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境遇的变化,黄庭坚越发深思己书,如《书右军〈文赋〉后》:“余在黔南,未甚觉书字绵弱;及移戎州,见旧书多可憎,大概十字中有三四差可耳。今方悟古人沈著痛快之语,但难为知音尔。”又《元祐间大书渊明诗赠周元章》:“观十年前书,似非我笔墨耳。年衰病侵,百事不进,唯觉书字倍倍增胜。”山谷之反思已由点画深入到笔意,由外在的形深入到内在的神,追求一种心手相应感觉。正因为这样深入反思,山谷书法方得大进。他自己在《书自作草后》中自称晚年“得草书三味”,元陶宗仪《书史会要》卷6亦记载其入峡后“见长年荡桨”而悟笔法。艺术上的顿悟,必然有其长期积累,黄庭坚不论是在黄龙山悟得草书三味,还是在三峡见荡桨而悟笔法,都是其常年勤学苦练又不断思索之结果。对此《砚山斋杂记》卷二认为“老而好学”是山谷晚年书艺精进的重要原因。一个人随年龄不断增长,阅历不断增加,书风必然会发生变化。山谷晚年多历磨难,见识、心境自不比早年,加之他常年勤学苦练,时时反思,书法大有长进自在情理之中。
黄庭坚不但经常反思自己,同时又能够虚心听取他人意见,勇于进行自我批评。据曾敏行《独醒杂志》卷二记载:
元祐初,山谷与东坡、钱穆父同游京师宝梵寺。饭罢,山谷作草书数纸,东坡甚称赏之,穆父从旁观曰:“鲁直之字近于俗。”山谷曰:“何故?”穆父曰:“无他,但未见怀素真迹尔。”山谷心颇疑之,自后不肯为人作草书。绍圣中,谪居涪陵,始见怀素《自序》于石扬休家,因借之以归,摹临累日,几废寝食。自此顿悟草法,下笔飞动,与元祐已前所书大异,始信穆父之言为不诬,而穆父死已久矣。故山谷尝自谓得草书于涪陵,恨穆父不及见也。
黄庭坚以草书成就最高,且极推重张旭与怀素,钱勰(穆父)批评他草书“俗”,乃是山谷最忌讳和力矫之弊病,所以才会这样在意。他虚心接受穆父批评,又痛下苦功临摹怀素之书,才有晚年之成就。
黄庭坚勇于自我批评,对误学周越懊悔不已,他在《跋与徐德修草书后》中云:“钱穆父、苏子瞻皆病予草书多俗笔,盖予少时学周膳部书,初不自寤,以故久不作草。数年来犹觉湔祓尘埃气未尽,故不欲为人书。”又在《书草老杜诗后与黄斌老》中云:“予学草书三十余年,初以周越为师,故二十年抖薮俗气不脱。晚得苏才翁子美书观之,乃得古人笔意;其后又得张长史、僧怀素高闲墨迹,乃窥笔法之妙。”“湔祓”:洗涤除垢;“抖擞”:涤除宿垢。张传旭:《“抖擞”:对黄庭坚的误读》,《书法研究》2004年第2期,第93—99页。“湔祓尘埃气”、“抖薮俗气”都是从书法内在精神上着眼,而非外在点画,可见黄庭坚深恶痛绝的还是内在“俗气”,他下决心要改变的也是书法深层的东西,并通过由外及内方式,通过外在点画来追求内在精神。
值得注意的是,黄庭坚晚年经历了仕途风波,生活境遇的巨大变化使其心境也发生了极大变化。山谷晚年诗多是抒发内心情感之作,不似青年时期多写社会现实之诗。他晚年在文学艺术方面进行了深刻反思,在书法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一个人的感情郁积于心,必然要有一个载体将其宣泄出来,山谷将宣泄情感的载体放在了书法方面,而东坡则更多的放到了诗歌方面。莫砺锋教授将黄庭坚诗歌创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青年时期至元丰八年(1085)五月,也即诗人41岁之前;二、自元丰八年六七月至元祐八年(1093),即诗人41岁至49岁;三、自绍圣元年(1094)至崇宁四年(1105),即诗人50岁(黄庭坚生于仁宗庆历五年(1045),若以虚岁算,元祐八年(1093)为49岁,绍圣元年(1094)则为50岁)至去世。莫砺锋:《论黄庭坚诗歌创作的三个阶段》。
为了更方便说明黄庭坚晚年在书法方面的创作情况,笔者比照诗歌分期,也将其书法创作情况分为三期,时间跨度同诗歌相同。
