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嗒...嗒..”
......
“主公,某有要事想要与你商谈。”
凌云拉了拉缰绳,疑惑地转头,看向身旁的田丰,道:“元皓有何事相商?”
“某认为无论做何事,都要给己方留下一条后路。”田丰一脸肃然,“所以某恳请主公,一定要采纳某将要提出的意见,不然某就算拼死,也要阻止主公继续北进匈奴。”
“元皓但讲无妨。”凌云神色一正,竖耳恭听,因为他从未见过田丰摆出这么认真的表情。
“就一个高地处,建立寨子。”
“建寨子?”凌云一怔,他没有想到田丰会提出这样的请求,不过.......凌云闭目沉思了一会,随即无奈道:“元皓所说的后路,就是指这个吗?”
田丰点了点头,沉声道:“我军大多是步卒,而匈奴却皆是骑兵,机动性远超我等。倘若我们正面战场失败的话,在这空旷的草原上,除了少部分骑兵可以逃跑外,机动性差的步兵,就都只能任由虏骑宰割。所以主公一定要留下一些续命的后手,以求在关键时刻,保住大军的元气,而不至于让我军全军覆没!”
“这个...”凌云犹豫不决,一万大军每日行走,都会耗费不可估量的粮草,眼下再为了一个寨子,而耽误时间的话,怕是本来就不是很充裕的粮草,就要有些吃紧了。
凌云突然有些后悔当初的自大了,为什么不多带点粮草呢?以至于现在进退两难。
田丰看到自家主公还在徘徊不定,心里不由迫切,忙再次开口道:“望主公以根基为重,稳扎稳打!”
“根基”二字,如晴天霹雳,给凌云当头一棒。
田丰说的没错,一万雁门步卒,说是他大半的根基所在,也不为过。倘若真的都折在了这里,雁门郡怕是会元气大伤,而他一年的努力,也都将会付之东流,所以慎而慎行,实在是很有必要。
“呼。”凌云轻呼了口气,下了决定。
“那就建吧。”凌云同意了田丰的观点.
田丰闻言,心里的大石落下了小半;
至于另一大半....等着赢了匈奴,方能彻底发下心来。
“主公能这样做,真乃将士之福。”
“恐怕元皓心里不是那么想的吧。”
凌云嘴角含笑,田丰虽然是在难得的夸他,但是心里肯定还是责怪自己鲁莽多一点。
为什么时机还未成熟,就去攻打匈奴呢?
凌云笑着解释道:“某此次攻打匈奴,确实是有必胜的把握在。前些日子没有告诉元皓这个把握,是存在着要炫耀一番的心理。但是行军这几日,某看元皓如此着急,某实在是过意不去,所以想着,今日某还是提前告知为好。”
“愿闻其详。”田丰满满的不相信。
见田丰如此,凌云尴尬地摸了摸鼻子,然后摆了摆手,就让一个部将下去。
田丰见凌云真派人出去,当下也有些惊疑不定了。
“主公真没骗某,莫真的有什么奇招在?”
“真的有。”凌云信誓旦旦。
“唉!”田丰轻叹了口气,“事已至此,某反倒真是希望主公有后手,而不是假的,不然吾等一年的努力,怕真是要付诸东流了啊。”
“某可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元皓放心即可。不过此次,确实是某的错...”凌云摇了摇头,歉意道:“某应该早点告诉元皓某的把握所在,而不是有所隐瞒。是某小孩子心性了。”
田丰欣慰地一笑,道:“只要主公能懂得悔过,也就不枉费某一腔热血地辅佐于你,只是有些事,主公以后还是得多听听我们这些臣子们的意见,某等自然也会尽力为主公分忧。”
凌云笑了笑,正待开口,正巧那名被派遣出去的部将,刚好折返了回来。
从部将手中接过一件曲形物体,凌云摊开手掌,道:“元皓且看这是什么?”
田丰定眼一看,确认片刻后,有些不确定地道:“弩?”
“正是弩,而且还不是普通的弩....”凌云自得一笑,“秦弩,元皓可曾听过?”
田丰捋了捋颔下山羊胡子,没有接过凌云的话头,而是反问道:“主公的把握就是这个?”
