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IFNα可诱导自身抗体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的产生:包括抗甲状腺抗体、抗核抗体和抗胰岛素抗体。多数情况下无明显临床表现,部分患者可出现甲状腺疾病(甲状腺功能减退或亢进)、糖尿病、血小板减少、银屑病、白斑、类风湿性关节炎和系统性红斑狼疮样综合证等,严重者应停药。
5.其他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肾脏损害(间质性肾炎、肾病综合证和急性肾衰竭等)、心血管并发症(心律失常、缺血性心脏病和心肌病等)、视网膜病变、听力下降和间质性肺炎等,发生上述反应时,应停止干扰素治疗。
(四)干扰素治疗的禁忌证
干扰素治疗的绝对禁忌证包括:妊娠、精神病史(如严重抑郁症)、未能控制的癫痫、未戒断的酗酒(吸毒者)、未经控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失代偿期肝硬化、有症状的心脏病、治疗前中性粒细胞计数<1.0×109/L和治疗前血小板计数<50×109/L。
干扰素治疗的相对禁忌证包括:甲状腺疾病、视网膜病、银屑病、既往抑郁症史、未控制的糖尿病、未控制的高血压、总胆红素>51μmol/L特别是以间接胆红素为主者。
十三、核苷(酸)类似物
(一)拉米夫定(lamivudine)
国内外随机对照临床试验表明,每日口服100mg可明显抑制HBVDNA水平,血清HBeAg转换率随治疗时间延长而提高;治疗前ALT水平较高者,一般HBeAg血清转换率也较高。长期治疗可以减轻炎症、降低肝纤维化和肝硬化的发生率。随机对照临床试验表明,本药可降低肝功能失代偿和HCC发生率。在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也能改善肝功能,延长生存期。国外研究结果显示,拉米夫定治疗儿童慢性乙型肝炎的疗效与成人相似,安全性良好。对乙型肝炎肝移植患者,移植前用拉米夫定,移植后,拉米夫定与HBIG联用,可明显降低肝移植后HBV再感染,并可减少HBIG剂量。
患者随用药时间的延长,发生病毒耐药变异的比例增高(患者在停用本药后,会出现HBVDNA和ALT水平升高,个别患者甚至可发生肝功能失代偿。我国SFDA批准其用于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二)阿德福韦酯(adefovirdipivoxil)
目前临床应用的阿德福韦酯是阿德福韦的前体,在体内水解为阿德福韦发挥抗病毒作用。阿德福韦酯是5‘-单磷酸脱氧阿糖腺苷的无环类似物。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表明,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口服阿德福韦酯可明显抑制HBVDNA复制,应用1、2、3年时的HBVDNA转阴率(<1000拷贝/ml)分别为28%、45%、56%,HBeAg血清转换率分别为12%、29%、43%。其耐药发生率分别为0%、1.6%、3.1%;治疗HBeAg阴性者1、2、3年的耐药发生率分别为0%、3.0%和5.9%~11%。本药对拉米夫定耐药变异的代偿期和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均有效。在较大剂量时有一定肾毒性,但每日10mg剂量对肾功能影响较小,每日10mg,治疗48~96周,约有2%~3%病人血清肌酐较基线值上升>0.5mg/dl(44.2μmol/L)。因此,对应用阿德福韦酯治疗者,应定期监测血清肌酐和血磷。
阿德福韦酯已获我国SFDA批准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其适应证为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本药尤其适合于需长期用药或已发生拉米夫定耐药者。
(三)恩替卡韦(entecavir)
