没发现。史蒂夫,她和这事有什么关系吗?”

“小姐,她把你公寓钥匙卖了人,很明显的事啊。你没给她钥匙,房东自然也不会给,但阿加莎却有一把。对吗?”

她不禁惊愕了,嘴唇微颤着,但不太明显。她手肘边放了一杯未喝的酒,史蒂夫便拿起来喝了一口。

只见她缓缓地说:“我们在浪费时间,史蒂夫。我们还是报警吧。

这事已经无能为力了。这下我不但丢了淑女名誉,恐怕连好人也做不成了。他们自然以为这是情人吵架,我开枪杀了他——如此罢了。就算我能证明自己清白,但他在我床上自杀,我还是毁了。所以,不如快刀斩乱麻,决心面对现实吧!”

史蒂夫轻声道:“看这里,我妈妈以前经常做的。”

他将一根手指放在嘴唇上,又弯下腰,放在她的嘴唇上,微笑道:

“我们去找沃特斯大佬——或者你去。他自然会挑警察来料理的。他挑的人绝不至于和记者乱说,他们会和殡仪馆工人一样,悄悄来,悄悄走。沃特斯可以处理此事,我们完全可以放心。

“至于我呢,我去看看阿加莎,问一问买钥匙的人的长相,我得赶快。还有啊,你叫我来这里,还欠我二十块钱,别忘了。”

多罗丽丝站起来,面带微笑,说道:“你开玩笑吧,真的。你怎么如此确定他是遭谋杀的?”

“他穿的不是自己的睡衣,他自己的衣服上都绣了自己名字缩写字母。昨晚我赶他出去,替他收拾东西时,都看在眼里了。天使,快换衣服吧,对了,给我一个阿加莎的住址。”

他走进卧室,用床单盖了莱奥帕迪的尸体。盖之前,他举着床单,又仔细看了一遍那张僵硬、蜡黄的脸。

“再见了。”他轻轻说道,“你是个流氓,不过也真是个天才。”

且说史蒂夫,按多罗丽丝给的地址,寻到阿加莎的住处,却是一座小木屋。挨着杰斐逊大道,在布莱屯街上。这一街区都是这样的木屋,样式老旧,前面都有门廊。阿加莎的屋门前还有一条小水泥路,在月光下看,显得更加雪白。

史蒂夫上了台阶,只见一个宽大的前窗,窗帘边缘有灯光透出。

他敲了门,里面响起一阵沉缓的脚步声。接着,便有一个妇人来开了门,透过纱门望去,却是一个矮胖老妪,头发灰白,又干又卷,穿一件松大的晨衣,脚上踏一双大拖鞋。里面又有一个秃顶老汉,坐在桌边藤椅里,两眼迷茫,双手搭在膝盖上,无聊地扭着手指关节,却没朝门边看。

史蒂夫说道:“我是从奇奥萨小姐那里来的。你是阿加莎的母亲吗?”

那妇人吞声道:“哦,是的。可是她不在家,先生。”那秃顶老汉却不知何处掏了一条手帕,一边擦鼻涕,一边窃笑。

史蒂夫道:“奇奥萨小姐今晚身体不舒服,想请阿加莎小姐回去陪她过夜。”

那老汉又笑起来,声音竟有些尖厉。那妇人答道:“嗯,但我们不知道她在哪里,她不回家的。我和她爹都在等她回来呢,可能等到我们都病死了,她就回来了。”

那老汉气呼呼地,高声道:“她待在外面等警察抓她哩!”

“她老爹眼睛要瞎了,”那妇人道,“所以说话刻薄,您别介意,您要进屋坐坐吗?”

史蒂夫摇摇头,双手转着帽子,像是西部片里腼腆的牛仔。“我得找到她,她一般会在哪里呢?”

“和那些下流坯子喝酒去了。”她老爹咯咯笑道,“一群穿连衫裤,系一条丝巾的怪物。我要是看见她,非拿皮鞭活活抽死她不可。坏东西!”他双手抓住椅子扶手,手上青筋暴露,又开始哭,泪水涌出瞎眼睛,顺着脸颊,一直流到白胡楂上,往下淌。

那妇人走过去,使劲从他拳头里抽出手帕,为他揩泪,又自己擤了一把鼻涕,回到门口。

“可能在到处。”她对史蒂夫说,“这城市很大,先生。我真不知道她会在哪里。”

史蒂夫缓缓道:“好的,我会打电话的。若是她回来了,请你们留住她。你们电话号码是多少?”

