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型肝炎的流行状况与预防措施
乙型肝炎是经血传播的危害严重的病毒性传染病。我国每年报告乙型肝炎新发病例数约50万,约占全国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人数的1/4。据调查,目前全国现有患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约2000万人,每年死于与乙型肝炎相关的肝病约28万人,其中50%为原发性肝细胞癌。
乙型肝炎全球的流行情况可分为三类:(1)低流行区: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2%,如北欧、英国、中欧、北美和澳大利亚等;(2)中流行区: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在2%~7%,如南欧、东欧、地中海地区、日本、西亚、南亚、前苏联等;(3)高流行区: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8%,如东南亚地区、非洲和我国。全球感染乙型肝炎病毒人数为20亿,我国为6.9亿;全球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携带者为3.5亿,我国为1.2亿;全球每年死于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引起疾病的人数为75万,我国为28万人,由此可见我国乙型肝炎流行的严重性。
乙型肝炎流行对人民健康危害严重,使社会经济负担沉重。部分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将发展为肝病、肝硬化患者,少部分慢性肝病患者还会转变为肝细胞癌。乙型肝炎不仅严重影响人体健康,而且给家庭、社会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我国每年用于肝炎和肝病的医疗、保健费用高达1000多亿元。乙型肝炎也是贫困地区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一个重要因素。另外,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在入托、入学、就业、婚姻等方面受到很大影响,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乙肝不仅是我国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而且也是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
乙型肝炎的传播途径主要包括母婴传播、医源性传播、性传播。唾液、乳汁等体液不会通过完整的皮肤和黏膜传播乙型肝炎病毒。没有证据表明乙型肝炎病毒可经过共餐、蚊子叮咬及日常生活的接触进行传播。
为了预防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我国采取了以下措施:
(1)新生儿普遍接种乙型肝炎疫苗。
(2)学龄前儿童及高危人群接种乙型肝炎疫苗。
(3)使用一次性或自毁式注射器。
(4)献血员筛查。
(5)加强健康教育,传播预防乙肝的知识。
其中,接种乙肝疫苗是预防乙型肝炎最经济、有效的措施。国产基因工程乙型肝炎疫苗于1995年问世,并逐步取代了血源乙肝疫苗的使用。基因工程乙肝疫苗更为安全有效,阻断母婴传播率为90%。根据现有观察资料显示,3针乙肝疫苗全程免疫后免疫持续时间至少可达15年以上。
(张新华)
乙型肝炎的预防
一、管理传染源
1.报告和登记:各级医务人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病毒性肝炎病例作传染病报告。急性病毒性肝炎应做病原学分型报告和统计;慢性病毒性肝炎病例一年只登记一次,一年复发跨两个年度者只在第一年登记。
2.隔离和消毒:乙型肝炎不定隔离日期,如需住院治疗,也不宜以HBsAg阴转或肝功能完全恢复正常为出院标准,只要病情稳定,可以出院,对恢复期HBsAg携带者应定期随访。乙型肝炎可住院或留家隔离治疗。病人隔离治疗后,对其居住和活动地区(家庭、宿舍及托幼机构等)应尽早进行终未消毒。基层卫生防疫机构应对肝炎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3.有关行业人员肝炎患者的管理:对饮食行业人员和保育员每年作一次健康体检,发现肝炎病例立即隔离治疗。急性肝炎患者痊愈后,半年内无明显临床症状和体征,肝功能持续正常,且肝炎病毒学传染性标志阴性者,可恢复原工作。慢性肝炎患者应调离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和保育工作。疑似肝炎病例在未确诊前,应暂时停止原工作。上述范围的新增人员在参加工作前,应进行健康体检,凡肝功能异常和(或)肝炎病毒学传染性标志阳性者,不得录用。
4.托幼机构儿童肝炎患者的管理:托幼机构发现急性病毒性肝炎病人后,除患儿隔离治疗外,应对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范围,根据调查后确定,一般以患儿所在班级为主,观察期间不办理入托手续。乙型肝炎观察期限现暂定为60天,对符合出院标准的肝炎患儿,尚需继续观察1个月,并需持医院出院证明方可回所。
5.献血员管理:献血员应在每次献血前进行体格检查,检测谷丙转氨酶(ALT)、HBsAg和抗-HCV,凡ALT异常和(或)HBsAg、抗-HCV阳性者不得献血。
