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因监管部门要求大幅度提高资产流动性,或大幅度提高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的风险权重,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企业应设置“持有至到期投资”账户对其进行核算,该账户下分别设置“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明细科目。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核算主要包括取得时、持有期间和处置时三部分内容。
1.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企业为购入债券而支付的价款可能等于债券的面值,也可能高于或低于债券的面值。债券购入价格等于债券的面值,称为按面值购入;债券购入价格高于债券面值,称为溢价购入;债券购入价格低于债券面值,称为折价购入。债券购入价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债券的票面利率和市场利率。若债券面值利息与市场利率相同,债券通常按面值购入;若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市场利率,债券通常溢价购入,溢价既是对债券发行企业以后多付利息的事先补偿,也是债券购入企业为以后多得利息而预先付出的代价;当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市场利率时,债券可折价购入,折价既是发行债券企业以后少付利息而预先付出的代价,也是债券购入企业以后少得利息收入的预先补偿。
无论债券是面值购入、溢价购入还是折价购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均应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与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企业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金额,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计提与调整的核算
企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实际购入成本入账后,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期计提或支付票面利息,对于购入的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债券投资,应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对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等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企业应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实际利息。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
3.持有至到期投资收回本息的核算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到期日由于债券的溢价和折价都已在债券的存续期内摊销完毕,因此,无论是按面值购入债券,还是溢价或折价购入债券,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情况下,其“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的余额为债券持有期内应取得的票面利息,在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情况下,“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的余额为零,“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的余额为零;到期收回本息或本金时,按债券本息合计或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各明细科目的账面余额,分别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4.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企业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按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各明细科目的账面余额,分别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期末计价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应当根据其账面价值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会计上应设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核算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该科目可按持有至到期投资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企业计提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的,应在原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的金额,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五、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重分类核算
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投资成本、溢折价、应计利息),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第三节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含义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为了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收取现金股利或利息、处置等业务,企业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损益”等科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借方登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成本、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等;贷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以及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结转的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贷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借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投资收益”科目核算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实现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贷方登记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实现的投资收益;借方登记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发生的投资损失。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账务处理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例]2008年1月10日,甲公司委托某证券公司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H上市公司股票100万股,并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该笔股票投资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金额为2.5万元。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①2008年1月10日,购买H上市公司股票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00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10000000
②支付相关交易费用时:
借:投资收益25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25000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现金股利和利息的核算
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对于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并计入投资收益。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五、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的账务处理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其初始入账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