“电话号码是多少?”那妇人侧头喊了一句。

“我才不说呢。”老汉哼了一声。

妇人只好说:“我记起来了,是南区二四五四。随时打来都可以,她老爹和我都无事可做。”

史蒂夫道了谢,沿水泥小路又回到大街上,走了半个街区,到停车处。只随意瞥了一眼街道对面,正要钻进车子,却突然停住了,手还抓在车门上。他松开手,往旁边移了三步,站在那里往对面瞅,双唇紧闭。

要知道,这片街区房屋样式雷同,只对面这一家,窗户上挂了一块“房屋出租”的招牌,前面是一块小草坪,又竖了一块房产标记牌。眼见久无人住了,里面空无一人,却在旁边小车道上停了一辆体面的黑色双门小轿车。

史蒂夫低叫一声:“有好戏了,史蒂夫,加油吧。”

他立起身,迈开小步,穿过灰尘满满的大街,一副绅士派头,手却放在口袋里,抓住硬邦邦的枪。走到小车旁,立身听了一回,又悄悄沿着左边车身移动,回头瞄了一眼对街。只见车窗开着,里面赫然坐着一个女孩,正在驾驶座上,头歪在角落里,仍是戴着那顶红帽儿,穿着那件灰色皮毛边大衣;月光照进来,只见她嘴巴大张,舌头吐出来,一双栗色眼睛死瞪着车顶。史蒂夫也不碰她,一眼就看出她脖子上有重重的瘀痕。

“这些家伙对女人下手未免太歹毒了。”他咕哝道。再看那女孩的黑色大手袋,放在车座上,袋口也打开了,像是张着大嘴一样。

“是啊,对女人心狠手辣。”

他退到车道入口,站在一棵小棕榈树下,只见街道空空荡荡,一片沉寂,好似关了门的剧场。他一声不响,过了街,回到车里,开车走了。

这些事情实在不值一提,一个女孩,深夜独自回家,遇到袭击,在离家只有几栋房子的地方,被歹徒残忍地勒死了。事情很简单,街区巡逻车里的家伙若是半醒着一只眼,只消看到“房屋招租”的牌子,就该过去看看。史蒂夫想着,猛踩油门,飞驰而去。

驶到华盛顿街和菲格罗阿街十字口,他进了一家夜间药店,里面有一个电话亭。他走进去,关了门,投了一枚五分硬币,拨了警察总局的号码。

有个值班警员接了,他便说道:“警官,请记录一下,可以吗?布莱屯大道三二〇街区,西边,一栋空房的车道上。记好了吗?”

“是的。出了什么事?”

“有个女人死在车里。”说罢,史蒂夫挂了电话。

前回已说了,卡尔顿旅馆的夜审员米勒要休假一周。所以,晚班领班兼经理助理——昆兰代他值晚班。此时已是凌晨一时半了,四周一片沉寂,昆兰早做完了杂事,倍感无聊。在旅馆做了二十年,这早已是家常便饭了。

夜班门卫也做完了清洁,在电梯杂物间坐着,只有一个电梯亮了灯,供夜间使用。大厅清扫干净了,灯光调得昏暗,一切如常。

且说昆兰的模样,却是一个矮胖个子,头上金发稀稀疏疏,一双蛤蟆眼儿贼亮,看似笑容可掬,其实空空洞洞。一双大手苍白,交叉放在大理石台面上,因为和前台高度适中,虽是靠着,倒也不像是趴着。

只见他两眼盯着入口屏风,其实半睡半醒,只是干瞪眼,根本看不了什么。不过,若是门卫在后门擦火柴,他还是知道的,而且会猛按铃声。

正在这时,大厅弹簧门被推开了,史蒂夫·格雷斯走了进来:他穿一身高领薄外套,帽檐拉得很低,嘴角叼着香烟,烟雾缭绕,一副随意自在又机警的模样。只见他缓步走到前台,手指轻敲台面,低声叫道:

“醒醒!”

昆兰抬起眼睛,说道:“唉,只有带浴室的房间了,在八楼,保证没人吵闹。唉呀,史蒂夫!你终于遭解雇了,而且荒谬至极。唉,真是人生无常啊!”

史蒂夫道:“是啊,你们找到新人了吗?”

“不需要了,史蒂夫。这位置一直都是多余的。”

“哈哈,只要有你们这种老油条,敢把莱奥帕迪那种人和其他人弄到一个楼层,你们就最好招个新人。”

昆兰半闭着眼睛,突然又睁大了,漠然道:“不是我,老兄。但是谁都可能犯错误的。米勒本来只是个审计员,不是接待人员。”

史蒂夫不禁往后一仰,脸色变凝重了,香烟几乎燃到烟头了。他双眼闪闪,宛如一块黑玻璃,忽然露出一丝微笑。

“那你为何把莱奥帕迪安排住在八楼,一天八块钱的房间,而不住顶楼,一天二十八块钱的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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