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开始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来指导历史教学的实践与研究的尝试。大多数教师已经认识到这是提高历史教学质量和培养学生科学世界观及思想方法的重要前提,虽然如何运用它去处理历史问题上还存在着不少糊涂认识,但也有相当多的历史教师,基本上能根据马克思主义有关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和精神,去解释和分析历史问题。
三是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进行历史教学改革和历史教学法的建设。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钻研教材与改进教法。在1954年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出以前,主要的问题是把钻研教材与改进教法割裂开了。误认为教学的改革就是教学内容的改革,强调“教材决定一切”,认为“备课+材料=教学内容质量”,在教学实践中的结果是,课堂上材料堆砌,史实罗列,注解教材,片面强调某些历史现象。重点不明,学生头脑中充满了杂乱的历史现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以后,认识到钻研教材教法是一个统一整体。
历史教学中的思想教育。当时由于认识片面。为了联系“实际”,提出一些政治口号,或是对同类问题,归纳出一些抽象的公式,如“农民战争失败的原因都是没有先进政党的领导”等等。1957年《历史教学》在,分5期连续刊发。同年5月,《历史教学》编辑部根据来稿和讨论的情况,以《关于历史课联系现实的讨论》为题,就“现实”的理解,联系现实的目的、基本原则和做法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综述,推动了历史教学在政治思想教育方面的实践和研究的进展。
总起来说,这一阶段历史教学法的实践与研究,仍未脱离以苏联的教育经验和历史教学模式来进行历史教学法的建设。但与前一阶段相比,取得的成就是很大的,无论教材的建设和教法的改进,都有了可喜的收获。还有一点很重要的是,随着马克思主义的学习,运用观摩课的形式,总结了教师的教学经验,并逐渐成为具有理论意义的教学成果。
3独立研究历史教学法道路的初探(1958—1965年)
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历史教学工作者经过几年的实践,开始探索历史教学法独立研究的道路。但是在贯彻教育方针时,一开始就受到了“左”的思潮的干扰和冲击。例如:
一是提出了“打破王朝体系”、“打倒帝王将相”等口号,引起历史教学指导思想的混乱。认为历史教学的体系就是封建王朝体系,是历史教学中的修正主义倾向。形式上在教学工作中贯彻“兴无灭资”和“厚今薄古”的方针,实际上是全部否定了建国以来在历史教材和教法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是在历史教材、教法的改革与建设上,出现了理想化和繁琐的、片面的倾向。在左的思潮的冲击下,教学指导思想被歪曲,“全部历史教材开始大量引用语录,或取以引路,或作为结论,中国现代史还开创专目介绍毛泽东著作的体例”。在1961年初编写的十年制学校中学历史教材初稿中“增加了不少空泛而缺乏史实叙述,……把一部璀璨夺目的中华民族历史,描绘得贫乏无力,甚至只剩几根骨头”(引自苏寿桐《中学历史教材三十年》)。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方面,课堂讲授一概被视之为注入式遭到否定,而问答法、谈话法,讨论课、现场教学成为先进经验而在全国风靡起来。笔者曾在北京某一重点中学听过一节给实习生上的问答法示范课,在45分钟的时间里,教师的提问竟达70次之多。课堂上简单的提问,走马灯式的起起坐坐,表面上轰轰烈烈,实际上冲击着历史教学的实践和历史教学法的研究,也冲击了学校的正常秩序。
“左”的思潮对历史教学领域的冲击,受到了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范文澜、翦伯赞和吴晗等的抵制和批评。广大历史教师在教改中,经过总结经验教训,也逐渐摆脱着极“左”思潮的影响。1959年到1983年间制定的《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即“五十条”),在教学工作方面,重新制定了“以教学为主”的原则,重新肯定了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形式。
