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者生存
--HerbertSpencer《生物学原理》
1
盖世英雄琴七弦死了,这个消息也不知道是谁传出来的,一阵风似的吹遍了刀光剑影的江湖。有人说他驾了舟出了海,去寻找传说中的神龙王了;也有人说他化身为神秘保镖,去保护某一位风口浪尖的王爷;甚至更有传言,他早起晨练顺带着看日出,不料鸿运当头遇上了仙人,就脚底生风追随而去…版本不一,反正结果是一样的: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世上再也没有琴大侠。
不管是他死了也好,隐退也罢,对于江湖混日子的流浪汉来说无疑是件好事,因为在他们的江湖道路上少了一座不可翻越的大山,距离自己的人生目标又近了一步。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这么认为,至少他唯一的女儿不会这么想。
我叫琴悠,琴大侠唯一的血脉。爹爹失踪那年我才两岁,一个人世未知的小女孩,如果拿爹爹与糖果来让我选择的话,我毫无疑问向糖果爬去。爹爹的外号很响,也许是那柄宝剑的名头很响,叫做轩辕剑。后来我才明白这并非精通马屁的江湖恶棍胡乱吹捧,爹爹身在江湖地位极高,是江渚屿十七路都统领,离武林盟主只差一步之遥。
当年推举武林盟主时,爹爹急流勇退,和我娘回江渚屿楼台得月宫快活去了。而当时最有实力的竞争对手是蓝鲸帮帮主蓝大鲸,后来玩笑似的成为我的舅舅。我娘蓝姬是蓝鲸帮唯一的女长老,也是江湖中不二的女侠,爹爹的退出与此有莫大的关系。这让那些自诩为侠士侠客的墙头草们有了难得一致的选择,投了蓝大鲸的全票,同时爹爹也赢得一片好评。爹爹善于做老好人,一生(也就是出道三年的时间)赢得名誉无数,甚至老盟主在世还给他颁发奖状,以彰显他的英雄事迹。其实要这么多名誉有个屁用,还不如一个武林盟主来得直接,其实我想极力劝阻他退回江渚屿的,武林盟主不是每个江湖侠士的最高追求吗?爹爹放弃即将到手的权力和地位,这让我感到很忿怒,竟然被我娘的美色迷住了!唯一可笑的是,爹爹和我娘之前没见过几次面,那时根本没有我啊。
最让那些假仁假义的大侠们痛恨的是轩辕剑也跟着爹爹一起消失了。由此,腥风血雨的江湖正式拉开了序幕。
2
又是一个仲夏的季节,太阳火辣辣的像一个大火球,好似不住地往下坠,天气更加闷热了。人们褪尽衣衫仍然不能抵挡酷暑,时而从喉咙里咕噜几声低低的咒骂,老天好像感受到了人类的不满,连忙送来阵阵小风,以安抚人们的怒气。热闷的风夹杂着混浊的气息迎面扑来,热烘烘的像是冬天里靠近了火炉子,微风过后,没有降下一丝温度。天热也就罢了,何必还有该死的吸血蚊呢?我讨厌夏季。
翠霞峰的南山脚下,是宽愈百丈的清水河。河水清清,如一块透明的玉。在岸边或者小舟上不怎么努力也能看到河水里生得花哨的绡彩鱼,年幼的我总喜欢跳下水嬉戏地追逐它们,偶尔装一下死引得叔叔手忙脚乱不知如果是好,每当他把我从河底打捞上来时,送给他的只有我坏坏的笑声。而这种恶作剧的代价是他命令似的禁止我在清水河里洗澡,但倔强的我一如既往地畅游在清水河里,依旧是自由自在地在水下翻着水花追逐着绡彩鱼。和往常唯一不同的是我回家后面临着叔叔的震怒,然后是罚跪至深夜。后来长大了些,再也没有去清水河里游泳过,因为它的水真的很清澈。
叔叔的禁令是有原因的,他想要我去报仇,害怕我会早早的死去,那么琴家一百多口的血债就没有交代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说等我长大了再去做我该做的事。虽然这是我托辞,却字字属实。没有人见到过一个呀呀学语的小丫头提着匕首去报仇的,我这幼小的身板也不够敌人一剑戳的。
