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韩昌黎
离开了乡村,来到这个小城。湿滑的地面,让顾语桐不敢走太快,他小心翼翼地踩着脚下的水泥路。自己的老家,有父母高堂,有亲朋好友。这个城市,他是陌生的,没有人认识他。他就喜欢这样,不用总是不停地打招乎。
那个闭塞的乡村,没有图书馆,没有文化宫。没有公园,没有广场。有的,只是冒着黑烟的工厂。每天对着电脑,让他血脉不通,脸部臃肿。他68公斤,一米七二的个头。手腕曲指可握。手小,脚小。他的手与十岁的孩子一样大。脚可以穿39最小号的男鞋。甚至,能穿得下老妈的鞋子。
这家书店,虽然没什么好书,都是些过气的杂书。却再也不用对着有辐射危害的电脑屏幕。从自己老家到这个城市,只要五元钱的车费,车上总是载满了人。因为下雨的缘故,书店里并没有多少人。顾语桐在门外用铺在地上的方毯擦干了鞋子。开始浏览书架上的书。
每一本书,他都只是匆匆翻动几下,然后又去翻找别的书。
“你到底是不是来看书的?能不能静一下?你这样走来走去,我怎么能看书?”
一个戴着红围巾的女生,脸上没有一丝笑容,但有一双柔和地眼睛,俏美的唇形,还有长长的秀发。似乎,现在很多人都喜欢留长发。
“如果你有专心在看书,就不会被周围的环境影响,我只是静不下心去看书,没有找到自己想看的。”
顾语桐满脸愁容,不紧不慢地回答。女生被他的神情吓到了。这,又是一个失意的人。她想。
“这本书不错,你可以看一下,很适合你这样的大叔看。”
顾语桐下巴上的胡子已经花白,或者说,整整白了一片。他心情不好,所以没有刮胡子。
“《青春是一本仓促的书,我们流着泪一读再读》,我不想看这种书,会让我心碎。为什么一直提醒我,青春已经一去不返?”顾语桐烦心的说,把女孩递过来的书放回了书架。
“那这一本,你可能会喜欢。”女孩递过另一本书。《成为最好的自己》。
“我从来不看励志的书,这本也不适合。我不想成为最好的自己,只想成为最真实的自己。”
顾语桐一边说,一边离开了那个区域,他拿起了一本书,入神的看了起来。
“《驱邪日记》?,你们男生就喜欢看些乌烟瘴气的书。又是捉鬼,又是打怪。是不是还有打boss?”
红围巾女生,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这个地方。
“这不是捉鬼打怪的,是一本谐趣风格的书。不开心的时候,可以博君一笑,并且,讲了很多做人的道理。它不讲佛学,也不传道。不言哲,也不教条。不矫柔做作,也不恶趣味。我想,它可以带给我好运气。一篇篇看下去,我就忘了时间。我希望你也能看一下,那样,我会很高兴,因为,这是我一个朋友写的,他的笔名叫吉时雨。”
“如果不好看,找你算账。”女生接过了书,在前台打了借记卡。然后,微笑着说:“请你吃饭,谢谢你推荐一本好书给我。”
顾语桐皱了下眉头。“还是我请你吧,其实,这是不是一本好书,我也没信心。是我朋友写的,因为没人看,迫不得已,他也写了一点点恶趣味。那段时间,正好自己的新书没法继续写,他也感到浑身疲惫。我建议你在看的时候,选择性的看。如果有不喜欢的情节,可以略过。整体来说,没什么大毛病,毕竟是新手。你多担待着点。”
还是那家面馆,两个人坐了笑了。“哟,你可真大方,就请我吃面啊?”
顾语桐淡然一笑。“我就喜欢吃面,吃得也快,不浪费时间。”
“吃得快,消化得也快。说不定上着班就饿了。”红围巾女生说。然后,她摘下了红围巾。这下,接下来,我们该怎么称呼她呢。
“我叫徐晴雯,大学刚毕业,在一家幼稚园给孩子上课。这本书,该不会就是你写的吧?”
