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后,我真的自由了。
雁雁带我上了中国大酒店。她就随我吃。这顿饭是洗肚革心饭,吃了就不能反悔,做人得拿出骨气来。我说如有反悔,鬼打雷劈不得好死!
雁雁到底付了多少钱,我不知道,快离开中国大酒店时,她扔出三千元,说:
“这些钱让你弄点吃的穿的。我已租了档口,你可以来合伙。如果你死性不改,就别怪我哥不给你面子了。”
又是剥皮?小胡子那套我才不怕呢。
我把三千元推向她的手,说:“我不要你的钱。我也暂不摆档,我先去将功赎罪。”
雁雁认真地听着,一下子抓住我的手,深情地说:
“傻仔,空着肚去将功赎罪吗?你要是不收下这笔钱,我就不相信你真的会去将功赎罪,也不睬你了。”她再次把钱塞在我的手上。
我真真切切地感到了她手的温热。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脸蛋,心痒痒的,一股无名的欲火开始在我的心中燃烧。雁雁对于我太重要了。
“雁雁,到我家去聊聊好吗?”我对她说。“我的家已发了霉,墙脚都长满青苔了。”
雁雁点点头。
雁雁很善解人意。她猜中了我的“烦”是什么。
“是阿花、贤珍和雪月不来看你,让你心烦意乱吗?”雁雁问我的时候,装着不介意的样子。“其实,她们一直以来都记挂人。只是不想你再去做那些不光彩的事儿。我也是这个意思。你应当理解我的心,也理解她们的心。”
我在静静地想着她的话。
久不和雁雁在我的房间会面了。此时两人相对,那种感觉真是妙不可言。
她的漂亮不是那种娇艳的粉红色桃花一样的漂亮。她首先是匀称、结实,端庄脱俗。这种姑娘和我在一起时,我知道更显出我的猥琐不堪。走出街道的时候,我怎么乔装打扮,落落大方,也无法与她的风度相比。只有在我的房间里,我才显得不安分,才肆无忌惮,才随心所欲。我真的明目张胆地告诉她说:“雁雁,我真的很想你。”说着就拥抱她,使她气喘吁吁。我的手开始了极不安分的动作。唉,我这个坏透顶了的人!
她轻轻地拉开我的手,安慰说:“到此为止吧,你得休息好。这些天来你的思想负担很重,也很累了……你还要将功赎罪呢。休息吧!”
她说着就向我告辞,出了红砖楼。我闭了闭眼,顿觉一片茫然。
我真有点时来运转了。
事情似乎很顺利。我下令遣散官下街和女人街的大小扒手。这些乌龟王八“钳工们”见我眼色严厉,有点惊慌失措的样子。我虎起脸骂道:
“在官下街和女人街再见到你们的影子,我就宰了你们。”
我并不比他们多长出三头六臂,我只是会用力,手脚快捷,打架够狠。他们谁不知道我飞烂命一条,惹上我没有什么好处。我这样骂过之后,果然奏效。他们开始龟缩起来。
整整一个月,我在官下街和女人街大摇大摆地巡逻,果然“钳工”绝迹,一片平安无事的景象。派出所廖所长和工商所卢所长表扬了我。
一天,持枪抢劫杀人流窜犯“烂头蛇”出现在女人街上,有人告诉我。我徒手在人流挤拥中接近他,知道他的手枪插在裤头上,就一个右勾拳,重重地击中他的后脑。他的脚一浮动,我又补他一拳。他还未反应过来,已被我两条手臂死死箍住。巡警闻讯赶来,把“烂头蛇”逮走了。
街道的人都涌过来围住我,赞我立了大功。说我是女人街和官人街的保护神。
我倒觉得有一种内疚。当初我是这两条街的“扒手”兼“烂仔”,不是被人捉了揍得要死么?我怎么一时间成了立功的人了?
