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五年前李兴在九黎当差,一天晚上当值的时候,寻至九黎醉香楼附近,发现一黑衣身影从醉香楼翻墙而出,黑衣人应行色慌张,正巧迎面撞上李兴。当李兴觉得此人必然有事,便要捉拿其至府衙审讯,二人过了几招之后,李兴发现此人武艺绝佳,同时观此人面目清朗,乃是一十五六岁之少年,于心不忍之下便装作不敌放了此人离去。哪知第二天李兴便听说昭王府的小公子帝禹昨晚在醉香楼被人给打了,整个脸肿如猪头,联想起昨晚发生的事情,哪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不过帝禹素来名声不好,李兴并不打算将此事上报,反而对马子昂所作大加赞赏,江湖人自然要快意恩仇。
听了李兴所述,马子昂不禁冒出一身冷汗,当年九黎一时冲动,若不是李兴慈悲,险些身陷囹圄,于是对李兴再三道谢。
“既然相遇,即是有缘,你也不必喊我大人,若不嫌弃叫我一声李大哥便可。”
马子昂与李兴十分投缘,也不再客气,当下开口喊道:“李大哥!”
“这就对了,此间事了,你我兄弟二人一定要不醉不归。”
“好!只是李大哥,此次前来阳古多亏我一大哥照顾,而我这大哥功夫并不出众,李大哥可否帮小弟照看一番,也好教我报了这恩情。”
“噢?却不知是何人?”
“我这大哥名曰胡一彪,乃是胡家家主之子,正是那边一青袍之人。”马子昂朝着三少的方向看了一眼与李兴示意道。
“无妨!”李兴痛快答应。
“那就先行谢过李大哥!”
三日之后,也就是农历八月初五,本次招兵结束,巴蜀全境一百八十三县共招得义士四千九百二十一人,其中以阳古城最多,达到六百多人,而其余县城少者竟不足十人。此番征兵,报名之士并不算少,且前来之人多伴有武艺在身,奈何本次征兵所求甚高,淘汰之人十之有八。
这天辰时二刻,众人皆都聚集在功德广场之上,放眼望去,三少见到了不少面熟之人,有三少的大哥胡魁,四弟胡莽,彭家双骄之一的彭振坤,还有诸如许多其他显贵之家的年轻子弟。六百多人聚集在广场之上,等待着此次行程的安排,按照计划,今日他们就将赶完前线锦阳城。
约莫片刻,一个身着青铜铠甲之人缓缓来到一处高台之上,包括李兴在内的一众黑衣军士均跟随其左右分列两侧。青铜铠甲之人抬手示意众人安静,大声说道:“诸位义士,我乃本次征兵负责人定山,既然诸位选择从军,那么从即刻起,众位就是我华夏王朝的士兵。首先我要恭喜众位,你们的选择是正确的,好男儿自当纵横沙场报效国家。但是有句话我要提前讲明,既然你们成为了军人,那么以后你们的一切都要听从军队的安排,违者当斩,所有军士,自上而下,一视同仁!望诸位谨之慎之!”
“现在我最后问诸位一遍,有没有主动退出之人?”定山将军扫视一周,见众人皆默不作声。“好!既然不愿退出,那么诸位可愿随我征战沙场?”
“我等愿意追随将军!”众人皆尽答道。
“好!”定山满意地点了点头,“李兴!”
“属下在!”李兴从左右队列中向前一步。
“整理队伍,一刻钟后出发。”
“得令!”
锦阳城位于巴蜀西南部,周围多山峦峡谷,不似中原那般道路四通八达,这里的道路显得十分稀有,前往锦阳城的每一条官道都花费了巨大的人力、财力,若要经过巴蜀前往雷泽,则锦阳城定为必经之地。团结二年,当雷泽陷落之后,华夏军于巴蜀和幽都妖魔展开常年征战,后来战线北退至锦阳城一带,华夏军凭借锦阳城易守难攻的地理位置这才止住败退之势,使得战线不再北移。之后华夏军便屯兵于此,在历代统帅的带领下守住此城四十余年,因此锦阳城被称作华夏王朝西南地区的铁门关。
八月初八午时,马子昂一行终于抵达锦阳城。站在锦阳城前,入目便是一座残破的城池,四周城墙之上的石块坑坑洼洼,有明显修缮的痕迹。城墙之上士兵林立,手握长矛,身姿挺拔,并不时有一队队巡逻队伍经过,整个城池缭绕着一股坚毅肃杀之气,让人不由升起敬畏之感。
进城之后,马子昂等人随着安排来到城西军营,只见一簇簇帐篷已经搭建完毕,同时还有部分房舍,显然是为本次征得新兵而准备。
“诸位暂时先住在这里,等各地所有新兵到达之后会对阵营进行重新划分,这几日你们可以在城中走动,但是切记不要惹事,如若发现,严惩不贷!”接着李兴便组织安排分配营帐。
也许是因为李兴的特殊照顾,马子昂、三少、银面无名分在了同一营帐之中。
“贤弟,既然此间并无其他事情,你我二人到别处走动走动,如何?”将营帐之中收拾妥当后三少开口问马子昂。
“大哥所言正合我意,方才想到初来此地,正打算邀大哥一同见识一番。”
二人行至营帐门处,恰逢无名从别处归来,马子昂二人侧身让过,无名正要行去,却被三少叫住了身形。
三少一拱手说道:“无名兄!在下正要与我这位兄弟四处走动一番,不知无名兄可有时间,你我兄弟一起做个伴可好?”
