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前女友这事儿确实是个棘手的问题,似乎去年还有个美国电影说到这事儿,名字就叫Ghosts of Girlfriends Past,不知道你看过没有,如果没看过的话,我建议你——干脆就别看了。坦白地说,我怕你看完之后更觉得前女友根本就是一股长期阴魂不散且不可战胜的恶势力,而对自己的未来失去信心。
有一首歌里说,所谓“爱情”,一旦在两个人之间产生,就将永远存在下去。对此,我的理解是:只要藕断就肯定丝连,但凡旧情都保准难了。反之,就代表根本不曾爱过。
可能是我又反动了,但我觉得,这基本上要算“人之常情”之一种。李宗盛唱“就当她是个老朋友吧,也让我心疼,也让我牵挂”,之后赶紧补了一句“只是我心中不再有火花,让往事都随风去吧”——你猜后头这句要算是真情慨叹呢?还是心虚开脱?我觉得,就算问他自己,也未必知道。火花不火花的,甭管谁,恐怕都连自己也分不大清楚吧?
既如此,那么,冒充“神仙”就是很不对的,一味标榜自己的理性更是没有必要。这就又能用到李宗盛的歌词了——“既然不是仙,难免有杂念”。我猜,人人都要应对这样的杂念,都要经受这些杂念的考验。而怎样应对、怎样经受,就要靠个人的修为了。你说自己是凡人,我觉得他也未必就不是。拍着胸脯做保证的那个他,八成是高估了自己的理性与坚定。已有太多的例子可以证明,那其实真的不堪一击。你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
不过,如你所说,目前,你这老公不管在理论上还是现实上都恪守了他所该恪守的准则。现实点说,这已经算是难能可贵。你想必也能同意:他说的那些理论都很正确,他宣称自己能遵守的行为准则都很靠谱儿,他目前的行动也并无越礼之处。他只是明知道普通的喝茶看电影也会让你不舒服而不愿牺牲这喝茶看电影的快乐。固然,最理想的情况是他意识到这给你造成的不安,然后深明大义,即使觉得这些行为并不出格也尽量避免——要是真能做到这样,恐怕也就没人约他吃宵夜了。
但目前,他把这些事情都跟你讲述、交流、而且一再声明自己珍惜并尊重自己当前所拥有的感情、明白那些大道理,且愿意也有能力约束住自己的坏想法,这已经很不容易了。尽管不排除有打着红旗反红旗的可能性,我还是宁可认为:这男人还比较实在、坦诚。要真碰上个老选手,恐怕你根本无从得知这些蛛丝马迹,更连捕风捉影的机会都没有——就比如那晚的宵夜,还不是随便找个借口就吃上了?
在清白与玷污之间,还有大片暧昧的灰色地带,那里一贯不清不楚不明不白。这喝茶看电影,大概就是那一片儿里的。这块区域,有人认为可以接受,有人认为坚决不行。这个标准统一起来颇有难度,恐怕也只能自己权衡——往极端上说,实在不能统一的话,你也只有两种选择:接受,或失去。我的建议是: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咱坚决不能丧失底线,但这底线定在哪,确实值得仔细考量。
出轨,是以“心动”为标准,还是以“幡动”为界限,历来也多有争论。“心动说”就是你这种了,不必细述,“幡动说”则是以“幡动”为准,认为“心动”可以适当原谅——只要“心动”只是心动,即可容忍。此外更有一种“都动说”,认为光是“幡动”或光是“心动”都无所谓,必须两者都动才算罪状确凿。我自己认为,要论严密,当然是“心动”更准确。但实际操作中,还是以“幡动”为依据更合适一点。因为淫心难灭,所以更要理解万岁。似乎是那位古代的大明白人说过吧,若以心论,天下无一个不淫人了——想想自己也知道,有谁是一辈子意志坚定一点歪心思也没动过一霎那也没恍惚过的?
不过,你发现没有:你遇到的这情况吧,既不是心动,也不是幡动。而是这两样一块儿跟你保证说不会动,你却老不放心,还是觉得它们这就要动了。而你要的东西可能也很简单,只有五个字——“谁都不许动!”
