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如此,在军事上,曾国藩也贯彻这一点。围攻天京之战,曾国荃夜不能寐,就是想夺得攻破天京的头功。但是,洋人李泰国却驶着轮船想进入长江。曾国荃担心被别人抢功,又不敢据实相告,上奏说:“轮船不必进入江河,只宜在海上巡逻,防御海盗。”曾国藩知道后,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写了一封信给弟弟:
“你是担心李泰国到了天京会搅乱局面,抢夺你的功劳,你为什么不告诉皇上实情呢?我们辛苦作战十几年,却让外国人以数只轮船夺去了胜利果实,忠义将士看到这种情况会心灰意冷,而且有伤民族气节,这些都可以如实告诉皇上。心中本来想说这件事情,上奏时却在另一件事情上耽误时间,这是道光末年的陋习。”
曾国藩曾在《君子慎独论》中说过:“君子在遇到事情的时候,要能公私分明,在联系道理的时候,又能充分精辟地研究事理的得失。对于善事应当做,不好的毛病应该早日戒除。对于办一件好事,惟恐别人不能觉察到,自己白干,因而去办时迟疑不决;对于办一件不好的事情,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别人看不到,因而不竭尽全力地更正。背地里独处之时,弄虚作假的事情就产生了,这就是欺骗。而君子惟恐去办一件善事办得不力,怕在晦暗中有堕落的行为,也怕一个坏毛病改正不了,就会长年不断地犯错。所以在暗室之中要懔然不动仿佛在天一般,人骨坚如金石;单独行事于只有自己的地方,要谨慎而又谨慎,这就是圣人经典的要领,也是后世应切实研究的问题呀!”
曾国藩的这番话告诉我们,人要是能做到慎独,那么必能得到快乐,能做到真诚就会更快乐。要不断反问自己是否够真诚,世上没有比真诚更好的养心方法了。可见“诚”对于一个人的作用是全面而巨大的,是不容小视的。
8.真心激励,共同成长
人才不是工具,而是创业的伙伴、学习的对象;人才不是同路的陌生人,而是风雨同舟的兄弟。
人才不是工具,而是创业的伙伴、学习的对象;人才不是同路的陌生人,而是风雨同舟的兄弟。有这种思想的人才会获得更多有用的人才,曾国藩就是有这种思想的人。
曾国藩从办理团练开始,一步步发展到拥有几省军政大权的封疆大吏,其湘军也成为清政府维持统治的一支重要力量。这期间,曾国藩的培养、选拔人才之道尤其值得重视。在曾国藩重用的人才中,他很注意老乡的作用,这种天生的地域亲切感更有助于达成意识上的认同。同时,曾国藩在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任用上也有自己独到的做法。
曾国藩认为为政之道要做到得人与治事两者都重视。而得人又包括广收、慎用、勤教、严绳四个方面的内容。
广收就是在广泛的范围内招揽人才,这只是选才的第一步。之后要仔细考察、培养教育,考核合格才加以重用。
这其中培养的过程尤为重要。曾国藩把培养人才的方法分为四种:教诲、甄别、保举、超擢。这四个方面都是培养人才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作为领导者,要有识别人才的本领,能够看出一个人优缺点和是否具备培养的潜质,然后再因材施教,助其成长。这就是曾国藩所谓的“勤教”。在这一点上,与人才‘本身的努力相比,领导者的耐心引导显得更为重要。
在教育过程中要严格要求,这就是“严绳”,否则,松散懈怠,教育不会有成果。俗话说“严师出高徒”,成功者的优秀程度与教育者的要求规格有很大的联系。督促弟子、下属们上进,首先要立下规矩,有了规矩就要严格遵守,违反者严惩不贷。只有这样,才能使人们老老实实按规矩办事。在教育培养的过程中,要区分不同类型的人,给予不同的奖惩、鼓励方法,让上进者有不懈的动力,让不懂得珍惜自己的人有悔过的机会。
上进者好顾体面,耻居人后,因此适当的奖励是会起到推动作用的;心胸狭小、品质恶劣的人没有远大的志向,还爱斤斤计较,管的太严会有恐惧心理,稍微放松就肆无忌惮了,对这样的人要时时留心才行。
表彰一个人时,宜在大庭广众之下进行,对个人来说是一种荣誉,对其他人来说则是一种榜样的力量。批评就要在私下里单独进行,这样可以照顾被批评者的脸面,同时照样可以起到使对方改正错误的效果,而且更容易从思想深处与之沟通,在平静宁和的气氛下点醒人,比气急暴躁的训斥要好得多。