1958年到1965年这一阶段共发表论文500多篇,与前一阶段不同之处是,既有“左”的思潮冲击下的产物,也有在抵制中产生的作品,后者如理论联系实际在教学中的检验和探索;政治思想教育的四大观点的确定;“双基”教学大讨论的认识和成果;历史概念的研究等;在具体教学的方式方法上,讲求艺术、突出重点,复习巩固中注意因材施教,课堂教学中注意系统讲述、谈话课、辩论课、现场教学、精讲多练的实验;还有直观教学原则的贯彻与年表、地图和文艺作品的运用,以及对乡土教材的重视和课外活动的加强等等。在这里还要提到历史教学中联系教材研究专题史的讲座,这是历史教学法内容的丰富和一定程度上的创新。
总的说,这一阶段历史教学法的研究和建设,虽然受到冲击,仍在艰辛地前进着,最可喜的是,历史教学工作者在探索的过程中,开始独立地走自己的路了。
“文化大革命”开始,历史课一度被取消,后来中学复课闹革命,历史课换成了“儒法斗争史”,教学的组织形式是“走出学校”,“开门办学”,课堂教学可以不要教师,不要教材,让学生站上讲台,历史教师和历史教学法的教学、研究人员被迫改行。历史领域成了一个受害极深的重灾区,遭遇了史无前例的厄运,这里就不多说了。
第二时期(1976—1989年)历史教学法的改革及发展——从历史教学法到历史教育学。
“文化大革命”结束,我国开始了新的历史时期,中学历史课和高师的历史教学法课相继恢复,历史教师和历史教学研究工作者又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并且增加了一批新的力量。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已完成了进入正常发展轨道的过渡。之后,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方针的贯彻和执行过程中,世界上新的教育理论和教育观念,心理学研究的新成果不断引入我国,开阔了我们的视野,活跃了思想,使历史教学法也逐渐跟向时代发展的要求和学科发展的趋势。这里大致可分为恢复、发展和深化三个阶段。
1恢复阶段(1980—1983年)
1980—1983年,是历史教学法建设的第二时期的第一阶段。其特点是在拨乱反正的条件下,历史教学法的地位、作用被肯定,并日益为人们所认识,在教学和研究方面得到了恢复,且有着明显的变化。其主要表现是:(1)建立起了一支稳定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教师队伍,开始出现了一批热爱本专业,肯于钻研和勇于进取,在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上渐趋合理的队伍;(2)1981年全国历史教学研究会成立,在此前后大部分省、市、区也陆续成立了历史教学研究会,得以有计划地开展既包括全国共同探讨的课题,也适合本地特点的多种多样的教学研究活动;(3)《历史教学》、《历史教学问题》等有关刊物与全国各级历史教学研究会和广大历史教师、教研员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活跃了历史教学和学术研究的领域。这一阶段做了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肯定了建国以来历史教学所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增进和坚定了大家致力于这门学科教学和研究的信心。从1980年起北京市的一批历史教学法教师和研究工作者,全面总结了宋毓真、时宗本、陈毓秀三位优秀老教师的经验,通过录像课介绍及评述、课堂教学分析等形式,帮助这三位教师总结经验并分别出版了专著。同时也总结和推荐了陈隆涛、陈志嘉等一批中年历史教师各自不同特点的教学经验。
二是讨论了历史教学法的性质、任务和编写历史教学法大纲的问题。这是历史教学法课恢复以后所急迫需要解决的,也是全国历史教学研究会成立头三年重点讨论的问题。
三是历史教学中的爱国主义教育。1983年全国历史教学研究会在成都召开年会。对关于进行爱国主义思想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与会者从多方面进行了阐述,也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方法和途径;关于爱国主义思想教育与其他方面思想教育的关系,大家认为就内容和原理来说是彼此相通的,就教育目的来说是完全一致的,至于怎样才能达到爱国主义教育的目的,大家认为,必须寓爱国主义教育于传授历史知识之中,要从激发学生的感情着手。学会理事长白寿彝撰文指出:进行爱国主义思想教育要培养学生的历史感、时代感和民族自豪感。会后,学会从这次交流的80余篇论文中,选出40余篇出了专论爱国主义教育的《中小学历史教学论文集》,《历史教学问题》杂志开辟了专栏,发表了近20篇关于爱国主义教育的文章。《历史教学》等有关历史教学的杂志,也分别刊发了这届年会有关爱国主义教育的文章。据笔者粗略统计,关于爱国主义的文章到1986年时已有200余篇。周发增和龚奇柱还合作出版了《历史教学与爱国主义教育》一书,系统地探讨了历史教学和教育中若干理论性问题,阐述了爱国主义思想教育的方式、方法等。