叔叔姓琴单名一个臻字,身为江湖中最厉害的剑客琴七弦的胞弟,竟然玩笑似的不通武艺,不免成为游侠散客茶前饭后的笑料。
叔叔自幼身子弱,又见不得血光,平日里贯注于修身养性,将个人目标定为富甲天下。从此四处奔走,鞋破百双,又在商坛里唇枪舌剑的杀来杀去。终于有一天,他站在江渚屿的最东端,那是大地的尽头,传说中的天涯海角,太阳升起的地方,而他的身后是一座灿灿的金山。
爹爹的不幸,成就了我的不幸,而我的不幸,成为所有亲人的恶梦。我娘为了把我安全地送到蓝鲸帮,自己却永眠于衡玉之巅的雁返湖。送到蓝鲸帮又如何,天下第一帮加上一个武林盟主,能敌得过整个江湖吗?他们早已习惯了轩辕剑是琴七弦的佩剑,如今他不在了,是该拿出来的时候了。
他们每个人都像发了疯,昔日的胆怯、不甘与懦弱化为双目熊熊烈火。为了得到轩辕剑他们已失去本性,剑只有一把,虽然他们自知拿不到,也要做出最大的努力去争取。即使能看上一眼,倾刻即死,他们也心甘情愿。
围攻蓝鲸帮,江湖彻底乱了。武林浩劫,千年罕遇,武林好手尽折于此,而蓝鲸帮也险些成为历史的名词。
最终,我还是有惊无险的被蓝鲸右使陆离和六大护法护送到了江北琴家。此事需从当年说起。
3
琴臻接到密报,从商会匆匆潜回家中,不及入堂,推开一扇镂空雕花扉门,直接扑身进去。沿着幽静的鹅卵石铺就的花径,一路迂回蜿蜒至青红飞翠的假山而止。他定了定神,抹去额头上密密细汗,在突兀的怪石前调匀了呼吸。他按住一块生满绿苔的石头轻轻一扭,只听咯嚓一声,整座山体好像有了生命,如老蚌一样张开了两半坚硬的壳。假山裂出一道缝隙,琴臻侧了身闪了进去。
“老爷。”里面探出了一支火把,照亮了延伸向下的暗青色石梯。橘黄的灯光也照亮了琴臻苍白的脸,滚豆大的汗珠闪着小小的火把,从这苍白疲惫的面容滴下来,他用长袖蘸了蘸,下面已经灯火通明了。伴着滴水的哒哒声,一串脚步随着暗道曲折杂乱远去,良久,戛然而止。琴臻停了下来,慌恐震惊的表情爬上了苍白若冰雪的脸庞,他看到了我。一个襁褓上染满鲜血的女婴,殷红的血迹如盛开的血玫瑰。女婴安静的躺着,没有哭喊,没有惧意,甚至连指头也没有动一下。他突然害怕起来,好似感觉到那婴儿冰冷的躯体一般。他猛地扑了上去,抢起血玫瑰般拥簇的襁褓,悲声地唤道:“阿悠!”
这个女婴就是我琴悠,琴七弦琴大侠唯一的女儿,眼前这位身着百两银子的绸缎锦绣花团袍的琴臻唯一的侄女。这几个月来被人粗暴抱着抛来抛去,大部分时间都在刀剑、长枪、毒镖下渡过,那才是真正的刀尖下舔血的生活。一路上睡不好更吃不好,真难想象一群执剑的男人啃着骨头看着哇哇大哭的我一筹莫展的样子。如今宁静片刻,我见机会难得,(两岁大的小屁孩知道什么是机会吗?)便沉沉睡去,以至于被某人误认为死掉了。我极不情愿地睁眼一看,不认识,立即大哭起来。
那人一看是个活物,表情极为丰富,由悲转惊,转喜,再转狂喜。他一激动紧紧地揽我入怀,好像是自己的心头肉似的。这下可苦了我,若不是几个月来被人虐待惯了,估计这一下足以让我追随我娘去了。好一阵子,他才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终于不舍地把我交给一个肥胖丫头,转眼向另一个浑身是血的男子。只见那人衣服破旧不堪,底色深蓝如大海一样的颜色,那是蓝鲸帮独有的服饰。身上的伤多得令人心惊心痛,像是刚从刀山上滚下来一样,而每一处伤都是精心包扎过的,绕着伤处缠上好几匝,一层赶着一层犹如脚夫缠就的千层浪,十分干净利落。洁白的绷带浸着鲜红的血,星星点点如滴血的蔷薇。
那人盘腿调息,身板挺得笔直,努力做出一副精明能干又执著坚忍的模样。这也难掩他奔波于命的疲惫神色,稍微零乱的长发下隐藏着闪光的双目,如夜空中明亮的星辰。琴臻也不多说,拱手道了声:“多谢。”
