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地区水资源非正式制度指西北民族地区各民族在长期的水事活动中无意识形成的,具有持久生命力的用水规则。构成代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主要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性、意识形态等因素。正式制度只有在社会认可,即与非正式约束相容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没有与正式制度相容匹配的水资源非正式制度,水资源正式制度创新实施的成本代价是很大的。改革开放以来,经过近三十年的努力,中国已经建立起来了包括环境立法在内的一系列法律制度,但是令人困惑的是,应然的法在突然过程中并没有达到所期望的效果,生态安全、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等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仍然很严重并有加剧的趋势,这些都促使我国的法学家和社会学家陷入了反思,并形成一定程度的共识:任何社会都是存在包含文化、习俗、宗教等非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在社会的调控体系中有重要的作用,无论法制如何完善,离开了非正式制度的基础,如果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产生矛盾和冲突,正式制度很容易被搁置甚至抛弃。西北民族地区生态安全与水资源保护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调适与和谐。
一、西北民族地区非正式制度的一般分析和现状考察
1.非正式制度概述
(1)非正式制度的概念。制度有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之分,一般认为正式制度,也称正式约束,它是以某种明确的形式确定下来,并且被行为人所在的组织进行监督和强制力保证实施,它以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为转移,而不以社会普遍意志为转移。非正式制度,也被称为非正规约束,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交往中,无意识的、渐进的演化形成的,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并构成世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它主要包含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因素。
历史上来看,在正式制度设立以前,人们之间的关系主要是靠非正式制度来维持,即使在现代社会,正式制度也只是占整个的社会制度的一部分,人们生活的大部分空间仍然由非正式制度来约束。对于历史悠久、相对封闭的地方,或者文化传统源远流长的国家,非正式制度对社会政治经济的作用和影响越大。可以这样说,在目前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非正式制度的重视,对于和谐社会的建成具有不言而喻的意义。
非正式制度有着不同于正式制度的独立品格:(1)从实现机制来看,非正式制度主要靠内心的自省和自觉,一般没有外来的直接强制约束机制;(2)从约束对象上来看,非正式制度一般是通过传递双方的共同理解和信任在实践中获得的,是一种心照不宣的默认的内化的知识,它表现为人们的自觉与自愿,因而其约束的首先是人们的内心;(3)从表现形式来看,非正式制度规则大量的存在于社会的风俗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中,以舆论、习惯、风俗、潜规则等方式相互传递,代代传承,其传递方式也往往是潜移默化的熏陶,而非是简单的说教,一般没有形成正式的文字;(4)从形成和演变的过程来看,非正式制度的形成需要教长的时间,甚至是长期的历史的产物,其一旦形成,就具有较大的稳定性,其变化和演进往往是缓慢的、渐进的。
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是紧密相连、密不可分的。一方面,二者是相互生成的关系。相当多的人认为,非正式制度往往是正式制度产生的根源,正式制度是非正式制度得到国家一致认可和官方表述的结果。一定的正式制度常常是依据一定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非正式制度建立起来的。而一定的正式制度的确立,往往又通过其所独有的国家强制力起到引导和规范非正式制度的作用,甚至移风易俗,进而逐渐形成新的非正式制度。另一方面,二者又是相互补充、相互依存的。正式制度作用的发挥离不开非正式制度的辅助作用,例如,法律的实施离不开道德的支持,而且法律本身就应该包含道德的因素,“缺德”的法律往往是短命的法律,甚至于非为法。同样,由于非正式制度本身没有强制机制,它的有效发挥,离不开正式制度的强有力的支持,正如中国古代所言,失礼入法,“礼”的作用的发挥离不开法的保障。因此,在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里,必须充分重视这两个制度的作于,而不可偏废。
(2)非正式制度的作用。相对于正式制度而言,非正式制度往往具有以下比较优势:
成本相对较低。这种成本是涉及两个方面的,一是说服的成本,二是发展的成本。由于非正式制度是整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念、民意或者是公共政策,在解释自己的行为时,往往不用花费多大的说服力量———因为社会的主流就是这样认为的,认为这是很正常的现象,是应该这样的,更是很好理解的。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受到社会的诟病的可能性最低,倒是更容易得到理解,得到支持。另一方面,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的发展是离不开社会的评价的,评价高的往往会得到更好的发展,而较低的评价则更容易使人失去发展的机会。因此,人们不得不较为理性的将自己的注意力放在舆论、放在迎合大家的认知上,这样,无疑对一个社会中的人的发展是极为有利的。
收益较高。对于非正式制度的使用而言,无需耗费过高的成本,就是收益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是用非正式制度,往往迎合社会多数人的评价,经得住多数人的“考验”,显然,这将对当事人事业上的更进一步发展带来更好的收益。人们的思维是一个多方面权衡的过程,非正式制度更是人们较少的辅助理性考量的,所以,容易得到支持和理解———这本身就是一种收益。
③有助于纠纷和矛盾的解决。由于非正式制度深入人心,是大众所认同的规则,成为一种当然,所以更容易为人们的感情所接受。所以这也是在中国较之外国更多的使用调解的缘故。从历史上看,在正式制度确立以前,人们之间的关系主要是靠非正式制度来维持,即使在现代社会,正式制度也只占整个制度的一部分,人们生活的大部分空间仍然由非正式制度来约束,尤其是在历史悠久、传统文化源远流长、根深蒂固的中国,非正式制度对社会政治经济一直发挥着非常特殊的作用。