四是组织了“上好一堂中学历史课的标准是什么”的专题讨论。这是由《历史教学问题》编辑部发起和组织的。该刊在1982年。此后引起了广泛地讨论。1983年第6期刊发杨帆《关于提高中学教学质量的几个问题》一文,作为这次讨论中的小结。论文提出“传授知识和发展智能是互相依存的辩证统一体”,应“寓思想教育于历史教学之中”,在教学方法上,应“提倡以讲为主的启发式教学方法”,这也是讨论中多数人的认识。同期刊发了林丙义的《再谈中学历史教学中的几个问题》,仍然坚持自己的看法,并进一步阐明自己的观点和答复一些同志的质疑。他认为“课堂教学方法应提倡‘百花齐放’,‘一讲到底’的方法也无可非议”。认为探讨问题应有总体观念,在历史教学中以传授历史知识为主,并不是不顾“智能”问题,但应有主次之分,不能本末倒置。这次讨论虽未得出最后一致的结论,但促使人们从多方面去思考问题,推动了历史教学实践的总结和改革,提出了历史知识与智能关系这样的新问题,丰富了历史教学法的建设的内容,促进了在理论上的探索,不只是引起了广大历史教师的兴趣和重视,历史教学法研究者们的关注,在教育界也引起了一定的反响,推进了我们历史教学和研究的步伐。
五是讨论和编写历史教学法大纲。粉碎“四人帮”以后,在50年代就从事历史教学法教学和研究的北京师大、北京师院、天津师院、北京教育学院的一些同志,为了适应教学的需要,合作编写了《中学历史教学法》教材,当时的上海师院、河南师大、北京师院教科所、《历史教学》编辑部的一些同志参与了初稿的讨论,这本教材于1980年出版。在全国历史教学研究会筹备会(1980年于开封)和学术讨论会(1982年于太原)上进行了历史教学法大纲的讨论。
这一阶段历史教学法的建设和研究,从总体上看,仍未能脱离以教学经验以及教育史的资料为根据来叙述、概括、阐析教学法和教学原则,并根据此原则去总结和概括教学经验,但也有一个较为突出的变化,这就是开始注意到运用心理学的成果,触及到在历史教学中如何开发学生的智力问题。
2发展阶段(1984—1986年)
1984—1986年,是历史教学法建设的第二时期的第二阶段。主要是对历史教学有关方法论的研究与理论进行探索。
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来替代历史理论和教学方法论。随着研究的深入,发现在50年代全面效法苏联所学到的东西,对刚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桎梏中解放出来的中国虽然是适用的,但却是停留在30年代的水平上。现在我们的新起点,也与世界水平相差20年之多。苏联从60年代起,历史学理论、教育理论方面均有较大的进展,已不是过去那样重在具体方法和实际经验的总结,而是重点在方法论的研究。这种从“给人以鱼”到“教人以渔”的转变,给予我们以极好的借鉴。这一阶段研讨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核心。但是它并不能等于历史理论。长期以来,从苏联传来的30年代以历史唯物主义代替历史理论的做法,支配着我们对历史学和历史教学的研究,所以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教学理论体系,并未真正建立起来。现在,人们又对历史唯物主义与史学理论的关系,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等问题做了研究。
二是关于历史教学中的智能培养。这是三中全会以后在历史教学中探讨的一个热门课题,也是从高师到中学,从城市到边远地区,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进行探讨极为活跃的一个课题。上海和辽宁早在1981年时就召开了省市范围的研讨会。《历史教学问题》和《教学通讯》编辑部,也均在1981年。但是对这个问题展开全面探讨,是在1984年全国历史教学研究会在上海召开的学术研讨会上。在这次会上,首先探讨了发展智能在贯彻“三个面向”中的地位。对于这个问题较多的同志认为,从历史教学的现状看,智能培养是薄弱环节,学生缺乏独立学习的能力。因此当前强调要加强智能的培养是对的,但并不意味着以智能为主。另一个问题是历史教学中培养智能的内容和要求。
三是关于历史教学方法的改革,在这一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研究的进展。
(1)关于历史教学中教与学的关系。认识到既要研究教师的教法,也要研究学生的学法,要研究如何把“教法”和“学法”融为一体。1964年以来讨论了这个问题。在讨论中大家普遍感到过去对“教法”研究得不够,对“学法”的探讨更少,尤其是缺乏理论上的研究,通过这几年的信息交流,对教育理论和心理学有关理论的学习,认为历史教学方法的改革,要考虑它的“同步思维”。教师的教,要符合学生的认识规律,学生的学,要感应教师的思路,以便“两主结合”,求得思维活动的一致。当前讲授法仍应是历史教学中常用的基本方法,以讲为主,兼用各种方法,把动脑,动手和动口结合起来,在博中求深,进行全面系统的启发式教学。大家还认为,教学方法的改革,当视教师的水平,学生的程度、教材的内容、教学设备、社会环境各个方面条件而定,教师的关键在于发挥自己的优势,即便是“一讲到底”也不要轻易否定,要研究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