女人街、官下街的头头和派出所的公安人员把我请到派出所,当众委任我当治保副主任。我一时成了街道名人。
雁雁拉着她哥哥的手跑到街上找我。
“孔云飞还记得我那手铐吗?”雁雁的哥哥,那天给我戴上手铐的人老远就高声叫我。
“记得的。”我笑着说,“谢谢你用手铐铐住我……要不,我还不知道野到什么时候呢。”
“人家已经升为治保主任了。”雁雁故意把副主任讲成主任。
我大声说:“我只是副主任。雁雁你别瞎吹,我有揍你。”
雁雁朗笑道:“孔副主任倒谦虚起来了。”
如果不是她哥哥在旁边,我准把她抱起来,转三九二十七个圈。
我不喜欢这样当众展览,我独来独往惯了。什么大街对我来说都是多余的。我对那些高帽实在太反感了。但看得出他们是真心实意的高兴。
连续一个多月,我总是在两条街上独来独往。我的责任很简单:小偷在这两条街上绝迹。让顾客和档子平平安安做买卖。
雁雁只在街上同我打打招呼,闲聊几句,没到我的红砖楼里来。我知道她正在档口忙。
宋雪月忙着搞自己的“皮鞋皇后店”,也很久不和我见面了。我走过她的档口时,见她多同一些高贵女人在闲聊,那些高贵妇人老在嗑瓜子,宋雪月也好像有一种高贵女人的风度。我最看不惯的是她穿起旗袍出出进进。那高蹭鞋高得怕人。我以为她在好奇,试试看。后来我冷眼看她的确妖冶多了。
我的心一时间空虚起来。雪月呀,你已不是过去的雪月了。
雪月的高贵和妖冶让我失眠了几个晚上。我想不通为什么是这样。她和我的距离扯远了三千丈!
阿花和贤珍连影子也不见。阿花小时候对我那么好。如今……我很难见到她。我的名声天天好,她便天天疏远我。我几乎天天在女人街和官下街抓小偷,和治安人员一起巡逻。我不信阿花见不到我。见到我又不肯出来打招呼,路人似的。
风花呀风花,难道你也高贵和妖冶起来了?!
我觉得一点儿兴趣也没有了。
这天早上我睡懒觉。治保处有人来拍我的门,说是市和区都有人来女人街、官下街检查治安问题,让我一定到会,领导要见我。我说我的头痛得厉害,请个假休息休息。其实我是不想出那种风头。我是什么人?有多少斤两我知道。别烦我。
贤珍突然来红砖楼找我。
我还懒懒地躺在床上。要不是她高声嚷嚷,我是不会去开门的。
我听到是她的声音就光着上身穿件内裤去开门。贤珍先是一怔,后倒退三步,眼睛睁得又大又圆。我笑着对她说,这在家里,不碍事的。见多了就不怪了。既然是好朋友,就不必计较。
她还是进来了。
她说风花姐这几天心情不好。没多少本钱,搞不起档口。她想卖服装,没档口怎么卖?当走鬼,她不干。她想去郊区收青菜卖,比捡垃圾好看些。这么大的姑娘,天天在大街小巷捡垃圾有点不好意思,贤珍因此心很焦,不想在广州干了,要回珠海去。
原来阿花有她的难处。我一点也不知道。我内心错怪了她了。她为的是要活命呀!
“她现在在哪?”我问。
“到郊区菜农家去了,看能不能包他们的菜或者买一二担挑来广州街头卖。”贤珍说。
“你不去帮忙?”我有点惊奇。
贤珍说她要回珠海,姐姐银珍的爱人在大西北当兵,想去大西北看看。她捎口信,要贤珍回珠海一趟。我忽然心血来潮要同贤珍一起去珠海。我想看看表舅的机械厂,问问刘鹤哥在大西北的情况。贤珍说这样太好了,有伴,在路上可以彼此相互照应。
和贤珍一起坐上通往珠海的公共汽车后,我的心似乎轻松多了。
贤珍一反少话的常态,呱呱呱地说个不停,她说她姐姐嫁了军人,令她羡慕死了。军人很纯,又高大威猛,有安全感。据说姐夫在西北非常艰苦,贤珍对于艰苦并不在意。她说艰苦的地方锻炼出来的人才是坚强的人。她喜刚烈坚强的人。
“那你的主意已定,想嫁给解放军?”我很惋惜地说。“像我这种城市散仔就找不到老婆了。我想想未来,太失望了。”
“飞哥,你还用愁?几个靓女围着你团团转,任你挑还不行?”贤珍故意望着我的眼睛。
“是的,团团转,最终会转成了一个○。”我叹道。我知道我自己的斤两,她们怎么会配我?
