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持续提升人力资源的国际竞争力,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的多样化需求,必须建设一个充分反映现代教育特点、契合现代产业发展需求和符合本国实际的终身教育体系。职业教育在这一过程中具有其他教育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因此职业教育必须使所有受教育者具备终身学习的基础和能力,要为人的终身学习奠定基础,要在教会学生一技之长之外也奠定其理论基础、技术知识基础和学习能力的基础。
(二)转变发展方式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职业教育提出了双重要求:一方面职业教育要转变自身的发展方式,另一方面职业教育要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人才支撑。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做好“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为主题,紧紧扣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职业教育要适应国家需求、产业需求和人才市场需求变化,必须加快转变自身发展方式。推进这一转变的历史使命是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核心任务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转变职业教育发展方式的基本内涵:一是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由注重规模扩大,向强化内涵、提高质量转变,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着力提升支撑国家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能力;二是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由中等、高等职业教育衔接不够,向促进各类职业教育统筹管理、系统衔接和协调发展转变,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社会多样化学习需求和多元化人才需求的能力;三是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由主要依靠政府及其教育部门主导推进,向依靠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协同推进转变,有效凝聚各方共识、动员全社会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共同发展职业教育,增强其发展生机与活力。
(三)健全办学机制
《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当务之急是要准确理解办学机制的内在要求。比如,“政府主导什么、怎么主导?”“行业指导什么、怎么指导?”“企业参与什么、怎么参与?”,这些问题既需要理论探索,更需要实践创新,需要理清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一是要加强政府主导。各级政府要在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整合、政策制定、制度建设、标准规范、督导监管、依法治教等方面发挥宏观管理、综合协调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中关于“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省级政府对区域内各级职业教育统筹,促进省域内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支持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
二是要强化行业指导。行业最了解产业发展的技术前沿、市场运作的内在规律、企业用人的实际需求。行业和企业是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主体力量。加强行业指导是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改革的重要途径,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各地要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提供条件,支持行业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特别是支持行业在“教学指导、实习指导、教材指导、评价指导、规划指导、教师队伍指导、人才需求指导、专业布局指导”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努力将行业部门、行业组织、行业专家作为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的依靠力量、指导学校教学改革的重要力量、推进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的中坚力量、实施学校科学管理的推动力量。
三是要推进大中企业参与。要充分发挥高等职业院校,尤其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优势,加强与国家122户国有大企业、省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合作。对于已形成覆盖全国产业链的国有、民营、股份制企业,要制定和实施合作推进计划,鼓励其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密切开展校企合作,努力做到所有中高职国家示范学校、国家重点学校都有大中型企业参与学校建设、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和教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毕业生就业指导等。
四是要深化校企合作内涵。强化鼓励校企合作的政策、制度和机制建设,推进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促进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根据当地和本校实际,大胆探索校企合作的实现方式,可分别实行“引企入校”、“办校进厂”、“企业办校”、“校办企业”、“订单培养”、“顶岗实习”、“半工半读”、“学徒培养”等多样化的校企合作模式。重点支持政府、行业组织、示范学校和覆盖行业的企业牵头举办行业型、区域型职业教育集团,探索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利益链”、“产业链”和“教学链”融合,努力使集团化办学成为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有效实现形式。
(四)创新培养模式
树立做中学、学中做的教学理念,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彻底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方式,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开放性。探索校企合作的多种实现形式,鼓励校企共建职业学校、共建实训基地、共办急需专业,共同培养教师,共同开发教材,共建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委托培养、订单培养。积极营造工学结合和实践教学环境,推进“产业文化进教育,工业文化进校园,企业文化进课堂”。
创新顶岗实习形式,根据学生特点、专业类型和教学规律,采取工学交替、分段培养等方式,科学安排职业学校学生的实训教学和顶岗实习。完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有条件地区要支持学校和企业实行招工与招生一体化,特别是针对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中小企业,推动现代学徒制广泛实施。
(五)建立国家制度
今后一个时期,要围绕《职业教育法》修订,充分挖掘和深入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的制度建设经验,将成功案例上升为国家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来保障职业教育的科学发展。职业教育国家制度建设的重要领域包括:建立职业教育支撑产业发展制度,切实把职业教育作为产业发展的基础和重要内容。
健全职业教育管理制度,强化职业教育公益性质,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在制度建设、经费投入、管理监督、信息服务等方面的相应责任和分工。建立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制度,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和行业专家指导职业教育的作用。完善职业教育企业参与制度,鼓励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建设现代职业学校制度,进一步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探索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学校制度创新。
改革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在终身教育理念指导下,改革中高职招生制度,重点建设技能型人才继续升学或继续学习的考试制度,重点突出技能考核。完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和学生资助制度,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建立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依法强化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健全就业准入制度,继续加大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力度。
(六)完善质量标准
由注重规模扩张向注重质量提高转变,是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的阶段性任务。要求我们把提高质量作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离不开教学、师资、专业、管理、建设等领域各项具体标准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