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赶紧凑近自行车,将钥匙递了过来,从车子的大梁下面。她在车子的那边,急急地关注着我的一举一动,不知该干点什么。
我试了几下,钥匙没错,可以转动,锁却不开,锁柱拉不动。破锁,被撬开过N次了,早有了打不开的历史。
她干吗不找修锁的呢。邮局门口不远处就是补鞋、配钥匙的地摊儿。配钥匙的男人正歪着脖子看过来。
她立刻明白了我的意思,说:我没带钱,人家不给开。声音细细的甜甜的,那语气就像是邻家的女孩。这是她说的唯一的一句话,我什么也没有说。
再看那配钥匙的男人,一脸的奸相。
我认真观察、分析……有办法了。我转到她所在一边,她即心领神会地跑到另一边,像一只灵巧的猫咪。我一手拧着钥匙,一手拉动锁栓,很别扭,还是打不开。她伸手过来拧钥匙,我避开了她的手,配合默契,都没有发生肌肤之触。双手虽然有力,那锁还是纹丝不动。我的手疼了,汗也流了下来。我真怀疑她是怎么锁上的。
看来蛮力不解决问题,得想个有效的办法。我经过仔细观察,发现那把破锁根本不是用钥匙打开的。而应该是从旁边那道曾经被撬开过的缝隙,伸进东西去,把里面的机关直接拨开,锁就自己开了。
这就需要两个工具,找个什么东西可以把锁从那道缝隙撑开呢?
我从腰上摘下我的钥匙,用一把最宽大的钥匙,平行插人破锁曾被撬开过的缝隙,用力慢慢转动,使钥匙垂直于那道缝隙时,缝隙张开了一道较宽的缝,我看到了里面的机关,一个卡扣。我拿过她的钥匙,轻轻地从张开的缝中探进去,将那个卡扣往上一挑,机关瞬间松开。她再次伸手拉动锁栓,锁咯咯吱吱地开了,车轮自动旋转了半圈。
她笑了,一对甜甜的酒窝,很明显。
我匆匆扫过她的脸,她很清秀,眼睛弯弯真像月亮,少年之心怦然加速。我赶紧移开目光,不好意思再去攫取那美丽。哎,认识她就好了,真希望能听到她说什么,却不好意思傻等。
她掏出了手帕,瞒过自行车递过来。
我没去接她的手帕,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起身将她的钥匙还给她,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转身,大踏步地走了。我的胸脯挺得高高的,刻意不回头,仿佛只有这样才显得自己具备男子汉的大气。我没听见她说什么,那个年代还不兴说谢谢。
其实,我心里多希望她会和我顺路,即使不顺路,她也该装作顺路就是了。她一下子就可以追上我,她也许会捎我一程。我仿佛听到了自行车轮胎磨擦地面的声音,沙沙地辗了过来。我故意不回头,却用眼的余光扫视我的身后,什么也没有。我走了很长一段路,实在架不住了,回头去看。
恰此时,女孩本来是向这望过来的,刚刚转过身去、转回头去,蹬开自行车支架,骗了上去,走了。虽然是一辆笨重的破自行车,她依然骑得很优雅,流线的身腰,长长的秀腿,轻松地蹬着车子,沿着胜利街向西,拐个弯不见了。刚才她一直蹲着,没看出她的身形,竟然是如此纤细。她为什么不再回头啊!嘿,多想了。
一脸奸相的人正在乜斜我。
管他呢,我甩甩头,一路小跑回了宿舍,习惯性地摸钥匙开门,忽然,我愣住了:钥匙还插在她自行车上哪。钥匙丢得干净利落,哪儿找去?再见到人家还不一定能认出来,那笑脸也恍如梦境,穿什么衣服,没注意。钥匙可以另配,可惜了钥匙扣,一个生日吉祥物,刚在校门口买的,刻着我的生日和性格特点等,还没有喜欢够呢。
要毕业了,最后为母校做点什么,我去传达室打扫卫生。门卫让我帮他将招领的失物分类。呵,这么多的失物,五花八门什么都有。招领牌的最上方挂着串钥匙,凭感觉我认出了,那是我的。虽然已经落了灰尘,钥匙也生了锈。
门卫瞪大了眼睛:这钥匙是你的?真是你的?啊!你太不像话了,两三年了,你的钥匙丢了两三年了!你竟然硬是不来找啊,你太不像话了!你知道吗,我在外面告示了无数次,你为什么不来找?你的钥匙是一个女孩捡到的。哦,不是,是你帮人家开锁落下的,对不?嗯,你太不像话。你可知道,人家那个女孩来了多少次?当时几乎每个礼拜天都来啊,人家看见你戴的那个校徽了。就来找,就在这里等。我都感动了啊,我够难过啊,多好的一个……一个姑娘。你这小子,钥匙丢了不找,你太不像话了。她是卫校的,好像是82级的,几班我记不清了,名字她一直没有说。去年毕业走了,临走还来问有没有找到你,最后她拿走了钥
匙扣,留作纪念。她说上面的日期和她的生日是同一天。
12 然想起了谁
怎么又换头像了?