为了更形象直观地说明黄庭坚在各个时期诗歌、书法的创作情况。黄庭坚各时期诗歌、书法作品占创作总量对照表虽然现存黄庭坚的诗歌、书法作品并不等于他实际创作的全部,可能有所逸失,但通过上列三张表格仍可清楚看出,黄庭坚晚年对诗歌创作投入的精力明显减少,而对书法创作投入的精力则明显增加。他自己也曾多次表示晚年作诗不多,在《答黎晦叔书》中云:“又自元祐中以病虐不能苦思,遂不作诗,无以报来贶,但珍藏耳。”又《与王立之承奉帖六》:“比来自觉才尽,吟诗亦不成句,无以报佳贶,但觉后生可畏尔。”“病虐不能苦思”、“自觉才尽”,这些都是托词,黄庭坚晚年作诗少的原因一是外部政治环境影响,二是因为他找到了宣泄情感的载体——书法!如他在《书韩退之符读书城南诗后》中云:“绍圣五年五月戊午,上荔枝滩,极热。人舟中敖兀,无以为娱,聊以笔砚忘暑,因书此诗赠陈德之。此字极似蔡君谟简札,所恨未能与颜、杨比肩耳。”他在“无以为娱”时候不是吟诗作赋,而是挥毫泼墨来消遣,可见山谷晚年经常靠作书来抒发情怀,因此晚年留下墨迹甚丰。综合分析后即可清楚黄庭坚晚年对诗、书的创作态度,以及其情感寄托与审美价值取向。
诗歌是用语言创作意境,书法是用抽象的线条来表达思想,所谓“诗贵隐”,但同书法比较起来,诗歌表达感情却又是“显”,书法则“隐”。所以身兼诗人与书法家的黄庭坚,在创作诗歌与书法作品时,二者往往发生剥离,诗歌中语言追求平淡,书法中线条却流露出内心的激情。山谷晚年书法作品“紧缩中宫而扩张四维”,就是他内心愤激的表达!如山谷晚年所作《武昌松风阁》,该诗为山谷在崇宁元年(58岁)所作郑永晓:《黄庭坚年谱新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383页。,该帖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院,从诗和帖中能够感受到二者内在感情的矛盾冲突:
依山筑阁见平川,夜阑箕斗插屋椽,我来名之意适然。
老松魁梧数百年,斧斤所赦今参天,风鸣娲皇五十弦。
洗耳不须菩萨泉,嘉二三子甚好贤,力贫买酒醉此筵。
夜雨鸣廊到晓悬,相看不归卧僧毡,泉枯石燥复潺湲。
山川光辉为我妍,野僧早饥不能,晓见寒溪有炊烟。
东坡道人已沉泉,张侯何时到眼前,钓台惊涛可昼眠。
怡亭看篆蛟龙缠,安得此身脱拘挛,舟载诸友长周旋。
该诗为山谷晚年诗歌代表作之一,在诗中他表达了追求闲适生活之理想,语句平缓,不见早年的瘦硬风格;该帖亦为山谷晚年书法代表作之一,充分体现了其笔画张扬、个性鲜明之书风。山谷在《书草老杜诗后与黄斌老》中云:“今来年老,懒作此书,如老病人扶杖,随意倾倒,不复能工。顾异于今人书者,不纽提容止、强作态度耳。”这种“随意倾倒”、“不纽提容止、强作态度”恰恰是他晚年张扬个性之表现,是其追求“免俗”、“自成一家”的实践。山谷晚年经历了诸多政治风波,在诗歌中不敢再张扬个性,不敢再对时政有所批判,但这种愤激之情,都在书法中倾倒出来。学界多以山谷晚年诗风平淡,以笔者看来,山谷晚年诗风非但不平淡,相反,却有一股内在激情蕴含其中,“沈著痛快”四字可为其诗、书真实写照,单纯通过诗歌是不能真正全面理解山谷晚年文艺思想的。
再论黄庭坚诗学思想和书法理论的互通与互补笔者曾与王水照教授于2006年第3期《南昌大学学报》上发表《论黄庭坚诗学思想和书法理论的互通与互补》王水照、由兴波:《论黄庭坚诗学思想和书法理论的互通与互补》。(以下简称《初论》)一文,对黄庭坚的诗学思想与书法理论互通与互补作以初步探讨。对于黄庭坚追求以免“俗”、重“韵”来形成独具一格之诗、书风格,以及其晚年书法、诗歌及词的创作等问题,尚未能深入分析,本文就此若干问题予以进一步阐释。
一、免“俗”、重“韵”之双核效应
1.免“俗”之理论阐释与创作实践
在黄庭坚的文学观与艺术观中,力求免“俗”是其一贯的主张和核心思想。山谷的反叛性格、求“变”思想,最终目的都是要免“俗”,这种思想贯穿于山谷做人和作诗、书中。
(1)“俗”字辨析
“俗”字在黄庭坚的文、诗及词作正文中共出现367次,其中文中出现299次,诗中出现67次,词中出现1次。对于山谷作品中的“俗”字作何解?《说文·人部》:“俗,习也。”有的学者认为是风俗、习惯,亦有学者认为是同佛教术语有关,等等。究竟何说贴近山谷本意?
