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第一篇文章变成铅字,舞文弄墨已经有十多年的光景了。其间,我发表过微型小说、杂文、诗歌,也发表过通讯、消息、报告文学,总计怕也有好几百篇了。因为写文章这一爱好,我的工作岗位和职业也发生了好几次变动,更接近于我性格的本真。我从生活的枝杈上摘取了一嘟噜文学的葡萄,也从文学的枝杈上摘取了一嘟噜生活的葡萄。现在,我已经十分习惯了白天上班挣得衣食,晚上伏案神游八方这样一种“坐家”式的生活。
在商业气息浓得化不开的社会里,读书乃至写作成了现代人的一帘幽梦。我却何以偏偏选择了写作这种被人们日渐冷落的生活方式,许多人不理解,我自己也常常扪心自问:究竟图个什么?名耶?利耶?附庸风雅耶?非也!从信手涂鸦伊始,我就不曾指望过有朝一日能步入艺术的殿堂而名扬四海,也不曾指望凭借写作而一夜暴富,更不曾指望像古时候十年寒窗的学子,藉一篇使洛阳纸贵的好诗文而跻身于仕途。
我曾经在一篇文章里写过这样的话:“夜深人寂时,在灯下读书写作,乃是一种纯粹而安详的生活。”天南海北的许多朋友给我写信,认同了我的这种感受。写作是生命的告白,写作是生命的宣泄。在夜深人寂时,让记忆自脑海中泉水一般自由自在地潺潺流过,任思绪风一般无遮无拦地行走徜徉。当此时,我的心便仿佛插上了翅膀,在芸芸众生的悲欢离合中簌簌颤动。
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资质平庸,缺乏才气的人,唯一聊以自慰的不过是比别人勤奋一些罢了。我一直很坚定地认为,在日常生活中,靠天才能做到的事,靠勤奋同样能做到;靠天才做不到的事,靠勤奋也能做到。为了丰富自己的文学素养,每逢休息日,我便换上休闲T恤衫,踱进图书馆或者书店,蜜蜂一样从一个书架奔向另一个书架,尽情享受吮吸书香的惬意。有书的生活,香气扑鼻;有书的日子,阳光明媚。我时常感到自己由于爱好写作而变得像小蜜蜂一样勤勉和认真,像小蜜蜂一样充满快乐地去做每一件事情。
我曾经认识一位年近花甲的老人,跟我一样酷爱文学。常常见他步履轻快,意气风发犹如二三十岁的年轻人。记得一首歌这样唱道:“革命人永远是年轻。”为文写作会使一个人始终保持一种干净和安详的心态,为文写作的人也永远是年轻的。写作除了让我极敏感的内心感受到人间的不公正所带来的痛楚外,更多地让我感到生活空间的无限广阔与无比充实。为文多年,虽无大成,但我自认为品格方面比过去更好了一些:性情更温厚宽容,为人处世更豁达谦逊;倍加珍惜时光和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倍加热爱我的亲人和朋友;倍加同情那些挣扎于社会底层的奋斗者;倍加感念那些曾经关心和帮助过我的人;甚至对风中的飘絮、水中的落花、荒野中无人知晓的小草抑或眼前一掠而过的小鸟,我都要投去感激的一瞥。毕竟这些自然景观和小小的生灵丰富了我的想象、情感以及思绪。
日子如生锈的车轮一般缓缓向前滚动,前头还有悠悠的岁月。虽然我尚不知道一个人生存的最佳方式究竟应该怎样才好,但对我而言,写作无疑是关照生命的最好方式。不知在何处看过一副对联:世上几百年旧家无非积德,天下第一等好事还是读书。我想,为文写作更是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