当然,不管是表扬还是批评别人都要先做好自己,自己先做到才有资格管别人。树立一个标准,自己先要严格遵守,然后与志同道合者一起遵守,形成一种良好的氛围,互相激励,共同进步,这样在教育下属时才有说服力,“欲正人先正己”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人常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在选才的时候,一个人对金钱的态度也十分重要。曾国藩一生清廉,不爱钱财,因此他在选将上也将不爱钱财、不好名利作为一条标准。他说,为名利而来的人,稍微亏待一点就会耿耿于怀,这种人胸无大志,也没有忠心。
虽然贪图名利不可取,但是名利对于管理者而言不失为一种手段,就好比“厚饷养兵”、“高薪养廉”,这也是他在军事上成功取胜的重要原因。
曾国藩认为,绿营兵腐败无能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兵饷太低,绿营步兵月饷银一两五钱,绿营的守兵月饷一两,绿营马兵月饷二两。这样的兵饷已不够维持五口之家食用,无法维持生计。
由此可见,挣的钱还不够自己日常开销,这样的状态下士兵怎么会有高昂的斗志呢?即使有力也不愿意全使了,战斗力自然下降。不论是为保家卫国还是其它原因从军的,不做无谓的牺牲,好好活着仍旧是自己的基本需求。
曾国藩在起始办团练的时候就规定口粮发放标准,操演日给予一钱;出征本省“土匪”,每日一钱四分;征外省“粤匪”,每日一钱五分,队长、哨长依次而加。养伤银上等三十两,中等二十两,下等十两,阵亡恤银六十两。
所以,湘军的军饷是相当优厚的,湘军士卒的月饷几乎是绿营兵月饷的三倍或三倍以上。连曾国藩本人也认为粮饷过于丰厚,湘军几乎人人足于财。
曾国藩厚饷养兵的原则使湘军士兵的兵饷除满足个人生活外,还可贴补家用,因此他们能够安心操练,提高战斗力。同时,将领的收入高就不会想再克扣兵饷,因此达到“养廉”的目的。曾国藩在奏疏中阐述了这一想法,“臣初定汀营饷项,稍示优裕,原冀月有赢余,以养将领之廉,而作军土之气。”
对于想从军的人来说,曾国藩如此厚饷养兵,自然“人人乐从湘军”。于是,当兵——卖命——发财成了湖南贫苦农民的第二职业,湘军也成为一支骁勇善战的武装。由此可见,曾国藩的一个计策就达到了提士气、养廉洁、增声望三个效果,这种一举三得的事情没有理由不坚持下去。
除了兵将,曾国藩幕府里还养了众多幕僚。武人给钱,文人给什么呢?
曾国藩的做法是:给名。在曾国藩多年的仕宦生涯里,他悟出一个道理:士兵和文人各有所需,要得人心就要满足他们不同的需求,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广收人才。
曾国藩从军之初,“不妄保举,不乱用钱,是以人心不附。”如1854年曾国藩带兵攻下武汉,“仅保三百人”,受奖人数仅占百分之三。由于自己的保举太少,让人感到升迁无望,有人为了个人前途就转投他人门下了。回顾往事,曾国藩亦甚感对不住李元度、甘晋等同自己患难与共的僚属,他们长期沉于下位,实与自己保举不力有关。对此,曾国藩随即改弦更张,在保举方面也不再像过去慎重了,而是大保幕僚。曾国藩的保举主要有汇保、特保、密保三种,它反映不同的情况、级别、待遇。湘军每攻占一城、夺回一地或打一胜仗,曾国藩就办一次汇保之案,于奖励作战有功人员的同时,也以劳绩奏保一部分办理粮台、文案、善后诸务的幕僚。
特保多以荐举人才的方式保奏。密保之案则专为立有大功或特别优异的人才个别办理,或专具密折,或夹带密片,如保奏左宗棠、沈葆桢、李鸿章之密折等。
汇保与特保皆属一般保案,人数较多,办理稍宽,只能保奏候补、候选,即用、简用之类,或仅保一官衔,且有时全准,有时议驳,或只批准一部分,所以用汇保之案开空头支票,就成为曾国藩乃至所有统兵将帅在战争期间鼓励士气的主要手段。
武人给钱,文人给名,这种办法虽然有激励之效,但容易滋生官场腐败,让人认为名利双收是用手段就可以获得的。反观现代,相似之举仍旧存在。
这虽不是一人之力就能改变的,但为官者本人应自省吾身,不为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