6.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的管理: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是指HBsAg阳性,但无肝炎症状和体征,各项肝功能检查正常,经半年观察无变化者。对这类携带者不按现症肝炎病人处理,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和保育员工作外,可照常工作和学习,但要加强随访。携带者要注意个人卫生和经期卫生,以及行为卫生,防止自身唾液、血液和其他分泌物污染周围环境,传染他人。所用食具、修面用具、牙刷、盥洗用具应与健康人分开。
二、切断传播途径
1.提高个人卫生水平:利用黑板报、小报、电影、电视、广播等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各企业单位应创造条件,提供流动水,供洗手及洗餐具,养成食前便后洗手的良好习惯。
2.加强饮食、饮水、环境卫生管理:饮食行业(包括个体开业户)及集体食堂都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尤其要做好食具消毒。食堂餐厅应实行分餐制或公筷制。要加强生食水产品的卫生监督,加强对产地水域的卫生防护,防止粪便和生活污水的污染。要掌握当地病毒性肝炎流行和水域的污染情况,以及运输、销售过程中的卫生问题,一旦发现有污染可能,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于短时期内供应大量贝类水生动物时应留样以便查考。要加强水源保护,严防饮用水被粪便污染,对甲型和戊型肝炎流行区的井水、缸水、涝坝水,须供应开水,学生自带水杯。要做好环境卫生及粪便无害化处理。医疗单位中的粪便及污水须经消毒处理后,方能排入下水道。废弃物应及时焚毁。
3.加强托幼卫生:托幼机构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对食品及便器的消毒制度,儿童实行一人一巾一杯制,认真执行晨检或午检制。对全托单位还应注意尿布消毒,使用的玩具每班组应严格分开。发现肝炎患儿,应立即隔离并及时报告有关防疫部门,对所在班进行消毒及医学观察。
4.各服务行业的公用茶具、面巾和理发、刮脸、修脚用具,均应做好消毒处理。
5.防止医源性传播: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应加强消毒防护措施。各种医疗及预防注射(包括皮试、卡介苗接种等)应实行一人一针一管,各种医疗器械及用具应实行一人一用一消毒(如采血针、针灸针、手木器械、划痕针、探针、各种内窥镜以及口腔科钻头等)。尤其应严格对带血污染物的消毒处理。对透析病房,应加强卫生管理。对确诊及疑似病毒性肝炎病例进行医疗和预防注射时,要求使用一次性注射器。
6.各级综合医院建立肝炎专科门诊,并积极创造条件建立肝炎病房,有关医务人员应相对固定。肝炎门诊及病房的病案、用具应单独使用,各种诊治手段应单独行施。
7.阻断母婴传播:妇产科医务人员应向HBsAg阳性的育龄妇女,广泛宣传防止将乙型肝炎传染其婴儿及其他人群的注意事项。应将HBsAg列入产前常规检查项目.对HBsAg阳性孕妇,应设专床分娩,产房所有器械要严格消毒。乳头有损伤的HBsAg阳性产妇应暂停哺乳。对HBsAg阳性的孕妇所生婴儿,用乙肝疫苗预防;HBsAg及HBeAg双项阳性母亲所生婴儿,应用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和乙型肝炎疫苗加以阻断,方法及剂量参考有关规定。对其他所有新生儿于出生24小时内注射乙型肝炎疫苗。
8.加强血液制品的管理:血和生物制品单位应按卫生部(82)卫防字第35号《关于加强生物制品和血液制品管理的规定(试行)》的要求,生产和供应血液制品和含人体成分的生物制品,尤其要做好生物制品的HBsAg检测工作,阳性者不得出售和使用。
三、易感人群的保护
1.乙型肝炎疫苗:主要用于阻断母婴传播和新生儿预防及其他高危人群。应根据《全国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实施方案》对学龄前和学龄儿童进行接种。
2.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母婴传播的阻断,可与乙型肝炎疫苗联合使用。此外,还可用于意外事故的被动免疫。
四、病毒性肝炎消毒方法
乙肝病毒的母婴传播及预防
我国是乙型肝炎高发地区,被乙肝病毒感染的人群高达10%左右。根据临床观察,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和e抗原阳性的妇女怀孕,所生婴儿乙肝病毒的感染率可达88.1%,其中5%是在子宫内受到乙肝病毒感染,其余大多数是在围产期吸入母血、羊水或阴道分泌物受到感染。单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所生婴儿乙肝病毒的感染率为38%。人群中约有40%HBsAg阳性者是因母婴传播而引起的。而且婴儿一旦感染乙肝病毒,他们中85%~90%会发展成慢性带乙肝病毒状态,其中25%于成年后将死于肝硬化和肝癌。
