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乙酉,给事中孔颖达封曲阜县男,与太宗论《论语》。《旧唐书·孔颖达传》:“贞观初,封曲阜县男,转给事中。时太宗初即位,留心庶政,颖达数进忠言,益见亲待。太宗尝问曰:‘《论语》云:“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何谓也?’颖达对曰:‘圣人设教,欲人谦光。己虽有能,不自矜大,仍就不能之人求访能事。己之才艺虽多,犹以为少,仍就寡少之人更求所益。己之虽有,其状若无。己之虽实,其容若虚。非唯匹庶,帝王之德,亦当如此。夫帝王内蕴神明,外须玄默,使深不可测,度不可知。《易》称“以蒙养正,以明夷莅众”,若其位居尊极,炫耀聪明,以才凌人,饰非拒谏,则上下情隔,君臣道乖。自古灭亡,莫不由此也。’太宗深善其对。”依《通鉴》于此年。
房玄龄监修国史,太宗语之曰:“《汉书》载《子虚》、《上林》赋,浮华无用。其上书论事,词理切直者,朕从与不从,皆载之。”
李玄道卒。《旧唐书·李玄道传》:“三年,表请致仕,加银青光禄大夫,以禄归第,寻卒。”
诏以房玄龄、魏征总监,以令狐德棻、岑文本、李百药、姚思廉等修周、齐、梁、陈、隋五代史。
姚思廉受诏撰梁、陈二史。《旧唐书·姚思廉传》:“三年,又受诏与秘书监魏征同撰梁、陈二史。思廉又采谢炅等诸家梁史续成父书,并推究陈事,删益博综顾野王所修旧史,撰成《梁书》五十卷、《陈书》三十卷。魏征虽裁其总论,其编次笔削,皆思廉之功也,赐彩绢五百段,加通直散骑常侍。”
孔颖达、许敬宗预修隋史。《隋书·宋本原跋》:“贞观三年,续诏秘书监魏征修《隋史》,左仆射房乔总监。征又奏于中书省置秘书内省,令前中书侍郎颜师古、给事中孔颖达、著作郎许敬宗撰《隋史》。”
杜如晦为高孝基树神道碑,病,解职。《旧唐书·杜如晦传》:“如晦以高孝基有知人之鉴,为其树神道碑以纪其德。其年冬,遇疾,表请解职,许之,禄赐特依旧。太宗深忧其疾,频遣使存问,名医上药,相望于道。”
于志宁加授散骑常侍。《旧唐书·于志宁传》:“贞观三年,累迁中书侍郎。太宗命贵臣内殿宴,怪不见志宁,或奏曰:‘敕召三品已上,志宁非三品,所以不来。’太宗特令预宴,即加授散骑常侍,行太子左庶子。累封黎阳县公。”
唐太宗贞观四年(630)
三月甲申,蔡国公杜如晦薨。《旧唐书·杜如晦传》:“四年,疾笃,令皇太子就第临问,上亲幸其宅,抚之流涕,赐物千段;及其未终,见子拜官,遂超迁其子左千牛构为尚舍奉御。寻薨,年四十六。太宗哭之甚恸,废朝三日,赠司空,徙封莱国公,谥曰成。太宗手诏著作郎虞世南曰:‘朕与如晦,君臣义重。不幸奄从物化,追念勋旧,痛悼于怀。卿体吾此意,为制碑文也。’太宗后因食瓜而美,怆然悼之,遂辍食之半,遣使奠于灵座。又尝赐房玄龄黄银带,顾谓玄龄曰:‘昔如晦与公同心辅朕,今日所赐,唯独见公。’因泫然流涕。又曰:‘朕闻黄银多为鬼神所畏。’命取黄金带遣玄龄亲送于灵所。其后太宗忽梦见如晦若平生,及晓,以告玄龄,言之歔欷,令送御馔以祭焉。”
虞世南为著作郎。太宗手诏令世南为杜如晦撰碑文,赵明诚《金石录》卷二二谓碑文乃欧阳询所书。
房玄龄转尚书左仆射,封魏国公。《旧唐书·房玄龄传》:“……代长孙无忌为尚书左仆射,改封魏国公,监修国史。既任总百司,虔恭夙夜,尽心竭节,不欲一物失所。闻人有善,若己有之。明达吏事,饰以文学,审定法令,意在宽平。不以求备取人,不以己长格物,随能收叙,无隔卑贱。论者称为良相焉。或时以事被谴,则累日朝堂,稽颡请罪,悚惧踧,若无所容。”
前中书侍郎颜师古受诏考定五经。
孔颖达加员外散骑常侍,行太子中允(据《孔颖达碑》)。
唐太宗贞观五年(631)