那人挣扎着站起来,皱了皱眉头,显然是伤病困扰着他,应一声叨扰,蹒跚向洞外走去。琴臻看他伤得极重,出去多半没有半条生路,便劝说他暂居在此,等过了时日,伤势大好再离开不迟。
“多谢琴先生的美意了,我的任务已经完成,该去我应该去的地方了,”那人那人淡笑着,在火光中喷着氤氲的水汽,忽又顿了顿接着道,“而且…海蜇子和荼蘼林的人已经追来了。”
琴臻本想挽留的,但想到追兵已至,最终会找到他的,自己也会受到牵连,那时候琴家就要血流成河了。他承认自己的私心,但是没有办法,总要有人用鲜血和生命去换的。他也想留住那些人的性命,可钱不是万能的,他也不是救世主。他一挥手,一个仆人恭敬地捧来釉着黑漆的木箱,打开来,整间密室充满了金黄的光。
“这些你拿去吧,若留得性命,隐居起来,娶妻生子过平常人的生活吧。”琴臻指着发光的黄金游说。
“琴先生乃世外之人,怎知我辈之心?”那人忽而冷笑道,习惯地抬头仰望湛蓝明净的天空,目光深邃而寂寥,虽然在地下并看不到。
“我的心,已死在了雁返湖。”这是蓝衣人离开的最后一句话,没有人听得懂,冥冥之中觉得该发生的终究会发生。
4
蓝衣人走后,一切依旧,没有杀手,更没有人流血,平静得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可这也并非子无虚有,唯一有力的证据是琴家多了一个三小姐。我很快反客为主,把此视为自己家一样,对那些丫头仆人们呼来喝去,尤其喜欢欺负四小姐琴晰。
姆妈很不喜欢我这个“外人”,爹爹即叔叔琴臻倒视我为掌上明珠,宠爱有加。其实只要爹爹喜欢我就行了,因为这个家的财富全是他的。他也总是给我很多钱,我全用来买儿童玩具和零嘴上,然后再去霸占小妹阿晰的玩具。她小我一岁,自然争不过我,就扁扁嘴哭着向姆妈告状。我则机灵地躲在爹爹羽翼之下,完全忽略姆妈喷火的眼神。后来阿晰成了杀手,杀了很多人。而我只是一个抱着假剑到处流浪的笨丫头,我就很明智的不再招惹她,惟恐她哪一天不高兴了捅给我一剑,我岂死得冤枉?
我在江北琴家平静地生活了四年,与纸碎金迷的生活挥手告别,同时永别的还有姆妈,一个哥哥,二个姐姐,琴家上下三十多个仆人丫头。
那一夜,月亮血红血红的好似刚从血海里爬出来,这是琴家的劫,躲是躲不掉的。装伴得五花八门的豪侠们终于把沾满鲜血的魔爪伸向琴臻,这个可怜得不懂任何武艺的叔叔。恶魔们对手无寸铁的琴家上下开始无情的屠戮。行侠仗义的面孔终被撕破,狰狞狠毒的笑声比嗜血的魔鬼还要可怕,像杀猪一样一刀一刀地割下琴家的脑袋,眉头都不曾皱过一下。二姐琴虹忽地从杀手中挣脱,痛哭着斥责琴臻不配做她父亲,又大骂那些自诩为大侠的猎杀者,比恶狼狠比蛇蝎毒,最后洒泪奔向燃着熊熊烈火的残屋。所有人都被震撼了,他们不敢相信这些话竟出自一个年仅八岁的小女孩之口。琴臻仰天叹息,两行清泪无声滑落:“我看到了兄长的影子。”
下面骚动起来,好像在争执着什么。我当时只模糊地记住一句:没有轩辕剑,也不能留活口。然后自动分为两拨人马打了起来,混乱中一个独眉老头子从人堆里杀出,抱住小妹阿晰飞走了,只抛下一句冰冷如铁的话:拿轩辕剑换她性命。琴家的人都要死光死绝了,难道琴臻还会在乎幼女的性命?显然那人也想到这一点,又折了回来补充道:“她不会死得那么痛快。”
琴臻依然冷漠着,望着那弯滴血的月,变得异常平静,苍白的脸上几乎看不出任何表情。他却轻巧的吐出几枚重愈千斤的文字:“剑,没有,唯有有此头。”
屋中再度陷入混战,只听有人叫嚷道:“奶奶的,要剑有个屁用!他能帮你多占几亩田,多建几处房,还是多娶几个婆娘,多生几个娃?我不要了,这里有白花花的银子,黄灿灿的金子,谁还稀罕那把破剑?”
