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经济学说,和以前个人主义的经济学说不同之特点,是在说明剩余价值之如何成立及实现。二千几百页的《资本论》里面所反覆说明的,可以说目的就是在说明剩余价值这件事。斯密亚丹也曾说过:“在土地未私有资本未集聚的最初状态,劳动者所生产的东西全属劳动者自己所有。”又说:“劳动者自己享有全部生产品的最初状态,土地私有资本集聚之后便不行了。”这两段明明说因为土地和资本私有的缘故,劳动者不能得着所做的生产品全部分,只得着一部分。那剩余的部分归何人呢?照马克思的学说,这就叫做剩余价值,是归了资本家的荷包,资本家夺取了劳动者的剩余价值,作为他私有的资本,再生产再掠夺,以次递增,资本是这样集聚起来的,资本制度就是这样发达起来的。
摘自陈独秀《马克思学说》(1922年)《陈独秀文章选编》(中)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189页
经济学上所谓获得剩余价值,增加资产者,其术多矣。今试就今日产业先进诸国言之;其剩余价值之获得,可大别为三,曰产业资本、商业资本、贷利资本之运转是也。此三种资本之运转循环为今日资本家致富利殖之方法。
摘自王学文《军阀官僚之剥夺》(1925年)《王学文经济学文选》经济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20页
观察社会发生变化之际,不能如唯心论者所言,依其时代之意识以判断之,当依物质的生活之矛盾,即社会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现存的冲突以说明之。再进而言之,当以社会的生产力与经济组织之冲突以说明之(盖生产关系之总体构成经济组织也)。
摘自王学文《社会问题概论·绪论》(1927年7月)《王学文经济学文选》经济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39页
劳动力、劳动手段与劳动对象,是劳动过程中决不可缺的要素。人类社会如要与自然相斗争,这三个要素必须互相结合起来,才能发生生产的活动。即是说,人类只有使用劳动力结合劳动手段与劳动对象之时,才能开始生产过程,才能取得满足欲望的必要生产物。
摘自李达《经济学大纲·绪论》(1935年)《李达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6页
因为经济构造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统一,所以以经济构造为对象的经济学,不但研究生产关系,并且研究生产力发展的社会形式,它指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暴露特定经济构造由于这个矛盾而发生发展,以及由一种形态转变到别种高级形态的法则。
摘自李达《经济学大纲·绪论》(1935年)《李达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1页
我的研究所以要采取广义经济学的立场,不仅是具有纯理论的意义,并且还具有实践的意义。因为广义经济学,并不仅是为了求得经济学的知识才去研究一切经济构造,而实在是为了求得社会的实践的指导原理才去研究它们。即是说,我们不是为理论而理论,为科学而科学,而是为了经济上的实践才研究经济学。
摘自李达《经济学大纲·绪论》(1935年)《李达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5页
我们要释明人类社会的整个发展过程,要释明各种经济结构的产生和崩溃,当然非用生产力之发展来解释不可。这是辩证唯物论的基本原则。但是对于生产力发展的某个一定阶段上所发生的社会经济结构(生产关系的总和)之解释,却非得更进一步来分析这社会的生产关系之本身不可。
摘自孙冶方《一封讨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来信》(1935年7月)《孙冶方选集》山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6月第1版第24—25页
在发展的观点上,经济法则是不能具有绝对性的。强调它的绝对性,只限于在下一场合,就是它在特定社会,如我们在这里所论及的,在资本主义社会,它在体现着资本主义诸经济形态运动倾向的限内,它是绝对的,就是说,只有它,比如就价值法则而论,只有劳动价值法则,才真能表现出资本主义商品运动的本质。
摘自王亚南《政治经济学上的法则》(1942年)《王亚南文集》福建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54—55页
在广义经济学的范畴里,某一种社会过渡到或突变到另一种不同性质的社会,都是由于新增的生产力,对于原有生产关系感到束缚,因而促成其崩溃的结果:这个经济大法则。尽管是人类过去一切社会形态所共通体验过来的最本质的关系,但对于未来的社会,却不一定适用;
摘自王亚南《政治经济学上的法则》(1942年)《王亚南文集》福建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57页
经济法则在其作用着的过程中,不但要受着它自身所由建立的经济事象以外的经济关系的影响,同时还要受着经济关系以外其他一切经验情形,如自然条件,政治影响等等的影响。亦就因此之故,经济法则表现出的作用,并不是直线的,叫人一见就明了,不假思索就能判断的。