三月甲申,杜如晦祭日,太宗遣尚宫至第慰问其妻子,其国官府佐并不之罢。终始恩遇,未之有焉。
唐太宗贞观六年(632)
春正月,太宗将幸九成宫,姚思廉进谏。《旧唐书·姚思廉传》:“思廉以籓邸之旧,深被礼遇,政有得失,常遣密奏之,思廉亦直言无隐。太宗将幸九成宫,思廉谏曰:‘离宫游幸,秦皇、汉武之事,固非尧、舜、禹、汤之所为也。’言甚切至。太宗谕曰:‘朕有气疾,热便顿剧,固非情好游赏也。’因赐帛五十匹。”依《通鉴》系于此年。
虞世南除秘书少监。《旧唐书·虞世南传》:“时世南年已衰老,抗表乞骸骨,诏不许。迁太子右庶子,固辞不拜,除秘书少监。上《圣德论》,辞多不载。”
刘孝孙迁著作佐郎、吴王友。《旧唐书·刘孝孙传》:“贞观六年,迁著作佐郎、吴王友。尝采历代文集,为王撰《古今类序诗苑》四十卷。十五年,迁本府谘议参军。”按,贞观间为吴王者有二人:李元轨,武德八年由蜀王徙封吴王,贞观十年徙封霍王,垂拱四年,坐与越王贞连谋起兵,徙黔州,道死;李恪,贞观十年亦由蜀王封吴王,永徽四年因房遗爱案赐死。此所谓吴王,当是李元轨。元轨,高祖第十四子,少多才艺,经学文雅,曾为魏征所推重。《旧唐书高祖二十二子传》:“元轨前后为刺史,至州,唯闭阁读书,吏事责成于长史、司马,谨慎自守,与物无忤,为人不妄。”可见其嗜书,孝孙为其撰《诗苑》,由来有自。新、旧《唐书》谓孝孙贞观六年为吴王友,十五年迁本府(吴王府)谘议参军,误,当为霍王府谘议参军。《古今类序诗苑》四十卷,《新唐书艺文四》作《古今类聚诗苑》三十卷。
孔颖达累除国子司业。
唐太宗贞观七年(633)
冬十一月,颁行颜师古新定五经。
约在此年,褚亮、虞世南等制《七德舞》歌辞。《新唐书·礼乐十一》:“后令魏征与员外散骑常侍褚亮、员外散骑常侍虞世南、太子右庶子李百药更制歌辞,名曰《七德舞》。”
虞世南迁秘书监。《旧唐书·虞世南传》:“七年,转秘书监,赐爵永兴县子。太宗重其博识,每机务之隙,引之谈论,共观经史。世南虽容貌懦曌,若不胜衣,而志性抗烈,每论及古先帝王为政得失,必存规讽,多所补益。太宗尝谓侍臣曰:‘朕因暇日,与虞世南商略古今,有一言之失,未尝不怅恨,其恳诚若此,朕用嘉焉。群臣皆若世南,天下何忧不理!’”
于志宁为太子左庶子,孔颖达为右庶子兼国子司业。以规谏太子有功,并受金帛。
孔颖达迁太子右庶子,仍兼国子司业。
诏赠薛收定州刺史。
唐太宗贞观八年(634)
虞世南谏太宗。《旧唐书·虞世南传》:“八年,陇右山崩,大蛇屡见,山东及江淮多大水。太宗以问世南,对曰:‘春秋时山崩,晋侯召伯宗而问焉,对曰:“国主山川,故山川崩竭,君为之不举,降服、乘缦、彻乐、出次、祝币以礼焉。”梁山,晋所主也,晋侯从之,故得无害。汉文帝元年,齐、楚地二十九山同日崩,水大出,令郡国无来贡献,施惠于天下,远近欢洽,亦不为灾。后汉灵帝时,青蛇见御座。晋惠帝时,大蛇长三百步,见齐地,经市入朝。案蛇宜在草野,而入市朝,所以可为怪耳。今蛇见山泽,盖深山大泽必有龙蛇,亦不足怪也。又山东足雨,虽则其常,然阴淫过久,恐有冤狱,宜省系囚,庶几或当天意。且妖不胜德,唯修德可以销变。’太宗以为然,因遣使者赈恤饥馁,申理狱讼,多所原宥。后有星孛于虚、危,历于氐,百余日乃灭。太宗谓群臣曰:‘天见彗星,是何妖也?’世南曰:‘昔齐景公时有彗星见,公问晏婴,对曰:“穿池沼畏不深,起台榭畏不高,行刑罚畏不重,是以天见彗为公诫耳。”景公惧而修德,后十六日而星没。臣闻“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若德义不修,虽获麟凤,终是无补;但政事无阙,虽有灾星,何损于时?然愿陛下勿以功高古人而自矜伐,勿以太平渐久而自骄怠,慎终如始,彗星虽见,未足为忧。’太宗敛容谓曰:‘吾之抚国,良无景公之过。但吾才弱冠举义兵,年二十四平天下,未三十而居大位,自谓三代以降,拨乱之主,莫臻于此。重以薛举之骁雄,宋金刚之鸷猛,窦建德跨河北,王世充据洛阳,当此之时,足为勍敌,皆为我所擒。及逢家难,复决意安社稷,遂登九五,降服北夷,吾颇有自矜之意,以轻天下之士,此吾之罪也。上天见变,良为是乎?秦始皇平六国,隋炀帝富四海,既骄且逸,一朝而败,吾亦何得自骄也。言念于此,不觉惕焉震惧。’四月,康国献狮子,诏世南为之赋,命编之东观,辞多不载。”