屋外的人像是顿时省悟了,大骂着害自己辛苦大半辈子的轩辕剑,还不如抢些金银珠宝回家去过小日子直接。所有人抛下了手中的刀剑,又与屋中的人争夺扭打在一起,好像把叔叔和我遗忘了。
5
叔叔带着我开始没命地逃亡,买了匹快马,飞似的逃跑了。两边的屋舍迅速被抛在身后,不知逃了多久,屋舍不见了,两边都是叫不上名字的树,再后来变成了利剑穿空的山,山体一片蓊郁,仍是些不认识树。估计叔叔也不知道将要逃到何处去,由马顺着小路狂奔下去,总之越远越好。我想骑马,曾经的我把这个想法告诉叔叔。他大笑着说等你长大后,我送你一匹上等好马,能日行千里。于是年幼的我天天盼望着长大,体验体验骑马的感觉。没想到第一此竟是没日没夜的逃命,颠簸在马背上吐来吐去,难受地即将死掉。我说:“放我下去吧,我不想骑马了。”
于是叔叔又买了辆马车,我躺在狭小的马车里,感觉晃晃悠悠好像是在荡秋千,我忽然觉得仍是昨天和小妹一起荡秋千。我想撩开帘布证实一下,这时却听到了马嘶声,凄历而哄亮。车子好像撞到了什么东西,猛然间停了下来,我则向前飞去,狠狠地撞上了马车的前栏。“嗡”的一声长吟传入耳膜,我知道那是抽刀出鞘的声音。我怕极了,也顾不上额头的血流如注,拼命地挤在马车的一角哆嗦。
忽地又传来一声闷响,有东西重重的落地了,好像是人的脑袋。我不敢透过帘布看到底发生了什么,接着马车缓缓地走动了。心中的恐惧抓住了我,桑子哑得几乎说不出话来:“叔叔…”这是我知道身世后第一次喊他叔叔。
外面除了悠缓的马蹄声和嘈杂的车辙声外,没有任何声响。我颤抖着爬到马车的前栏板,扯开帘布。猛烈的阳光一下扎到了我的眼睛,痛得直流眼泪,透着长长的睫毛看去,迎面而来的树张牙舞爪地任意舒展着,像是瓜果的藤蔓。
“叔叔…”
他惊慌地看着我,然后止血、包扎,揽我入怀,温厚的手掌轻轻地拍打着我幼弱单薄的肩膀。
“我要下车…”我从他怀中挣脱说。他痛苦地看着我,没有说话。我低着头,跳了下去。
“阿悠,要离开我吗?”我瞥见叔叔眼角的泪珠,明净而清莹。
“好多血啊,有刀,还有剑,我真的好怕。”我哭闹着向丛林茂密处跑去。哭了很久,回头发现没有了叔叔的影子,我迷路了。
为什么亲人都一个又一个的离我而去,唯一的叔叔也不见了,也许,我是一个被上帝抛弃的孩子。树林密得不透风,时而传来一阵沙沙声,那也许是剑齿虎在磨牙,也有可能是两只争宠的野山猫在打架。恐惧由心而生,四处弥漫开来。我提着心爱的淡绿色碎花裙穿梭在茂密的树林里,哭喊到处找叔叔。
6
“嘘!”林荫下突然出现了一个小男孩,身上的那件麻衣衫到处都是破洞,嘴角黑乎乎的,是几天前不曾抹去的饭渣,沾了尘土干在了嘴角两侧,像是一只黑猫的胡须。我本想取笑他几句,但低头发现心爱的小裙子因刚才的慌不择路被树枝挂破得比他那件破衣好不了多少。
“你也迷路了吗?”我看着他傻乎乎的样子,像只爬不上树的大笨猫。
他紧张地把那双小黑手在破旧的衣服上蹭了蹭,从我眼下逃脱了。他低下了头像是做错了事的孩子,小声说:“没有。”
“你在这做什么?”
“师父说,我若捉到去年的金龟子,他才肯收我为徒,传授武艺。”
“啊哈,你好苯呦,金龟子活不过几天就会死掉的。”我抬头发现他仰望的树干上果然有一只金龟子,“它只是今年的啊。”
他红着脸道:“我会等到明年再…来捉它。”
“哈哈,真是个苯孩子。”我嘻笑着评价说。
就是眼前这个脏脏的苯孩子,和我偶遇在一个不知名密林里,江湖中很多人的命运也因此而该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