——好玩。你看到那个正面的?
好像有点娃娃脸。
——那就是我啦
朦朦胧胧,很委婉。
——发个高清的给你看?
不要了吧,我已经看到了美丽。
——是啊,不过是照片而已,网上漂亮的多了去了。
网上的似乎都整过容,我想看到真实的美丽,素颜。
——我从来不化妆
太好了
——不会化妆。我也觉得素颜比化妆更好看。
天生丽质,自信自如。看来读书颇多。
——不多,喜欢小说,诗歌。
读过什么书,看我是否也读过。
——不敢班门弄斧。
俗了吧。
——读了很多书,还是喜欢小说和诗歌,喜欢席慕容,仓央嘉措也喜欢。
共识。“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那里,不增不减。”
——这种爱,特别让人动容。
我最喜欢“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
——我喜欢“来我怀里,就让我住进你心里。”
我们的差别,你喜欢“到你怀里,心里”。
——嗯,哈。
我感动“在你手里”。
——我还年轻,不能光牵手啊。
有深意。在心里等,对我太奢侈。
——有的人等不来,却又舍不得忘记。
可是我还是感动“在手里”。即使是年轻的我,能在“手里”已经够奢侈了。
也许,这是男女的差别。
——在他手里,不如在他心里。
能在一个人的心里,十分了不起,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你想起了谁?
(时间在慢慢地过去,咔哒,咔哒……我想来想去,居然没有一个人可想,妻就在旁边,还需要想吗?其他的真没有人可想,难道这是我的悲哀,居然没有个人可想。)哈,我……,我被你问住了。我真的没想起谁,我今生似乎再没有谁可想。多么好的话题,我却没有答案。
——(对方没有回话)
这么好的话题,你却没了电。
——(第二天)实在对不起,昨晚一不小心跌倒了,一个跟头摔进梦里了。
13 芳儿
一个老故事,一段旧感情。
从小学到高中,在班里还是最小,不仅年龄小,人也长得小。最不爱劳动,什么都不会干,也干不好。班里不讲学习,讲劳动。学校的农场在白沙河,离学校五华里远,每遇劳动,就犯愁。
那次送粪,用小推车往农场运土杂肥。自愿结对,俩人一组一推一拉,强壮的推车,软弱的拉车。可是我不会推小推车,拉,拉不动,和我结对,权且带我没有男生和女生一对的,那时大家封建着呢。同学走了,只剩下了我,孤零零一个人,被抛弃了,哭都没有地方啊。能哭得出来吗!
“天亮,来,给我拉车子吧!”是芳在喊我,她已经装了满满一车子土杂肥等在路上。我差点感动哭了,赶紧跑过去,栓绳子就拉,卖力地拉啊拉。她在后面笑了:“不要那么拼命,这样不行,你一会就没劲了。”
她说得真难,很快我就没了力气,在前面成了累赘,走得慢了,身后的小推车前拱就会“啃”我的脚后跟。他停了下来:“看来你真的不会干活。”他把我拉车用的绳子收了过去,我还没弄明白他要干什么,他却已经把绳子缠绕到小推车上了;“你跟着走就行了。”
她自己一个人推,让我跟着走?我没听错吧。
这,多不好意思啊,哪有这样的事儿啊。我跟在后面非常不自在,却仍然跟不上芳的脚步,她推着车子走得飞快。
平时男女生都不来往,话都很少说。芳是劳动委员,我是普通学生,这是距离;她比我大,我比她小,又是一个距离;她是班里最漂亮的女生,现在叫班花,这是那些大男人们的整体评价。这更是一个不小的差距;这些差距综合起来,我与芳相隔甚远,没有任何来往,我都不记得是否曾经与芳说过话,可是她为什么帮我呢?以前,我没仔细看过芳,今天才近距离地认识了她。她个子并不高,也不是很壮实,看不出她竟然这么能干。
她打着一双赤脚,推车走得很快。赤脚板碾得马路上的沙子“嚓嚓”作响,两条刷子辫,来回甩打着。我很想对她说:“幸亏你”,可是,始终没有说出口。