许敬宗累除著作郎,兼修国史,迁中书舍人。
唐太宗贞观九年(635)
秋七月辛亥,房玄龄、于志宁等议立七庙。《通鉴》卷一九四:“辛亥,诏:“国初草创,宗庙之制未备,今将迁祔,宜令礼官详议。”谏议大夫硃子奢请立三昭三穆而虚太祖之位。于是增修太庙,祔弘农府君及高祖并旧神主四为六室。房玄龄等议以凉武昭王为始祖。左庶子于志宁议以为武昭王非王业所因,不可为始祖;上从之。”
姚思廉拜散骑常侍,赐爵丰城县男。
褚亮进授员外散骑常侍、封阳翟县男,拜通直散骑常侍、学士如故。
夏月庚子,太上皇崩于垂拱殿。冬十月庚寅,葬于献陵。
虞世南谏厚葬高祖。《旧唐书·虞世南传》:“后高祖崩,有诏山陵制度,准汉长陵故事,务从隆厚。程限既促,功役劳弊。世南上封事谏曰……书奏不报。世南又上疏曰:‘汉家即位之初,便营陵墓,近者十余岁,远者五十年方始成就。今以数月之间而造数十年之事,其于人力,亦已劳矣。又汉家大郡五十万户,即目人众未及往时,而功役与之一等,此臣所以致疑也。’时公卿又上奏请遵遗诏,务从节俭,因下其事付所司详议,于是制度颇有减省焉。”
房玄龄护高祖山陵制度,以功加开府仪同三司。
唐太宗贞观十年(636)
正月壬子,魏征奏上所修《隋书》。
春二月,以荆王元景等为诸州都督。魏王泰为相州都督,不之官。太宗以泰好文学,特命于其府别置文学馆,听自引召学士。
盖文达迁谏议大夫,兼弘文馆学士。
房玄龄以微谴罢,复位。《纲鉴易知录》:“夏六月……皇后长孙氏……疾笃,与上诀,时房玄龄以谴归第,后曰……乃召玄龄使复其位。”
许敬宗贬洪州都督府司马。《旧唐书·本传》:“……文德皇后崩,百官缞绖。率更令欧阳询状貌丑异,众或指之,敬宗见而大笑,为御史所劾,左授洪州都督府司马。”
孔颖达与魏征等奉诏修《隋书》。书成,加散骑常侍行右庶子兼国子司业,封如故。
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
六月,诏封世封刺史。房玄龄以本官为宋州刺史,改封梁国公。
姚思廉卒。《旧唐书·姚思廉传》:“十一年卒。太宗深悼惜之,废朝一日,赠太常卿,谥曰康,赐葬地于昭陵。”
房玄龄等受诏定律令。
房玄龄等请以孔子为先圣,颜回配飨。
冬十月,猎洛阳苑。
孔颖达撰《孝经义疏》。《旧唐书·孔颖达传》:“十一年,又与朝贤修定《五礼》,所有疑滞,咸谘决之。书成,进爵为子,赐物三百段。庶人承乾令撰《孝经义疏》,颖达因文见意,更广规讽之道,学者称之。太宗以颖达在东宫数有匡谏,与左庶子于志宁各赐黄金一斤、绢百匹。”
唐太宗贞观十二年(638)
夏五月壬申,永兴公虞世南卒。《旧唐书·虞世南传》:“(贞观)十二年,又表请致仕,优制许之,仍授银青光禄大夫、弘文馆学士,禄赐防阁,并同京官职事。寻卒,年八十一。太宗举哀于别次,哭之甚恸。赐东园秘器,陪葬昭陵,赠礼部尚书,谥曰文懿。手敕魏王泰曰:‘虞世南于我,犹一体也。拾遗补阙,无日暂忘,实当代名臣,人伦准的。吾有小失,必犯颜而谏之。今其云亡,石渠、东观之中,无复人矣,痛惜岂可言耶!’未几,太宗为诗一篇,追述往古兴亡之道,既而叹曰:‘钟子期死,伯牙不复鼓琴。朕之此诗,将何以示?’令起居郎褚遂良诣其灵帐读讫焚之,冀世南神识感悟。后数岁,太宗夜梦见之,有若平生。翌日,下制曰:‘礼部尚书、永兴文懿公虞世南,德行淳备,文为辞宗,夙夜尽心,志在忠益。奄从物化,倏移岁序,昨因夜梦,忽睹其人,兼进谠言,有如平生之日。追怀遗美,良增悲叹。宜资冥助,申朕思旧之情,可于其家为设五百僧斋,并为造天尊像一区。’又敕图其形于凌烟阁。有集三十卷,令褚亮为之序。”世南谏君有犯无隐,太宗尝称其德行、忠直、博学、文辞、书翰五绝。