无名似乎是在诧异三少的唐突,又或者是在思考,略微犹豫便应了下来。
三少见无名答应,心中大喜。马子昂的功夫已是少见,而无名却也不差分毫,以无名在测试之时展现出来的水平,三少可以肯定,此番应征新兵,难有无名之对手,由此二人相伴,三少已然喜上眉梢。
片刻,锦阳街头已然出现一黑、一青、一白三道人影,正是马子昂一行。相比于阳古城,锦阳显得萧瑟、落寞,街中商铺,七零八落,往来之人以军士为多,且大多脚步匆匆。但所谓患难见真情,生活在锦阳城中的百姓,相处之间多了几分相惜之意,对待军士更是发自内心的尊敬,若无这些军人,他们早就沦为幽都妖魔的口粮,经历过长年战争的洗礼,其中韵味却又远不是阳古可比。
三人行至城门处,却恰逢此时城门大开,一队人马自城门而入。该队人马约有千人,五人一列,军容整齐,只是所有士兵均都衣衫破烂,透过衣衫还可以看到身上的伤口,显然是刚刚经过一番大战。当先一人更甚,只见此人骑在一匹枣红色骏马之上,赤裸着上身,周身上下沾染着鲜血,只留一双清澈锐利的眼睛在外。
见是此人,街上的行人并未被其模样所惊惧,反而皆目露崇敬之色。
三少看得不由哑然,寻了附近一年轻小贩问道:“这位小哥,不知进城的这位是何人?我观此地百姓皆都对其目露崇敬,却又是为何?”
小贩听得有人询问,不由来了兴致:“我告诉你说,你问的这位正是李冕李将军!血矛想必你应该听说过吧?李将军正是这血矛军统帅,不仅武艺高强,还深受士兵爱戴,尤其是在这战场之上,每次斩杀妖魔必然要到全身沐浴敌军鲜血方止,我初次见到李将军如此模样之时,也曾惊恐于李将军,如今已然习以为常。你别看李将军全身沐浴鲜血十分凶悍,可其性情却十分温和,前些日子李将军到我这里添置东西,那模样与现在这般判若两人,看起来像个文弱书生,我差点没认出他来。不过李将军在军中却有一称号,被唤作大魔王,与其现在的模样倒是十分相配。”
“如此说你是见过这位李将军了?”
“自然见过,李将军常来我这里买东西,你若不信边上那些大哥都可以作证。”小贩见三少竟然怀疑自己的话,仿佛受到了侮辱,脸色变得通红辩解道。
“信!自然是信得!”见小贩如此反应三少略微诧异,暗道这小哥还是个急性子,“小哥说的是,我兄弟几人乃是初次抵达锦阳,今日幸逢李将军凯旋,这才忍不住相问,若有叨扰之处,还请小哥不必介怀。”
小哥见三少说的诚恳,这才觉着方才有些冲动,挠了挠头发,露出一幅尴尬之色:“无妨,无妨!小弟也是正巧闲来无聊与大哥多言几句。”
“那在下就先行告辞,它日若遇不解之事,再来向小哥讨教!”
“好说,好说!”小贩笑着答应,目送马子昂三人离去。
“大哥,这血矛你可曾听说过?为何那小贩提起血矛如此这般兴奋?”离开了小贩摊位之后马子昂问三少。
三少习惯性地用手抚了抚下巴,缓缓说道:“说起这血矛,那可是大有来头!这血矛乃是我华夏王朝军中最独特的三支军队之一,独立于一般军团之外,主要职责就是杀戮,其中士兵各个千挑万选,以一当百,只是碍于人数限制,少有出现在正面对决的战场之中。想不到难得一见的血矛竟然在这锦阳城中,可见锦阳这边的局势的确不容乐观。”
无名扫了三少一眼,心中对三少的说法大为赞同,通常之下,血矛只是做攻坚、偷袭以及特殊任务用,而如今血矛却自城外而归,并且多数之人都受了伤,可以想象血矛的敌人并不好对付。
无名紧了紧腰中佩剑,想到不久后就将面对血与火的战争,那一股长期压抑在骨子里的热血猛然间沸腾起来,十年磨一剑,未曾与人显,自待程鹏时,须臾剑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