“飞哥,你真幽默。”贤珍开心地笑起来。
这一路,我俩说着都感到很愉快,很久没这样愉快过了。
到了她姐姐家时,我见她姐姐有个三岁多的孩子在玩积木,姐姐在打点行装。
“她叫银珍,我的亲姐姐。那是天伢子。”贤珍向我介绍说。
接着,她对姐姐说:“这是广州抓小偷英雄孔云飞,风花姐的好朋友。他可厉害呢!”
银珍听了,脸蛋儿露出了笑容。那雪白整齐的牙齿配上她很自然得体的微笑,好看极了。
她要天伢子叫叔叔。天伢子不怕生,用很清脆的声音叫我:“叔叔好”。我一下子便把他抱了起来。
我说让她俩姐妹谈谈。我去找表舅。
银珍问表舅叫什么名字,在哪个厂。我一一说了。
开始时银珍还不介意,说到表舅的名字和机械厂的名字时,她十分认真地听下去。听得很入迷。当我说出哥哥刘鹤的名字时,她几乎跳了起来,她惊喜地说:
“真是天大的巧事,天大的巧事呀!地球太小了!”
我被她的惊喜弄得发懵了。
“刘鹤就是我老公呀,原来他是你哥哥。”银珍高兴地说着,忽然又疑惑地问,“你哥姓刘,你姓孔。这是怎么回事?”
我说我哥跟我妈姓刘,我跟爸姓孔。我俩是骨肉兄弟。我逗着天伢子玩,他格格格的笑。
贤珍简直不相信世界上有这么巧的事。她用惊喜和疑惑的目光凝视着我,我好像白日做梦,时光流去了又流回来。刘鹤哥给我的印象慢慢地淡去了。他为啥一结婚就去当兵,我不知道。这些情况只有表舅父才知道。但谁是表舅父呢?他的机械厂在哪儿?我不知道。我也真不想知道。知道了又怎么样?不知道又怎么样?既然见到了嫂子银珍,情况也就清楚。不必罗嗦去问谁了,哥哥去了大西北,一时又回不来……
我的白日梦恍恍惚惚,让我感到不安,也感到很疲劳。我很烦。
“飞,我和你去看看表舅父好吗?”银珍嫂问,接着又说:“或者我去请他,今晚就在我家吃饭。”
“随便吧。”我回答得很冷淡。
银珍去请表舅父却没请到,他出差东北去了。
银珍使出自己的手艺,弄了个豆腐烧猪肉,蒸了条非洲,再杀了一只家养的鸡。
当晚,三人都喝几杯酒。分分合合,来来去去,我们竟成了一家人。贤珍提议边喝酒边讲身边趣事。我的身边没有趣事,只有正在上演的种种悲剧。我不想谈,只是偶尔附和几句。银珍嫂看来是个很爱鹤哥的人。她讲她相识鹤哥时是在机械厂。哥是个干力气活的人。很重的钢条扛起来就走。她是个电焊工。鹤哥有事没事也来帮她做些琐碎活儿。两人就擦出了爱情的火花。她说,反正生活也很无聊,两人就结婚了。鹤哥一定是早婚。登记第三天就去西北当兵。就这样他们又离别了。一个在海角,一个在大西北。银珍说找个适当时间她要到大西北去看望鹤哥。我当然也想去。我想军人生活一定很痛快,有枪有炮,有吃的有玩的。我能成为军人多好。难怪贤珍早就说要嫁个军人。
“西北的军人很辛苦。”银珍说着,在枕头底拿出一本《西北文学》,她指着其中一部叫《大漠狼烟》的报告文学说:“这是一位姓洪的作家写刘鹤的,还没有写完,正在连载,有空就读几段。也算熟悉熟悉大西北的环境,到时去见见实景就不会觉得突然。”
我把这本杂志塞在裤袋里。好在阿花曾教我识字,后来我又自己无聊半懂不懂地看几行文字,也总算可以读书了。这本杂志是银珍嫂送的,我有空时可以读几行过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