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约翰 斯特劳斯(J。Strauss),奥地利著名作曲家、指挥家和小提琴家。出身于音乐世家,与父亲同名,是斯特劳斯家族的杰出代表人物。
音乐与人生
斯特劳斯1825年10月25日出生于维也纳。他自幼爱好音乐,7岁便开始创作圆舞曲。但是父亲老约翰 斯特劳斯对此坚决反对,不过这不妨碍他成为一个职业音乐家。19岁他就在维也纳组织了一个管弦乐团,赴波兰、德国各大城市举行圆舞曲演奏会,使维也纳圆舞曲风靡整个欧洲。
1848年,斯特劳斯访问罗马尼亚并举办音乐会。在维也纳发生革命的时日里,他担任了国民军乐队的队长,指挥了《马赛曲》和他自己创作的革命进行曲。他的声名此后愈益提高。1851年第一次赴国外巡回演出,两年后,斯特劳斯担任宫廷舞会音乐指挥。由于其声誉日隆,1863被奥匈帝国皇室聘任为宫廷舞会乐队队长,并在宫廷服务长达7年之久。1870年,斯特劳斯已经达到了圆舞曲创作上的巅峰,总计已创作圆舞曲和其他舞曲340首。这时,他转向舞台乐的创作。他写了17部轻歌剧、一部歌剧和一部芭蕾舞曲,这些作品绝大部分因为歌剧脚本的低劣而宣告失败,或很快以半失败而无人问津。1872年,约翰 施特劳斯应邀赴美国波士顿、纽约等地演出,盛况空前。他还亲自指挥由两千人组成的管弦乐团、两万人组成的合唱团,联合演出自己的代表作《蓝色的多瑙河》圆舞曲,创音乐史上的新纪录。在1894年举行庆祝斯特劳斯从事艺术活动50周年庆祝会时,他收到了来自全世界的祝贺,可谓风光无限。
1899年6月3日,约翰 施特劳斯在短时期卧病以后在维也纳去世,维也纳人民为他举行了10万人的盛大葬礼。
艺术成就
斯特劳斯是一位多产的作曲家。其作品包括圆舞曲168首,波尔卡舞曲117首,卡得累尔舞曲73首,进行曲43首及轻歌剧16部。斯特劳斯的创作活动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时期为1863年以前。在这一时期里,他基本遵循维也纳圆舞曲模式,但已在作品中增加了音乐的表现力。第二时期为1864~1870年。这时,他的创作已趋于成熟,创作了大批至今仍广为流传的著名圆舞曲,如《蓝色的多瑙河》《维也纳森林的故事》等。第三时期为1871~1899年。斯特劳斯虽然又写出了著名的《南国玫瑰圆舞曲》《春之声圆舞曲》《皇帝圆舞曲》等,但主要从事轻歌剧创作。自1871年后的近30年中,他陆续写了16部轻歌剧。在奥芬巴赫和冯 苏佩影响下,他充分运用维也纳圆舞曲及其他舞曲体裁,使维也纳轻歌剧别开生面。其中《蝙蝠》和《吉卜赛男爵》尤为突出。他的轻歌剧的题材回避尖锐的社会矛盾,音乐则充满欢快、热情、幽默的情绪,曲调扣人心弦,对后来的音乐家莱哈尔等人的轻歌剧创作产生了影响。
直到今天,斯特劳斯的不少优秀作品依然受到欢迎,它们反映了奥地利人民热爱生活的思想感情和气质,和奥地利民间音乐、维也纳市民音乐有着血肉联系。与斯特劳斯同时代的勃拉姆斯、瓦格纳、谢罗夫等人对其艺术成就都作了高度评价。
父子“两代”斯特劳斯
约翰 施特劳斯的作品众多,并且大都热情欢快,旋律性很强,散发出浓郁的浪漫主义气息,并常带有幽默感。人们所熟悉的《蓝色的多河》、《维也纳森林的故事》、《艺术家的生涯》、《春之声》等圆舞曲,都出自他的笔下。他与他父亲同名,两人都是著名的作曲家,又都以写圆舞曲闻名于世。为了区别起见,在他们的名字前面分别加上“老”、“小”。老约翰 施特劳斯被人们称为“圆舞曲之父”,小约翰 施特劳斯被称为“圆舞曲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