摘自王亚南《政治经济学上的法则》(1942年)《王亚南文集》福建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58页
而在经济学,因为它是直接地把物质的社会关系作为其诸般法则所体现的对象,所以是最基本的或最有社会性,或最不能避免社会物质利害关系的作用的意识形态。
因此,在一般的社会的法则中,要说经济法则有它的特点,也许勉强可以说,它的特点就在此。
摘自王亚南《政治经济学上的法则》(1942年)《王亚南文集》(第1卷)福建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46页
自然,在经济学总体系建立以前,事实上,是有了其各别经济形态之研究存在的,并且,后者局部的研究,可能有所益助于整个经济学体系的确立。比如,由重商主义和重农主义所提示出了的有关价值价格及利润等的不成熟的概念对于亚当·斯密的关于这些方面的较成熟的概念,一定有了不少的益助。但我们在这里的说明,不是要问及经济学成立以前的各种零碎的不曾系统化的经济思想,是否有助于经济之科学的研究,而是要分辨,各种经济形态之系统的研究,或各种经济法则的确立,是不能不在总的经济法则确立过程中去进行的。更具体地说,当作经济学之总锁钥的价值法则如没有建立起来,像工资、利润、地租等法则,是不能希望有所成就的。
摘自王亚南《政治经济学上的法则》(1942年)《王亚南文集》(第1卷)福建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48页
换言之,就是经济法则除了具有一般法则的规律性,系统性,实在性而外,还得添上它由社会的本质所导来的历史性。
摘自王亚南《政治经济学上的法则》(1942年)《王亚南文集》(第1卷)福建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43页
维塞尔所著的《自然价值论》中,简直把价值法则看为诸自然因素作用的结果。在这里,人被还原为没有社会意识的自然人,经济活动被视为这种自然人之自然欲望所造成的行为。在科学的分析上,对于一种经济法则的建立。当然需要把一切有碍那种法则表现其作用的其他社会因素舍象去。但我们这样做,并不是要否定那所谓“自然人”,“自然欲望”的特定社会性,反之,却正是要由此更明确更科学地显出其特定社会性。把经济法则自然化,其用意也许就是在使经济法则永恒化,换言之,就是要抹去它的历史的特质。
摘自王亚南《政治经济学上的法则》(1942年)《王亚南文集》(第1卷)福建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45页
一般说来,人类对于自然愈能表现它的拘束控制力,即自然力愈能为社会生产力所支配,我们也就比较能相应地看清自然在社会现象中的作用。一旦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受到其内在的不可克服的困难的阻碍,就连社会的现象——社会劳动生产力,也表现为完全脱离人类意志而独立活动的不可理喻的自然力了。在这种场合,人类或作为社会经济现象之说明者的经济学家,要想恢复其理性,恢复其对于自然力的认识,至少应当在主观上,把社会劳动生产力位置在可能更高度发展的意境上,始不致为他当前所呈现的反常现象所困惑。
摘自王亚南《政治经济学上的自然》(1942年)《王亚南文集》(第1卷)福建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27页
事实上,不论侧重于农业的重农学派也好,抑是侧重于工业的亚当·斯密也好,所谓“自然的”概念,都应理解为“合理的”概念,理解为反对过去种种封建体制与规定的“现代化的”概念。这是启蒙时代一切启蒙学者一致的作风。
摘自王亚南《政治经济学上的自然》(1942年)《王亚南文集》(第1卷)福建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28页
最能表现科学性质的英国李嘉图的经济学,已经把所谓自然观的社会哲学的说教,丢在一边了。作为经济学之核心与基石的价值理论,虽然从斯密起,就认定经济学所研究的,只是交换价值,而不是属于自然性质的使用价值,到了李嘉图,这种论点,却更加发挥和确定了。他一开始论究商品价值时,就把劳动价值学说应用到商品,限定在“可由人力增加总量,又允许生产自由竞争”的那些生产物方面。
摘自王亚南《政治经济学上的自然》(1942年)《王亚南文集》(第1卷)福建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29页
不错,作为现代经济学之开端的重农学派的理论,一般是从忽视工业和强调农业入手的,但这个学派所主张的大农业经济,而他们说的土地自然生产力,都显然是把资本放在次位,也显然是资本尚未对土地取得优势社会地位之落后经济意识的表现。
摘自王亚南《政治经济学上的自然》(1942年)《王亚南文集》(第1卷)福建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30—31页
任何一种生产经营或社会生产物,都不免多少依赖自然。但无论其依赖自然到若何程度,都不能妨碍经济学上最基本的劳动价值法则的建立。
摘自王亚南《政治经济学上的自然》(1942年)《王亚南文集》(第1卷)福建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32页
一切资本家的经营,都期待在收回成本以外,至少获得普通利润或平均利润。此平均利润的高低,是取决社会平均劳动生产力的大小,而此平均劳动生产力,则受规制于社会平均生产条件。