④暗合了中国的传统。非正式制度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我国传统法文化的特点之一就是在诉讼中,不是力求诉讼关系的单纯化,从而把是非和判断的焦点集中到少数法律性问题的解决上,以确保司法的相对纯粹性和可预测性,而是尽量把一切有关的社会背景都收入视野,酌情制宜,以求摆平。传统中国往往是把单纯的法律技术问题泛道德化、政治化,以求问题深层次的解决,这是中国传统法制的特点,非正式制度正是体现了这一点。
2.西北民族地区非正式制度的现状考察
(1)西北民族地区水资源非正式制度一般理论分析。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引起了生态环境的危机,由此而形成的环境污染、生态失衡、人口膨胀等问题威胁着人类生存发展。在对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和经济发展理论反思之后,在生态环境保护基础上来谋求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发展论应运而生。从可以持续发展实现途经的研究来看,理论界提出了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技术进步、生产协调、法律建设等途经,笔者认为这些途径只是解决局部性的生态环境问题。从总体上要实现可持续发展不仅要强化正式制度安排,而且要重视以习惯、规则、意识形态和文化为内容的非正式制度安排的创新。因为从生态环境问题的形成来看,其直接原因来自于人类经济活动的负面效应,而深层次原因则在于过去指导人类经济活动的思想观念的误导,即非正式制度安排的负面影响。因此,从非正式制度安排的角度进行分析有助于把握生态环境问题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合理而有效的非正式制度安排,对推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经济活动与生态环境达到和谐统一具有重大意义。
从可持续发展的研究范围来看,非正式制度安排包括自然观、资源观、生态伦理观和发展观等,由于“非正式制度安排作为制度的三大构成要素之一,与人的动机与行为有着内在的联系,是影响市场秩序、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无形力量”。所以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非正式制度安排对由于生态环境而形成的不可持续发展起到了导向作用。具体表现在:
“人类中心主义”自然观的误导。“人类中心主义”的自然观是指近代自然观,这是建立在牛顿力学基础上的自然观,这一自然观是随着人类生产和生活经验的积累,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社会组织结构和制度的进化,特别是科技的进步而形成的。这一自然观用原因与结果这一因果规律来理解自然,把自然界理解为“人类所支配的对象”,“人定胜天”“人可以征服和改造自然”就是这种自然观最好的例证。由此把生产生活看成是人类的用生产工具来改造自然,从自然界中掠取人类所需要各种物质的活动。
功利主义与实用主义经济伦理观的局限性。功利主义的经济伦理观主张在人类经济行为选择时重点考虑当前可以预期到的直接经济后果,而忽视长期中不可预期到的未来经济后果。而实用主义经济伦理则把满足人类的需要视为经济活动的价值判断,并以这一价值判断作为标准去引导人类的生产活动。功利主义与实用主义经济伦理观的局限性就在于只考虑眼前的功利与实用,不顾及人类的长远利益,强调为了发展经济不顾一切地掠夺自然资源,使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目标建立在破坏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就是以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为其伦理基础的,因而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基础就是追求GNP的增长,以为只需要将“经济馅饼”做大,一切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在这种环境伦理观的支配之下,经济增长中的负面效应被放大了,“企业在生产产品的同时,毫无顾忌地浪费资源,边生产边污染,好处留给自己,坏处转嫁给社会”。由此产生了被经济学上称之为“外部性”的经济现象。
③传统水资源价值观的负面效应。从中国生态环境问题形成的原因来看,传统的资源价值观也是造成生态环境问题的一个重要的非正式制度安排。传统的价值理论认为只有进入市场,能够买卖的东西才会有价值,没有劳动参与的东西是没有价值的。依据这种价值观,自然资源是没有价值的。“资源无价造成了自然资源的无偿占有、掠夺性开发和浪费使用,以致自然资源损毁、生态环境恶化和社会经济发展受阻,成了实施持续发展战略的一大障碍。”不仅如此,资源无价还带来了诸多的负面效应:一方面造成了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与严重浪费,由于资源无价或价格很低,使人们认为自然资源是无限的同时,人们使用资源所付出的成本很小,资源利用的低成本等于鼓励人们浪费资源,使得人们对资源不加珍惜,以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来换取短期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难以利用经济手段加强对资源的管理和保护,由于资源无价和资源无市场,资源的耗竭速度和紧缺程度不能用价格信号准确地表示出来,产品成本中不计算资源和环境成本,资源与环境的价值也不计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从而导致了人们对资源短缺缺乏应有的警觉。
④传统的经济发展观念的引导。在西方学术上,20世纪“50年代的发展观把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和人均国民收入的提高,60年代的发展看作是经济增长加上结构的变化,70年代的发展观则强调增加就业、消除贫困和公平分配”。由此看来在传统的经济发展理论中,在发展的内涵认识和发展问题的基本观念上存在着两个非理性的思想倾向:一是把经济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并把经济增长(GNP的增长率)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的指标,认为只要将经济“馅饼”做大,社会财富会自然增长,经济会自然地发展起来,为了追求高增长率,人们对自然资源进行了掠夺的开发,在这种发展观念的引导下,加重了环境破坏的广度与深度。二是把发展单纯地看成是一个经济问题,把资源、环境问题看成是经济发展的外生变量或外部环境,因而在国民收入当中不计量资源的价值,同时将环境成本排除在生产成本以外。在这种发展观念的指导之下,“发展经济学在很长的时期内重视对自然资源在经济发展中作用的研究,而缺乏对经济发展过程中如何合理适度地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探讨”。因这种经济发展理论的引导,人类长期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追求产量增加。