细考山谷书论,“俗”字首先当指庸俗、平庸。前人文献多有此意,如:《荀子·儒效》:“億然若终身之虏,而不敢有他志,是俗儒也。”《吕氏春秋·异宝》:“其主,俗主也,不足与举。”高诱注:“俗主,不肖凡君。”三国蜀诸葛亮《弹廖立表》:“国家不任贤达而任俗吏。”黄庭坚曾多次在题跋中表达力避庸俗、平庸之观念。他首先以做人为喻,指出“俗”指“平居终日如含瓦石,临事一筹不画”(《书缯卷后》,《山谷题跋》卷五)《山谷题跋》卷五,虞山毛氏汲古阁《津逮秘书》本。,不俗”是指“临大节而不可夺”(《书嵇叔夜诗与侄榎》,《山谷集·别集》卷十)《山谷集·别集》卷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这种“不俗”是表现在人的内在品质上,而不是外在的言行举止上,是人的精神本原。山谷首先提出应与庸俗、平庸决绝,所举郭泰、山涛诸名士,亦是不易大节之人。
“俗”字另一涵义则指大众的、通行的。《颜氏家训·教子》:“俗谚曰:‘教妇初来,教儿婴孩。’诚哉斯语。”北宋书坛“趋时贵书”,米芾在《书史》中云:
本朝太宗,挺生五代文物已尽之间,天纵好古之性,真造八法,草入三味,行书无对,飞白入神。一时公卿以上之所好,遂悉学钟、王。至李宗谔,主文既久,士子始皆学其书,肥褊朴拙,是时不腾录,以投其好,用取科第。自此惟趣时贵书矣。宋宣献公绶作参政,倾朝学之,号曰“朝体”;韩忠献公琦好颜书,士俗皆学颜书;及蔡襄贵,士庶又皆学之;王文公安石作相,士俗亦皆学其体。自此古法不讲。黄正雨、王心裁辑校:《米芾集》,第140页。
通行的书风未必佳,山谷对此不满,目之为社会流俗。黄庭坚为了创立自己的书法风格,首先要与流俗不同,写出自己独特的个性。他认为“俗”是书法一大弊病,一定要革除,在《跋东坡〈蔡州道中和子由雪诗〉》中并没有从东坡书之点画着手,而将是否“俗”作为评价的标准,推崇东坡书的“无俗气”,认为这是此帖的佳处所在,可见山谷对此的重视程度。而黄庭坚本人在书法创作中,更是力求去掉这种“俗气”。据《砚山斋杂记》卷二《书纪》载:
山谷草书青莲《秋浦歌》一卷,后自跋云:“已所作草书举世并谓佳,独钱穆父以为俗。反自思省,尽改去俗,则世人见之则又不谓佳。嗟乎!去俗之作,安能责俗人赏识?此政宜世人不识为佳。王子敬有言:‘外人那得知!’诚然矣。”
山谷接受钱勰(穆父)建议,去除了己书之“俗”(即社会流俗),时人却不以为佳,可见“俗人”是难以欣赏“去俗之作”的。他本人也是时加锤炼,追求一种独特的审美价值,所以在点画上过分张扬,以一种略显夸张的形式表明个性。尤其是在晚年,其书更是以夸张的点画形式来张扬个性,与“流俗”分道扬镳。
“俗”在山谷书论中,亦包含更深之哲学思想。佛教称世间或在家为俗,与出家当僧相对。《宋书·徐湛之传》:“时有沙门释惠休……世祖命使还俗。”《南史·徐摛传》:“旦讲佛经,晚讲《礼》传,道俗受业者百人。”山谷提倡免“俗”的“俗”不是一般的“俗气”,而是受到佛教思想的影响,尤与大乘中观学派的“真俗二谛说”颇有相通之处。此派佛教学说旨在借助“二谛”来调和世间和出世间的对立,但也在断定世俗世界的世俗认识虚幻性的同时,又从另一角度来肯定它们的真实性,为佛教之深入世俗生活提供理论依据。这种思想和思维方式深深地为宋代士人所习染,山谷也深谙此理,并将“俗”分为两个层面:一个是当时社会的流俗,一个是内心精神的卑俗。
山谷在《题意可诗后》中云:
宁律不谐而不使句弱,用字不工不使语俗,此庾开府之所长也,然有意于为诗也。至于渊明,则所谓不烦绳削而自合……说者曰:“若以法眼观,无俗不真;若以世眼观,无真不俗。”渊明之诗要当与一丘一壑者共之耳。(《山谷题跋》卷二)“法眼”、“世眼”,也即是“真谛”、“世谛”,山谷从对佛家中观学派的体认和发挥中,深刻地把握陶诗“与一丘一壑者共之”的真不离俗、即真即俗的自然契合之境,正是这一点,才使陶翁高出庾信,而不是简单地追求“不使语俗”。山谷还反复强调,此种诗品之极诣,来源于人品,他在《次韵答王眘中》中云:“俗里光尘合,胸中泾渭分”,又在《戏效禅月作远公咏》中云:“胸次九流清似镜,人间万事醉如泥”。只要自身保持高雅襟怀,尽可和光同尘,并进而认为只有从卑俗低微的尘世生活中才能寻求真谛,才能免“俗”。
山谷作品中“俗”字亦有作“风俗”之义者,因不在本文讨论范畴之内,故不论及。
(2)诗、书中免“俗”思想
黄庭坚毕生都将免“俗”作为自己的人格目标和艺术追求,在诗、书理论与创作中贯穿始终。在北宋文人中存在着“雅俗之辨”,忌俗尚雅是宋代士人雅俗观念的核心,但“并非只有非此即彼的单一选择,而是打通雅俗、圆融二谛,才是最终的审美目标。”王水照主编:《宋代文学通论》,第50—61页。而黄庭坚并不是求“雅”,他追求的是免“俗”。黄庭坚融合儒道佛三家思想,形成了自己既坚持操守、又超脱放达的人生哲学。
黄庭坚认为本性“不俗”才能在诗、书中“脱俗”,他在一些诗中也表达出这样的观点,如《次韵高子勉十首》其六:“一点无俗气,相期林下同。”(宋)任渊、史容、史季温注,刘尚荣校点:《黄庭坚诗集注》。《再次韵兼简履中南玉三首》其一中云:“句中稍觉道战胜,胸次不使俗尘生。”可以看出山谷对于诗中“不俗”看作是主体精神的外在反映,注重为人之“不俗”。另《再用前韵赠子勉四首》其二:“行要争光日月,诗须皆可弦歌。”对个人品行的要求亦极高。前引《书嵇叔夜诗与侄榎》中以做人为喻,认为“不俗”最主要的是指作家的主体精神,而非一些外在形式的标新立异,只有“临大节而不改其志”,才能守住根本,也才是真正与流俗区分开,发而为诗、书才能“不俗”。
黄庭坚在评论他人诗文作品时,也往往从其人格精神着眼,“人”若“不俗”其诗亦“不俗”。如《跋范文正公诗》:
范文正公在当时诸公间,第一品人也。故余每于人家见尺牍寸纸,未尝不爱赏弥日,想见其人。所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此文正公饮食起居之间先行之,而后载于言者也。(《山谷题跋》卷六)再如《跋欧阳公〈红梨花〉诗》:
观欧阳文忠公在馆阁时《与高司谏书》,语气可以折冲万里;谪居夷陵,诗语豪壮不挫,理应如是。文人或少拙而晚工,至文忠少时下笔便有绝尘之句,此释氏所谓:“朝生王子,一日出生,一日富贵”者耶?(《山谷题跋》卷六)再如《跋王荆公楼简》:
荆公学佛,所谓“吾以为龙,又无角;吾以为蛇,又有足”者也。然余尝熟观其风度,真视富贵如浮云,不溺于财利酒色,一世之伟人也。暮年小语,雅丽精绝,脱去流俗,不可以常理待之也。(《山谷题跋》卷六)首先着眼于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诸公的高尚人格,认为其人格精神“不俗”其作品才“脱去流俗”,显得卓尔不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