凌云嘴角一抽,举起秦弩。
“元皓可别小看了这小小的秦弩,威力可是无穷。”
凌云对着天空,扣动了扳机,只听“铮”一声劲响,弩箭从秦弩上射出,裹挟着巨大的破风声,如星矢一般,眨眼间,便消失在了视野当中。
“竟然有如此利器?”
田丰摸了摸被震的发聋的耳朵,有些不敢置信。
秦弩的威力竟然会这么强,仅是弩箭的振鸣声,却让他有种如听雷鸣的错觉!
凌云一脸满意地看着田丰讶然的表情,果然还是要展现秦弩的威力,才具有说服力啊。
“说来也巧...”凌云爱不释手地摸弄着秦弩,道:“某也未曾想到公孙石竟然还懂得秦弩的制造方法。要不是前些日子某去他那里订购了一批优良的铠甲,还真不知道,有这样的利器存在。”
“公孙石也是有为了雁门郡在着想,此次就将秦弩不吝交予给某,让某的雁门军队,平白添了许多战力。”
“此战实在是寄托着太多人的希望了,若不赢的话,某对不起的就不止是将士们的信任了,还有对不起的是公孙石的良苦用心,以及雁门老百姓们的苦苦期待。”
“所以此战,某必须胜!”
凌云郑重道。
田丰捋了捋胡子,听自家主公这么一说,他心里久违的也多了一股火热。
“某知道了。”田丰终于认可了,虽说只是秦弩的话,战争的天平依旧是更倾向匈奴,但是田丰莫名地有种感觉,这场战争会赢,自家主公会带领着雁门军队,完成大汉几百年都未完成的大业。
另一边,凌云见田丰不再纠结心病,心宽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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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栾提羌渠集结四万虏骑,在一处地势较高处,向外远眺。
“还没来吗?”栾提羌渠有点不耐烦道,但是没人回应他。
派出去的斥候全都没有了回音,谁也不知道雁门大军的去向,究竟到了何处。
栾提羌渠阴沉着个脸,冷笑道:“迟早都要决个你死我活,某就不信你大老远地跑来,劳民伤财,就是为了在某这绕一圈,炫耀武力。”
“再派五百斥候,这次不管付出什么代价,务必要探听好雁门汉军的去向。”
栾提羌渠怒声道。
很快,就又有五百匈奴骑兵,被指派了出去,而且此次都是百夫长级别的。
为了找到已经消失了数天的雁门大军,掌握凌云等人的去向,栾提羌渠此次可谓是下了血本,要知道百夫长在一支军队的地位,就相当于产血的基石一般,新兵往往能快速适应军旅生涯,他们在其中起的作用,功不可没。
如果这五百斥候这次再阵亡,并且没带回任何消息的话,哪怕是栾提羌渠,也会大感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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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袭来,一顶顶帐篷,驻扎的漫山遍野都是。
灯火通明,殊为壮观!
在匈奴大军不远处,一座小山上,凌云俯瞰着底下,那连成一片,仿佛长龙一般的匈奴帐篷,一对朗目生寒。
“匈奴的数量,比自己所想的,还要超出很多啊,如果大军正面作战的话,即使有秦弩在,胜算依然不高。”
“但是此次作战,不容有误,必须胜利!”
“此次用兵,合该用诡道,以奇才能取胜。”
凌云轻舒手臂,将背于后背的霸王弓取下来,再从箭囊中取出一支箭矢。
箭矢通体发黑,是掺杂少量乌金制成的,坚固异常。
将乌金箭搭在霸王弓上,凌云对着远处最为宏观的王帐,弓至满弦,射出一箭后,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小山。
霸王弓所射出的乌金箭,伴随着一声嘹亮至极的龙吟声,在无数睡眼惺忪的匈奴人注视下,狠狠贯穿了王帐厚实的皮革,刺入到了里面。
一声震动声,加上一声犹如野猪濒死前的惨叫声,整个匈奴躁动了!
一支支铁骑,从匈奴大营冲了出来,朝着小山驶去;一个个匈奴高级将领,怀着揣测不安的心,急忙忙地赶往王帐。
入了王帐,只见栾提羌渠白着个脸,捂着流血不已的大腿,嚎叫不停。
“天杀的凌龙渊,我栾提羌渠这辈子,与你不死不休!”
栾提羌渠血红着眼,仰天怒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