我听人说过,所有以what if开头的问题都不是好问题,情感领域就更是如此——“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在这里可不大适用。能少“假设”的话还是少“假设”些好,“求证”这个程序若无必要也真不必擅自启用。相反地,我觉得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在一切情况并无显著异常的情况下,要尽量地选择信任。
“信任”这玩意儿,在我看来,即便不是爱情的全部,也至少是其主要构成元素了。你说爱情虚无,我觉得一点也不,因为“信任”并不虚无。爱情是抽象的,信任却是具体的——信任他,信任自己,信任爱情。《岁月神偷》里,吴君如演的罗太咬着牙说:做人,总要信。这个“信”当然不是“无条件服从”,我也并不是建议你无条件信任任何人,我只是说,这种信任还是要尽量珍惜。你信中说“相信他不会出轨”,这话虽简单,却也不是每个妻子都有足够的信心说出口来的。这样的信任,建立起来,恐怕并非易事,既然难得,就还是不要轻易丢弃得好——反正现在心没动、幡也没动,你着急动什么?虽然是要提高警惕,也先别让疑心生了暗鬼,还是再慎重些为妙。
顺便说一句,你提到,长期以来他的话语强势不断累积,仍在逐步蚕食着你的自信,这不是个好现象,我知道有因为这种情况而最终分手的,惨痛得很。所以,还是要努力扭转一下。怎么扭转我也没经验,直觉上觉得恐怕既要开门见山,也需潜移默化。
对了,还需要稍微谴责一下热衷于制造“风动”以实现“幡动”的坏分子们,也就是那些明知道人家有老婆还半夜约人家吃宵夜的女同志。吃个宵夜,找谁吃不行?有财有貌就了不起?那么多像我这样爱和有财有貌孤单苦闷的女性朋友一起吃吃宵夜的未婚男青年你们不找,干吗非找已婚的前男友呢?这太让人气愤了,真的。
明月与沟渠
你好:
我毕业工作了一年。到目前为止,我没有交过男朋友。我想我挺正常的,就是一不小心大学没拍拖而已。但最近的事情让我觉得挺烦的,我都有点讨厌自己了。
F比我大9年,他是我的旧同事。我们认识到现在将近一年。他在另一个城市的分公司,但我上班第一天就认识了他,因为第一天就一起开电话会议。他的声音从八爪鱼听起来像个满脸胡子的老头子,但是我从一开始就很留意他的事情。比如说我会很留心同事讲关于他的事情,还GOOGLE他(这不算变态吧)。因为工作的关系,我们接触还是挺多的。大概一个多月的样子,我们就挺熟悉的了,因为我经常帮他一些小忙,例如翻译个邮件之类的东西。后来,他就常常有空就主动找我说话,问一些工作适应不适应之类的事情,也会给我一些意见,感觉像个大哥哥一样。
过了两个月,他要来总公司这边参加培训。那次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没有很老头子,不过是有胡子。他笑的时候像个小孩,跟他严肃的样子一点都不像。当时,我跟他还有几个同事一起吃午餐,他还拍了拍我的头,说我看上去怎么像个小孩子。我当时挺紧张的,整个午饭我都吃得很紧张。培训最后一天,我坐在他旁边。他问了我好多问题,还称赞我了一下。我当时挺乐的。
三天培训后,他就回去了。但是之后,我们联系越来越多。聊的话题也从工作聊到了更多。其实他很少说他以前的事情,只是提到过上一个女朋友是因为相互不合适分手了。有一天晚上,他发信息,问能不能打电话给我。那天他就说他很喜欢我,还有一些挺让我感动的小事情。例如说培训的时候,一直都很留意我很多很微小的动作。当时,我就哈哈哈笑过去了。
这样过了三个月,他来这边出差。那天晚上吃完饭他送我回家的时候,他突然亲我了。我激动得整晚睡不着。第二天他就回去了。但是自从那次之后,我们就会开始聊到一些很亲密的话题。很自然就聊到了,所以并没有觉得抗拒或者突兀。当时他就表示想跟我发生关系。
就这样又过了三个月,他又来我工作的地方开会。然后,就这样发生了。这是我的第一次。当然这是双方自愿原则,但当时有个细节,是我一直觉得很不安的。他不想用安全套,然后我很担心,因为我怕有什么意外。他解释了很久不用担心,最后轻轻地说了句:做掉就行了。如果没有这句话,我想这个第一次应该算是很美好的。
事情发生到现在大概两个月了。这中间两个月,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天天聊天。但是我很反感的一件事情就是,现在他感兴趣的事情就是做爱。几乎80%的时间他都喜欢跟我聊这个。我最近已经开始发脾气了。
难道他接近我就是为了做爱吗?这是恋爱吗?我真的懵了。
谢谢!