恩替卡韦是环戊酰鸟苷类似物。Ⅱ/Ⅲ期临床研究表明,成人每日口服0.5mg能有效抑制HBVDNA复制,疗效优于拉米夫定;Ⅲ期临床研究表明,对发生YMDD变异者将剂量提高至每日1mg能有效抑制HBVDNA复制。治疗1年时的耐药发生率为5.8%,且只见于已发生YMDD变异者。该药在2005年3月已获美国FDA批准,在我国已完成Ⅲ期临床试验。
(四)应用核苷(酸)类似物治疗时的监测和随访
治疗前检查:①生化学指标包括ALT、AST、胆红素、白蛋白等;②病毒学标志包括HBeAg、抗-HBe和HBVDNA的基线状态或水平;③根据病情需要,检测血常规、血小板、磷酸肌酸激酶、血清肌酐等;④有条件的单位治疗前后各行1次肝穿刺检查。
治疗过程中应对相关指标定期监测和随访,以评价疗效和提高依从性:①生化学指标治疗开始后每月1次,连续3次,以后随病情改善可每3个月1次;②病毒学标志治疗开始后每3个月检测1次HBsAg、HBeAg、抗-HBe和HBVDNA;③根据病情需要,检测血常规、血小板、血清磷酸肌酸激酶、肌酐等指标。
治疗前HBeAg无论是阳性还是阴性,治疗1年时HBVDNA仍可检测到,或HBVDNA下降小于2个log10值者,应改用其他抗病毒药治疗(可先重叠用药1~3个月)。但对肝硬化或肝功能失代偿患者,不可轻易停药。
十四、免疫调节治疗
免疫调节治疗是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的重要手段之一,但目前尚缺乏乙型肝炎特异性免疫治疗方法。胸腺肽α1副作用小,使用安全,对于有抗病毒适应证,但不能耐受或不愿接受干扰素和核苷类似物治疗的患者,有条件可用胸腺肽α11.6mg,每周2次,皮下注射,疗程6个月(Ⅱ-3)。
十五、其它抗病毒药物及中药治疗
苦参素(氧化苦参碱)系我国学者从苦豆子中提取,其纯度>98%。已制成静脉和肌肉注射剂及口服制剂。我国的临床研究表明,本药具有改善肝脏生化学指标及一定的抗HBV作用。但其抗HBV的确切疗效尚需进一步扩大病例数,进行严格的多中心随机对照临床试验加以验证。
中医中药治疗慢性乙型肝炎在我国应用广泛,但多数药物缺乏随机对照研究,其抗病毒疗效尚需进一步确认。
十六、关于联合治疗
1.不推荐IFNα联合拉米夫定治疗HBeAg阳性或阴性慢性乙型肝炎(Ⅰ)。对IFNα、拉米夫定序贯治疗的效果尚需进一步研究(Ⅱ-2)。
2.不推荐拉米夫定联合阿德福韦酯治疗初治患者或未发生拉米夫定耐药突变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Ⅰ)。
3.有研究报道,拉米夫定和胸腺肽α1的联合治疗可提高持续应答率,但尚需进一步证实。
4.IFNα或拉米夫定与其他药物(包括中草药)联合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疗效也需进一步证实。
十七、抗病毒治疗的推荐意见
(一)慢性HBV携带者和非活动性HBsAg携带者
对慢性HBV携带者,应动员其作肝穿刺检查,如肝组织学有肝炎病变(≥G2或(和)≥S2),需用抗病毒治疗。如肝炎病变不明显或不愿做肝穿刺检查者,建议暂不进行治疗。对非活动性HBsAg携带者一般不需治疗。上述两类携带者均应每3~6个月进行生化学、病毒学、甲胎蛋白和影像学检查,一旦出现ALT≥2×ULN,可用IFNα或核苷(酸)类似物治疗(Ⅱ-2)。
(二)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对于HBVDNA定量≥1×105拷贝/ml,ALT水平2~10×ULN者,或ALT<2×ULN但肝活检显示G2和(或)S2以上病变者,应开始抗病毒治疗。可根据具体情况和患者的意愿,选用干扰素或核苷(酸)类似物治疗。对HBVDNA阳性但低于1×105拷贝/ml者,经监测病情3个月,HBVDNA仍未转阴,且ALT异常,则应抗病毒治疗(Ⅲ)。
1.IFNα500万IU(可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适当调整剂量),每周3次或隔日1次,皮下或肌肉内注射,一般疗程为6个月(Ⅰ),为提高疗效亦可延长疗程至1年或更长(Ⅱ)。应注意剂量及疗程的个体化。如治疗6个月无应答者,可改用其他抗病毒药物。
2.PegIFNα-2a180mg,每周1次,皮下注射,疗程1年(Ⅰ)。剂量应根据患者耐受性等因素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