把土杂肥送到农场后,空车返回时,原来推车的则坐在小推车上,由原来拉车的同学推着,这是体弱的同学对强壮的同学的一份感激与报答。男同学,女同学都是这样,规矩。可是,到了我和芳这儿,这规矩就变了。我想推那小推车,甚至也想推着芳,让她能够在上面休息一会儿,也算是感激她的不嫌弃我。可是,她根本就不让我推空车子,她说我走得慢,还是她推吧。这来来回回都是她一人干啊。
那些大个子男同学,推车拉车都很厉害,一个推车,另一个坐车,很是惬意,得意洋洋地追过我们,见我像一个跟屁虫一样跟在芳的后面,便向我伸舌头、扮鬼脸。弄得我离芳老远,不敢紧跟其后。芳见我不自在的样子,笑了。过了一会儿,芳放慢了脚步说:“来,我推着你吧!”我一听,羞得我差点摔进路边的小沟里,赶紧离她再远点。芳笑了笑停下了脚步,把小推车竖立起来,一只脚踏在地上,另一只脚则轻轻地蹭着那只脚。我不敢看她的脸,只能去看她的脚。芳的脚,比我们男孩的脚小巧,皮肤细腻而白皙,看上去软绵绵的。看着高低不平的路和乱七八糟的小石子,看她的脚朴朴实实地踏在上面,比我穿着鞋还踏实,她走得既快又稳。我好生奇怪了,那么一双看起来娇嫩的女生的小脚,“咚咚”地踏在石子上,居然不痛。
空车的时候,她走得稍慢,也许是稍事休息,也许是在等我。哪,相比推着肥料的时候,她走得飞快,也许顾不得等我了吧。
“嘿,想什么呀?这么慢,来吧,我推着你。”芳说道。
吓我一跳,我只顾看她的脚了。我稳了一下神,说:“别,让同学们看见。”
芳说:“同学们全都在前面走了,后面已经没有人了。”
不行,这样也不行。我哪里敢让她推着我,我也不敢说要推着她,我简直成了一个扭捏的小嫚儿。
她只好在前面推着小推车走,并且提醒我加快脚步,不能被同学们落下。
劳动完了后,男同学没少糗我,但是他们是怎么糗我的,我都忘记了,也无心在意。我自己很清楚,劳动,咱就是不中用啊。要说,你们就说去吧。
第二年夏天,麦收,同学们到白沙河收割小麦。一听到要割小麦,我就吓坏了。虽然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可是一个老小,一个惯孩儿,根本就不会割麦子。任务是均等的,每人六行。看着这六行小麦,我的心在颤抖,身子在颤抖。学校有的是人,地是人工翻的,细致而又深邃,肥料全部是绰绰有余的有机肥,小麦长得那个密实啊,那个粗壮、结实啊。一定难割得很,愁了!
没办法,硬着头皮,割吧。我落在最后,很突出的最后。不能干的单干,能干的人家还结伙,互帮互助。最能干的很快就割完了,兴高采烈地跑到旁边的河里玩水去了。河里的人越来越多,笑声越来越大,歌声越来越嘹亮。玩够水的人返校了,就连班里最懦弱的女生也割完了。整个农场静悄悄地,最后只剩下了我。太阳可是越来越热啊,似是无情地喷着火,无风地烤着我。我深深地埋下头,汗水灌进眼里,混合着灰土,痛得眼睛睁不开。咬牙挣扎着,拼命拽动手中的镰刀,什么时候才能割完呀!我压抑着情绪,坚持,麻木地坚持。
忽然我听到了声音,是麦秆爆裂的声音,是脚踩暴麦秆骨节的声音。我顺声看过去,是一双女孩子的赤脚,我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是芳的一双白皙的赤脚。蓝色裤子挽到小腿肚子上,黄色上衣,仿军装的,手里提一把镰刀。是她,芳,她来干吗?她是来帮我的吧?是的,她蹲了下来,和我肩并肩。我的心“蹭”就跳到嗓子眼了,血压迅速升高——激动啊,救星啊。如果是现在,我想我会拥她而泣。但当时我只是手足无措,更加不会割了。我闻到一股来自她身上的汗香,是女孩子特有的香,我感到更热了,是没法忍受的那种热。我赶紧拼命地拉动镰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