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长期股权投资概述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含义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持有的包括对其子公司投资、对合营企业投资、对联营企业投资以及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者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设置“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按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应在该账户下分别设置“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明细账户。
二、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在投资取得时,应当按初始投资成本入账。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新编财务会计从入门到精通第五章投资[例5-1]甲公司2007年1月1日以某项固定资产为对价取得同一集团乙公司80%的股权。该项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为900000元,已提折旧为50000元,乙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900000元。假设甲公司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余额为300000元,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720000
累计折旧50000
资本公积130000
贷:固定资产900000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在购买日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生或承担的债务、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以及在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
[例5-2]甲公司2006年6月30日以银行存款500000元和某项无形资产为对价取得丙公司80%的股权(该合并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其中无形资产的原价为350000元,累计摊销为40000元,公允价值为335000元,乙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00000元。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835000
累计摊销4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0
无形资产350000
营业外收入25000
2.企业以其他方式获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5)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成本法,另一种是权益法。
1.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有两种情况。
一是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是指有权决定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具体表现为:
(1)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
(2)投资企业虽然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实质控制权,可以通过以下情形来判定:
①通过与其他投资者的协议,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
②根据章程或协议,投资企业有权控制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③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
④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
二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1)共同控制: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的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投资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业。
(2)重大影响: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当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或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此外,虽然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确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并享有相应的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投资企业可能通过该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政策的制定,从而达到对该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②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可以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可以为其自身利益而提出建议和意见,由此可以对该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③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有权力负责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活动,从而能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④依赖投资企业的技术资料。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依赖对方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从而表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⑤其他能足以证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第二节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
为了核算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应当设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等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借方登记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成本以及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计算的应分享的份额,贷方登记收回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或采用权益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及按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计算的应分担的份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二、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成本法是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累积净利润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具体处理时,应当分别按投资年度和以后年度处理:
1.投资年度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
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是由投资前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分配得来的,从而不能作为当期投资收益,而应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如果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部分是来自投资后被投资单位的盈余分配,则应作为投资企业投资年度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