摘自王亚南《政治经济学上的自然》(1942年)《王亚南文集》(第1卷)福建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32页
农业资本的有机构成,一般皆落在工业之后,而较低资本构成所包含的较多可变资本,即其生产物中所体现的较大劳动量,就形成了农业劳动剩余价值超过工业劳动剩余价值的根源——即农业上一般能由其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的根源。
摘自王亚南《政治经济学上的自然》(1942年)《王亚南文集》(第1卷)福建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34页
一切拿自然因素的作用的大小,来诘难劳动价值论,由是根本否认政治经济学上的法则的议论,理应可以罢论了。原始森林和人造林的树木,同样需要采伐与搬运的劳动力,前者即使无须栽培劳动,即使无须更多的采伐与搬运的劳动(根据经验理应更多的),那不过表明它依据此“自然”基础,能提供其经营者以剩余利润或较后者更多的利润而已。不费劳动力的处女矿山可以买卖,其买卖价格,并不是体现什么价值,只不过像自然瀑布所有者,由瀑场所的独立,要求地租一样;空气如其在量上有限,如竟能为人独上,它对于需要者,也会索价租卖的。
摘自王亚南《政治经济学上的自然》(1942年)《王亚南文集》(第1卷)福建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34页
古典学派殿后的经济学者约翰·穆勒,尽管以新经济学者自命,而富有社会主义的热忱,但他结局仍只能彷徨于个人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也许就是由于他在分配论上解放了,在生产论上却太受了自然的约束。
摘自王亚南王亚南《政治经济学上的自然》(1942年)《王亚南文集》(第1卷)福建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35页
中国商品的剩余价值,不但在量上,可以随时任意伸缩……不仅会在交换过程中进行,甚至会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商业利润不是由产业利润分出,产业利润却是由商业利润分出,这种剩余价值的分割方式已经是够落后了,够特殊了,但如把考察转向农业领域,我们将发现更不现代化的事实。
摘自王亚南《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经济形态研究》(1946年)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1版第74页
在同一社会中,可以同时并存着经济发展各阶段的各种不同形态的商品,一个社会,如果在它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已经很显明地与其他历史阶段的社会相区别,即是说,如其它已经大体完成了它某一历史阶段的发展程序,叫人毫无疑义,也毫无争论的判定它是一个由什么生产方式所支配的社会。……但当它正由封建社会,向着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时候……,还不易使我们辨认何者具有压倒的优势,即何者取得了支配形态的地位。
摘自王亚南《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经济形态研究》(1946年)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1版第55页
任何商品,在现实上,都具有一定的价格,都表现为一定数量的货币。可是,马克思却用抽象力的帮助,把商品从货币的表现上抽象出来,加以分析。商品当做交换价值表现在互相交换者直接的关系上,在交换价值中,马克思发现了价值。价值不外是表现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因此,马克思在物与物的关系的背后,揭示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生产关系。
摘自王思华《怎样研究〈资本论〉》(1941年6月)《王思华经济论文选辑》东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9页
剩余价值与资本一样,也是由物质形成,也是体现在生产物中,但是剩余价值之所以成为剩余价值,并不是因为它体现在生产物中,而是因为其中体现着无偿劳动时间,对象化着剩余劳动,而是因为它是资本家剥削劳动者的结果,表现着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的生产关系与矛盾。所以剩余价值也是表现资本家和劳动者的社会生产关系的。
摘自王思华《〈资本论〉解说》(1948年9月)《王思华经济论文选辑》东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35页
生产是一个二重的过程,因为在生产过程中,人所生产的,不只是使用价值,并且是价值。生产过程的结果(即生产物)是一个二重物,是使用价值同时又是价值,因为人的劳动是抽象的,同时又是具体的,是形成价值的要素,同时又形成使用价值的要素。
摘自郭大力《生产建设论》经济科学出版社1947年初版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