我国乙肝病毒感染率甚高,估计有1.2亿人乙肝病毒感染,男女性稍有差别,其中约有近6千万女性,这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一到一半涉及到生育问题。所以这是个大问题,要十分重视。生儿育女,牵涉到婚姻美满、家庭幸福,甚至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对于无症状,肝功能正常的HBsAg阳性的育龄妇女,不能生育是不现实的。但又必须考虑到她们后代的健康,防止感染病毒,否则会造成终身遗憾。因此,要选择受孕时机,做好预防工作,尽量避免乙肝病毒传播。夫妻两人作一次全面体检,抽血查肝功能和“两对半”。检测它们,可以看出身体是否感染乙肝病毒,有无传染性或抵抗力,等等。乙肝病毒通过性生活传播,如果感染,也可通过精液传播给未来的孩子。为了避免这种传染,如果肝功能正常,“两对半”全为阴性,必须注射乙肝疫苗,使体内产生抗体,获得对乙肝病毒的免疫,你就不会将乙肝病毒传播给孩子了。
如果是单纯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是所谓“小三阳”,即HBsAg、乙肝e抗体、乙肝核心抗体三项指标阳性,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阴性,说明体内病毒处于稳定状态。据国内一些专家观察,这类带毒者虽可终身携带,却不影响正常生活,可以怀孕。如果是“大三阳”,即HBsAg、乙肝e抗原、乙肝核心抗体三项指标阳性,加上HBVDNA阳性,说明有明显传染性,也可能伴有肝细胞损伤。经研究证实,孕妇HBsAg、乙肝e抗原同时阳性,几乎100%可传染新生儿,且大多成为慢性携带者。这时,最好休息治疗,待乙肝病毒e抗原、HBVDNA转阴后再怀孕为好。此外,肝炎的急性期和肝炎后肝硬化不能怀孕生育,慢性乙型肝炎也不宜怀孕,这是为了母亲健康,同时也避免怀孕后将病毒传染给胎儿。
阻断乙肝病毒的母婴传播是非常重要的,这对于保证下一代的健康有重要意义。因此,怎样保证这些乙肝病人或病毒携带者的家庭生下健康的宝宝一直是医学界探讨的问题。乙肝病毒的垂直传播是经过胎盘或分娩过程中将病毒传染给胎儿或新生儿的,因此,预防和阻断病毒的传播非常重要。运用乙肝免疫球蛋白+乙肝疫苗的双重阻断可使“阳性”母亲放心地生育宝宝,阻断率可达80%~97%。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与一般免疫球蛋白不同,它是专门针对“乙肝”病毒的保护性抗体,可以在血液及细胞中,或在黏膜表面与侵入胎儿体内的乙肝病毒起中和作用,并逐渐清除,使其无法进入肝细胞内生长繁殖,保护率达90~95%。
早在70~80年代,发达国家就已应用乙肝免疫球蛋白阻断乙肝病毒的母婴传播,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使人群中乙肝病毒携带者大为减少。我国自80年代起,临床上也已应用乙肝免疫球蛋白,为乙肝母亲生育解决了后顾之忧。
据临床研究,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妇从怀孕20周起多次肌注乙肝免疫球蛋白,新生儿出生时乙肝表面抗原均未检出阳性,其机理是怀孕20周起胎盘有主动从母体转输IgG抗体给胎儿的功能。所以,携带乙肝病毒的妇女如怀孕,可从怀孕三个月起,每月注射1支乙肝免疫球蛋白,可使胎儿受到有效保护。对于已经怀孕接近临产的妇女,如果发现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则新生儿在诞生24小时内立即注射乙肝疫苗,剂量加倍,再于一个月后和六个月后作加强注射,对新生儿的保护率可达86.65%。如果在出生后立即及生后一个月在注射乙肝疫苗的同时注射1支乙肝免疫球蛋白,则保护率可高达97.13%。再加上母亲又从怀孕三个月起,每月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则对子女的保护效果更好。但目前比较通用的方法是:怀孕第七、八、九三个月时分别注射一次乙肝免疫球蛋白,并在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加双倍乙肝疫苗,可阻断母婴垂直传播。
综合目前全国阻断乙肝病毒母婴传播常采取的方法和原则,列为以下几条:
1.夫妻若有处于乙肝急性期、慢性肝炎活动期等病毒复制期时,女方不宜怀孕,应经治疗至肝功能正常,最好HBsAg转阴后方可怀孕。
2.如夫妻双方有一方为乙肝病人或病毒携带者,另一方应注射乙肝疫苗,且产生抗体后,女方才能怀孕。
3.如孕妇为病毒携带者,应在怀孕第七、八、九三个月时分别注射一次乙肝免疫球蛋白,且婴儿出生后24小时内应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加双倍乙肝疫苗,可阻断母婴垂直传播。
4.若孕妇为病毒复制期,则应考虑采取剖腹产方式分娩。因国内外研究表明,剖腹产比自然分娩在分娩过程中婴儿感染率要低,且不宜给婴儿哺乳,应采取人工喂养方法,以减少婴儿感染机会。
5.若孕妇为乙肝急性期或慢性活动期,肝功能已不正常,应考虑终止妊娠,待治愈后再要孩子。因此,患有乙肝的夫妻要想生一个健康的宝宝,一定要到检测结果准确、可靠的医疗单位进行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及医生的建议再选择何时要孩子。
(侯学涛)
儿童乙型肝炎的感染、预防和治疗
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是世界范围的健康问题。儿童时期感染,易发展成为慢性HBV感染,并在以后可能发展成肝硬化和肝细胞癌。阻断儿童时期的感染,将显著影响慢性HBV感染的流行及其不良后果的发生。深入了解儿童与成人在HBV感染的流行病学、自然史、临床特征、治疗的适应证、免疫预防等方面的差异,对不断改进儿童慢性HBV感染的治疗及预防新发感染十分重要。
一、HBV感染在儿童中的流行和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