顾语桐尴尬地笑了笑。“我不上班,所以不介意随时会饿。一般,我会在超市买些零食,平时,我嘴巴不会停的,只要条件允许。我不是在吃东西,就是在吃东西的路上。”
女孩调皮地笑了笑:“吃货,怪不得,你像个大猪头。”顾语桐开心的笑了。
“还以为你没有笑的神经,这不会笑吗?虽然笑得有点儿难看,不过,我不介意。哎,这面真挺好吃的,你推荐的不错。”
顾语桐笑着说:“因为,这碗面是用心做的,我不止一次的去试吃它的味道。清汤中加入碘盐,让它有滋味,中合面粉的生腥。然后,加青蒜,香葱,让它有一种清香。之后,加入几滴调和油,让它湿润滑口。再有青瓜、胡萝卜,让面吃上去更爽口。再有少量青椒肉片,或是少量打卤。是不是别有一番风味。简单,吃着不累。”
“这是你家的店?”女生问。
“不是,我只是教会了郑老板汤面的料理方法。他是我的老朋友。”
女孩神秘的笑了笑。“大叔,你几岁了?”
顾语桐平静的说:“三十七岁。”
“看上去,可一点儿都不像,我以为你五十几,最少也四十多岁了。不好意思啊。”
“没事,反正都差不多,就是老头子。”顾语桐低下头。品了一口奶茶,胡须上也沾了水渍。
“我二十一岁,你比我大十六年。不过,我就喜欢成熟型的男人,事业有成,还会体贴人。”
顾语桐无力的说:“我没有事业有成,也不会体贴人,甚至,我是一个粗心懒惰的人。”
“哟,还怕我问你借钱啊?你别怕,我不差钱。”
“我没什么好怕的,因为,我根本没有钱。”顾语桐一边说,一边呆呆地看着窗外,眼睛失去了光采。
“谢谢你推荐的书,我回去一定看,有缘再见。”女孩敷衍的笑了一下。
郑百味递过一棵香烟。“哈德门”,四元一盒。“四块钱的?”“我们这里是四块五,还有人卖五块。”
“哦,我们老家也是四块五,只是,熟悉的人,算我是四块。”顾语桐一棵接着一棵。烟雾弥漫着拉面店。
“少吸一点吧。肺会黑的。”郑百味说。
“我从来不吸,只是含一口,往外吐。从开始学会吸烟,就一直是这样。”顾语桐若有所思的说。
“那也对口腔不好,你不要总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这样,谁见了不吓跑。”郑百味劝道。
“其实,青春是一颗年轻的心,很多人,叹青春不再,是因为,心老了。”
“不懂,大文人,就是能拽词儿啊。”
“是什么证明自己老了,发白的鬓角?还是长大的孩子?发福的身体,还是朋友的孩子开始上大学?”
顾语桐又倒满了奶茶。“头发白了,可以染黑,皮肤松驰了,可以整形。胡子?我二十岁的时候就已经是满脸络腮的胡子,只是,连年来不规律的生活,无数个熬夜,还有。一段段的伤心往事,让自己白了胡子。”
顾语桐转身进了洗涮间。水笼头传来哗哗的流水声。当语桐走出来时,老郑开心的竖了一下大拇指。
“年轻了二十岁。”顾语桐轻松地问:“真的吗?”
然后,看了一下海报。一个年轻的女生抱着大提琴,甜美的笑着。
“你是她的粉丝?”老郑问。“对,我是她的脑残粉,我是拿铁。”
老郑冲了一杯咖啡。“请你喝杯咖啡,你自己加牛奶、方糖吧。我喜欢喝纯正的黑咖啡。”
老郑一边喝咖啡,一边说:“青春,这才是青春。我年轻的时候也像你这么帅。”
“快点喝掉你杯子里的咖啡吧。凉了就不好喝了。”
然后,顾语桐一饮而尽。“没品味,一口就干了?你这是喝酒?”
“八十度的温度,我喜欢一口喝掉,然后,让它在肚腹慢慢散开热量。”
桌上放了一本新书,《成为最好的自己》。
也许,越看心底越是发酸,不妨看一下,为什么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