孔颖达拜国子祭酒,仍侍讲东宫,撰《五经正义》。《旧唐书·孔颖达传》:“先是,与颜师古、司马才章、王恭、王琰等诸儒受诏撰定《五经》义训,凡一百八十卷,名曰《五经正义》。太宗下诏曰:‘卿等博综古今,义理该洽,考前儒之异说,符圣人之幽旨,实为不朽。’付国子监施行,赐颖达物三百段。”
苏勖任魏王府司马,劝李泰修《括地志》。《旧唐书·濮王泰传》:“(贞观)十二年,司马苏勖以自古名王多引宾客,以著述为美,劝泰奏请撰《括地志》。泰遂奏引著作郎萧德言、秘书郎顾胤、记室参军蒋亚卿、功曹参军谢偃等就府修撰。”至贞观十五年成书。苏勖不知所出,尚高祖女南昌公主、拜驸马都尉(新、旧《唐书·苏干传》谓勖尚南康公主)。
唐太宗贞观十三年(639)
正月戊午,房玄龄加太子少师。《旧唐书·房玄龄传》:“十三年,加太子少师,玄龄频表请解仆射,诏报曰:‘夫选贤之义,无私为本;奉上之道,当仁是贵。列代所以弘风,通贤所以协德。公忠肃恭懿,明允笃诚。草昧霸图,绸缪帝道。仪刑黄阁,庶政惟和;辅翼春宫,望实斯著。而忘彼大体,徇兹小节,虽恭教谕之职,乃辞机衡之务,岂所谓弼予一人,共安四海者也?’玄龄遂以本官就职。时皇太子将行拜礼,备仪以待之,玄龄深自卑损,不敢修谒,遂归于家。有识者莫不重其崇让。”
二月,于志宁、马周等谏停世封刺史。庚子,诏许之。
房玄龄以度支系天下利害,求人未得,乃自领之。
魏征、房玄龄对太宗问。《新唐书·房玄龄传》:“帝尝问:‘创业、守文孰难?’玄龄曰:‘方时草昧,群雄竞逐,攻破乃降,战胜乃克,创业则难。’魏征曰:‘王者之兴,必乘衰乱,覆昏暴,殆天授人与者。既得天下,则安于骄逸。人欲静,徭役毒之;世方敝,裒刻穷之。国繇此衰,则守文为难。’帝曰:‘玄龄从我定天下,冒百死,遇一生,见创业之难。徵与我安天下,畏富贵则骄,骄则怠,怠则亡,见守文之不为易。然创业之不易,既往矣;守文之难,方与公等慎之。’”
盖文达除国子司业。俄拜蜀王师,以王有罪,坐免。蜀王,当即太宗第六子愔,《旧唐书·蜀王愔传》:“(贞观)十三年,赐实封八百户,除岐州刺史。愔常非理殴击所部县令,又畋猎无度,数为非法。太宗怒曰:‘禽兽调伏,可以驯扰于人;铁石镌炼,可为方圆之器。至如愔者,曾不如禽兽铁石乎!’乃削封邑及国官之半,贬为虢州刺史。”
于志宁撰《谏苑》以规谏太子。《旧唐书·于志宁传》:“太宗因谓志宁曰:‘古者太子既生,士负之,即置辅弼。昔成王幼小,周、召为师傅,日闻正道,习以成性。今皇太子既幼少,卿当辅之以正道,无使邪僻开其心。勉之无怠,当称所委,官赏可不次而得也。’志宁以承乾数亏礼度,志在匡救,撰《谏苑》二十卷讽之。太宗大悦,赐黄金十斤、绢三百匹。”
唐太宗贞观十四年(640)
春二月,太宗幸国子监观释奠,命孔颖达讲《孝经》。既毕,颖达上《释奠颂》,手诏褒美。
太宗兴学,以师说多门,章句繁杂,命孔颖达与诸儒定《五经》疏,谓之《正义》,令学者习之。
孔颖达答太子乳母。《旧唐书·孔颖达传》:“后承乾不循法度,颖达每犯颜进谏。承乾乳母遂安夫人谓曰:‘太子成长,何宜屡致面折?’颖达对曰:‘蒙国厚恩,死无所恨。’谏诤逾切,承乾不能纳。”
于志宁兼太子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