小兔子
小兔子,你好:
你听过那个老段子么?某人对朋友说:真是恶心死了,我刚才吃苹果时,发现苹果里有一条虫子。朋友说:你那还算好的呢,我刚才吃苹果时发现的是半条……同样,比发现热汤上浮着一只苍蝇更讨厌的是什么?是汤快喝尽时才发现那苍蝇沉在碗底。
想起这些来是因为你的故事。读到一多半的时候,我还在想,这可能只是个来晒幸福的人,或许只是在最后抱怨一下为什么拥有这么甜蜜的爱情我还是不满足之类。甚至你说他“不想用安全套”的时候,我也并没有觉得这个故事的走向会有什么本质改变——尽管在当下,“不想用安全套”这事儿,哪怕只是心头一闪念,都已是一种十分“Politically Incorrect”的想法。
但是,终于,那半条虫子还是出现了,虫子和苍蝇一起沉在碗底,喝了大半碗汤下去才粗暴地登场。是的,就是他轻轻说出来的那五个字——“做掉就行了”。以及之后你描述的那些情节。
我相信会有很多人在读完你的来信后当即认定这个男人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流氓的——很显然,你最早表露出来的好感被他敏锐地捕捉到了,这很有可能是因为他长期以来一直在本能地寻觅收集你这样的女孩。接下来,他充分利用了你对他的好感,一步步地接近你,直到最后得手。而得手之后他便立即暴露出了他的本性,而不愿再花任何心思在与他的动机无关的事情上。
自然,这样的结论是武断的,“很显然”三个字掩盖了太多证据和事实上的不足,“流氓”这个罪名扣得太轻巧了,就好像我们在电视剧里瞧见革命队伍里有一个贼眉鼠眼的家伙,就顿时下结论说这孙子哪怕现在不是奸细也早晚得叛变。
从表象出发去揣测动机,永远是困难的,在各类情感关系中就更是如此。所以,我也一直觉得,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就先不要“以最坏的恶意去揣测”对方,如果只是看了一封来信就更不要轻率定论——可是,即使谨慎如我,面对一头这么典型的男人,也不得不提醒一句:你面对的这个家伙,哪怕不是流氓,也至少已是高度疑似了。
这里要解释一下。“流氓”这个称号定义一向模糊,我的解释未必与你的理解相同。宽泛地说,如果是双方自愿且并不伤害任何旁人,“就是为了做爱”这种态度本身倒也没有什么值得斥责鞭挞之处——但是,若是要假冒“爱情”之名,以欺骗来实现,那就十分操蛋了,吾辈当二话不说将丫共诛之。
况且,不管他是只想上床还是真心喜欢你,那句“做掉”已经足以证明这个男人的自私与粗暴。这一点,在我看来,比你所说的“就是为了做爱”更值得你担心。
你问这是不是恋爱,我无法回答。一是除了你信中的内容我不知道更多细节,二来是“恋爱”这事儿如何界定又是一个难题。我能提供的只有一个可供参考的私家判定标准——我觉得,通常情况下,乐于享用的是喜欢,乐于付出的才叫爱。
这个标准是我根据多年的行医经验总结出来的,而且,似乎并不只在男女情感关系领域适用,所以一直敝帚自珍,本来打算不传男也不传女的,今天传给你纯属是破例了。不过,因为纯属个人意见,所以准不准的我也说不好。仅供参考吧。
你还年轻,恋爱经验薄弱,懵上一回两回纯属正常。而且,你这样单纯而又憧憬浪漫的姑娘,遇到流氓的机会确实也会更大一些。我不想在你面前把男性的群体形象描述的过于险恶猥琐,也不想建议你在接下来的情感生涯中做一只防卫过度的惊弓之鸟,哪怕我同时也觉得你得做好面对各种凶险状况的准备。你本将心向明月,但难免有些明月是更喜欢去照照沟渠的。不必灰心,不能因为有些明月照了沟渠,我们就也心向着沟渠,对吧?
好了,最后说点儿实在的,咱们来留一道思考题吧!让我们回到开头说的那个吃苹果的段子——假如,你就是那个在吃苹果时发现半条虫子的人,那么,请问,剩下的这半条虫子,你还要继续吃下去么?
人生的准谱儿
你好:
我的事情很复杂。我马上29岁,却已经离婚3年了。那是我第一个男朋友,当初在热恋期间听不进家人劝告领了结婚证,又因为一些原因迟迟没办婚礼,后来发现对方还有情人就办了离婚手续,很伤心,也很决绝。他离婚时混淆是非,翻脸不认人,让我对人性很失望。
后来缓了一段时间,又认识第二个男友,我们相处得很开心,有共同的喜好,走街串巷地找吃的,玩过很多地方,人人羡慕,脾气也好,各方面条件比第一个男友都好。当我告诉他我离婚的事后,他经过一番心理挣扎也接受了,但是他的父母激烈反对,期间我们都做了努力但是结果还是分手了。但是我感谢他,他让我相信世上还有好人,也恢复了一些自信。
再后来我一直在寻寻觅觅,但一直很不顺利,我愿意的人家不愿意我,愿意我的人我又看不上。受了很多挫折,而且明显感到年龄越大,越不顺利。一直到4个月前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这个男友,也许不能称为男友,因为他若即若离。他个人条件很好,很高,外形也不错,收入也高,离婚一年,给人感觉很诚恳,是想结婚的那种。但是我们交往期间他不是很主动,基本上一周见一次,通数次电话,我不想给他太大压力,也没有催他。因为感觉他很有诚意,所以在和他交往期间从未见过别的人。
但是最近两个月打他电话有时会不接,本来是他约好的见面有时又会以各种理由推掉。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了在电话里问他对将来如何打算,他态度很好,说明天见面聊,我以为要不行了,结果见面时他故意让他父母见了我一面,那天他聊起他和他前妻的事,竟然在饭馆止不住流泪。他也问起我以前的事,我简单说了一下。之后我们回了他房子,我看他情绪不好就抱了抱他,他也情不自禁地吻我,但在我的理智下我们没有发生关系。之后又逛街吃饭,聊得还不错。走时他说过两天去他家做饭吃,我说好。第二天他主动给我打了电话,但是感觉不是他想我给我打电话,而是他觉得应该打才打的。第三天我想他不会打电话了,结果他打来电话,支支吾吾,给我道歉,我问他你是不是想说我们不合适,他说是的,他没有办法主动。我说分手是两个人的事,我们明天见见面聊吧,又给他讲了一番道理以为把他说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