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也像开矿一样,沙里淘金。
——赵树理
对读书而言,凡是有助于读书效果的习惯,就叫做好习惯,凡是有碍于读书效果的习惯,就叫做不良习惯。坏习惯一旦养成之后,个人即使自己知道那不是良好的习惯,可是也不容易改正。例如,有些孩子读书时念出声音,他虽自知不是好习惯,自己也知道出声念书会影响阅读速度,可是很难自制。像这种习惯可能是小时候父母要他朗读养成的,长大后只能将声音压低,但不能完全革除,从而影响读书的效果。
曾有一个实验,调查了178位学生,要他们以不记名方式,自由列举有碍读书效果的不良习惯。由调查统计的数字看,大多数学生,把自己的读书不良习惯归属于以下几种:读书时姿势不良,胡思乱想,边吃边读,一边读书、一边看电视或听音乐等等。
读书的一些坏习惯对孩子的读书效果有很大的负面影响,那么,怎样才能革除这些不良习惯呢?按心理学的原理,改变既有习惯,主要有以下四种方法。
(1)惩戒法
惩戒法是教育上最常用的方法,是一种强迫性的制止法,只要习惯性的反应出现,即施以惩罚,惩罚可由别人实施,也可由自己执行。惩戒法并非革除不良习惯的好方法。因为惩戒时常伴随产生痛苦情绪,即使对旧习惯暂时发生制止作用,也可能因痛苦的情绪反应与惩罚时使用的刺激之间产生联结学习,形成新的不良习惯。
(2)耗尽法
这是训练动物常用的方法,是一种颇不仁慈的方法。例如驯服野马即用此法。野马多有野性,有人骑上去即跳跃奔腾不受指使。如善骑者跃上马背,任其跳跃,决不放弃。甚至鞭策有加,使它不得休息。最后野性发完,体力耗尽,终会俯首帖耳任人指挥。再如,强迫有吸烟习惯的学生连续不停吸烟5支、10支,直到吸醉恶心呕吐为止。此种纯属外制的办法,对改变习惯不易产生持久效果,且行之不当难免产生不良副作用,破坏感情,甚至形成不正常的情绪反应。
(3)代替法
这是以良好习惯代替不良习惯的方法,也是最适当的一种方法。此法系根据前述同一时间一心不能二用的原理,企图在引发旧习惯的刺激情境下,先设法引起另一种新反应(好习惯),使旧的习惯反应受到压抑而没有机会出现。多次练习之后,旧习惯因没有机会练习而逐渐淡化,新习惯慢慢因练习增多而加强,最后终使新习惯取代了旧习惯。这办法正像看电视一样。每次只能选看一台节目,要想消除固定于甲台的旧习惯,只有改选乙台节目来代替。
欲使代替法行之有效,须符合两个原则:一是在原刺激情况下不容有旧习惯出现的机会,二是使新习惯与原刺激之间的联结得到强化作用。例如,个人有读书听音乐的习惯:一心既不能作二用,音乐的旋律一定对书本的注意产生干扰。采用代替法时,就可先不让任何音响设备在读书现场出现,使自己在不可能听到音乐的情况下只好转注心思于书本。这时候自己不妨许下一点心愿,要求自己读书效果达到某种程度,就容许自己欣赏一点音乐。如此将爱好的东西作为奖励自己改变习惯的报酬,对新习惯的建立也就无形中予以强化了。
(4)改变环境法
这是最简易也是最常用的一种方法。此法对姿势不良、边读边吃、兼顾杂务等读书不良习惯的革除效果明显。躺卧的方式读书,是因为有可躺可卧的地方,边吃边读的习惯,是因为有东西可吃,兼顾杂务是因为杂务就在身边。因此,改变环境,把原因消除,习惯性的反应自然不会出现。凡是自觉性不够的孩子,最好不要在寝室、卧房、沙发上等地方读书。读书的最好环境还是图书馆。在图书馆里读书,除了可以避免上述不良习惯之外,还可以得到两种心理上的副产品:一是因大家读书的气氛,使你觉得不能不读书。因为在你周围的人都在读书,不读书显得己不如人,别人上进,而自己却在浪费时间。另一是由于书形成的气氛,使你觉得不能不读书,因为处身在成千上万本书籍中间,你会感到自己的学问渺小,读过的书太少,好书当前不去读它,显然辜负那些好书。
不过,改变读书习惯,是一种知易行难的事。无论采用何种方法,要使其行之有效,还须注意遵守以下三个原则:
(1)每次只选一个习惯做重点改变。改变成功之后,再改第二个。如此,实施起来较易成功,而且也可因成功增加自己的信心。
(2)先从最容易改变者入手。对牢不可破的老习惯,改变起来常是虎头蛇尾,难竟全功。与其劳而无功的半途而废,不如暂时留置,先从易改者入手。等到有了经验和信心,再来对付它也不迟。
(3)了解欲遮则不达的道理。革除不良习惯时,宜采微效渐进策略。习惯不是一天养成的,自然也不可能一夜之间就把它革除净尽。只要觉得方法行之有效,就继续进行。读书应如滴水穿石,切忌一曝十寒的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